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骨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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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骨拼图-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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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想……我还不想离开,我要盯着她。”    
    “你为什么这么想?”他用莎克丝刚才问他的口气问她。    
    “这里还有另外一根蒸汽管可以铐她,但我还是决定选择位置比较明显的这一根。”    
    “这样你就能看到她?”    
    “我想是的。”    
    “为什么?”    
    “可能是要确认她不致挣脱逃跑,也可能是要确保她嘴上的胶带不会脱落……我不知道。”    
    “很好,艾米莉亚。但这表示什么?我们该怎样运用这个事实?”    
    莎克丝环视房间,寻找既能观察那女人又能不被她发现的最佳位置。最后,她在两个大油槽之间发现了一个阴暗的角落。    
    “找到了!”她兴奋地喊了起来,两眼注视着地面。“他在这里待过。”她忘了继续扮演嫌疑犯的角色。“这里被他清扫过了。”    
    她用珀利灯胆绿色的光线仔细检查那块地方。    
    “没有指纹。”她有些失望地说。但当她举起珀利灯准备关掉的时候,在一个油槽上面赫然现出一块痕迹。    
    “我找到了一颗指纹!”她大叫。    
    “指纹?”    
    “如果把身体前倾,借油槽支撑住重量,就可以从更好的角度观察那个女人。他就是这么做的,我敢说。只是,有点奇怪,林肯。它是……变形的,他的手。”她看这这个畸形的掌纹,不寒而栗。    
    “手提箱里有瓶标示着DFO的喷雾剂。那是荧光染料。把它喷在指纹上,用珀利灯照亮,然后用一比一的拍立得相机把它拍下来。”    
    她告诉他已经照他的吩咐完成了,他说:“现在用吸尘器吸取油槽之间地面上的东西,如果我们幸运的话,也许可以发现被他搔掉的头发或咬掉的指甲屑。”    
    这些都是我的习惯,莎克丝心想。带血的指甲,紧皱的眉头,这就是最终断送了她的模特生涯的原因。她试过一遍又一遍,想戒除这些习惯,最终还是绝望地放弃了。她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小小的习惯动作就能戏剧性地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把吸尘器的滤纸装进袋子里。”    
    “纸袋吗?”    
    “对,用纸袋。现在,轮到那尸体了,艾米莉亚。”    
    “什么?”    
    “呃,你可以开始验尸了。”    
    她的心一沉。找别人吧,求求你,找别人来做这种事。她说:“要等法医勘验完才行,这是规定。”    
    “今天不讲规定,艾米莉亚。我们自己做主。法医可以在我们后面完成他的工作。”    
    莎克丝走向那个女人。    
    “你知道程序吗?”    
    “知道。”她一步步靠近那个被毁坏的躯体。    
    在她的手离被害人的皮肤只有几英寸时,她僵住了。    
    我办不到。她全身战抖,虽然不停地告诉自己要继续下去,但就是办不到。她的肌肉已经完全不听使唤。    
    “莎克丝,你在吗?”    
    她无法回答。    
    我办不到……这很简单。不可能。我就是办不到。    
    “莎克丝?”    
    此时她看向自己的内心深处,不知为什么,看到她的父亲,穿着制服,正弓着身子在西四十二街炙热、坑洼的人行道上,用胳膊挽起一名邋遢的醉鬼,送他回家。接着,她又看到她的尼克,正和一个抢劫犯坐在布隆克斯区的酒吧里喝酒谈笑,而那厮如果知道对面的年轻人是个卧底警察,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把他干掉。这两个她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都在做他们不得不做的事。    
    “艾米莉亚?”    
    这两个形象占据了她的思想,但究竟是他们让她平静下来,还是这种平静来自其他地方,她此时不想猜测。“我在这里。”她对林肯·莱姆说,然后按照过去学过的程序进行勘验尸体的工作。采集手指甲、收集毛发——包括阴毛和头发。同时一边做一边向莱姆报告进展情况。    
    不理会那晦暗的眼珠……    
    不理会那深红的肌肤……    
    努力不去理会那股味道……    
    “取下她的衣服,”莱姆说:“所有东西都剪下来。先铺一张白报纸在下面,接住所有可能掉下来的东西。”    
    “要我检查衣兜吗?”    
    “不,这个我们可以回来再做。把它们用纸包好。”    
    莎克丝剪下上衣、裙子和内裤。她伸手摸向耷拉在女人胸前、她以为是胸罩的东西,感觉怪怪的,手指一捏就破碎了。突然,像被人扇了一巴掌,她猛然意识到手里握着的是什么,不由得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那不是布料,而是人的皮肤。“艾米莉亚,你没事吧?”    
    “没事。”她吸了口气说:“我很好。”    
    “描述一下她被捆绑的情形。”    
    “嘴巴被两英寸宽的水管胶带封住,双手铐着制式手铐,脚部被晒衣绳捆绑。”    
    “用珀利灯照她的身体。他有可能赤手触摸过她的身体,找找看有没有指纹。”    
    她照做了。“没有。”    
    “好。现在剪下晒衣绳,注意不要从打结的地方剪开。放进袋子里,用塑料袋。”    
    莎克丝又照做了。然后莱姆说:“我们需要那副手铐。”    
    “好的。我恰好带着一把手铐钥匙。”    
    “不,艾米莉亚,不要把手铐打开。”    
    “什么?”    
    “手铐锁的机械装置是追踪嫌疑犯线索的最佳途径之一。”    
    “说得好,但不用钥匙我该用什么办法把它们解下来?”莎克丝笑了。    
    “手提箱里有一把锯子。”    
    “你要我锯断手铐?”    
    停顿了片刻,莱姆说:“不,不是手铐,艾米莉亚。”    
    “那你要我锯的是……啊,你不是认真的吧?锯她的手?”    
    “你必须这么做。”她不情愿的态度让他有些恼火。    
    原来如此。塞利托和鲍林挑了一个疯子做搭档。也许他们就此青云直上,但我才不要和他们一道。    
    “算了吧。”    
    “艾米莉亚,这只是收集证物的另一种方式。”    
    为什么他总是振振有辞?她拼命想出了一个理由。“如果我锯断它们,血会流得到处都是……”    
    “她的心脏已经停止跳动了。何况,”他像电视里的厨师一样解释:“血液已被蒸得凝固了。”    
    那种恶心的感觉又翻上来了。    
    “去吧,艾米莉亚,去手提箱那里。拿出锯子,就在箱子的内盖里。”他又冷冰冰地加上一句:“麻烦你。”    
    “你刚才何必要我刮她的指甲?我可以把整只手带回去给你!”    
    “艾米莉亚,我们需要那副手铐。我们必须在实验室里打开它,不能等法医来。我们不得不这样做。”    
    她走回门口,解开皮带,从箱子里拿出那把奇形怪状的锯子,抬头注视着房间中央那个身体凝固在扭曲形状的女人。    
    “艾米莉亚?艾米莉亚?”    
    外面,天空仍然塞满了滞重、黄色的空气,附近的建筑物都蒙着煤灰,像烧焦的骨头。但莎克丝从未像现在这样高兴又回到这个城市的空气中。她一手提着鉴证工具箱,一手拿着那把锯子,耳机垂晃在脖子上。她无视盯着她看的大批警察和围观者,径直走向现场鉴证车。    
    当她经过塞利托身边时,她毫不犹豫地把锯子交到他手上,几乎是扔过去的。“如果他真的想这么做,叫他亲自走到这里来,叫他自己去干。”    
    


第二部  罗卡德法则罗卡德法则(1)

    在现实生活中,犯罪现场只给你一次机会。    
                                    ——维隆J。盖博斯;原纽约市警察局副局长    
    星期六4:00P。M。至星期六10:15P。M。    
    10    
    “我遇到一个特殊情况;长官。”    
    在办公桌对面的那个男人,看上去就像电视连续剧里某个大城市警察局的副局长。凑巧的是,这就是他的官阶。满头银发,下颌上有适度的赘肉,金边眼镜,完美无瑕的做派。    
    “你有什么问题,警员?”    
    蓝道夫·C。埃柯特副局长抬起眼皮瞟了她一眼,很快又把目光收回到自己的长鼻子上。莎克丝立刻意识到,不论是对男警员还是女警员,他点头示意的方式都是平等的。    
    “我想申诉,长官。”她坚定地说:“你听说了出租车绑架案吗?”    
    他点点头。“啊,这件案子已经搞得满城风雨了。”    
    像是说起一场小学生的跳绳比赛。莎克丝觉得他的口气未免过于轻描淡写了。但她可无意去顶撞一位副局长。    
    “都怪该死的联合国会议,”他说下去,“整个世界都在看着我们。这不公平。人们从不会谈论华盛顿或底特律的凶杀案。好,就算他们谈论底特律,那芝加哥呢?绝对不会。就因为这发生在纽约,人们才大肆宣扬。弗吉尼亚州首府里奇蒙去年发生的凶杀案比我们还多,我查过的。我宁可不带武器闯进哈莱姆中区,也不愿在哪天开着窗户紧闭的车子穿过华盛顿东南部。”    
    “是的,长官。”    
    “我知道他们已经发现那女人死了。所有新闻都在播报,所有记者。”    
    “发生在下城,就是刚才的事。”    
    “真不幸。”    
    “是,长官。”    
    “他们只是杀了她?就这样?没有要求赎金或任何事?”    
    “我没听见有人提到赎金。”    
    “你要申诉什么?”    
    “今天早上我是第一个赶到凶案现场的警察。”    
    “你是巡警?”埃柯特问。    
    “曾经是。我本应该今天中午转到公共事务部,接受培训。”她扬了扬缠满肉色邦迪绷带的手,又放回到膝盖上。“但他们强行征召我。”    
    “谁?”    
    “莱昂·塞利托警探,长官。还有豪曼探长和林肯·莱姆。”    
    “莱姆?”    
    “是的,长官。”    
    “不会是几年前负责资源调度组的那个家伙吧?”    
    “是的,长官。就是他。”    
    “我以为他已经死了。”    
    自我意识那么强的人是不会死的。    
    “他活得好好的,长官。”    
    埃柯特副局长望向窗外。“他已经不再具有警察身份了,在这件案子中能做什么呢?”    
    “顾问,我猜。这是莱昂·塞利托负责的案子,由鲍林探长督办。我等了八个月才盼到这次职务调动,但他们却要我到犯罪现场工作。我从来没勘察过犯罪现场,这毫无道理,而且老实说,我最恨别人支派我去做我没受过训练的工作。”    
    “犯罪现场?”    
    “莱姆命令我勘察整个现场,就我自己。”    
    埃柯特不明白她在说什么,这些话让他摸不着头脑。“为什么一个平民能够命令穿制服的警察做事?”    
    “长官,我的意思是,”她设下圈套。“我是说,没问题,我可以帮忙,但我还没准备好去肢解受害人……”    
    “什么?”    
    她眨眨眼睛,做出一副对他毫不知情很惊讶的样子。接着她解释了有关手铐的事。    
    “老天,他们他妈的究竟在想什么?请原谅我说了粗话。他们难道不知道全国都在关注这个案子吗?CNN一整天都在跟踪报道这起绑架案。锯掉她的手?对了,听说你是赫尔曼·莎克丝的女儿?”    
    “是的。”    
    “他是好警察,非常优秀,我给他颁过奖。他这个人有巡警该有的样子。中城南区,对吧?”    
    “地狱厨房,也是我的辖区。”    
    我以前的辖区。    
    “赫尔曼·莎克丝在一年中防止的犯罪,可能比整个刑事组破获的案子还多。他总能摆平一切,你知道。”    
    “的确,我爸他就是这样。”    
    “锯她的手?”埃柯特哼着鼻子说:“一旦被那女人的家人发现,肯定会控告我们。他们什么事都要告。现在就有一个强奸犯在告我们,因为他在拿刀子朝警察比画时大腿上挨了一枪。他的律师搬出一套什么‘选择最低致命武器’的狗屁理论。不开枪,难道要我们警察徒手和歹徒搏斗,还是使用催泪剂?莫非要我们礼貌地问他们愿不愿意束手就擒?我真不明白。我最好让局长和市长小心这件事。我会给他们打招呼的,警员。”他看看墙上的时钟,已经过了四点。“你今天的勤务结束了吗?”    
    “我还必须回林肯·莱姆住的地方报告,我们全在那里工作。”她想起那把锯子,又冷冷地加上一句:“实际上,是在莱姆的卧房里,那里就是我们的指挥所。”    
    “用平民的卧房当指挥所?”    
    “我很希望你能帮忙,长官。这次调动我已经等了很长时间。”    
    “锯下她的手?我的老天。”    
    她起身走向房门,来到外面的走廊上。这里很快就会成为她新的工作地点。出乎她意料的是,那种释然的感觉居然过了好一会儿才出现。    
    他站在深绿色的玻璃窗前,望着街对面空地上的一群野狗。    
    他待在这座老房子的一楼。这是一幢兴建于19世纪初联邦时期的大理石建筑物,周围都是空地和出租公寓,有的已经废弃,有的还有房客居住,但绝大多数是擅自入住的。这座老房子也已经空了好多年了。    
    集骨者拿起一张刚才用过的粗砂纸,继续摩擦。他低头看看手中的杰作,然后又抬头望向窗外。    
    他的手准确地做着圆周运动,小小的砂纸发出轻轻的声音。嘘嘘嘘、嘘嘘嘘……就像一个母亲在轻哄孩子入睡。    
    十年前,在纽约还充满希望的时期,有位狂热的艺术家搬来这里。他把这座潮湿阴冷的二层楼房塞满了破烂生锈的古董。熟铁制成的栅栏、大块的花冠模子、裂成一道道的彩饰玻璃、以及蚀迹斑斑的圆柱。在老灰泥墙上还留有这位艺术家未完成的作品,有工人、小孩,也有焦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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