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玉睇了他一眼,道:“难道你想把衣裳让给我穿?”
叶孤城的嘴唇抿了起来,沉默了片刻,道:“我没有衣裳让给你。”
这是真的。
叶孤城惯来不爱穿大氅这一类笨重的衣物,他的衣裳如仙鹤的羽毛一样的白,周身没有一丝异色装饰,但是若仔细看就能瞧见,这衣裳的袖口之上,用银线绣出了大片白云暗纹,月光一照,流出一段细不可见的光华来。
小风一吹,这用料考究的白衣,就在风中飘飘然如仙人降临。
但是,被春日的小风一吹都能飘飘如仙,这只能说明一件事……
那就是他的衣裳很薄!全然是为了完成其社会功能,而御寒功能嘛……基本等于没有,他即使愿意把这件衣裳给温玉穿,但很显然,也起不到什么作用。
温玉本来也就是随口一说而已,并没真想要他的衣裳,况且,温玉小姐是有随身空间的,从里头找件羽绒服很显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她只是想吹吹风,让自己的大脑清醒一下而已。
叶孤城的薄唇却紧紧地抿了起来。
他没有说话,只是手忽然一晃,原本悬在腰间的玉佩已出现在了他的掌心。
这是上好的羊脂玉,光芒温润,价值千金。
温玉:“?”
叶孤城道:“但可以买一件。”
非常直白的有钱人的脑回路了!
温玉忍不住笑了,道:“你这玉佩看起来也不便宜……买一件衣裳穿,恐怕要亏,难道你很喜欢做这种亏本的买卖?”
叶孤城的面上居然浮现出一种很清淡的笑意,一闪而过,道:“不喜欢。”
说着,他五指一收,将那圆润的玉佩收入掌心之中,温玉只见他虎口处迸起克制的青筋,再听一声细不可闻的碎响声,等他再摊开手掌时,那价值千金的玉佩居然已碎成了数十块,其中有金有玉……温玉这才发现,这金镶玉金镶玉,用的金也是足金。
叶孤城眼都不眨,就毁了一块价值千金的玉佩。
玉这种东西,价值与大小是有关系的,越完整、越大的原石,价值就越高,反过来说,把一块价值千金的玉佩捏碎成十块,价值就会瞬间贬损,绝不会变成百金X10。
……但,如果这块玉本身足够好的话,价值即使贬损严重,也一定很值钱,只是买一件春日里的衣裳,轻轻松松,还能顺带着零花,去酒楼吃饭。
叶孤城把这玩意儿当做金叶子,直接送给温玉去零花,自然不可能让她捧着一块硬骨头。
至于拿去当铺换成银钱嘛,这里头的水很深,一件上好的貂皮大衣,都能被当铺记录为“破皮袄一件,三两银子”,叶孤城懒得跟那些腌臜泼皮去胡扯。
而温玉此刻的表情……就格外的像自己的宠物圆脸胖鸡。
叶孤城不以为意,道:“手边无钱,只能如此,还请勿怪。”
温玉道:“你要送钱给我花?”
叶孤城的嘴角就向上勾了勾。
他轻描淡写地道:“古人赠千金于友,我叶孤城为什么不行?”
温玉的嘴角就越翘越高,脸颊两侧的酒窝也越来越深。
她忍不住笑道:“等等,难道你对每一个朋友都赠之以千金?你们白云城是产金矿呢?还是产银矿?”
这很显然是句调侃。
但叶孤城居然也回答了:“都不是。”
温玉道:“那是什么?”
叶孤城板着脸道:“白云城只有珍珠场。”
温玉:“…………”
温玉:O_O
她以前总以为叶孤城很古板,就是那种放在现代,vx名会叫“宁静致远”的那种……
但这个男人虽然看起来冷,但还是挺知情知趣的,甚至知道自己调侃自己冷幽默一把……实在是,嗯,人不可貌相,人不可貌相啊……
……………………………………………………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2…11…17 18:14:36~2022…11…17 23:34:3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点心吃掉! 10瓶;墨绶、琴 5瓶;周周、莳玖 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47章 11【二更】
林仙儿真心的眼泪难以获得; 但生活毕竟还是要继续的。
兴云庄内,龙啸云对李寻欢已重新打起了十二分的热情,兄弟长兄弟短的叫。
这李寻欢的脾气可真算得上是个菩萨了; 龙啸云假仁假义; 他竟也全然不点破,口称大哥,一切如故。
而那份由温玉制作、林诗音送入的爱情魔药……药效依然很□□。
于是李寻欢在园子里散步时,是不是就会蹦出一条开花的老树来; 非要与李探花把酒言欢、不醉不归。
李寻欢:“…………”
李寻欢本来是连毒酒都能喝得下去的人。
但面对秦孝仪和赵正义的脸; 他只觉得面前摆的不是酒,是黄连水……
李寻欢心里苦啊!
但被鬼上身的秦孝仪等人; 查梅花盗的案子却是上心了不只一倍。
而李寻欢也明白了,为什么少林寺会来人。
对外的说法是,秦孝仪的独生儿子秦重死于梅花盗之手,而秦重又是少林寺的俗家弟子,因此少林寺才派了心眉大师来此; 捉拿梅花盗。
但这其中有个问题。
心眉大师,乃是少林寺的护法大师。
少林寺一共也只有三位护法大师。
就算是正儿八经的少林内门弟子死了; 也显然没到可以让护法大师出面的地步。
所以李寻欢一直觉得; 这件事里另有蹊跷。
所以他去询问了心眉大师。
不知道为什么,心眉大师只是象征性的抵抗了他几下,就在鬼上身的作用之下告诉了他一个秘密。
——梅花盗偷了《达摩易筋经》。
李寻欢悚然!
《达摩易筋经》乃是少林寺的绝学!锁在藏经阁之内; 除了心字辈的几位大师外,再无人能够接触!
梅花盗的武功竟已到了能硬闯少林的地步了……?
还是说此事另有蹊跷?
李寻欢陷入了沉思之中。
而另一面,林诗音见李寻欢已摆脱了嫌疑; 自然松了一口气。
只是她并不想见李寻欢。
李寻欢对待龙啸云,可是说是如春风般温暖; 一口一个大哥,义气冲天,无论是什么样的龃龉,都能够一笑泯恩仇。
但他对林诗音的态度却不是这样的。
早在十年前,他就总是用一种伤害的态度,去对待林诗音。
十年之前,为了促成林诗音与龙啸云的婚姻,李寻欢放浪形骸,在妓馆中倚红偎翠,整整呆了两年。
林诗音含泪规劝,换来的却是他的变本加厉。
莫要忘记,那时候的林诗音,已是李寻欢未过门的妻子,在娶妻之前如此做派,李寻欢摆明了就是不想好好过日子的。
而十年之后……
龙啸云要他死,李寻欢佯装不知,林诗音想他活,李寻欢却仍能口出恶语,令她伤心。
在李寻欢刚刚归来的那日,林诗音的丫鬟曾瞧见他把什么东西埋进了土中,在他走后,林诗音命人将东西起出来,这才看见,原来是一尊美人木雕像。
木雕上的人她也很熟悉,那正是她自己十年前的模样。
林诗音觉得他不可理喻。
他既然花了十年,都不曾忘记过她,可当年却又要做出那样的事情,如今却又要做出这样的态度?
对着心爱的人口出恶言,背地里却偷偷的雕她的画像,他是不是觉得,这件事之中,他才是最凄惨的那一个?
他又何必这样自我感动?
奇!书!网!w!w!w!。!q!i!s!u!w!a!n!g!。!c!c
林诗音忽然觉得好没意思,苦笑着丢下那木雕,走了。
所以,即使如今李寻欢已脱困了,林诗音也没有一丁点想要去见他的想法。
她只是亲自提着谢礼去找温玉道谢了。
早在温玉第二次找上门来,带给她那一瓶紫色药水的时候,林诗音就把自己知道的、关于怜花宝鉴的线索都告诉了她,因此这一次,她单纯就是为了登门道谢。
至于李寻欢脱困的原因……
瞧见那几棵开花的老树之后,林诗音陷入了一种深深的沉默与哲学的思考,并决定不多提问。
……毕竟有时候,知道的越多,受到的精神污染也越大呢。
温玉在第二次与林诗音见面之后,林诗音就问她:“倘若我要找温姑娘,该去何处?”
温玉道:“百花楼。”
百花楼乃是江南花家的七公子花满楼所居住之地,花满楼家在京城也有房产,就在城东,与兴云庄离得还不远,但这位花公子却显然更喜欢住在自己的小楼之中。
于是,林诗音就提着谢礼来拜访了。
今天是个好日子,正适合出门踏青,温玉本就与花满楼约好,要去城郊踏青。
她还试图去邀请了叶孤城。
但白云城主显然对那种闹哄哄、人很多的地方并没有什么好感,冷淡拒绝。
然后又邀请了前任杀手一点红。
温玉冲到一点红所住的客栈时,一点红正在刮胡子。
——这就是另外一点平行世界的端倪了。
在温玉所熟知的那条时间线上,中国古代的男人们,到了一定的岁数,就会开始蓄胡须了,“面白无须”一般不是什么非常好的形容词。
但在这个世界线之中却显然不是这样的,到处行走的江湖人士,都是一副干练的打扮,劲装疾服,如虎豹般矫健,不蓄胡须的人比比皆是。
这反倒让陆小凤一个坚定的年轻胡子爱好者还受到了很多调侃。
温玉砰砰砰地敲门,一点红皱着眉来开门时,手上还拿了一把剃刀。
于是温玉小姐很贴心的从空间里取出了一罐剃须泡送给他用。
一点红也很不客气地收下用了。
对自己的朋友太客气,有时反而是生疏的表现。
他试着用了一下,发现居然还很好用。
一点红对镜刮须,又挑了挑眉,忍不住问:“你为什么会屯这种东西?”
温玉眨了眨眼:“喂养史莱姆啊!”
——史莱姆,一种断肢粘合剂的主要成分,活物,会在地上蛄蛹蛄蛹,身体上有奇异的粘液,十分粘手,呈胶质体。
这些特性……一点红都有很深刻的体验。
他表情古怪:“……它会吃这个?”
温玉点点头,道:“是啊,不过这只是出于好玩啦,不知道为什么,史莱姆吃了剃须泡之后就会散发出剃须泡的香味,还可以变得软软烂烂的,体积膨胀,很好rua……”
一点红:“…………”
一点红面无表情:“哦。”
温玉道:“不过用皮肤光滑咒更好呢……一劳永逸,你真的不试试么?”
一点红:“…………”
这咒语显然是曾经出现过的,那是在西门吹雪要刮掉陆小凤的胡子时出现的,好像还有……斑秃什么的?
他的眼角抽搐了一下:“不必了。”
温玉:“哦,去不去踏青!”
一点红:“不去。”
温玉:“…………”
温玉:“再见!”
她转身就走了。
其实她本来就没报什么希望,毕竟对这种花里胡哨的活动最感兴趣的人是陆小凤来着……
可惜啊,陆小凤不在。
温玉扼腕!
要知道踏青这种事情,不单单是去城外走一圈的,而是要带好布巾、各色冷盘、新酒、果子,找上一棵芳树,把布巾往地上一铺,东西七七八八地摆出来,晒晒太阳、吃吃东西,可能还会有投壶、吟诗等活动。
当然,这种活动温玉肯定是不擅长的,所以就免了。
但是,这也正说明,踏青是一项极其热闹的活动。
试想一个场景,当周围全是五个一群、十个一组的人在欢呼、玩乐的时候,你和你唯一的朋友面面相觑,不知所措,感觉自己异常尴尬。
那感觉,应该实在不怎么好。
不过温玉去了百花楼之后,就看见了林诗音。
林诗音如今三十出头,做妇人打扮,举手投足之间,既优美动人,又有成熟风范。
她与花满楼相谈甚欢,见温玉前来,立刻站起了身子,对温玉郑重其事地行礼,道:“林诗音特来道谢。”
温玉立刻:“正好,我们走!”
林诗音:“?”
然后,她就被拉到了城外晒太阳了。
城郊之处,果然热闹如市坊酒肆,城外车马万数,游人如织,公子们多三五成群,席地而坐,面上摆上杯盘,互相酬劝,好不潇洒。
而大家的小姐们受到的束缚就多了,未婚配的闺阁少女们不好抛头露面,于是便有不少小轿停在河岸边,只撩开一点轿帘,使得轿子的春色能够进入小姐们的视线,机灵的丫鬟、婆子们,去远处采回了各色的野花,放在窗前,就算是过了野趣了。
当然,江湖儿女就不会管这些了,故而人群中的女孩子们也不少,甚至还有摇色子玩乐的,哈哈大笑,作风十分潇洒自如。
不远处的小桥之上,有个蓝衣美女,正倚栏而立。
这美人穿了一件大袖飘飘的蓝衣,唯独腰收的很紧,她的腰算不得很纤细,却充满了一种健康而野性的力量。
那美人眉眼如画,红唇如火,只往那里一站,就是一副绝佳的风景。
一群宝马雕鞍的风流少年,正对着那蓝衣美人大献殷勤,美人吃吃地笑,神色却并不羞涩,反倒是傲气逼人,手中一柄玉骨折扇,一下一下地点着,好似一个选妃的皇帝。
这真乃“柳外雕鞍公子醉,水边纨扇丽人行”。①
温玉一行人自然是在树荫之下铺了布巾,席地而坐了。
今日出场的是百花酿——这是花满楼亲自酿制的。
百花酿百花酿,自然是以花入酒,酒液澄清,酒精度数不高,倒像是桂花酒酿一般,假如这里能有延边出产的那一种朝鲜米酒,想必配起来味道更佳。
花满楼并非专业酿酒之人,所以这酒自然也无法与先前喝过的那种丹阳酒相提并论,只是与这卤味、野果搭配起来,也别有一番野趣。
林诗音镇日待在兴云庄之中,心情郁郁,如今被这太阳光暖洋洋的一晒,登时只觉得浑身轻松,心口处的郁气随风消散。
她喝了一口酒,瞧着不远处一位大家闺秀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