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大便五六日而绕脐痛者。燥屎在肠胃也。烦躁。实热郁闷之所致也。发作有时者。日晡潮热之类
也。阳明胃实之里证悉备。是以知其有燥屎。故使不大便也。
病患小便不利。大便乍难乍易。时有微热。喘冒不能卧者。有燥屎也。宜大承气汤。
凡小便不利。皆由三焦不运。气化不行所致。惟此条小便不利。则又不然。因肠胃壅塞。大气不行。
热邪内瘀。津液枯燥。故清道皆涸也。乍难。大便燥结也。乍易。旁流时出也。时有微热。潮热之余也。
喘者。中满而气急也。冒者。热邪不得下泄。气蒸而郁冒也。胃邪实满。喘冒不宁。故不得卧。经所谓
胃不和则卧不安也。若验其舌苔黄黑。按之痛而脉实
大者。有燥屎在内故也。宜大承气汤。
大下后。六七日不大便。烦不解。腹满痛者。此有燥屎也。宜大承气汤。
阳明胃实而大下之。邪食皆可去矣。下后又六七日不大便。其烦闷终不解。反腹满而痛者。此尚有
燥屎未尽也。非更为攻下不可。故宜大承气汤。
汗出谵语者。以有燥屎在胃中。此为风也。须下之。过经乃可下之。下之若早。语言必乱。以表虚
里实故也。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阳明外证。本已自汗出。而中风亦汗自出。然谵语而汗出。则胃家实热也。所以有燥屎在胃中。风者。
阳邪也。此因太阳中风之阳邪。传入阳明胃腑之所致。故曰此为风也。但胃中之燥屎须下之。然必过
经乃可下之。过经者。非所谓过经十余日。及十三日方谓之过经。言太阳之表邪已罢。邪气已过阳明之经。
入里而胃实。乃可下之。若有太阳证未罢。固不可下。即阳明之经邪。尚未入里。亦不可遽下。下之若早。
则胃气一虚。外邪必陷。必至热甚神昏。语言必乱。盖以表间之邪气。皆陷入于里。表空无邪。邪皆在里。
故谓之表虚里实也。邪既尽入于里。则邪热实于胃中。故下之则愈。宜大承气汤。
阳明病。谵语。有潮热。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若能食者。但硬耳。宜大承气汤。
此条示人以机宜活法。未可以能食不能食。执泥其法。以为中风中寒而致误也。阳明病而谵语潮热。
邪热已实于胃矣。反似阳明中寒之不能食。故曰反也。然所以不能食者。何也。若果中于寒。必有如中寒
条内胃中虚冷之变矣。
今谵语潮热。乃因胃中实满。故不能食。是以知必有燥屎五六枚也。若能食者。胃中未至实满之极。
但屎硬耳。然硬亦在所当下。故皆宜大承气汤。
伤寒若吐若下后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余日。日晡所发潮热。不恶寒。独语如见鬼状。
若剧者。发则不识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视。脉弦者生。涩者死。微者但发热谵语者。大承气
汤主之。若一服利。止后服。
伤寒法当先汗。此但曰若吐若下后不解。明是当汗不汗而误吐误下。以致外邪内陷而不解也。邪既入里。
而不大便五六日。则热邪郁结于内。再上至十余日。郁蒸愈久。热邪愈深矣。日晡。未后申酉之间。
阳明气旺之时也。潮热为阳明里证。当下之候也。不恶寒。阳明之本证。言无外邪也。独语。谵言妄语也。
如见鬼状。邪热炽盛。不得下泄。浊邪上迫。目昧神昏而妄见也。剧者。病之甚也。发。发作之时也。言病
之剧者。其发作之时。邪热肆虐。蔽塞清道。夺人聪明。乱人心志。故令不识人也。循衣。遇衣则扪而
循之也。摸床。摸其所卧之床也。言两手无措。撮空之状也。惕而不安。动惕不能安卧。即经所谓病则
恶人与火。闻木声则惕然而惊也。微喘。气短促而呼吸无力也。直视。目光直而睛不转动也。素问解精微论云。
夫心者。五脏之专精也。目者其窍也。华色者。其荣也。有德则气和于目。王太仆云。神内守则外鉴明。
盖热邪壅盛。神志俱夺而不守也。金匮真言论云。东方青色。入通于肝。开窍于目。故直视又为肝气将
绝也。弦脉属肝。弦则少阳之生气未绝。三焦之真气尚行。且弦脉气旺而有力。故生。若如新张弓弦。
则亦真脏之绝脉。未必生矣。涩脉属阴。涩则阴气虚竭。阳邪迫烁。精枯髓涸。故死也。病之剧者则然。
若邪之轻微者。但发热谵语而已。当以
大承气汤主之。邪热既微。若一服即利。止后服。
阳明病。发热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潮热自汗。阳明胃实之本证也。此曰汗多。非复阳明自汗可比矣。汗多则津液尽泄。卫阳随之而外走。
顷刻有亡阳之祸。故当急下。庶可以留阳气而存津液。故宜大承气汤。然必以脉症参之。若邪气在
经而发热汗多。胃邪未实。舌苔未干浓而黄黑者。未可下也。
发汗不解。腹满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邪气在表。发汗则当解矣。若发汗不解。显系邪不在表。已入里而为胃实。故腹满而痛也。腹满且痛。
治之不可少缓。缓则必致伤胃。故当急下。宜大承气汤。
腹满不减。减不足言。当下之。宜大承气汤。
此承上文言下之而腹满不减。虽或稍灭而不足以言减。是胃中邪食过于坚实。不为攻下所夺也。
当下之。宜大承气汤。然有下之而脉症不为少减者。死证也。
伤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无表里证。大便难。身微热者。此为实也。急下之。宜大承气汤。
六七日。邪气在里之时也。不了了。视物不能明了也。睛。目瞳子也。睛不和。精神不能贯注。故视不明也。
外既无发热恶寒之表证。内又无谵语腹满等里邪。且非不大便。而曰大便难。又非发大热而身仅微热。势非
甚亟也。然目中不了了。是邪热伏于里而耗竭其津液也。经云。五脏六腑之精。皆上注于目。热邪内烁。
津液枯燥。则精神不得上注于
目。故目中不了了睛不和也。此终为邪热内实于里也。当急下之。以救阴液。宜大承气汤。
夫实则谵语。虚则郑声。郑声。重语也。
谵语。谵妄之语也。郑声。郑重之声也。邪热内实。则神昏颠倒。言词错乱。故语无伦次也。正气内虚。
神思虽昏。不能谵妄。但模糊作重声而已。或曰。虚则气少轻微。当语言无力矣。岂能作重语邪。曰。
正气虚。故音响深沉。邪气实。故郑声重语。虽曰虚则郑声。实正虚邪实所致也。若但虚无邪。则
亦不作郑声矣。
向以重字读平声。恐误。王肯堂云。只一语而频言之。盖神有余则能机变而乱语。神不足则无机变而
但守一声也。此说虽亦有重叠之意。然其理颇通。
直视谵语。喘满者死。下利者亦死。
谵语虽非死证。直视则心神不守而精气竭。目系不转而肝将绝。以直视谵语而加之以喘满。喘则膻中
迫促而气不接。满则传化不通而胃气绝。故死。五脏别论云。魄门亦为五脏使。脉要精微论云。仓廪不藏者。
是门户不要也。得守者生。失守者死。以直视谵语。若下利则中气不守而脾已绝。肾主二阴。下利则真气
不摄而下焦脱。乃所谓门户不要。失守者死也。
卷之六阳明中篇
正阳阳明证治第十二
属性:阳明病。无汗。小便不利。心中懊 者。身必发黄。
此言发黄之由。皆因无汗及小便不利之所致也。邪入阳明之经。本当身热汗自出。及入阳明之腑。亦必潮热自汗。
若无汗。则邪不得外泄而热郁于内。小便不利。则水不得下泻而湿停于里。湿气郁热。瘀热在胃。不得发泄。故心中
懊而知其必发黄也。黄者。中央脾土之色也。胃为脾之腑。脾乃胃之脏。脾胃以膜相连而为一合。
胃实郁蒸。故脾病而现黄色也。脾本恶湿。况湿热并郁乎。
阳明病。面合赤色。不可攻之。必发热黄色。小便不利也。
此言表邪未解。误下而致色黄也。面合赤色。成注谓合。通也。阳明病面色通赤。热在经也。方氏云。合。应也。
面应赤色。攻之则亡津液。其说非也。当以成说为是。盖阳明居身之前。其脉起于鼻之交 中。
灵枢邪气脏腑病形篇云。诸阳之会。皆在于面。其中人也。方乘虚时。及新用力。若饮食汗出。腠理开而中于邪。
中于面。则下阳明。故热在阳明之经。皆现于面。所以面色通赤。此时邪方在经。尚未入里。不可攻之。
攻之则胃虚邪陷。热郁于里。其所以必发热色黄者。以小便不利。湿与热并。郁蒸于里故也。若小便利。
必不能发黄矣。
阳明病。发热汗出者。此为热越。不能发黄也。但头汗出。身无汗。剂颈而还。小便不利。渴饮水浆者。
此为瘀热在里。身必发黄。茵陈蒿汤主之。
此又详言发黄与不发黄。皆由汗之有无。小便利与不利。以反复互明前义也。然此条又当与太阳中风脉浮动数
之末证参看。谓邪气虽在太阳。误下则邪陷入里。湿热即可入胃郁蒸而发黄。非有阳明太阳之别也。言邪在阳明
而发热汗出。乃其本证。若此者。为热邪已经随汗发越于外。虽或另有他证。然必不能发黄也。若但头汗出。则阳邪
独盛于上。身无汗。则热邪不得外泄。剂颈而还者。三阳之经络皆上至头。三阴之经络皆至颈而还。足
见邪热固闭。阴阳离异。营卫不行。腠理不通也。邪热炽盛而三焦不运。气化不行。故小便不利。水湿不得下泻。
且胃热枯燥而渴饮水浆。则水湿又从上入。其湿蒸郁热。瘀蓄在里。故身必发黄。其湿热之邪。急宜攘逐。
故以茵陈蒿汤主之。
x茵陈蒿汤方x
茵陈蒿(六两) 栀子(十四枚) 大黄(二两)
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茵陈减六升。内二味。煮取三升。去滓。分温三服。小盒饭利。尿如皂角汁状。
色正赤。一宿腹减。黄从小便去也。
茵陈性虽微寒。而能治湿热黄胆。及伤寒滞热。通身发黄。小便不利。栀子苦寒。泻三焦火。除胃热时
疾黄病。通小便。解消渴心烦懊 。郁热结气。更入血分。大黄苦寒下泄。逐邪热。通肠胃。三者皆能蠲湿热。
去郁滞。故为阳明发黄之首剂云。
阳明病。被火。额上微汗出。小便不利者。必发黄。
此言阳明无汗。而以火劫之。反增火邪。以致小便不利而发黄也。阳明被火。即太阳中风。以火劫汗之属也。
以中风之阳邪被火。是亦两阳相熏灼也。若能通身得汗。则热越而不能发黄矣。今云额上微汗。则周身无汗
可知。更小便不利。则湿气又不得下泄。是与上文但头汗出。身无汗。剂颈而还之证同。而更增火邪矣。故必湿
热壅滞。郁蒸而发黄也。
伤寒七八日。身黄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满者。茵陈蒿汤主之。
此言阳明发黄之色。状与阴黄如烟熏之不同也。伤寒至七八日。邪气入里已深。身黄如橘子色者。
湿热之邪在胃。独伤阳分。故发阳黄也。小便不利。则水湿内蓄。邪食壅滞而腹微满也。以湿热实于胃。
故以茵陈蒿汤主之。
伤寒身黄发热者。栀子柏皮汤主之。
发黄本由乎湿热。此以伤寒而不言无汗。更不曰小便不利。但曰身黄发热者。是热胜于湿。无形之邪
郁蒸而发黄也。故不必茵陈大黄。而以栀子柏皮汤主之。
x栀子柏皮汤方x
栀子(十五个) 甘草(一两) 黄柏(二两)
上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温再服。
栀子苦寒。解见前方。黄柏苦寒。神农本经治五脏肠胃中结热黄胆。泻膀胱相火。故用之以泻热邪。
又恐苦寒伤胃。故以甘草和胃保脾。而为调剂之妙也。
伤寒瘀热在里。身必发黄。麻黄连轺赤小豆汤主之。
瘀。留蓄壅滞也。言伤寒郁热。与胃中之湿气。互结湿蒸。如淖泽中之淤泥。水土粘泞而不分也。
故成注引经文云。湿热相交。民多病瘅。盖以湿热胶固。壅积于胃。故曰瘀热在里。身必发黄也。麻黄之
用。非热在里而反治表也。赤小豆之用。所以利小便也。翘根梓皮。所以解郁热也。上文云。无汗而
小便不利者。身必发黄。故治黄之法。无如汗之。则湿
热从毛窍而散。利其小便。则湿热由下窍而泄。故以麻黄连轺赤小豆汤主之。
x麻黄连轺赤小豆汤方x
麻黄(二两去节) 赤小豆(一升即今赤豆之小者) 连轺(二两连翘根也) 杏仁(四十个去皮)
生梓白皮(一升) 甘草(一两炙) 生姜(二两切) 大枣(十二枚)
以上八味。以潦水一斗。先煮麻黄再沸。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分温再服。
赤小豆非今一头红黑者。古人以黑豆黄豆为大豆。绿豆赤豆白豆 豆皆为小豆。以小豆中之赤者。
故曰赤小豆。李时珍曰。以紧小而赤黯色者入药。稍大而鲜红淡红者。并不治病。花似豇豆而小。淡银
褐色。荚长二三寸。比绿豆荚稍大。三青二黄时即收之。可煮可炒。可作粥饭。馄饨馅并佳也。
麻黄汤。麻黄桂枝杏仁甘草也。皆开鬼门而泄汗。汗泄则肌肉腠理之郁热湿邪皆去。减桂枝而不
用者。恐助瘀热也。素问至真要大论云。湿上甚而热。以汗为故而止。王冰注云。身半以上。湿气有余。
火气复郁。郁湿相薄。以苦温甘辛之药。解表流汗而祛之是也。赤小豆除湿散热。下水肿而利小便。李
时珍云。赤小豆。小而色赤。心之谷也。其性下行。通乎小肠。能入阴分。治有形之病。故行津液利小便。
消胀除肿。止吐治痢。解酒病寒热。疗痈肿。通乳汁。下胞衣。产难服之。降令太过。津血渗泄。所以
令人肌瘦身重也。吹鼻瓜蒂散及辟瘟疫用之。亦取其通气除湿散热耳。梓白皮。性苦寒。能散温热之邪。
其治黄无所考据。连翘根。陶弘景云。方药不用。人无识者。王好古云。能下热气。故仲景治伤寒瘀热
用之。李时珍云。潦水乃雨水所积。韩退之诗云。潢潦无根源。朝灌夕已除。盖谓其无根而易涸。故成氏谓莫
味薄不助湿气而利热也。
伤寒脉浮而缓。手足自温者。是为系在太阴。太阴身当发黄。若小便自利者。不能发黄。至七八日大便
硬者。为阳明病也。
伤寒脉浮而缓。与太阳下编大青龙汤第二条相同。然邪在太阳。为伤寒而见中风之脉。则有发热恶寒之表证。
此条不言表证者。以邪不在三阳也。夫缓者。脾之本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