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慎的药方和林夫人找大夫给我开的药方不尽相同,但有不少药材重合; 剩下的也都是外面药铺可以买到的; 只是和普通药方不一样的是; 李慎的药方需要的是新鲜的还带绿的药材,研磨出汁之后和乌麻油调和,没有煎熬这道手续。
我从来没试过这样的药方,尤其还要在涂药之前剃掉所有的头发。
我很犹豫。
毕竟我现在还不能算个完全的秃子; 只是比常人要少三分之二的头发,假如这次剃了再也长不出来; 那就是真秃了。
我盯着李慎看; 不确定地问道:“你真的秃过,黄的是后来长出来的?”
李慎有些无奈地说道:“真的,我两年前大病了一场; 掉了很多头发,后来病养好了,头发没长,是用了药才好的,你看我兄长的头发是不是又黑又直的?”
我揪了揪他的小黄卷,决定相信他一次。
但我还是警告他,“如果我要是秃了,我一定让你这辈子只能当和尚。”
李慎反而笑了。
比刚才的还要好看。
傍晚下了学我就迫不及待地跑出去买药材,林诗音已经习惯我的神出鬼没,甚至会帮着我遮掩,但始终是孩子心性,我不大放心她,每次都不会离开太久。
李慎的药方上大部分的药材都很常见,唯有人参贵重一些,但掏干净我这半年的零花钱刚好够用,我也是带着药材回去的路上才猛然发觉的,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我竟然渐渐地真把自己当成了小孩养,连本职工作都没再干过一票。
但我仍然没有多想。
对我来说,只要开心,就有意义。
有意义地我把药材分门别类撕碎研磨,有的药材带绿也研不出汁,就和其他药材一起捣碎,最后收拢到棉纱布内,挤出一小盏深青色的药汁来。
我严格按照药方,在药汁里加了三勺乌麻油,调和搅匀。
调好的药汁气味有些难闻,因为加了乌麻油的原因,看上去黑乎乎的,变得有些像药膏的质地了。
但现在重点并不在药膏。
我对着镜子摸了摸自己的稀少的头发,很是犹豫。
旁人不知道,我自己清楚,自从破碎虚空之后,我的头发生长速度就到了一种令人发指的程度,平均每八十年一个指甲盖长,脱了的长不出来,每天都在变少。
我在镜子前站了许久,终于狠下心,掌心升腾起一丝白火,闭着眼睛一掠,顿时从脑门向后烧平一大片。
有了这样惨烈的开局,再要下剪刀就容易得多了。
我对着镜子,慢慢地把自己剪成了一个秃头。
我长出一口气。
然后用木片抹了一坨药膏朝着秃头抹去,再抹一坨,然后用双手把药膏在秃头上抹均匀。
药膏干透之后,我立刻戴上了帽子。
之后的每一天,背着人抹完药膏之后,我都戴着帽子。
也许是因为我之前就戴了很长时间帽子的缘故,基本上没人知道我已经全秃了,除了每天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我的李慎。
我盯着他那一头长长卷卷的好看头发,整天脑子里想着怎么给他剃了。
然后过了一个月,我在一次照镜子的时候,忽然发现头皮上长出了一层浅浅的黄黄的毛茬。
我整个人懵了一下。
又过了两个月,短短的毛茬长成了一指长的浅黄短发,最重要的是,这一指长的浅黄短发覆盖了我整个头皮,长得非常茂盛。
我差点要哭出声来。
那之后每天看到李慎,我都要叫他一声哥。
第二年的时候,我的头发长到肩膀了,可以梳起来折腾一个小小的童女髻了。
还长高了一点点。
李慎也要走了。
不得不说,我有些舍不得他走。
李慎却一点都没有舍不得我,长了两岁的少年面相长开了些许,清俊的眉眼带着少年特有的朝气,从李恬来接他起就一直表现得很开心。
李恬的样子变化也很大,个子高了人也瘦了,越发显得轮廓漂亮,他去年中了举,已经可以被人称一声老爷,听说是准备接着考的,之所以来接李慎走,也是因为李慎要准备回去考乡试了。
李慎在来之前已经过了童生试,一直备考的也是乡试。
林大人这两年教李慎也是很上心的,临行前叮嘱他回去好好复习,只要科场上不出大错,一个举人也是跑不掉的,至于李恬,林大人看过他的文章之后,斩钉截铁地说道:“父子相承,一甲之才。”
李恬并不推辞,只是笑道:“姨父过誉了,只望不堕家父名声。”
林诗音眼睛亮晶晶地盯着李恬看。
李慎则一点都不客气,笑了一声,伸出手摸了摸我的小尖髻,说道:“大哥客气,我可不客气,再过几年,带你去京城看二表哥跨马游街。”
我点点头。
隔年李恬金榜题名,高中探花,李慎乡试第一。
父子两探花一时传为佳话。
连我都觉得要是李慎再中个探花,就更好玩了。
但老李探花显然不觉得好玩。
李恬中探花的消息传到保定,据说当晚老李探花就气得吐了一口血。
也是从那一天开始,原本还时不时传些信来的李慎就那么断了消息,给他去信或是寄些什么东西去,也石沉大海。
等到李慎高中会元的消息传来,已经是林大人外放期满,回京城的路上了。
林大人这一次是升迁,他原先做过几年翰林,又被调任御史,之后外放,任期满后回京,官升一级至三品,直任户部郎中。
对于这些官职的弯弯绕我是不太懂,反正从林大人和林夫人的态度来看,这次的官升得应该相当不错。
林诗音也不大理解一个三品的郎中怎么就值得这么高兴,不过她爹她娘高兴,她也就高兴。
真的是非常好哄。
原本我们回京没有这么迟的,但来接任的官员迟了一个月,我们路上又走错了路多绕了半个月,所以到京城的时候会试都考完了。
殿试在即,李慎住在外祖家里备考,别说只是姨母姨父到京,就是洪水地震了,只要他那屋子没坏,他就没法出门,所以来迎接我们的只有李恬。
我有些失望,但林诗音一点都不失望。
当然,她都想见李恬好久了。
我其实不是很能理解她为什么倾心一个只是见过几次面的人,对我来说,感情是相处出来的,不是一次两次见面就能定下的。
但我没有阻止她的意思。
毕竟李恬虽然比她大好几岁,目测就算定了也要再等她几年,但也不失为一个好的夫婿人选,当然,我不阻止的主要原因还是这一次见面,李恬看上去还是个在室之身。
虽然不排除他是因为身体太弱有心也无力的原因。
我没有在开玩笑,我一眼就能看出来李恬这两年身体变差了,是肠胃方面的疾病,先期并不明显,再拖上一两年,药石无救。
但我没有说出来。
亲人相逢的时候说这样煞风景的话,简直不懂事。
林大人并不和那位做尚书的父亲一起住,他当年成婚之后就搬了出来,京城物价贵,当时是租的房,过了几年才有积蓄买下,也不过是个二进宅子。
住惯了太守府的我和林诗音都有些不习惯。
但住进了小宅子里,我跟林诗音的地盘反而变大了,我跟她可以一人住一间屋子了。
其实我是有些不高兴的,我睡觉喜欢和别人一起睡,有人在我才踏实。
'综武侠'百无禁忌 第73节
但林诗音很高兴,她就喜欢一个人睡。
我只好抱着自己的枕头和被褥搬到了林夫人为我准备的屋子里。
此前已经有丫鬟安置好了我的行李,各处摆设也都弄得停当了,对我来说陌生感要小有点。
我的“闺阁”只有内外两间,外间摆设和在太守府时差不多,只是地方要小点,内间则大得多,单看一个房间为了通风要开两面窗户就知道地方多大,摆了一张大大的雕花架子床之外,还空出一大片地方来。
我准备把那片空地用屏风隔开,再摆个书桌书柜,弄个卧室书房。
我当然不喜欢看书,天知道王二娘子嫁人辞业之后,我背地里放了多少挂鞭炮。
我只是想把目标放得大一些,多弄一些书摆在台面上,这样话本可以藏在里面,不需要可怜巴巴得每次弄一两本藏着掖着夹在床缝里了。
打发走铺好床的丫鬟,我闷闷地坐了一会儿,然后换了一身深色的衣裳,穿好鞋,从窗户口溜了出去。
我有点想见李慎了。
第103章 李某某与战神表妹(6)
白天进京的时候,李恬就远远地替我指过地方; 而且官邸都是聚在一起的; 找到李慎的外祖家没有那么难。
我去的时候已经是夜里了; 我原本也只是想瞅瞅李慎现在什么样子了; 没想到的是他还醒着。
不光醒着,还在看书。
十七岁的少年比起离开时多了几分书卷气; 眉眼也和李恬越发相似; 如果不是那一头泛黄微卷的长发; 我几乎要认不出来他。
我站在窗下看了一会儿; 准备离开了。
就在这个时候; 李慎放下书站了起来,随即走到窗前准备关窗。
李慎的房间跟我的房间格局一模一样,有两个窗户,他却没去近的那个; 直直走到了我站着的窗下。
我没有躲; 于是和他正脸相对。
李慎吓了一跳,随即目光落到我的头发上,他不确定地问道:“霜儿?”
我点点头。
李慎看上去像是松了一口气; 但又有些奇怪地看看我,问道:“姨父回京了吗?”
我拍了一下虫子; 点点头。
李慎把窗户开得大了一些; 说道:“这里没人,你进来吧,我院里有井; 外面虫子多。”
我利落地翻了进来。
李慎给我倒了一杯茶,我见他桌上有个杯子,才放下心喝了几口。
李慎叹气道:“还跟以前一样讲究,放心吧,是没用过的。”
我放下茶杯,说了第一句话,“你怎么还胖了?”
李慎有些疲惫地按了按太阳穴,却还是调笑的语气,说道:“别提了,从我离开保定到京城这一年多,我快被外祖母养成猪了,吃点青菜都得背着人,不然外祖母就觉得我受委屈了,就刚才,送猪心汤的才走。”
他把桌上喝了一半的猪心汤指给我看。
平心而论,我说李慎胖了只是和当年的小少年对比出来的,他其实也不算胖,男人脸上要没几两肉也漂亮不起来,就林诗音那样的小美人,脸上的肉也是两个指头掐得起来的。
只是他给我的感觉并不像一个好吃好喝养着的人,他看上去太累了。
我没什么忌讳地问他,“你在这里过得不好?”
李慎起先惊讶了一下,随即笑了,说道:“没有,过得很好。”
我不上当,看了看他的房间,又看了看他的脸色,问道:“你一直待在这里,没出去过?没人跟你说话,没人陪着你?”
李慎叹着气摸了摸我的头发,说道:“小机灵鬼。”
他坐回书桌边上的椅子里,向后按了按脖颈,才道:“我一直以为在家里就够苦的了,到了这里才发现我爹至少还是心疼我的,我在家里写一个月的文章,至少也能歇几天,想出去虽然要问过我爹,但他很少不答应,这里……我要说整整一年多,我只有会试那几天离开过这个院子,你信不信?”
我看着他,说道:“你怎么不装病了?”
我记得李慎原先在林府的时候,学得闷了就会装肚子痛,他自有一套让大夫都辨不清的说辞,每次装病都能获准停课一两天。
李慎又叹了一口气,说道:“这里除了送饭的没有别人,装给谁看?”
我放下茶杯,走到李慎的面前。
李慎抬起眼睛看着我。
他的眼睛原先是很好看的,黑白分明又有光亮,但现在光亮很淡了,眼白下面带着血丝,眼底有一层很深的青色。
我摸了摸他的头。
李慎起初有些想要躲避的意思,但他躲了一下没躲开,索性也就不躲了,微微闭上眼睛,任由我摸他的头。
我说道:“科考真的那么重要?”
李慎摇摇头,说道:“那都是他们,我才不喜欢当官,做一辈子官有什么好的,每天天不亮去上衙,夜深了才回家,做京官还要上朝,季度又有朝考,没几个撑得到告老,死在任上的倒多,不如带把剑行走江湖去。”
我看着他那一副标准病书生的样子,差点没乐出声来。
李慎倒不觉得有什么,又道:“人生一世,天大地大,哪有把自己困在一个地方的道理,别跟我说做官还能换地方做,被朝廷当牛做马调来调去,那更没有意思,要不是我爹逼着想让我给他争口气,我宁愿做个纨绔子弟,整日呼朋唤友,寻欢作乐,那才是人生乐事。”
我饶有兴致地看着他,问道:“那你到底是想行走江湖,还是做纨绔子弟?”
李慎叹了一口气,“哪轮得到我考虑。”
我摇摇头,说道:“那是你自己的将来,你难道要一辈子听你爹的话不成?”
李慎犹豫了一下,说道:“我现在吧……其实还挺想考个状元的。”
我瞪着眼睛看着他。
李慎笑出了声,说道:“我从四岁开蒙,学了一肚子之乎者也,我不拿状元,怎么对得起这么多年寒窗苦读?”
我拿起桌上的砚台朝着他砸。
李慎笑着接过了砚台,砚台里虽然没墨了,但上面一层黏稠的墨痕,李慎手里弄得全是墨汁,倒也不生气,笑着倒了点茶水,用帕子把手擦干净。
他一边擦,一边微微垂着头,低声说道:“慎者,谨也,同忧虑,又有顺服之意,像要替我自己盖棺定论,我要是能选,我连李慎这个名字都不要。”
我眨了眨眼睛,不知怎么想起方应看的理论来,便道:“人这辈子最少要有两个名字,第一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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