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哥的,还是失职了……
叶君书忍不住摸摸小山的头,柔声道:“大哥和耀良哥有事,你带着弟弟们玩,记得不要出去晒太阳。”阳光光线太强烈,容易晒伤皮肤不说,还容易中暑。
小山眼睛不离精致的小弹弓,听了叶君书的话,迅速点头,似乎迫不及待想玩了。
叶君书和秦耀良前脚刚走,小山的眼珠子转转,朝路哥儿道:“二哥去喊小致哥过来玩,你看着弟弟们啊,我马上就回来!”
然后兔子一般迅速窜出去。
叶君书给秦耀良装了碗绿豆水。
天气酷热,他天天绿豆水煲着放井水旁凉一凉,再放点糖,孩子们爱喝,又解暑。
秦耀良喝了两大碗,才瘫软在椅子上,夸张的舒口气,“热死本少爷了!子舟,你家真难找。”
“你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我当然是来催稿的!”秦耀良一个鲤鱼打挺,哀怨道,“这都第三天了,我盼星星盼月亮,你却不见半个踪影……”
叶君书:“……至于这么急吗?”
“那当然!你不知道,我这几天可是日思夜想,昼夜不眠,子舟,哥哥能不能翻身,可就靠你了!”
“阿父总是想我考科举,可是我实在不愿,我一看到那些四书五经就头疼,诶,我就想写话本,等将来我出名了,不一样受世人追捧?说不定还能成为经典名流千古,到时哥哥我还不是流芳百世……”
“可在名士眼里,写话本终究不甚入流,你想走这条路,可得考虑好,尤其先生那边……”
“我阿父那边能瞒多久就瞒多久,但我若不试一下,总觉得不甘心。天下学子万千,能出人头地的有多少?不说我能不能名列在榜,就算我幸运的考上了,适不适合做官也难说。没得在这里耽误我大好年华。”
“可是,师兄,倘若你真有一天出名了,世人皆知,若他人得知书是你写的,而你本人,却连个秀才都不是……”叶君书其实觉得师兄去考一下功名挺好的,对自己百利而无一害,他有点不明白师兄怎么这么排斥。
“呃……这个等我出名再说。”秦耀良硬生生转移话题,“唉,你说我取什么笔名好?藏山先生?妙笔居士?这个可得慎重,子舟,你说我取甚笔名是好?”
叶君书:“……我记得你不是取名‘逐光居士’了吗?”上次那个话本,不就是这个署名?
“那是我随手取的,现在肯定不能拿来用,嗯……你字子舟,姓叶……”秦耀良碎碎念一会儿,忽然大悟,一手握拳,打在掌心上,“决定了,就叫叶良居士!”
叶君书的第一反应就是:叶良辰?!
“……”
叶君书道:“要不你再考虑一下?这名字似乎有点……”
“不!”秦耀良坚定道,“就这么定了!”子舟的姓,加上他的名,正说明这是他们两人的心血,多好!
“你的故事纲要呢?不会还没写吧?”秦耀良瞪大眼睛,颇有叶君书点头就委屈给他看的架势。
叶君书只好将放抽屉里的一叠稿纸拿出来。
秦耀良十分激动慎重的接过,一字一句的仔细看。
“……子舟,你能再写详细点吗?你看这里这里,法海设法百般阻挠他们在一起,两三句话就概括了,过程好歹简单描述一下啊,你让哥哥想剧情,那不是要我命吗?”
他就是没有灵感想不到精彩的剧情写出来的话本才入不了书肆老板的眼,但是他爱看话本,所以才想写,子舟脑子里那新奇的故事可是他唯一的希望了!
“子舟~好弟弟~再写多点嘛~”秦耀良撒娇。
叶君书被喊得起一身鸡皮疙瘩,他忍不住拍拍手臂,“好了好了,我再写就是了……”
“嘿嘿!哥哥等着你哈,不急,慢慢来,我过两天再回去呢!”说完,秦耀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奔出门,“我去帮你照顾弟弟们啊!”
小可爱们,耀良哥哥来了哟!
外头,孩子们兴奋的笑叫声隐隐传过来。
叶君书莞尔,无可奈何地摇摇头。
第33章 第三十三章
秦耀良在叶君书家待了整整两天后; 才带着叶君书窝在书房里绞尽脑汁呕心沥血才写出来的手稿,心满意足地离去。
叶君书虚脱地想,这年头,赚个钱多不容易; 特别佩服那些写了几十万上百万字的作者。
他熬了整整两天两夜; 勉强挤出三四万字。不过总算给了师兄一个交代; 至于后面出来的故事会是什么样,叶君书表示拭目以待。
解决了一件事,叶君书轻松多了。
虽然还在发愁工作的事,不过这两年他存的款还足够花销一段时间; 他只能多跑跑山里找些药材打个猎,其他的走一步算一步。
不过田地该先买下来。
今天运气不错; 打了两只野兔,叶君书留了只小的自己家吃,另一只被他在天色刚暗下来的时候,提着去了荣伯的家。
荣伯的家和他家一样; 都是青砖黛瓦的农家大院,两进两出,不过荣伯三代同堂,比他家热闹多了。
估计是考虑到夜里可能有村里人来找,荣伯家的门还是虚掩的。
叶君书刚敲门就把门推动了; 他干脆直接喊道:“荣伯,在家吗?”
“谁?”下一刻,就有个轻柔的声音在问; 然后就听到脚步声走近。
开门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哥儿,叶君书笑着打招呼,“哥么。”此人正是荣伯的大儿夫郎。
“是子舟啊。”哥么让开身子,“快快进来。”
叶君书踏步进来,问道:“荣伯在家吗?”
“在呢。”他领着叶君书进了里屋,扬声道:“阿父,子舟来找您了。”
然后对叶君书道,“你进去吧,哥么先去做事了。”他是刚好经过院子才听到声音去开的门,还得去厨房帮阿姆搭把手。
“好,谢谢哥么。”
叶君书走进去,荣伯一家几口都在里屋。
他率先一一打招呼道:“荣伯,文哥,羽哥儿……”
羽哥儿也唤声:“子舟哥。”
“舟叔。”小卿青也不认生的喊人。
羽哥儿知叶君书来找阿父是有事要谈,便带着侄子下去了。
叶君书将手里半死不活的大野兔递给叶君文,“文哥,这是我今日打的兔子,给卿青尝个鲜。”
“这……”叶君文犹豫,看向他阿父。
荣伯开口道:“来都来了,还带什么野物,太见外了。”
叶君书笑道:“正是不见外才想孝顺一下荣伯您啊,这些年来您帮助我们兄弟良多,是应该的。”
叶君书说着,将兔子塞进叶君文手里,然后对荣伯道:“更何况,我今儿来,可是有事麻烦荣伯您,您若不收,我可不好开口了。”
荣伯便点头道,“那行,荣伯这次便收下了。”村里人托他办事多少会送点东西,不太贵重的他都意思意思收下,改天他家夫郎会回送差不多的东西回去。叶君文便笑着拍拍叶君书的肩膀,提着兔子去厨房,准备让他阿姆处理下。
荣伯让叶君书坐下,问道:“说吧,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
“是这样的,您也知道,我家里的地几年前都卖完了,这次小子想买几亩地,荣伯您看有没有出让的地?”
“是该买点地。”荣伯点点头,手里有地,心里才踏实,舟小子家孩子日渐长大,有地也好过些。
于是他问道:“你想买多少?”
“小子是想着,就种足够我们兄弟目前嚼用的地就好,太多我们也顾不过来,三五亩即可。”现今农作物的产量自然没现代的好,叶君书估算着,除去交税的部分,几亩地一年两季的产出,够他们兄弟一年了,说不定还能有点存粮。
荣伯点点头,“我会帮你关注的,有消息会通知你。”
“好的,那就麻烦荣伯了。”叶君书笑道。
又逗留一会儿,叶君书才辞别村长一家,起身回家。
他穿过夜间的乡村小道,黑暗处蝉鸣蛙叫。来这个时代这么久,最让他欢喜的就是这里没有受过一丝污染,空气十分清新,天空十分澄澈,连树叶都透绿清亮。
夜晚的天空并不寂寞,漫天的繁星一闪一闪的,橙晕明亮,仿佛触手可及。
叶君书没等几天,荣伯就带了消息。
村口不远有两块地出让,不过不是上等地,是中等的,而且只有两亩,叶君书考虑了下,就决定先买了这两块地。
没两天荣伯就带他到县城办了手续,地契拿到手,那两块地就是他家的了。
只是这两块地的上一任主家已经种了粳米,不好当场交割,两家便说好了,等明年开始那地才是他家种。
这一通办下来,叶君书的存款就少了一截,不过有了地,还是踏实了点。
又是一天早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深色古朴的木门被拉开,十四五岁的少年郎从里面走出来,才踏过门槛,又回身往里探,“大哥要走了哦!你们确定不去吗?”少年清亮的声音带着些宠溺。
“我不去!”
清脆的声音下一刻就回应过去。
往里一瞧,一个粉雕玉琢的八岁哥儿拉着六岁大的小哥儿,迅速往屋里跑。
“大哥我们不去啦!”
站在门口的少年郎,正是叶君书。
而此时此景,已经发生好几次了。
叶君书无奈,他心疼孩子们闷在家里,只是偶尔去村里逛一圈透透风,就想带他们到县里走走。
奈何孩子们不配合,路哥儿不知怎的,一直不愿意去县城,一点儿小孩子的好奇心都没有,勤哥儿倒是有点想跟,但是路哥儿不让他去。
所以勤哥儿最后也不去了。
小山倒是想跟,奈何双胞胎需要看顾,只交给路哥儿和勤哥儿他们也不放心,叶君书只好想着等哪天让明阿姆带小山去看看,他留在家。
叶君书一人往村口集合点走去。
今天是赶集日,他去到时,已经有好多乡亲在那里。
他刚走过去,就有人打招呼。
“舟小子,又去县里啊!”
“是啊!”叶君书笑着应道。
自出孝后,叶君书隔个几天,就到县里直接买好多肉和猪骨头,天天熬汤吃肉补身体。
虽然叶君书一直致力于让孩子们吃饱,但到底没什么营养,三年下来,孩子们除了脸上的两坨小小婴儿肥,其他地方都瘦瘦小小的。
虽然这是村里孩子们大多数的状态。
但却让叶君书心疼极了。
在他看来,孩子就要白白胖胖的才可爱。
补了这段时间的汤汤水水,兄弟几个的脸上总算有了红润的气色,小身板鼓起来了,还拔高一小节。
叶君书深有成就感,更加积极的投身喂养事业。
他自己这段时间营养也跟上了,身高蹭蹭蹭往上长,晚上睡觉时,还能听到骨骼咔嚓作响的声音,全身关节酸痛不已,辗转难眠。
叶君书对自己的身高怨念已久,如今开始发育,自然重视,营养和运动都足足的。
所以才不到一个月,他的衣服袖子都短了一截。
叶君书这次赶集,还准备买些布回来,请明阿姆帮忙做两身衣服。
这次胡老二家的也在,他看到叶君书的背篓似乎颇有分量的样子,小眼睛一转,尖声说道:“舟小子啊,这次去县里卖的什么野物啊?你一次能卖多少钱啊?”
叶君书笑眯眯地,温和道:“没多少,我是帮李叔送去的。”
胡老二家的还待细问,一旁的叔姆伯姆们就七嘴八舌说了,“人舟小子卖多少关你什么事?又不碍你什么,怎么就这么多事呢?”
“我这不是关心舟小子吗?万一被无良商家骗了咋办?”胡老二家的讪然。
“嗬!我也关心关心你家啊,胡老二前阵子不是去打工回来,拿了多少钱回来啊?”
“就是,拿了多少啊?”
胡老二家的被哽得说不出话来。
叶君书笑眯眯的不说话,听听村里的八卦,因为人太多,这辆牛车也轮不到叶君书来坐,汉子们和一些年轻的哥儿都是走路的,一大群人聊着天走路,倒不觉得路远。
和乡亲们一起去到县城,大家三三两两的结着伴散开了。
叶君书一人独往,直接往县里最大的酒楼去。
说是最大的酒楼,其实就是两层楼,总体面积是县里最大,不过生意相对来说是最好的,因为有个手艺好的厨师,有点闲钱的人们就爱来这里打牙祭。
李叔打的野物一直送的是这家,两方算下来也有十几年的交情,是老熟人了。
以往一直是李叔自己亲自送上门的,但自从叶君书出孝后,这项任务就交给叶君书了,每次都是让叶君书来送。
一来一往,他和酒楼里的老板伙计也有了交情。
他熟门熟路的往酒楼后门进去,直接去了厨房。
此时虽还没到饭点,厨房已经先热闹起来,洗菜的洗菜,剁肉的剁肉,一个颇为富态的中年汉子正插着腰指挥。
看到叶君书过来,热情地招呼道:“舟小子,你来了!”
叶君书也笑眯眯地打招呼:“是啊,胖叔。”
中年汉子是酒楼的主厨,同时也是老板的兄弟,在这里也有话语权,他大踏步走到叶君书面前,“给胖叔看看,这次带来了什么野物。”
叶君书将背篓放地上,胖叔已经迫不及待的打开,慢慢的一箩筐都是野物,他将最上边的提起来,“嗯,挺肥嫩的狍子,刚好添道红烧狍子菜,还有野兔,野雉,好小子,收获不错啊!”
胖叔朗声大笑,大手往叶君书的肩膀拍了拍。
叶君书笑道:“胖叔,你可就赞错人了,这大都是李叔打的,小子哪有这个本事。”
“都一样,有一样哈!什么时候你小子再打一头野鹿来?胖叔绝不亏待你。”
“小子也想啊,可这野鹿可遇不可求,最近没这个运气啊,当然,如果真遇上了,绝对会马上送来给胖叔您的。”
“哈哈……”
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