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苦逼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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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苦逼时代- 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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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可能都很可怕。早已习惯了太平岁月,不是任何人都会往这些方向联想的,除了被悍妻压迫成哲学家的高大人,一般人怎会青天白日地给自己加这么些被害的妄想?高大人的太太可是说了,“觉得全世界都在害自己的人,和觉得全世界都在爱自己的人没什么区别!”
……
好吧好吧……
不想趟浑水的高主簿把肩膀缩起来,笑得越来越和气——妲大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苏风只得接过文书正式领职。即便没有人解释,他也只能服从安排。
“行了,还愣着干什么。重新认识一下,这是县里的高主簿,我是妲绅,领区区通判一职,你叫我妲先生就行了。”
苏风再度行礼:“见过妲先生,高主簿。”
“苏风……”高主簿把名字念了几遍,眼睛一亮,似乎想到了什么:“看我这记性,讷了半天也没联系起人来,你不就是福安书院的苏风吗?当年的驰名汾山府的功名料子,你们书院的周先生过去……”
“高大人,这……”苏风还没把话说全,高主簿已然激动起来:“来来来,过来写几个字给我看看吧!”又转向通判:“你不知道,这个苏风的字好极了!”似乎这通判从未亲笔写过字啊……难道真是有其他身份,怕从字迹辨识出来?高主簿的脑海里已经出现一个相当完整的故事了……

“那便写来看看吧。”妲绅说。他其实不是很在意别人的字迹。在某种意义上,他比任何存在写的字都多,论笔法,任何人类都不可能赶超他。
高大人热情高涨,苏风推让不过,提笔掭墨写了一个“翠”字。
“真是好字,大人您看如何?”高主簿喜不自胜,已经打算调苏风在自己手下干活了,文录?让文吏继续干着吧,那活儿他熟着呢。
妲通判看着那字沉默片刻,才点点头道:“貌似死水无波,却又内蕴大千世界……无光之佛,不戮之魔……这字美得如同天音,又似魔障……”
“妲大人,”主簿咳了一声:“您说的是什么意思,不才听不懂……”佛与魔……是什么意思?
“只是一些不必计较的修辞罢了。总之……果然好字。”妲先生微微一笑,竟有些疲态:“如此看来,做府捕也屈就你了。你就暂且屈就在此,过了一年之期我会为你荐职的。”
对旁人来说几乎是天大的好事了,可苏风实在不知该如何应对,好在这边聊着天,那边的文吏已经在府档里办好了所有入职的手续,连入官籍的手续办好了。苏风不自在,妲先生也看出他的尴尬,道:“去府库那边领用度吧,今日起便是同僚了,以后多有照应才是。”

“谢妲大人,高大人,谢赵先生,苏风告退了。”
青年背着药篓出去了。
“宠辱不惊,这青年太难得。”高大人感慨道:“说实话,我真为他放弃功名感到可惜——大人你觉得呢?”
妲绅不答话,看着苏风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那王爷如果是想要与狐狸亲近,有千百种方法可以做到。”
“这般迂折布置,未免有些城府深沉了……”
“刘翠翠啊刘翠翠,广域的天都要塌了,你到底还要在这里兴高采烈惹多少麻烦?”

这通判正是九冕之一,恶语之蟒“不言者”,不管多么不想承认却仍不会改变事实的,妲虺的胞弟。“九冕”全都是有缺陷的,据他自己所了解,淡漠者无泪,昭示者有眼无珠,至善魇龙过刚,金玉青凤没有德行……而他的原形没有声带,是哑的,不能说话只能书写。
不过妲绅的人形却是能说话的,所以他在小域世界里更愿意变成人形。
在笨蛋哥哥妲虺穿梭广域试图寻找丑门海的时候,当妲虺因为找不到丑门海急得盘成一坨哞哞地哭的时候,他已经似有所悟,进入这个盲点世界了。
用妲绅自己的话说,不是为了避难,也不是为了抗敌,而是求证一些假设。
在九冕里,除了傅秋肃,恐怕就是他看得通透了。

一个月前,妲绅进入这个世界。
一个月前,妲绅与原本要来赴任的通判换了人。
说是换人也不尽然,妲绅进入这个世界的瞬间正好目睹了一起凶杀,原本要来齐汾赴任的通判被人杀害,一刀切下头颅,血溅三尺,这是何等穷凶猖狂;而同行的知府——已经连一块比指甲盖大小的碎块也找不出来了,切个烧饼放进去就是夹馍。
妲绅自然不可能拿尸首做夹馍,因为他没带着烧饼。
“你是什么人!!”那杀手惊惶万分地看着从黑色罅隙里走出来的妲绅。
妲绅文质彬彬地推推眼镜,不知该怎么回答他,于是决定灭口。

妲绅很轻松地解决掉杀手,就在这时,一个小竹筒很戏剧性地从杀手身上掉出来了。
妲绅粗略浏览了凶手身上的密令,做出来一个决定。他把凶手的尸体和通判的尸体摆成相爱相杀的模样掩埋掉了,把自己的模样做了微调,换上那时代人该穿的衣服与发型,再用诅咒力量把已经被剁成肉馅的知府恢复原状,再摆弄成重病被控制的模样,然后——
然后就平静地上任了。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天算不如九冕,九冕不如剧情安排。
替尸赴职的妲通判没想到一个府署的公务会那么繁杂,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比山高比海深,比自己过去开公司还麻烦,最重要的是,他还得定期去齐汾城外的一所宅子开“暗流大会”!
从第一次被某个黑衣人拉去参加之后,妲绅每次都会莫名其妙地出席,他混在一群“誓为九王死”的死士暗卫里,每次都面无表情地跟着喊口号,每次都面无表情地去领所谓的“解药”,每次都与一部分“同僚”交流危害社会的心得,甚至另有人把妲绅当成那杀手,偷偷问自己易容和分尸的机巧,他也答了。
当然这里面也有一批混日子或者厌倦了的,妲绅偶尔也和这些人混在一起,他们觉得干什么都烦,连杀人放火都懒得做,有时候他们就凑在一起交流哪里最近出了命案,哪里最近有了不明尸体,哪里最近的房子着了,然后直接对暗流黑疆声称自己对此事负责。
是的,妲绅每次都去,从未缺席,这个月还拿了全勤奖。
虽然不表示什么,妲绅暗暗喜欢上这种刺激又有趣的日子了。


第七十四章褪色(中)

“典……”
在一阵仿佛不属于夏季的烈风之中,白幡招展翻卷,长得像一条素色的广告横幅,极具视觉效果。
“典雅大方的藏蓝色拖鞋乃是所有成功男子出行必备之物。”
虽然没有断句,不过念起来也不算费事。

风很大,那一刻的空气却仿佛静止,只剩下挂着蓝黑色拖鞋、写着广告语的白幡猎猎作响。
“翠翠,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苏风愣了片刻,艰涩开口。
从未听过的名号,少有的行文方式,莫非这也是“不属于此世之物”?
从小狐狸刚才的反应来看,想必翠翠是知道些什么的。他转头看刘翠翠,想从少女那边得到一个解释;可对方早就一退三丈远,跳出了苏风的视线,蹲在城门内墙的墙根处,双手捂脸沮丧道:“……别问我,我从没想过用拖鞋征服天下……”
“……”苏风是不解的,但他无法理解小狐狸的震撼程度,只得问:“既然我看到了,我们还进城吗?”
刘翠翠哼哼唧唧道:“那便……逛逛呗。”
“别担心,有我在这。”苏风温声道,换来小狐狸一阵酒酣般的耳热,别扭地绞起手:“谁用你——”

一夜之间,白云苍狗。
世事的变化即是这般无常。
就那么“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地悄无声息,就那么“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地恢弘磅礴,就那么“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地风华绝代——
——塑料拖鞋满大街都是了,而藏蓝色的拖鞋则是其中的佼佼者。
似乎只是一夕之间,整个齐汾城的男人都穿上了塑料拖鞋。
时代在变,好东西不变。除了那些女子,谁不想当“成功男子”呢?
况且,塑料拖鞋都有一种参不透的神秘力量,让人只要穿过一次,便想一穿再穿。

就这样,齐汾城下至平头百姓、贩夫走卒,上到富商官员、纨绔子弟,几乎所有的男子全都穿上了这种鞋;而这一双双拖鞋之间的区别并不大,也就是塑料材质的精细程度、还有拖鞋鞋面上所标绘的图案略有不同罢了。
但是,据发明拖鞋的人士说,那被称为“品牌”的图案里大有门道,那部分才是真正的“价值所在”。
“这……这是什么情况?”刘翠翠没敢细看,她与苏风并肩穿过大街小巷,满眼都是拖鞋这位老师。
哪位穿越的人士这么大胆?竟然想指着拖鞋征服世界?
可笑,那些饱读诗书的仕人就没有出来反对的吗?就没有刚烈的守旧派静坐示威吗?在城门前乱张贴广告真的没关系吗?
这个世界要毁了吗?……啊啊啊!

刘翠翠的脑壳里原本就盛满浆糊,现在又被塞进一团乱麻。她胡思乱想着,晕乎乎跟随苏风的脚步穿街越巷,又拐了个弯,眼前豁然敞亮,竟忘了抓狂。
“喜欢这里吗?”苏风笑问。
整条街旁遍是书廊画坊、商铺里也都是文房摆件,书扇琴卷玲琅满目。
街市上明明也是人流穿织,却毫无市井味道。其中最显眼的是一座韵雅质朴的茶楼,这茶楼完全由上好香木打造,伫在宽敞大道旁,挂一块“碧语茶楼”的额匾,那栏榫檐铃的规格风韵不像茶肆,倒像书斋画院。
“要进去喝杯茶吗?”见翠翠一脸神往,苏风又问。
“我不渴,四处逛逛就好。”刘翠翠摇头。她记得苏风介绍过,碧语茶楼是整个齐汾城书生儒士汇集之地,久而久之,所在俱是名流,普通的书生连进门也觉自惭。
她才不要给苏风添麻烦呢!
况且她是女眷,总归有些不和格局——刘翠翠很懂事地拒绝了。
不过,苏风还是很体贴地在茶楼对面的铺子驻足看书,让翠翠能一窥究竟。
小狐狸果然心口不一,趁着苏风挑书,带了些好奇心瞥眼望进茶楼,希望能看到这个时代的风雅精髓。
街市酣宁,碧语厅堂处的几扇窗都开着,正好让她看了个清楚,也听了个通透。

从翠翠的角度看过去,一大堆文人墨客坐在那茶馆雅席里吟咏阔论,各个衣昳冠正,谈吐间尽显温儒见识非凡,其中就有上次与苏风交谈的两位公子,他们的地位想必不低,都被让在上席,引导着整个座谈。
文人甲:balabalabala……
文人乙:balaba,labala……
文人丙:bala,bala,bala!
言语之美,穆穆皇皇。席间不愧皆是上层文士,这些风流才俊们字字珠玑,辞章博辩,语律幽深,一时间让窗外的翠翠听入了迷。
这些黎瑾的风骨们品评完诗词,开始了茶会的重头戏——在场众人忽然齐齐弯下腰去,再直起身时,竟是脱下自己所穿的一只塑料拖鞋,摆在桌上争奇斗艳,这个说他的颜色好,那个说他的形态美,一时间姿态超然、风雅无限。
苏风还在翻阅店内新进的书册,神态认真;刘翠翠痛苦地把脸扭向一边:……我就不该对这些人抱有希望。

不论刘翠翠如何颓丧,单看茶楼里,一众文人赏玩得眉飞色舞,其中一人捏着自己的鞋底,击节赞道:“这卢凡虽以凡为名,却真让人拍案叫绝。”
另一人颔首:“兄台此言非虚,卢家少爷真是惊天纬地之才,竟然做出如此奇巧物件,连沐浴时都不用脱,随时都能……那个纳履的新词叫什么来着?”
“趿(ta)拉着。”苏风的一位朋友开口提点。
前者一拍额头:“对对对,趿拉着!不愧是博闻强识的魏兄!在下佩服,佩服!”
这一干人等的话题被带到了卢凡身上,据说此人本是漕运的卢家里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庶子,不知怎么地,一夜间性情大变,不仅带着眼盲的母亲脱离卢家自立门户,还发明了这样东西,成了卢家在陆上行商的劲敌;而这卢凡又不晓得用了什么手段,让眼盲的母亲恢复了十七岁半时的绝色容颜,下个月就和四千岁完婚,只让那负义的卢家主追悔莫及,胆战心惊!
众人听罢,不胜唏嘘。感慨完世事无常人生如戏,又有人叹道:“我觉得这卢凡啊,简直是商业奇才,我等怎就从未想过,在一种物件上篆刻不同品牌,便可按不同价格销售?你看为兄所穿的这种,每一双都卖一块玉璧;而面向普通人家,也有那物美价廉的系列,可以薄利多销。”说罢他特意晃了晃手中的拖鞋,上面画着一个骑马的战士手执王旗,披坚执锐豪气凛然——鞋铺里说,这叫“八步锐”,取“八步赶蝉、锐不可当”之意。
旁边的几位书生传看一番,点头称是。

“苏风,我们还是走吧,买吃的去……”刘翠翠拽拽苏风的衣袖,她真希望这只是一场噩梦。
不发明机关枪却发明拖鞋,这是很不道德的!!
苏风越过刘翠翠的肩膀看进茶楼,也觉得有些滑稽,不过并未太过上心。这个时代蓬勃而自由,流行什么也不奇怪。
两人绕回开满食肆的道路,又走过府署所在的中轴,路上没有人主动与他们交谈,即便是目光也极少接触交汇,两个人安然而坦然地享受着彼此的世界。

“苏风,你今日好些了吗?”苏风正准备带翠翠吃豆花,忽然见到妲绅给自己打招呼。
男子依然穿得像个书院先生,打着扇子一副淡然做派。手中扇骨是象牙的,精雕细琢,扇面上写着十个大字,“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笔走龙蛇,狂狷如睥睨天下的气度。
作为汾山府第二大的官员,妲绅也在长服之下穿着拖鞋,鞋面上还有一个女子的头像,双眸空茫,满头都是蜿蜒扭曲的小蟒蛇。
果然,塑料拖鞋瞬间成为了一种风雅,并且立刻掀起了文人及高层社会人士的流行风潮——即便妲绅也抵挡不了这股风潮。

“妲先生,苏风好多了。”苏风给来人行礼。
“这位是——?”妲绅不着痕迹看了刘翠翠一眼,手中扇面开合,竟然换了字迹。
“这是刘翠翠刘姑娘,与在下同在肃原村。”苏风答过,又向刘翠翠解释:“翠翠,这是妲通判。”
刘翠翠侧身一福,很是得体:“拜见通判大人,小女子刘翠翠有礼了。”
“哪里,也叫我妲先生就好了。”妲绅摆手,只见刘翠翠的视线停在扇上,笑问:“翠翠姑娘一直盯着我的扇子看,这是为何啊?”
“啊,”刘翠翠似乎方才有些出神,刚被问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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