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锦藻编: 《清朝续文献通考》,卷69 第8261 页。
② 见阿谢德:《光绪时期四川的总督》,载《远东史论文集》,第4 集 (1971 年),第41—52 页。刘广
京:《对清末地方权力范围的再估计》,载《清华学报》,卷10 第2 期(1974 年7 月),第219—223 页。
③ 魏秀梅: 《从量的观察探讨清季督抚的人事嬗递》,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4 卷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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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是主要的考虑标准。1866年命令开征“固本京饷”新专款的上谕严厉地警
告说:“自奉文日起,或一月一解,或两、三月一解,总须按期赶到,不得
稍有拖延。如该督抚等任意迟逾三月不解,总由户部指名严参,照贻误京饷
例议处。”最近对刘坤一担任江西巡抚之职 (1865—1874年)的研究指出,
他之所以赢得恩眷,主要是因为他注意上解国家的收入。④
由于这些压力的结果,厘金税收和关税——新商业税——收入都牢牢地
置于清帝控制之下。各商埠关税的实际数字由赫德定期上报,该项收入的处
理由清帝直接监管。当然,在实际征收的厘金税中,只有一部分落到各省高
①
级官员之手。但这部分税收也处于清帝广泛的权力范围以内,因为毕竟只有
北京才能任命有大量厘金收入的省的督抚。到 1869年,上报清帝的全国厘金
收入为一千四百六十万两,此数仍超过全部关税(包括通行税共一千万两)。
由于清帝能决定两江总督、湖广总督以及江苏和湖北两省巡抚等职的人
选,所以对财源的间接控制还能使李鸿章的淮军也置于清帝掌握之中。1870
至1871年的淮军军费每年达七百万两,其中38%来自江苏省的厘金税收入,
29%来自上海和汉口的海关,15%来自其他省份的“协饷”,所余主要由江
②
苏和湖北省库拨付,这与剿捻战争的最后几年相似。清帝为了继续表示全力
支持李鸿章,1868年初任命李鸿章之友丁日昌为江苏省巡抚。1868年9月,
当支持李、丁二人的曾国藩调任直隶总督时,李鸿章的同科进士闽浙总督马
新贻(1821—1870年)被任命为两江总督。清帝显然极为倚畀李鸿章,视之
为最有用的心腹臣工。
1867年当剿捻战争快结束时,李鸿章已被任命为驻湖广总督,他在1869
年1月才来到武昌,但在11月又奉召去四川调查吴棠总督被参劾贪污的案
件。李鸿章在四川时,还负责处理川、贵两省爆发的反基督教案件。1870年
2月,他奉命去贵州负责征剿那里的叛乱者。但在3月中旬正当李鸿章在准
备他的西南远征时,他又奉召去陕西与回民作战,那时左宗棠在全力对付甘
肃省的叛乱者。李鸿章于5月到达陕西;他似乎命里注定要协助镇压第三次
大叛乱了。但是在6月,所谓的天津教案增加了与法国作战的可能性(见第
十章),于是他又奉命率领其大部分军队立即返回直隶省。8月29日他被任
命为直隶总督,接替在患病的曾国藩。清帝对李鸿章的恩宠与日俱增,他也
多次为国效劳和用其他方式来报答这种恩遇。芮玛丽指出:“李鸿章终其身
的那个时代,更象是太平军以前钦差大臣奉命来回奔波的时代,而不象是民
国初年军阀割据的时代。”①
那么,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中国是否很象太平天国前几十年的中国呢?
当然,不能够忽视范围更广的外部世界,即李鸿章要全力对付的那个“民族
力量日益扩张的凶恶的新世界”。对他在这方面的表现不管你想怎么说,他
本人以及他开始懂得与华尔和戈登一起去争取的西方武装确实给保卫北京本
身的那个省带来了安宁——或者毋宁说,有力地制止了混乱。李鸿章也不是
期 (1973 年5 月),第259—292 页;见表,第276—281 页。
④ 上谕引自刘坤一:《刘忠诚公遗集·奏疏》,卷3 第40 页。李国祁:《同治中兴时期刘坤一在江西巡抚
任内的表现》,载 《国立师范大学历史学报》,第1 期 (1972 年),第260 页。
① 见刘广京:《对清末地方权限的再估计》,第195 页注2。
② 王尔敏:《淮军志》,第276 页。
① 芮玛丽:《同治中兴》,序言第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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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武力强行维持国内秩序的唯一官员。在山东和河南,新勇营已在不断发展,
同时又象直隶省那样,两省还独立地大力把绿营军重新训练成所谓的练军。
巡抚丁宝桢效法直隶的曾国藩,在1869年10月得到清帝批准,改组有一万
四千名士兵的山东绿营军,遣散了大批疲而弱者,并对较精悍的进行训练。
1872年河南巡抚上奏说,他已向由地方官或派往该地的将领监督的绿营军
②
“营汛”灌输了力量,从而能找出潜藏的奸盗。与日益注意到中国国际关系
的李鸿章不同,这些巡抚更关心维持国内秩序和筹集财源等重大任务。
当然,巡抚和总督还有提高学术、移风易俗和整饬吏治的任务。这些都
是咸丰和同治时期的上谕中三令五申的理学要务。但事实上,注重八股文的
科举制度形成了自己的力量。官绅在府县所办的书院除了培养少数擅长写华
丽空洞的韵文的优秀学者外,很少有其他成绩。为了鼓励绅商平民为战争捐
款,清帝自1853年起就批准了长期增加各省地方上生员的名额。到1871年
当不能再听任长期增加生员名额时,在每年的府学考试中生员的全国限额已
增加了20%——从1850年的25,089人增加到30,113人。但在省一级每
三年的乡试中,录取士子的全国限额保持在1851年的1,770人这一数字以
下——1881年下降至1,254人,但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又恢复到正常
的1,500人左右。(例如,在1881年,江苏和安徽二省举人的名额只有114
①
人,山东省60人,广东省72人。)为了帮助有前途的考生(包括那些已有
低级功名但准备参加高级考试的人),认为有必要增设书院。现有的研究材
料说明,在同治时期,直隶省成立了二十九所这样的书院 (它们或是新设,
或是在废弃旧书院基础之上成立的),而在道光时期成立了三十七所,咸丰
时期成立了十所。在广东省,道光、咸丰和同治在位时成立的新书院分别为
②
四十六所、二十八所和三十一所。这样,另一个战前的制度得到了恢复。但
是,生员名额增加20%一事,意味着新书院甚至不得不更加注意练习写八股
文,可是学生甚至对从中挑选片言只语作为文章题目的《四书》的意义也不
很了解。每个书院通常只能收十至十五名学生,超过百名的极少,这就进一
步限制了它们的作用。
道光年间各省高级官员不时筹措捐款,在省会或其他大城市兴办从事真
正学术研究的书院。这种专门书院通过杰出的学者来领导,对学术空气能产
生相当大的影响。1840年后的十六年,陈澧(1810—1882年)担任了广州学
海堂的山长 (见第六章)。1858年,当英军占领广州迫使陈澧逃离时,他已
经出版了在以后几十年中有着深远影响的《汉儒通义》。他虽然长期住在广
州,但很少谈到当时城内外国人的挑战,不过他在1858年写的文章确实提到
了国内施政不当的问题,例如他说过:“政治由于人才,人才由于学术”。
陈澧是学海堂创办人阮元(1764—1849年)所创汉学派的一位学者,他认为,
务必不要以为重视训诂考据就是忽视“义理”,这比阮元走得更远。虽然不
应放弃实证的训诂学,但也应研究经学内包含的道德伦理意义;但陈澧又认
为,汉、唐、宋历代大学者已对经学作了权威而透彻的解释。他虽然给予程
朱理学以应有的尊重,但断言宋代哲学家本身的哲学理论却不如他们的注疏
② 《丁文诚公遗集》,卷7 第23—24 、37 页。钱鼎铭的奏折,引自罗尔纲的《绿营兵志》,第204 页。
① 张仲礼:《中国的绅士》,第87—88、124 页。
② 王兰荫:《河北省书院志初稿》,载《师大月刊》,第25 期(1936 年2 月),第1—63 页;第29 期(1936
年9 月),第1—105 页。刘伯骥:《广东书院制度沿革》,第67—74、3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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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有价值。尽管陈澧非常爱好训诂考据,却仍持通常的见解,认为汉代甚
至唐代学者早已掌握了儒家经籍中的真谛。因此,与经学本身及宋代的注疏
一样,他们的各种注疏对学者也有帮助。事实上对大部分学者来说,集中研
究某一种经书,再辅以标准的注疏,要比浏览许多古典经籍更为可取。使人
感到矛盾的是,陈澧就这样把自己严谨的训诂考据与古代经学中近乎神秘的
①
信仰结合起来了。在整个同治时期,当陈澧继续在重建的学海堂任教并主管
了一个从事高级学术的新书院(1867年广州盐政使创办的菊坡精舍)时,他
的影响迅速扩大。他提出关于只习一经而再辅以注疏的主张,本质上就是
1863年的进士和1873至1876年的四川学政张之洞这个年轻人,应用于他在
四川省创办的一所新书院的宗旨。②
同治时期的学术界中,在1864年被李鸿章任命为苏州正谊书院山长的冯
桂芬 (1809—1874年)代表了另一种倾向。当1863年他在江苏推行田赋改
革时,事实上他已有了一项较全面而激进的改革计划。他在1840年成为翰林
前曾当过江苏省某些官员的幕友达七年之久,他最初只是一名知县的幕友。
他主张研究经世治国之道,推崇顾炎武的论述地方吏治和社会问题的文章。
①
到1861年末,他完成了四十篇文章并汇编成集,名为《校邠庐抗议》。他
所提出的具体改革要比魏源激进得多 (见第三章)。他对西方国家的力量和
制度的赞赏更甚于魏源。魏源对旨在使国家富强的行政和军事效能似乎已有
一种准法家式的酷嗜心理,而冯桂芬应付西方侵略挑战的心情虽然与魏源同
样迫切,但他还关心着人民的福利,特别是小自耕农的福利,因为他认为这
些人是社会的支柱。他的论文无情地抨击了造成严重弊端的顽固的清代制
度:如微薄的官俸、官场上惊人的繁文缛节、受人蔑视但能发财致富的衙门
吏役、捐纳官职现象的大量存在以及不公平的赋税等。他的激进建议中有这
样一条:以称为“幕职”的文人(选自在乡试中不幸落第的生员)来代替全
部衙门胥吏。为了激励这类属员能有良好的表现和行为,他们在职九年后应
有机会升入仁宦正途。冯桂芬还进一步提议,县以下基层机构中那些甚至没
有小绅士地位的“董”,应由村民用片楮选出。“满百家公举一副董,满千
家公举一正董。”这类民选官员支领月俸,每人任期三年,并有权在土神祠
中会同农村耆绅审断争端。这一级的基层政府再以巡检来充实。巡检从获得
低级功名并当过县级幕职的人中选出,有权受理五千多户的上诉和作出较轻
②
的惩处。冯桂芬这些引人注目的建议如被采纳,就可减轻知县个人的工作
重担,延长他们的任期,清除衙役的许多积弊。
陈澧的汉学观点在同治时期风靡一时,在苏州书院的冯桂芬却只能无可
奈何地眼看着他设法要清除的积弊仍在盛行。1862年冯桂芬送给曾国藩一份
手稿,要求曾国藩作序以示赞同。曾国藩看了十几篇文章后发现他的主张实
难付诸实施,所以直到1864年收复南京以后才答复。但曾国藩确实把冯桂芬
① 汪宗衍:《陈东塾先生年谱》,第67—69、90、97 页。陈澧:《东塾集》,卷2 第14、28—30 页。钱
穆: 《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2 册第602、607、614 页。
② 张之洞:《张文襄公全集》,卷204 经13—15 页;卷213 第21—22 、24 页。艾尔斯:《张之洞与中国
的教育改革》,第50—54 页。
① 记述冯桂芬传记的最佳著作依然是百濑弘的《论冯桂芬及其著述》,载《东亚论丛》第2 期(1940 年)。
关于《校邠庐抗议》书名的意义,见冯桂芬的自序,1898 年版第4 页。
② 同上,特别是卷1 第13—4、1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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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或几篇)文章的副本送给他的朋友、博学的军机大臣李棠阶。李棠阶
给军机处同僚的一份帖子只提到了冯桂芬建议中的一个问题,即以有功名的
人取代京畿各部胥吏的可取性。但他指出,“然非朝廷彻底盘算,握定主意,
①
不为浮议所淆夺,则必不能行”。 实际上冯桂芬很谨慎,未发表他的《校邠
庐抗议》,他在此后的有生之年除了在书院讲授经史外,主要对语文学和西
方数学(根据当时能得到的中文译文)进行了专心致志的研究。只是在他1874
年去世以后,他的几个儿子才决定将《抗议》一书中比较不招物议的一半连
同他的其他著作一起付印。《抗议》的全文到1885年才发表,但是即使在那
时,他的较重要的建议也未被最讲经世致用的学者们予以认真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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