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可你全都不记得了
白龙周身一冷。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感到湿漉漉的风雪寒冷。
“追随?”
仙女点点头。
“你骗我。”
白龙脸上没有表情,身后的江水却几乎要掀上天。
仙女看了一眼江水,神色不改:“麟绣仙君在天界口碑好得很,谁没事去得罪他的表弟呢?”
“不要再提他了!”
江水冲上了岸,直直冲向那名仙女,浪过,仙女却消失了,独留上空盘旋的女声:“我是神仙,你伤不了我的,还是省些力气,多问问自己的心为什么会恼怒,你就不会怀疑我了。”
白龙冲着天空四处找寻对方身影:“你既然特意过来告诉我,是他带了什么话给我么?”
“他的话我不是已经送到了么?百年之内,你不必再等他了。”
“就是说,百年之后,我们就能见面了?”
“这倒难说,因为你应该也知道,历劫有时候不止一世。”那个声音顿了顿,“我劝你放下,因为即便你真去了京城,成为凡人的他,也早就不认得你,不记得你们之间发生过的事了。”
白龙垂下了双手,江水纷纷退了回去,徒留下一片经过摧折的断枝残叶。
徘徊的声音消失了,白龙忽然潜入江中,飞速地赶到了自己的栖处,带着满腔怨愤不甘,闭上了双眼。
不能再等了,他不要再等了!
凭什么麟绣自降生在世上便是众望所归,天之骄子,所有美好的东西都会被捧送到他面前,而自己千辛万苦修行到如此地步,只是从惹同族讨厌变成了让同族畏惧,绕到而行?
凭什么麟绣凭借着相貌和笛声就能吸引到那么多人为其死心塌地?而自己只引来人害自己?
就算这些他都可以忍,都可以不在乎,可是麟绣明明什么都有了,为何还要抢走他的唯一?
他不要再避而不谈,不要再忍气吞声,这一次,他要加紧修炼,好变得更强大,尽早在京城找到小叶子,先麟绣一步让小叶子喜欢上自己!
如若他没能成功找到人,那他也势必要尽早化龙,尽早上那九重天,获得神通后再找他的小叶子!
“哎,白龙。白龙!”
叶珩清亮的声音将他唤回了神。
“你刚才怎么怔住了?累了?要不要我来划船?”
白龙低头,发觉船不知何时行进得比老太太走路还慢了,连忙重新施法:“不用,刚想到了一些事分了神而已。”
叶珩却没依他,猫着腰进船篷拿出桨来:“什么不用,你都使唤过我那么多次了,还差这一回么,我又不和你计较。”
他坐到船头,有模有样地快摇起船桨来,雨水迅速荡漾出的一圈一圈的涟漪,被双桨击得破碎,他很有成就感地看着船迅速往前,笑道:“怎样?我划得还不错吧?”
他等着白龙附和一声,谁知半天没等到一句话,再要开口时,后背却被一整个抱住了。
“啧,干嘛呀,成天对我动手动脚的,”叶珩感觉船有微微倾斜的迹象,一扭薄薄的肩膀,“在船上可不兴闹啊!”
白龙倒是没闹,把脑袋枕在他肩上,轻声道:“小叶子。”
他的声音像融化的糖水,是不同往常的柔软深情,听得叶珩耳根一热,没有再挣动:“嗯?”
“我其实不叫白龙,白龙只是个艺名。”白龙搂着他的腰,“我叫江浔,江水的江,水边的那个浔,你以后就叫我这个名字吧。”
“江浔?”叶珩没想到他会说这个,不过感觉他愿意说这个,是向自己敞开心扉,所以也挺高兴,“没想到你的名字还挺有诗意的嘛!比白龙好听多了!”
白龙微微抿了嘴:“诗意……你知道和我名字相关的诗文吗?”
“这个么……”叶珩想了片刻,没有头绪地摇摇头,“你知道我肚子里没几点墨水的,话本里头的倒看过不少,但是你突然一问,我一时也想不起来啊。”
“我提示一下,七个字,两句话。”
叶珩绞尽脑汁再想了一次,最终放弃道:“真不记得了。”
白龙叹了口气:“你自己给我取的名字,你自己倒不记得了。”
叶珩很惊讶:“我这么有才,还给你取过名儿?”
白龙轻笑一声:“当然。你以前可喜欢我了,每天都来江边看我,既给我投食又给我讲故事,还抱着我偷亲我,就差跟我私定终身了。”
叶珩脸一红:“你别看我记不得以前的事情就给我乱编,你倒说说,我给你讲了什么故事啊?”
白龙闭了眼睛:“很久以前的事,记不清了。”
“哼,你看,现编一个都编不了吧?”叶珩皱皱鼻子,“你们都说我之前如何如何神通广大的,我看多半是你们乱恭维我。”
“们?”白龙突然直起身,“你说‘们’?”
“就是那个和你长得很像的……”
“不准提他!”
“你自己问的诶!”叶珩侧过头,看白龙沉这一张脸,觉得他这时候还吃醋,真是幼稚死了,但是又觉得他有点可爱,就软下了语气道,“好了好了,不提就不提嘛。”
天光微亮时,他们回到了叶府,一回去叶珩困得倒头就睡,直到次日午时才匆匆洗漱完,饭都没吃就去了高府。
高嘉义听了叶珩的请求,确实是大为赞同的,不过只一点未按他设想的来:“老弟,我知道你淡泊名利,可也不至于要把这种功劳全安到我的头上吧,这出钱的可是你啊。”
“你不想安,安你爹的也可。”
高嘉义看他随便的模样,笑着摇头:“你这说的又是哪儿的话。”
“反正高府出了人手,这名声你们受着也是理所当然啊,我一届布衣,往后只要能在商会站稳脚跟就行了,要这美名也没用啊。”叶珩朝他扮了个鬼脸,糊弄着起身道,“那就这么说定了,明天午时开始动工,两日后辰时,你开棚施菜粥,我来做帮手!”
“诶……”高嘉义伸出手还要说,他这位贤弟已经跑老远了,雨声太大,他再喊,后者就听不到了。
施粥地点选在城中央的一条道儿上,棚搭得高高大大,不少人来了,也都是很守规矩的排队领了粥喝。
叶珩满以为自己计划得挺好,没想到才撒泡尿的功夫,高嘉义就把他给抖搂出去了,他自己还不知道,直到晚上被父亲喊到房中臭骂了一顿,才晓得此事。
“施粥,你才多大,你懂个屁的施粥!”叶老爷才被白龙摸了一通腿脚,正是一天之中精力最为旺盛的时候,嗓门更较以往粗豪,“今天你顺利,是因为运气好,等明天后天人一多,够你喝一壶的!”
见他唾沫横飞,叶珩稍稍往后退了一步,讪笑道:“不会的爹,高家好歹是朝廷命官,谁敢跟他作对啊?”
“是,明着不作对,暗地里作不行啊,人家说给你听啊?没听过君子无罪,怀璧其罪吗?”
叶珩迟疑着点了点头:“好像听过,什么意思啊?”
“意思你个脚!”叶老爷抬手就把药碗里的勺子掷了出去,“你这个臭小子,把以前上私塾的钱都还给我!”
叶珩一把抓住飞来的勺子:“爹,有什么你就明说吧!您骂我也无济于事不是?”
“明说,好哇,明说,”叶老爷指着他,手在空中颤了几下,喘着粗气道,“你以为高嘉义是在宣传你的美名?告诉你,一旦出事,追责是追到你头上的!”
叶珩一愣,小声嘟囔了句:“是啊,万一施粥出了事,我是要连累他的。”
叶老爷也不知怎的,离那么远竟然听清了他的话,气得直拍大腿:“你到现在还想着你那个兄弟呐!”
此时一直在外间等候的白龙闯了进来,将人拨到了身后,上前握住了叶老爷的手:“快住手,您这样对患处不利啊!”
叶老爷想挣脱,没想到他捏得死紧,自己竟是全然动弹不得!
“是我愿意的嘛!”叶老爷气哭了,真实地哭了,哭得老泪纵横,“我是被他气的啊!”
叶珩看父亲这样,上前一步正想说话,却见白龙朝自己使了个眼色,随后慢慢放下了叶老爷的手,劝道:“事已至此,不如老爷把那些容易出错的关窍告知公子,我们尽力将施粥一事做到圆满。等到来日雨停,叶公子奇功一件,京城中人人传扬公子美名,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啊。”
叶老爷手上松了劲儿,颓丧地低了头:“也只能如此了吧。”
白龙这才放开手,正色补充道:“叶老爷放心,我先前多次受过公子恩惠,更蒙他帮助,才能安然回到老家,免遭阴家迫害,所以不管施粥有多难,我都会帮助叶家度过难关的。”
次日高嘉义见了他,神情里满是愧疚:“贤弟对不住,这次的事,是我爹想把我摘出去,瞒着我先斩后奏,我再被人问起,哎……”
“高兄不必放在心上,原是我欠缺考量,不曾想过此事竟然如此复杂。”
“谁让此地是京城呢。”高嘉义叹息一声,“但是你放心,我又给你挑了些人手来帮忙。”
他往身后一指,七八张新面孔站成一排,长得或精明或魁梧,此刻齐刷刷喊道:“见过叶公子。”
叶珩扫过一眼,点点头:“那就多谢高兄了。”
高嘉义摆摆手:“谢就不敢领了,只待日后雨停,高家自会将你的义举上报天听,若是贤弟下定决心走仕途,以陛下惜才之心,自当器重你。”
叶珩没好意思说自己不想走仕途,不过有这点名声也挺好,万一日后钱财散尽走投无路,他总算是帮过众人一场,其中总有几个有良心的,自己一家在京城总不至于饿死。运气好,亲爹身子好利索了,自己可以帮衬着店里重新开张做买卖,这回只要有机会,他肯在房中坐定,知道把自己看不懂账簿的毛病死磕下去。
高嘉义并不晓得他已经把情势想得如此之惨,只发觉同他说话间,他身后有人走近,话音落时,已一把揽住了他的肩膀。
高嘉义打眼一瞧,顿时惊为天人:“这位……就是贤弟所说的白龙了?”
第44章 泼皮闹事
“是啊!”
叶珩看自己的好兄弟直勾勾盯着白龙看,不知避讳,只觉得好笑——在这一点上,几乎所有年轻男女对白龙都是一样,当初叶老爷那么讨厌白龙勾走自己的心魂,却还是不得不承认白龙的相貌的确是出类拔萃。
叶珩转头看向白龙,想为双方介绍一下,结果就见白龙一脸的冷淡疏离,对高嘉义爱答不理的样子,看了他一眼后便转过头对自己道:“粥棚要开了,去准备吗?”
叶珩立刻想起,眼前两位上次见面闹了乌龙,白龙在高嘉义面前失了面子,大约是很不待见对方的。
“等等呀。”
人情面子还是要讲些的,他搂了一下白龙,在他腰间拍拍,以示抚慰,照例还是做了介绍:“这位是高将军的独子高嘉义,我的好大哥;这位是白龙,大名叫江浔,也是我兄弟,现在就住我家,这阵子会来帮忙的。”
白龙不吭气,朝高嘉义一点头,算是和他相识了。不过高嘉义是不拘小节的人,又或许被白龙的相貌折服,所以见状也只道:“看来江兄弟不是话多的人呢,不过也是,施粥的事情比较紧迫,你们先去吧……”
他那个“吧”字才出口,身后就出现了一个人高马大的女子,一把揪住了他的后领:“你不要眼皮子了是吧?盯着人眼珠都不带转的!”
叶珩不由得打量了对方,发觉那女子长鞭缠腰,打扮得利落,长相却十分娇媚,说起话来也是极凶的,看上去就像是高嘉义相好的,于是赶紧上前劝解:“误会误会,是我先前同高兄提了白龙的逸事,他只是好奇,才多看了几眼……”
没想到那女子不理他,自顾自直接将高嘉义扛上了肩,骂骂咧咧地走了:“知道你以前喜欢男的,搞得老娘成天防女狐狸精还要防男狐狸精,烦死了!你今天在床上就别下地了我告诉你!”
叶珩目瞪口呆地看着高嘉义垂着的脑袋,慢慢扭头望向高嘉义交给自己的那伙人:“是……嫂子?”
那群人也不知是受过专门训练,还是对此已经司空见惯,全部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有婚约。”
叶珩“噗”一声笑了,捂着嘴摇了摇头——难怪高嘉义不嫌白龙失礼,原来嫂子更离谱啊!
这天前来领粥的人明显增多了,不过幸好有叶老爷出招,人手也够多,众人多添置了十口锅,按不同坊市排队,且对每个领粥的都做了登记,靠邻居们的慧眼驱赶走骗粥喝的人。
一趟粥施下来,众人腰酸背痛,但任务完成得挺顺利。
那一头,进宝那支队伍也运回来了药材。
药材并没有想象中多,据说是附近几座城也有在下雨,所以风湿药对城外人供应得有限,加钱也买不到。
不过叶珩也不在意,因为叶老爷目前靠的是白龙的手,自己的撒钱,药已经微不足道了,只不过进宝他们一来,倒让他拥有了更多人手。
有了人手,叶珩背着叶老爷,又遣人去城西南增设了一个粥棚,那儿正是那天他们救助的小孩儿住的地方,周围穷人多,在那儿施粥,一来是顾及到小孩儿姨婆那样腿脚已经不方便的人,二来也减少中央粥棚的一部分压力,且因为中央粥棚已经有了大部分人的身份记录,所以他也能安心地抽调几名家丁去小粥棚维持秩序。
事实证明这次抽调是有必要的。
当时设置中央粥棚的时候,是因为高嘉义认为中央大街地方够宽敞,积水情况也没那么严重,距离上对住在京城四角的百姓也没有偏颇。
然而这个地点设置,间接导致前来领粥的百姓大多住得靠近城中央,他们的确因为菜价米价抬高吃不上饭菜了,但好歹还有个地基高,可以遮风挡雨的家。
但来小粥棚领粥的就不同了,他们多半是难民,有家的,房子被泡得不能住;其余人都是乞丐一流,众人无家可归不说,还有不少人因为长期淋雨开始发热,这些人见到粥如同见到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眼冒绿光地涌向粥棚,别说登记了,就连排队也有不少插队的,有人还要求多盛点,什么家里老娘大爷腿脚不便,什么姐姐妹妹病得起不了身——这些事一时也查证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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