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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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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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满楼道:“或许,他在躲我们。”
  陆小凤苦笑道:“他应该不会犯这种错误。”
  躲藏,几乎同等于认下他与金鹏王朝有关的罪名,以霍天青的聪明绝对做不出这样的事,陆小凤很了解他,他猜测对方已经知道自己在怀疑他,按照霍天青以往的脾气,应该会按兵不动,以迷惑他们的视线。
  至于躲到没有人的角落,这不就是不打自招吗?
  花满楼道:“所以,他是真失踪了?”
  陆小凤道:“我想是的。”
  江湖人失踪,十有八九不是自愿的,而是有人绑着不希望他们出现,那么现在,是谁不希望霍天青出现?
  陆小凤兀自沉思,而花满楼也有自己的忧虑,陆小凤注意到了霍天青的失踪,但他却同样注意到了另外一个人的失踪。
  那就是上官丹凤。
  或许称不上是失踪,因为上官丹凤本就是一非常神秘的女子,你不知道她会什么时候出现,会以怎样的方式出现,但花满楼确实有很长一段时间已经没有见到她。
  花满楼是喜欢上官飞燕的,而上官丹凤则是她的表姐,只要一想到上官飞燕,便极容易联想到她的表姐,热别是,她还是那样一个敢爱敢恨的奇女子。
  同时还肩负着血海深仇。
  这样的女子,总是让人动容的。
  花满楼道:“你没有注意到,还有一人,也很久没有出现了。”
  陆小凤道:“谁?”
  花满楼道:“上官丹凤。”
  陆小凤恍然大悟道:“原来是她!”
  他对这女人并不是十分在乎,但花满楼一说话也确实点破她许久未出现的真相。
  陆小凤越想越蹊跷,他们去珠光宝气阁,本就是因为上官丹凤口中阎铁珊与金鹏王朝的恩怨,当时说得那叫一个义愤填膺,但现在他们都去珠光宝气阁闹了一通,阎铁珊甚至死了,这苦主却没有出现,这不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吗?
  陆小凤沉吟道:“也许她有其他事情要做?”
  花满楼不赞同道:“对一个女子来说,还有比结怨多年的仇人更重要的事情吗?”
  起码对上官丹凤来说,好像没有。
  陆小凤哑然,确实,他们眼中的上官丹凤就是一个很聪慧也敢爱敢恨的女子。
  陆小凤叹了一口气道:“我明白了。”
  他道:“虽然我不知道上官丹凤在哪里,但我们可以去寻找或许知道她在哪里的人。”
  花满楼道:“谁?”
  陆小凤道:“萧秋雨和独孤方。”
  丹凤公主身边死心塌地的保护者,死了一个柳余恨,不还剩下两个吗?
  陆小凤与花满楼没想到的是,他们俩去找萧秋雨和独孤方,而萧秋雨和独孤方也在找他们。
  比起行踪飘忽不定的两人,陆小凤与花满楼简直就是标杆一般的人物,随随便便就能知道。
  只要有足够的银子。
  他们别的或许没有多少,但银子,却绝对不会缺太多,毕竟,他们曾经用同样的法子找到了陆小凤。
  还没等到陆小凤打听到两人身在何处,就主动送上门来。
  一脸的义愤填膺。
  萧秋雨见到陆小凤便劈头盖脸问道:“公主在哪里?”
  他们都口称上官丹凤为公主,这是对已经逝去金鹏王朝的尊重。
  陆小凤一脸懵逼,他道:“公主难道没有与你们在一起?”
  萧秋雨的眼球充血,因为愤恨,他道:“公主怎么会与我们在一起!”
  早在陆小凤他们出发去珠光宝气阁丹凤公主便悄悄尾随,这些事情,陆小凤与花满楼不知道,但是他们却知道得清清楚楚。
  现在阎铁珊死了,丹凤公主却没有回来,这难道不是很滑稽的一件事吗?
  陆小凤的表情很严肃,他道:“你是说她和我们一起出去了?”
  萧秋雨大感荒谬道:“难不成你们没见到她?”
  花满楼与陆小凤露出了相似的苦笑,如此看来,对方是苦主,他们也是苦主。
  花满楼的信用程度似乎要比陆小凤高一些,这话由他说出来要有说服力得多,他道:“我们并没有见到丹凤公主。”
  表情十分之诚恳。
  萧秋雨一愣道:“没有见到?”
  他与不善言辞的独孤方面面相觑,不说陆小凤,以花满楼的人品还不至于骗他们。
  所以,他们是真的没有见到丹凤公主。
  那么丹凤公主去哪里了?
  失踪的人越来越多,这可不是一个好兆头。
  然而陆小凤万万没想到,霍天青与上官丹凤的失踪并不是事情的结束,而是事情的开始。
  找不到霍天青与上官丹凤,情报也没有就此断掉。
  陆小凤想想道:“现在金鹏王朝剩下的人还有一个独孤一鹤。”不仅是剩下的,他还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因为据上官丹凤说,看上去道貌岸然的峨眉派掌门,私下里竟然是青衣一百零八楼的拥有者。
  对上官丹凤的话,陆小凤将信将疑,他虽然相信朋友,但也不是谁的话都会全盘接受,事实上,陆小凤是一个警惕心很强的人,他有自己的判断力,也有自己的一套看人标准。
  若不是事情牵扯太广,他是不想惹上独孤一鹤的,因为对方的武功,因为对方的名声。
  这世界上有一种人,即使你不与他做朋友,也并不想成为他的敌人,站到他的对立面,独孤一鹤,就是这样的人。
  这世道还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剑客,就要由剑客来出手。
  陆小凤与花满楼都不是用剑的,所以这工作,似乎理所当然就落到了西门吹雪的身上。
  然而,等到晚上,他竟然背着乌黑剑鞘,回到陆小凤身前,冷冷道:“独孤一鹤不在客栈。”
  陆小凤就好像屁股被火点着了,腾地一下从椅子上跳起来道:“独孤一鹤不在客栈?”
  他心头忽然涌上一股不太好的预感。
  接下来,西门吹雪成功将他的预感变成真的,他道:“他不仅不在客栈,也不在客栈周围。”
  陆小凤几乎是绝望地说道:“那他在哪里?”
  西门吹雪沉默一下道:“不知。”
  他眼看着陆小凤眼中几乎没有光了,又忽然开口道:“但客栈附近的树林子里却有打斗的痕迹。”
  那痕迹颇为古怪,就算是西门吹雪看了也不能判断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陆小凤听见西门吹雪这句话,却又突然活了过来道:“有线索就好,快带我去看看!”
  他还真不相信,这些大人物小人物竟然在同一时间失踪了。
  就算是掘地三尺也要把人给找出来!
  公孙兰被宫九拘着。
  给她请最好的大夫,用最精贵的要,衣食住行无一不奢华。
  其精心饲养程度,甚至能比得上九公子精心饲养沙曼的程度。
  但公孙兰和沙曼一样,又不一样,饲养沙曼,是为了满足九公子病态的欲望,而饲养公孙兰,则是为了满足九公子病态的好奇心。
  不管怎么样,他的心理都是不正常的。
  九公子决定亲自去看看公孙兰,哪怕精心饲养的是一头猪,以九公子的个性,指不定还要去看看杀猪的模样,因为那头猪和其他的猪不一样,它是九公子亲自饲养的。
  这已是个很好的理由。
  九公子,能将一切不可能化为可能。
  宫九发话下属怎敢不从,为了防止身后这位祖宗走错路,很是恭敬地带着对方走。
  他们也来到一处地牢。
  这年头就好像时髦建地牢似的,无论是叶城主还是小皇帝都建了那玩意儿,宫九也是,只不多他的地牢很高级,很华美,就好像嫔妃所住的宫殿。
  公孙兰就在里面。
  她过得很好,一点也不像个囚徒,反而像一位公主,有仆人照顾她的日常起居,吃穿用度无一不精细,穿的衣服是最精美的丝绸所做,手划过表面摸不到一个线头,每天来给她看病的大夫,无一不是杏林圣手,连一般的公主都不能见到。
  九公子所看见的,就是这样一个伤好了大半,衣着华美,面色红润却眼神混沌的公孙兰。
  与其说是混沌不如说是茫然,就像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婴儿,懵懵懂懂,颇有些不知今夕是何年的意味。
  这种眼神出现在小孩子脸上没有问题,但如果是大人,就要好好掂量掂量了,至于狠辣而狡猾多端的公孙兰,就更不可能了。
  她的每一个身份都聪明且狡诈,这可不是一个懵懂的人可以做到的。
  但宫九看见她却很满意,这男人龟毛而且性格多变,但无论他当时的心情如何,都不会让别人好过,能让他满意,这实在是很难得的一件事。
  九公子以其锐利的眼神扫过公孙兰,对下属淡淡道:“不错。”
  他的声音听不出喜怒,下属却从心头涌起一阵狂喜,只要是跟了九公子一段时间的老人,都知道让他说出不错两个字有多么艰难。
  这几乎就是至高的赞扬。
  但他却不敢将心中的喜悦表达出来,因为九公子并不是很能见的得别人高兴,他看别人笑,心中或许会想要那个人死,又或者他见人不想活下去,反而会萌生帮助对方的渴望。
  别试图去猜想九公子准备干什么,在他面前,千万别把自己当做是一个活人。
  否则,公孙兰就是下场。
  她傻了,就像是一个婴儿,什么都不会做。
  但她似乎又很聪明,因为她成了九公子忠心耿耿的下属,无论宫九希望她做什么,她都会去做。
  没有自我意识,只有在完成了宫九的任务之后,才有恢复神智的机会。
  多么令人不寒而栗的一种功夫,没人知道神秘莫测的九公子从哪里学到这样一种功夫。
  这世上还有他做不到的事情吗。或许没有。
  下属越发地诚惶诚恐,因为他知道,公孙兰是一个多么厉害的人物,这世界上的女子,很少有比她武功更高,人更聪明的。
  谁都不知道九公子的情报时从哪里来的,下属只知道,这女人剑上的功夫,说不定不比白云城主,不比西门吹雪差。
  否则,九公子也不会选定她来试探白云城主。
  但不管她曾经有多强,现在还不是成了九公子手心里的蚂蚱,连腿都给拔了。
  下属忽然听九公子又道:“她的伤好了大半?”
  他之前已经问过一遍,第二遍问也不知是什么意思。
  这可是件稀罕事,因为九公子很少将一个问题问上两遍。
  他似乎很重视公孙兰。
  下属道:“是。”
  九公子道:“好。”
  他道:“让公孙兰去找叶城主。”
  他又道:“我会跟在公孙兰后面。”
  宫九当然要跟着,他让公孙兰出去,不就是为了见到白云城主的天外飞仙吗?
  要是叶孤城使出了他梦寐以求想要见到第二次的剑招,他却不在,岂不是得不偿失?
  一抹雪白在黑夜之中飘过。
  衣服很白,人的皮肤也很白,远远看去,在天幕的映衬下,竟然不似凡人。
  微风吹过,扬起雪白的衣角,若不是凡人,还会是什么?
  是仙人,是天上的仙人。
  没有哪一刻,能让叶城主比现在更像一把剑,剑化作的仙。
  他的衣服时白的,白得炫目,好像雪白的刃。
  他的脸也是白的,带有海外精铁特有的冷与硬,远看,似乎还有金属的光泽。
  叶孤城:呵。
  你脸青白也会有金属光泽啊!
  朗月跟在叶孤城身后,她也是一袭白衣,但更像鬼,更像幽灵,半夜,荒野中出现一个一身白衣的美人,很少有人会将其想成是普通的路过人,无论在什么时代,志怪都是生活中的调剂品。
  若有不识二人面貌的平民看见,恍惚间定然是以为有仙人路过。
  只有他们两人在荒野上穿梭,独孤一鹤还被关在笼子里,能让霍休感到自信的海外玄铁自然不是什么简简单单就能弄破的玩意儿,叶孤城的剑是比其更坚硬不错,但以名剑为斧砍断牢笼,就算是独孤一鹤被救出来也少不得要骂上一句暴殄天物。
  更何况叶孤城与他非亲非故,能够救他一命已是大恩,怎能奢求更多?
  朗月留下了信号,让白云城的人来解决,只要她想,便能找出十种八种方法联系人。
  就好像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他们不能解决的。
  江湖道义,送佛送到西,无论是叶孤城还是朗月心里都如同明镜似的,知道要和谁打好关系,要离谁远一点,眼下既然他们已经救了独孤一鹤一命,便不介意让他欠下更多的人情。
  苏少英虽然心痒痒想跟着叶城主,但他似乎没有什么理由,而且不管怎么说,独孤一鹤都是养他的师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读了一肚子的圣贤书,如果连这点道理都不懂,简直枉为人。
  于公于私他都应该陪着独孤一鹤到那破牢笼被打开,就算再怎么心痒痒想要和叶城主一起走,也不能付诸于实践。
  说起来,叶城主与他无亲无故,怎么就想和他亲香?
  苏少英:我对叶城主一见如故!
  理由很好很强大。
  叶孤城可不管苏少英和独孤一鹤想什么,他现在只想冲回自己的小院子里然后在床上躺个天昏地暗。
  任何一个受了重伤的人,都应该与他有一样的想法。
  叶城主实在是一个非常能忍耐的人,所有能成大事的人,似乎都有与他相似的品质,那就是善于忍耐。
  因为善于忍耐,所以便很能吃苦,便能承受绝大多数的痛苦与苦难,而且看上去还云淡风轻,仿佛那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
  疼痛,也是如此,对叶城主来说,疼痛是可以忍耐的。
  他的肋骨断了,虽然看上去是仙人,但实际上还是肉体凡胎,有裂痕的骨头再也禁不住强大的冲击,在天时地利人和等一系列原因的作用下断成两节似乎不是什么很难理解的事情。
  好在他骨头断得位置不错,没有插进肺里或者其他什么柔软的器官,如果真那样,绝对不是简单的忍耐就能摆平的事。
  叶孤城能忍受疼痛,所以他现在脸色很难看,但见他行动间,却还十分自如,哪怕是一般的习武之人动作也绝对没有他来得敏锐。
  一切,似乎都维持原样。
  朗月似乎心有所感,一路上都频频打量叶孤城,她越是打量,城主就越不敢露出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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