林仙儿深吸了一口气,这才缓缓地平复下了心情。
她缓缓道:“查到了?”
那人道:“查到了,那白衣人的剑法,不似中原套路,反倒像南海飞仙岛叶氏的手法,叶氏的子孙叶孤鸿的剑与此人有几分相似,但……此人的剑法,却比叶孤鸿要纯熟、可怕得多。”
林仙儿喃喃道:“你是说……他是……”
那人道:“应是数月前在紫禁之巅上失踪的白云城主,叶孤城。”
林仙儿眯起了眼,在嘴中念了数次他的名字。
“叶孤城……叶孤城……”
白云城主。
剑中之仙。
屏风外的那人道:“那叶孤城要与姑娘为敌,姑娘……”
林仙儿笑了。
她伸手捋了一把自己的头发,若无其事地说:“听说李寻欢入关了。”
那人道:“不错,如今正在前方小镇的客店里休息。”
林仙儿道:“这世上的剑术高手不知几何,但新一代的绝世剑客,以剑神西门吹雪、剑仙叶孤城独树一帜,至于那什么嵩阳铁剑、刀剑双杀独孤一鹤、武当木道人……他们虽然也是顶尖的高手,论名气,却远没有这两人大。”
这是否说明,这些人的剑术就没有西门吹雪、叶孤城高呢,那也不见得。
但是,林仙儿已不打算找学剑的来对付叶孤城了。
她甜蜜地道:“短兵相接有什么意思,其实我更好奇,昔日那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若是碰上了这天外飞仙,究竟是谁赢,还是谁输?”
屏风外那人不言语,显然,这问题的答案,他也并不是很清楚。
林仙儿忽然又高兴起来了。
她像是一个要去郊游的小姑娘一样,开始哼着曲儿梳妆打扮,去见那号称是天下第一暗器的小李飞刀了。
她虽然刚刚才被一个男人无情的拒绝过,但那种自信却还没有消失。
她只认为,这种瞎了眼的男人实在是很少很少,今天碰巧被她遇上了而已,而且,他也一定活不了多久了。
她会引诱李寻欢,让他去杀叶孤城。
林仙儿开开心心地出门去了。
这时她还不晓得,这世上瞎了眼的男人的确不算多,但最起码叶孤城和李寻欢都算是其中的一员……
不过,这也已是后话了,且暂时同叶孤城无关。
叶孤城对林仙儿不屑一顾,一路骑马、风尘仆仆的回到京城。
京城的一个不知名小巷之中,他轻车熟路地敲动了那一堵青砖墙,青石砖晃动起来,露出一个供一人通过的入口。
小院里的爬山虎郁郁青青,紫色的浆果生长其中,那只脑袋很大、胸脯很软和的雪鸮鸮立在爬山虎边上的石雕之上,一口一个小果子、一口一个小果子。
然后……
它就从一只雪白的雪鸮鸮,变成了一只紫色的雪鸮鸮了。
叶孤城:“…………”
果然这里的浆果也很奇怪!
叶孤城负手走了进来。
雪鸮鸮的头“嗖”的一声转过来,露出一个欢迎似得表情。
雪鸮鸮:—V—
它头顶上顶了只蟾蜍,一张嘴就是:“吃了么您!吃了么您!”
……这只蟾蜍似乎格外的喜欢这句开场白。
叶孤城目不斜视,信步走进了屋子。
屋子里头,中原一点红正在喝茶,死灰色的眼睛一撇,就瞧见了叶孤城,然后他又把眼珠子转了回去。
叶孤城也权当没瞧见这人。
一柄孤高、锋利的剑,与另一柄毒辣、偏激的剑,有的时候并不会惺惺相惜,反倒是有可能互相瞧着不顺眼、不对味儿。
叶孤城与陆小凤关系不错,与花满楼能说得上几句话,打心底里认同西门吹雪,但与中原一点红却没什么来往。
中原一点红更是连眼神交流都欠奉,他手上顺带着抚摸了一下窝在自己身边的喵喵,然后继续喝茶……
叶孤城进了屋,瞧见了花满楼。
花满楼身上系了一个……红白格纹围裙,手上拿了两个鸡蛋,磕得很响,打得很欢。
温玉小姐也在,系的是蓝白条纹围裙。
叶孤城:“…………”
花满楼的耳朵好使,尽管叶孤城轻功出众,落地无声,走起路来,如同雪中捕猎的雪豹一般,但花满楼却还是听见了。
他转过身来,微笑道:“叶城主。”
叶孤城微微颔首:“花公子。”
花满楼微微一笑,十分具有主人家风范地道:“叶城主请稍待,去外头坐着喝茶吧,我与温玉正在做一种叫做‘蛋糕’的点心,雪鸮鸮一会儿会去丰乐楼提饭,晚饭很快就好。”
叶孤城:“…………”
他盯着红白格纹的花满楼,表情有一种说不出的微妙、说不出的古怪。
然后,温玉小姐冲了出来,她兴冲冲地从自己的帽子里掏出了一台……古怪的大机器,一顿乱七八糟地调试,然后打开了它。
顿时,整个屋里屋外,都被一种“轰隆隆、轰隆隆”的巨大噪音所充斥着。
这是在做什么?
叶孤城忍不住凝注着那神奇的机器。
那机器四四方方,上头结构复杂,有许多叶孤城看不懂的构造,温玉不知倒了什么液体进去,机器就开始轰鸣作响,宛如一只远古的巨兽正在咆哮,随着这一阵咆哮,这奇妙机器甚至在颤动,好似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正被它所孕育。
叶孤城直觉上觉得这玩意儿肯定不简单。
温玉也是个不简单的女子,她在此时拿出这法宝来,又是为了什么呢?
果然,温玉小姐又从自己的帽子里掏出了其他的法宝。
漆黑的、管子一样的东西,另有一条白色的管子,末端带着一个小盒儿,小盒儿上开有排列整齐的孔洞,再就是一个四四方方的大盒子,这盒子是金属制品,却有一个玻璃开门。
叶孤城也忍不住有三分好奇,想瞧瞧她究竟是打算做什么呢。
然后……
然后,温玉小姐小心翼翼地把自己做好的蛋糕液放了进去,在柜门的几个旋钮之上扭来扭去。
“就是这样!等四十分钟,蛋糕就可以出炉啦!”
说着,她的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甜美笑容。
叶孤城:“…………”
就这?
就这就这就这?
他现在只觉得刚才有那么一点兴致的自己像个傻子……
但一旁的花满楼已很满意的微笑了起来,和温玉开始讨论起了要做个什么厉害的奶油涂在蛋糕上吃。
叶孤城:“…………”
他总觉得温玉好像是什么很可怕的毒一样,一旦接触,就会迅速扩散到大脑里……
这引发了叶孤城内心疯狂OS的奇异机器,自然就是一台发电机了。
蛋糕,是温玉所喜爱的东西,但是在这里,没有蛋糕。
她虽然做菜不行,但也算是半个烘焙达人吧,随身空间里堆了不少的面粉鸡蛋奶油奶酪之类的烘焙原料。
什么烤箱、厨师机、电动打蛋器,自然也是少不了的。
但问题是……
没电!
没电就用不了烤箱,或许这世上的确有大魔法师可以把自己的魔力转化为电力来驱使家用电器,但那个人一定不是温玉……
中国古代虽然有烤制的糕点,但是一看就能明白,那和烤蛋糕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儿。
而西方的面包窑、或者那种披萨窑……额,怎么说着,这个上下火一看就很不均匀,烤披萨那种要求不高的玩意还好,蛋糕就有点……
或许火系大魔法师可以做到如同烤箱一般的精准控温,但是温玉……她还是不行!
所以没事手痒囤积下来的发电机就派上了用场。
感谢万能的囤积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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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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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05【二更】
最后做了白玉卷。
白玉卷; 在温玉穿越之前风声很大,其实仔细一看,就是奶油、蛋糕卷和糯米皮子。
……但是你别说; 美食的事情有时候就是那么神奇; 糯米皮子单独吃平平无奇、蛋糕卷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是在蛋糕卷外面裹糯米皮子……居然还真的好吃得不得了!
总而言之,动用了一台发电机制作出来的白玉卷大获成功!
临走时,温玉还送了花满楼一盒子。
当然了; 一点红就不必了; 他这人口味其实不怎么清淡,只是猛男不爱吃甜食罢了。
温玉变戏法似得从身后掏出一盒椒盐牛舌饼塞进他怀里了。
一点红眼皮子都不动一下; 从善如流的收下,然后转身走了。
热热闹闹的小院子,霎时间又只剩下两个人了。
温玉小姐就进了厨房,开始鼓捣起了自己的邪恶诱捕猫咪计划。
——爱情魔药。
爱情魔药制作并不困难,原料也不难找; 毒蝇伞、发光小菇、鬼笔伞切碎加入、龙珠果取汁液,用蒸馏过的、无杂质的水一起炮制; 用搅拌棒小心翼翼的搅拌; 直到液体变成一种梦幻的紫色。
这时,定向加入施术者的血液。
温玉滴了一滴自己的血进去。
这样的话,任何一个喝下了爱情魔药的人; 都会无法自拔的爱上她。
魔药的效果根据用量,持续的时间有长有短。
当然,这种爱情魔药也是有解毒剂的。
按照创造了这一种魔药的大魔法师的说法; 爱情产生于身体里的荷尔蒙、一种激情与不理智的产物,当这种不理智消退的时候; 很多“爱情”自然而然的就消失了。
所以,解药的制作方法是把记载着高等数学微积分的纸烧成灰烬,用水一泡,服下即可。
中世纪时的魔法师们其实用的是写着教会教义的纸,但后来大家发现,解毒效果最好的,还是传说中的物理化……
……这、这也算是一种喝符水驱鬼吧!
魔药很快咕嘟咕嘟冒泡泡,温玉适时的用魔杖送入魔力,令这一锅奇怪蘑菇汤发生了一种奇妙的变化。
做完这一切后,她把制作好的魔药装进安瓿瓶中,只拿出一点来,放进了咪咪喝水的小碗中。
计划通!
温玉:O(∩_∩)O
然后,温玉顺手把安瓿瓶往桌子上一放,端着这碗加了料的水去找咪咪了。
第二天一早,温玉去找叶孤城,说是想要过几日夜探兴云庄。
兴云庄的消息,她也一直都有关注着。
近来兴云庄不太平,鱼龙混杂,一堆江湖人都聚集在那里,而且据说那位兴云庄从前的主人——小李探花也在昨日回来了,龙啸云晚上给他办了个盛大的接风洗尘宴。
以上情报来自于待在客栈里养伤养到百无聊赖,被温玉拜托去盯梢的前任杀手中原一点红同志。
温玉本来觉得很烦恼,但一点红却讥诮一笑,对她说:越乱越好浑水摸鱼。
温玉豁然开朗!
那现在不混进去,更待何时呢?
今日一早,一点红又带来了最新的盯梢消息:李寻欢的到来,简直像是往这锅本来就快沸腾的水里投下了一颗炸弹,他昨夜一回来,第一美人林仙儿的住所前,就死了个人。
这人的名字叫丘独,也算是名家弟子。
“武林有七毒,最毒青魔手”。
青魔手伊哭,就是这丘独的师父。
丘独半夜欲杀李寻欢……李寻欢虽然脾气不错,但要是有人想杀他,他也不介意给那人一柄飞刀尝一尝,丘独一尝,自然死了。
而那青魔手想必很快就会前来寻仇。
这些人温玉全然不认得,这些事与温玉全然没有关系……总而言之,她只是忽然觉得,在这时候混进去问一问怜花宝鉴,是非常好的选择。
于是夜访兴云庄的日子就被定在了三天之后。
搭档:叶孤城。
一点红犹在伤中,自然是不能劳他的大驾,花满楼整天吃的好睡得好的……而且平心而论,他为人太过正直温柔,当不速之客这种事,也不是很适合他。
专业对口的楚留香回家去了,不在京城。
所以……就劳烦叶城主出马吧!
叶孤城自然没什么不乐意的,把金丝甲丢给温玉之后,叫温玉在三日后的子时准备出发。
谁知道仅仅三天,兴云庄的态势就又变得复杂得不能再复杂了!
这三天里,已有很多人认为,李寻欢正是梅花盗本盗,龙啸云左右为难,但敌不过众多江湖人裹挟,还是放任他们围攻李寻欢,李寻欢被绑,也不知道被藏在哪里去了。
龙啸云这当大哥的,居然也只能唉声叹气地说自己没办法。
倒是听说有个初出茅庐的少年剑客,是李寻欢的朋友,为了李寻欢闯入了兴云庄,结果被人打伤,堪堪捡回了一条命。
这样的结义兄弟……
温玉作为一个朋友很多、且看重感情的人,对这龙啸云的无耻也十分咋舌。
是夜,月如弯钩。
叶孤城白衣乌剑,负手而立,正等着温玉。
温玉一身黑斗篷的出来了,长长的五股辫垂在身前,一双金绿色的眼睛,在黑暗中熠熠生辉。
她瞧了叶孤城一眼,有些狐疑地道:“白衣不觉得太显眼些了么?你就没打算换个什么夜行衣之类的衣裳?”
叶孤城瞥了一眼温玉。
这位女巫小姐身材倒也算得上是高挑,只是女孩子的高挑,自然不如一个身高八尺的成年男性,他微微一垂眸,就能瞧见温玉的头顶,小碎发迎风飞舞,耳朵边儿上,居然也有两缕碎发。
叶孤城眯了眯眼。
叶孤城缓缓道:“其实夜行,比起穿黑衣隐匿行踪,倒是还有另外一种更有效的法子。”
温玉:“嗯?是什么?”
叶孤城无甚表情,两片薄唇轻轻抿着,好似对今夜的兴云庄之行满不在乎,听见温玉这追问,面上倒是浮现出了一点很微妙的笑意。
这笑容残酷得很,温玉瞅了一眼,就明白了。
都是江湖中人,生死本就是这么一回事,叶孤城这人也就同江湖上绝大多数的人一样,心如铁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