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雪倾城(原名:妖魅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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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雪倾城(原名:妖魅倾城)-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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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然想起从马厩中带出来的那个孩子,他离开人世的时候已经是耄耋之年,然后便是他的儿孙,代代,都是看着出生、长大、衰老、死去,却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再感觉不到喜悦和悲伤。

    对于他们来,是从不见老的莫先生,而对来,他们既是同气连枝的故人,也是转瞬即逝的过客。

    岁月留给我们最多的东西,就是生命里数也数不清的过客。

    但是小丫头,即便丢整个世界,也并不后悔认识所有的人。

    “东方连城、东方连锦,还有莫先生,早晚有一天,我也会离开你们,但我决不会后悔认识你们,因为所有的人,都在这儿……都在这儿呢……”拍着胸口,面颊酡红如桃花。

    有那一瞬间,甚至想放她离开。

    之后,事情渐渐变得千头万绪起来,先是一个小小的疏忽,让那丫头有所察觉,拎包袱夜遁而去,继而雪狐王族探得风声,开始插手此事。

    从来就没有打算要绕过雪狐王族,在开启洪荒之门的路上,他们永远是最重要的对手,所以并不觉得惊诧或者沮丧,相反,却是有丝宽慰的。

    小丫头总也学不会防范和憎恨,算计的过程如同当街殴打吃奶的孩子,毫无乐趣可言。雪狐王族的适时加入才让人真正有战斗的心情,实话,尤其喜欢那只性情暴躁,骄傲凉薄,却又不离不弃狐狸。

    鲲州城中,沧海之眼现身,洪荒之门尚未开启,周遭已强敌环伺。

    苏家庄园战,败得出乎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要与整个妖界对抗,或许,还需要些像样的帮手。

    连城那孩子坚信洪荒之门开启之日,便是东方世家雄踞下之时,连锦的心思难以捉摸,但自幼与兄长感情甚笃,他们身上流淌着初月部族的血液,生来就非同寻常,他们是最适合的战士,有野心,有欲望,有时,有势,有运,有命,唯独还没有能与妖族抗衡的异能。

    所以决定再次授于他们噬魂之术,也不过一念之间的事情。

    这样做有些危险,但除此之外,再找不到另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能为自己添些助力,也能让东方世家的后人不至于成为别人的俎上之肉。

    小丫头终于完全看清莫先生的险恶居心,却似乎仍然没有面对死敌时应有的恐惧或者仇怨,不知该算是善良还是驽钝,却可以断定,她的那颗异世之心,必定会如最纯粹的水晶般全无杂质。

    苏家庄园雨疾风骤,小丫头单薄地站在檐下,说她不恨,只是……可怜……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被人可怜。

    犹记得王都城那家桂花飘香的酒肆,喝醉,站在椅子上大声吟颂着首从来也没有听过的诗,那应该是从的世界带来的词句,不知何人所作,洒脱奔放之气却如海雨风般扑面而来,回肠荡气,入耳难忘。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与尔同销……万古愁……

    ……小软软,你若不是你,而我也不是我,该有多好。

 第三十四章 大鹏一日同风起

    黎明是“绿腰倦”日之中最寂寥的时候,彻夜笙歌,所有的人都累了、醉了、睡了,也不会有什么客人在此时还来光顾,朱颜站在楼头,看着楼下的小厮熄灭门前的最后盏彩灯,轻舒口气,转身便要向卧房走去。

    “留步。”

    冷淡而尖利的语声,伴着飞鸟振翅,在清寂的空气里突兀响起,朱颜转身,但身后并没有个人影,华丽的雕栏上却不知何时落了一只白鹳,纤足修颈,通体如雪,正带些倨傲的神情看着她。

    只鸟儿在鲲州城中堪称妇孺皆知,朱颜也只是微微怔,脸上随即泛起职业性的温柔而妩媚的笑意:“道是谁能样高来高去,原来竟是九爷,稀客稀客,大清早的,九爷贵足踏贱地,不知有何指教?”

    白鹳阿九迈着它的“贵足”来回踱几步,不咸不淡地哼道:“莫非绿腰倦中的客人,都是有指教才来的?”

    “九爷是来做客的?”朱颜笑道,“那真是失礼,您里面请,有新到的百灵画眉,歌声甚是婉转,模样也俊俏,后园还有只孔雀,舞艺超群,就连楼中头牌的姑娘也比不上他,可惜是雄的,不知九爷喜欢什么,只要您提出来,朱颜定当竭尽所能……”

    阿九倒是听得怔了怔:“绿腰倦……连鸟的生意也做?”

    “寻常鸟儿自是不行的,但以九爷的身份,又岂能与寻常鸟儿相提并论?”

    这话听在一只向来眼高于顶的鸟的耳朵里,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受用,九爷扬起脖颈,很得瑟地想甩甩头上的翎羽,却又想起那根羽毛日前已经被某个杀千刀的家伙给拔去。

    于是心下郁郁,看着纸醉金迷的所在,竟真的想喝两杯:“鸟儿却是不怎么喜欢的,有鱼没有?最好是那种漂漂亮亮,体态轻盈的小金鱼……”

    一块石子挟清啸之声从楼下激射而上,不偏不倚正中阿九的脑袋,阿九猝不及防,踉跄几步才勉强站定,幽怨地向下瞄瞄,没好气地对朱颜道:“今要做客的不是我,正主儿还在楼下呢。”

    朱颜凭栏向楼下望去,晨雾飘渺的街道上,不知何时已停辆宽阔的双驾马车,有雪白劲装的车夫在旁边垂手而立,车上装饰简约,并不见攒金砌玉的精致浮华,却于厢辕帘笼之间隐隐透着难以言喻的尊崇淡雅之气,让人过目难忘。

    “那车里……难道是?”这个问题出口,朱颜便觉得自己有些愚蠢。

    即便不看那马车,鲲州城中,能让白鹳阿九做马前卒,为其打前站引路的,又还会是什么人?

    “家公子近日心情有些烦乱,听绿腰倦中的歌舞甚是精彩,便想来散散心。”阿九摇头晃脑地道,忽然又瞥眼朱颜,“看老板娘的样子,好像不大欢迎?”

    “九爷玩笑,龙大官人莅临,是小楼大的造化,朱颜怎么敢不欢迎。”朱颜笑靥如花地拍拍手,向闻声而来的小厮道,“快去,叫姑娘们赶紧起床梳洗,盛装迎客!”

    ……

    盛装之下的绿腰倦,风光旖旎,美不胜收,胭脂珠玉的光彩掩去长夜少眠的困顿,张张艳若桃李的脸庞上仍然是看不出瑕疵的万般风情,没有谁去纠结为什么名满鲲州的龙大官人会在个时候流连烟花之地,当箫管声起,舞袖蹁跹,切与风月无关的问题,似乎都已经不再重要。

    公子澈从朱颜手中接过那盏叫做“忘乡”的酒,目光却并没有离开大堂中翩若惊鸿的窈窕身影。朱颜看着他将盏中血红色的液体仰首饮尽,不由得浅浅一笑,眼底深处却带些似有若无的惋惜之色。

    知道来者不善,所以才用“忘乡”款待,不想他居然看也不看就喝下去……如此绝美的人,如此绝美的眼睛,眼见得就要烟消云散,若不是主人志在必得,还真想将他做成雕像,长留在身边呢……

    起身,打算借着去厨房催菜的托辞离开片刻,静候这个人醉倒,但还未及移步,便被龙大官人牵住衣袖。

    “你去哪?”优雅的身躯斜倚在花团锦簇之间,浩瀚如烟海的眸子望着,似乎已是半醉半醒。

    “还有道酒酿虾,是小楼的招牌菜,给龙大官人准备的东西,可不敢马虎,朱颜去叫后厨多用些心。”朱颜轻笑道。

    “不必,让厨子随意去做便好。”将重又拉回自己身边,伸手揽住那柔润的肩膀,“陪我聊聊,有几件事情想问你。”

    水蓝色袍袖上清冽的新雨味道扑面而来,将周遭妖娆的脂粉气息涤荡殆尽,温柔语声中透着无法言的魅惑,明明近在耳畔,却又仿佛远在天际。没有哪个女子能拒绝这样的邀请,就连朱颜也几乎有瞬间的失神,但朱颜毕竟是朱颜,只愣怔片刻,便温柔而轻车熟路地靠向公子澈怀中:“龙大官人想问什么,我知无不言。”

    “知无不言?很好。”公子澈淡淡道,“有人告诉我,昨晚上的时候,一个白衣男子进了绿腰倦中,却再也不见出来,那人是我的朋友,我现在要找到他。”

    这是昨夜龙府中人全城打探的结果,如此直截当地问起,意味着他已没有太多耐心。

    朱颜凝神想很久,却最终还是摇摇头,纤纤素手轻柔划过公子澈的胸膛,笑道:“大官人莫怪,小楼做的就是迎来送往的营生,每日里无数人来,又有无数人去,即便贵友光临,朱颜也实在记不清楚,要不,您四下里查看查看?”

    公子澈望着她,忽然淡若轻风地笑了,并不再追问,边听着柔软的丝竹,边研究起手中玉盏里荡漾着的液体。

    从他喝下第一口酒,到现在已有刻钟左右,但俊朗的脸庞上依旧神色如常,而以“忘乡”的力量,即便是再厉害的妖魅,此时也应该醉得如泥土般。

    朱颜知道眼前这个绝美的人并不是省油的灯,却仍然搞不清楚究竟什么地方出差错,看着他一口口喝下“忘乡”,就如同喝下淡而无味的清水,困惑之间,微笑也不自觉地有些僵硬起来。

    “你脸色不好。”公子澈,随手将盛着“忘乡”的白玉酒盏移向的唇边,“葡萄酿制的酒可以养颜活血,女孩子少喝,有好处的。”

    葡萄美酒确实可以养颜活血,但杯却又另当别论,眼见得那玉盏就要碰上嘴唇,朱颜柔软的身躯忽然如幽灵般从公子澈的臂弯里滑出去,急退丈余之后悄然落地,站在那里无声地望着他。

    乐舞骤停,灯火齐齐熄灭,方才还暖风醉人的偌大厅堂忽然之间便阴森寂静起来,黯淡曙光透过雕镂精致的窗棂,照在楼上楼下冰冷凝立的个个窈窕身影上,片刻之前的珠光宝气、兰麝芬芳、莺声燕语、舞腰红乱,如同春梦乍破,转瞬成空。

    无数妖绿色的眼睛在暧昧不明的光线里明灭闪烁,诡谲得几近凄怆,高大而精致的镂花门窗轰然紧闭,将杀机四伏的妖异空间与楼外晨光初露的鲲州街市彻底隔绝开来。

    “菜还没有上齐,就准备打烊?”公子澈将酒盏放在面前青玉条案上,唇边的浅笑里犹自带着不经意的慵倦味道。

    朱颜仍是忍不住看眼那个酒盏,却发现其中盛着的并不是血红色的酒,而是水,纯净澄澈,晶莹剔透的盏清水。

    这样的水,就是拿来洗菜、煮饭、漱口、洗澡,整日泡在里面,也只会神清气爽,永远不会醉的。

    “我从不饮酒。”似乎是看出的困惑,公子澈微笑道。

    “蠢人!”直站在房梁上冷眼旁观的白鹳阿九终于忍不住,鄙夷地看看朱颜,讥讽出声,“世上但凡能流动的东西,不论琼浆玉液,还是鸩酒砒霜,只要过家公子的手,都可以让它变成清水,那套蒙汗药之流的低劣把戏,也敢拿来对付东海龙族么?!”

 第三十四章 大鹏一日同风起(下)

    轻浅而嘈杂的嘶鸣自周遭响起,湿冷咸腥之气在片死寂之中隐隐浮动,恍惚间让人觉得仿佛置身于巨树蔽日、阴云垂的深林大泽,朱颜和孩子们袅娜的身形渐渐以某种难以言的怪异姿态扭曲纠缠,绣金叠锦的华丽衣裙悄然飘落,□滑腻的修长身躯自绫罗环佩间游移而出,红信吞吐,鳞甲宛然,赫然已幻化为条条臂膊粗细的青碧色毒蛇。

    瘴气如雾,在偌大的厅堂里肆意弥漫,所及之处,原本缀得满楼春意盎然的瑰丽花卉也仿佛突经严霜,顷刻便凋敝零落,破败委地。

    朱颜吐着舌头的样子再没有平日里的风姿绰约,惨绿色额头上团红芒熠熠闪烁,诡谲而充满血腥气,蛇眼森森,狠戾而执着地盯住那仍旧悠然斜坐着的水蓝色轻袍的子,口中的嘶鸣忽然变得愈发尖利刺耳,随即瞳瞳蛇影自四面八方弹起,飞蝗流矢般激射而来。没有刀剑锋芒,那遍体奇毒,就已经是最致命的武器。

    然而公子澈纹丝未动,只是看着即将袭至眼前的尖牙利口,轻轻地叹口气:“温柔乡与英雄冢,原也就是一杯酒的差别……”

    高亢的长唳自他身侧蓦然响起,带着涤荡人心的清越和万夫莫敌的威势,穿云裂石,震荡楼宇,有庞然大物腾空振翅,径自掠入厅堂,定睛看时,居然是只身长逾丈、形若巨雕的雪白大鸟!

    亮银色脊背,通体皎洁如冰山,金睛灼灼,俯首怒视,洁白如雪的巨大羽翼铺盖地横扫过来,打翻满楼桌椅花架、茶盏酒器,犹自腾在半空的蛇妖们尚未触及公子澈的衣襟,便被骤起的狂风卷得斜飞开去,砰砰撞落在四面的梁柱门墙上。

    “嘶嘶!!!!!!!!!!!!!!!”朱颜目眦欲裂地吐着舌头道。

    说的是蛇语,翻译成普通话就是——老天爷呀!哪来的大鹏鸟啊!!

    大鹏日同风起,

    扶摇直上九万里,

    假令风歇时下来,

    犹能簸却沧溟水……

    没错,的确是只原装正版、全须全尾、如假包换的银翼大鹏,但却没有人看见它从何处而来,仿佛眨眼之间,莫名其妙地就出现在公子澈的身旁。

    “凭你们这些货色,就想在我家殿下面前造次?!”大鹏鸟忽然开口话,声音冰冷而尖利,听上去却十分耳熟。

    朱颜蓦地想起,那个寸步不离龙大官人身旁,昂首凸肚,拽得二五八万似的白鹳阿九,好像忽然不见。

    “阿九,行动轻些,别太暴殄物。”公子澈看着狼藉满地的精美桌椅和瓷器,有些惋惜地对那只大鹏说。

    “已经够小心,谁让蛇窝修得如此寒酸,连只鸟儿都放不下。”大鹏——阿九——翻翻白眼,双翼张开,已经能碰到大厅两侧的墙壁,原地转个圈,又碰坏家具栏杆无数,也将各处蜷伏的蛇妖们逼迫得几乎无处遁形。

    烟尘四起,蛇虫乱窜,公子澈不由得皱皱眉,龙大官人是极其爱干净的人,种乌烟瘴气的环境,实在不怎么适合他。

    “交给你了,阿九,”毫不犹豫地长身而起,走到门口时,还不忘回头叮嘱句,“对待孩子,好歹也要温柔些……”

    清晨的鲲州街市,已渐渐有三五行人,卖花的小姑娘提着篮子蹦跳而来,洒下路杏花清香,经过绿腰倦时,忽然顿住脚步,惊讶又羞怯地望着路边那个俊逸出尘的银发子,见他微笑,不由得红脸颊,咬着嘴唇偷笑着跑开。

    绿腰倦中激烈的碰撞打斗声隔着门窗仍然隐约可闻,但街道上清新的空气却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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