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是重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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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重生的- 第1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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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群匆匆说明了一下情况,急忙追问她献血的事。 
  董洁简单做了介绍,末了不无遗憾的道:“可惜,那个孩子最后还是没有救活,是个男孩呢。” 
  “都说女人生孩子,如过鬼门关。难产本来就有一定的几率,大人孩子都发生危险,能把大人救回来已经不错了,他们以后还有机会要孩子。” 
  姜红叶安慰她,“倒是你,这么小就要献血,可得好好补补。” 
  董洁朝床头柜上努努嘴,“诺,看到没有?吃的喝的好大一堆,我都怕我给补过头啦。” 
  几个人说说笑笑,午饭就在董洁房里吃的。 
  饭后,姜红叶睡了一会儿。 
  起来后,悄悄走到董洁房前,从纱窗中打量,看她仍然处于睡眠状态,于是决定去一趟王府井的专卖店。 
  这季节正是服装热销期,北京这边因为亚运会,顾客比往年更多,姜红叶已经有段日子没有回北京了。 
  大山和丁睿回到家,在门口,正与要外出的她走个碰头。 
  丁睿最先看到的姜红叶。 
  她和陈群两人手牵手,正偏头冲他笑着说些什么,脸上是纯然的欢欣。 
  丁睿的话突然停了,大山疑惑的抬头,才发现迎面走来的那俩人。丁睿的表情——他还没有忘记这段少年时的初恋吗?哎! 
  丁睿顿了一下,开口叫道:“好久不见了,红叶姐,你要出去吗?” 
  在姜红叶心里,始终只把他当小弟弟。这位弟弟在沈阳的时候很照顾她,再见面,很是觉得高兴,就笑着同他打招呼。 
  “丁睿?你也来北京了?呵呵,穿上这身军装,人就是帅气。这一晃,我们也是很久不见了,倒是从大山那里见过你不少照片。我现在有点事,晚上回来再好好说话。嗯,找个时间,姐请你吃饭。” 
  陈群见过丁睿,却是不知他曾经暗恋过自己的女友,几个人在门口说了会儿话。 
  陈群和姜红叶依旧去专卖店。分手后,丁睿走了几步,终是忍不住回头望。 
  大山迟疑了一下,不着痕迹的笑着问:“一转眼,咱们都长大了,从前的哥哥姐姐差不多都结婚了,有了下一代。丁睿,你们学校管的很严?都说驻军不许在驻地谈恋爱,军校生没这规定吧?老实交待,有没有女生给咱们丁大帅哥写纸条啊?” 
  丁睿低低叹了口气,“感情的事,哎,我这几年是不想了。还不知道毕业后会分到什么地方呢,过两年,等环境稳定了再说。” 
  “你是不是,还忘不了红叶姐?” 
  眼中的失落那么明显,虽然性格跳脱,看起来大大咧咧,实际上,丁睿是一个很纯情的人。陈群是一个值得女人托付终身的男人,红叶姐有了好归宿,大山为她高兴之余,却也对好友的失落感同身受。 
  “我没事。” 
  丁睿再抬头时,眼里的难过仿佛被大风吹散,“没有选择我,是红叶姐的损失,我可是好男人。” 
  他举手手臂,做了一个力量的展示。 
  “你知道为什么男人的法定结婚年龄是二十二岁,而法定当兵年龄是十七岁吗?因为国家领导人想让男人们知道,女人远比敌人难对付多了。所以吧,感情的事,不着急。”     
第二百四十六章 明天会更好   
  躺的时间久了,也会觉得很累。 
  董洁午后小睡了一会儿,睡的很浅。 
  姜红叶在窗下来了又去,她其实是知道的,只是没有出声。侧耳听她与陈群在院里小声说话,似乎讲到要去王府井的专卖店。 
  那俩人走了以后,董洁也就爬了起来。 
  转了一圈,无事可做,索性蜷缩到葡萄架下的躺椅上发呆。 
  有充足的养料和水分的供给,葡萄长势喜人。巴掌大的叶片绿意流转,其中探头探脑的葡萄须儿都透着十足的精神气。 
  董洁撇撇嘴,好像只有她的日子慵懒到无精打彩,让人想叹气。 
  哎,她是不喜欢忙忙碌碌像蚂蚁一样活着,先是上学,再是上班,成家后生儿育女照顾老人,一生中大部分时间给了别人和社会,很少有闲暇或者心情停下脚步,解剖一下自己,思考为什么活着、怎么样才算是活着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或许糊涂着过日子也是一种幸福?不去思考听凭本能,为了生存去努力工作,忙碌到没有精力胡思乱想才是正确的人生? 
  可她做不到,宁愿寂寞,也选择活的明白些。 
  现在的生活,一直都以为是非常理想的模式。可是,偶尔也会像现在这样,有一种莫名的怅然若失,心情无缘无故变成灰色…… 
  她是一个很麻烦的小姑娘?还是到了为赋新诗强说愁的青春期,生理影响了心理? 
  大山和丁睿进来的时候,就看到小姑娘咬着小指指甲,摆出一副思考者地造型在发呆。 
  葡萄架渗下来稀落的阳光。绿色的映衬下,董洁显的更白净了,翘起的手腕,细瘦的让人难以置信,又正好暴露在阳光下,象是要透明了一样。 
  “又走神了?” 
  大山已经习惯董洁时不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他想,或者只有感情和想像力格外丰富的人,才能创作出一丝尤如神来之笔的精美地设计图吧? 
  摸摸她的额头,另一只手覆到自己脑门上。细心对比一下。 
  唔,有点凉,她的体温仍然偏低。 
  “哥,丁睿哥哥,怎么回来的这么早?” 
  董洁估摸了一下时间,大概两点半?最多也就三点钟而已。 
  “你又不在。光我们俩个,有什么好逛的?公园里多半是大人带着孩子的游客,最不济也是男女朋友结伴同行。我和你哥看看花看看水,也没觉得多有趣,要聊天,回家多方便?还可以陪陪你。” 
  大山倒是提议去爬长城。丁睿只提不起兴趣。 
  顶着大太阳,汗水淋漓地爬长城,光是用脑子想想,就觉得有点自讨苦吃。况且,人家都说:一到长城是好汉。二到长城是笨蛋。 
  大山洗了把脸。进屋在冰箱里拿了两杯冰水,分一杯递给丁睿,然后坐到董洁身旁。 
  “中午吃了什么?有没有多吃点东西?” 
  “哥,你每天回来,第一句话一定是问我的吃饭问题。” 
  董洁摇头,一脸无奈的表情。“我真的就那么让你不省心?只有几岁的娃娃才会老被人问到这个。” 
  “就是。大山,你也太紧张点了吧?小洁多懂事。用不用这么操心啊?” 
  丁睿先是点头,话风一转,又冲董洁笑着道:“老辈们常说,带孩子不容易,没有一个孩子真的能让大人省心。某方面容易了,往往会在别地方面找补。嘿,还真是这么回事。小洁,你自己说,你是不是让人省心的孩子?” 
  董洁斜了他一眼,偏过脸不说话。 
  呃,仔细想想吧,她还真能折腾人?就与郝璐相比吧,人家每天按时上下学,课余再学点特长,做父母的完全享受到了吾家有女初长成的的喜悦。 
  她自己呢?从小体弱多病让人操心且不说,不去学校读书,做衣服搞设计,一点年纪就想闯巴黎,一下子开销就是数十上百万,其余如偏食挑食等小毛病就多地不用说了。 
  别人提起她,总用夸奖地口气说她主意正,说白了不过是任性而已。幸运的是她成功了,于是缺点也变成了优点。而一路走来,养育并始终支持她的大山,设身置地想想,咳咳,还真挺不容易啊! 
  “别听丁睿跑嘴跑马车。” 
  大山迎上她有些愧疚的眼神,不由得失笑道:“他跟你闹着玩儿呢。” 
  “我明白,我才不上丁睿哥哥的当!” 
  董洁伸手抱住大山的胳膊,哼哼,有人可以操心和牵挂,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对,就是这个理儿! 
  “哥,红叶姐和陈群陈大哥回来了,中午我们一起吃地饭。” 
  “知道,刚才在门口碰见了。专卖店那边有点事,他们过去处理了。” 
  “你们遇见了?” 
  董洁立刻朝丁睿看过去,正好瞧见他收了笑脸,眉梢掠过一抹黯然。 
  大山拍拍她地手,冲她微微摇头,示意她不可再提。 
  嗯,丁睿仍然没有忘记红叶姐?那,亲眼见到红叶姐的男友,心里该是何种滋味呢? 
  一个人最大地缺点,不是自私,多情,野蛮,任性,而是偏执地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 
  丁睿是兄妹俩从小结交到现在的朋友,感情深厚自不待言。董洁想了想,笑着对丁睿道:“我在法国的时候,听人讲过这么一个故事——” 
  国王有七个女儿,这七位美丽的公主是国王的骄傲。她们那一头乌黑亮丽地长发远近皆知。所以国王送给她们每人一百个漂亮的发夹。 
  有一天早上,大公主醒来。一如往常地用发夹整理她的秀发,却发现少了一个发夹,于是她偷偷地到了二公主的房里,拿走了一个发夹。 
  二公主发现少了一个发夹,便到三公主房里拿走一个发夹;三公主发现少了一个发夹,也偷偷地拿走四公主的一个发夹;四公主如法炮制拿走了五公主的发夹;五公主一样拿走六公主的发夹;六公主只好拿走七公主的发夹。 
  于是,七公主的发夹只剩下九十九个。 
  隔天,邻国英俊地王子忽然来到皇宫,他对国王说:“昨天我养的百灵鸟叼回了一个发夹。我想这一定是属于公主们的,而这也真是一种奇妙的缘分,不晓得是哪位公主掉了发夹?”公主们听到了这件事,都在心里想说:“是我掉的,是我掉的。”可是头上明明完整地别着一百个发夹,所以心里都懊恼得很。可嘴上却说不出。 
  只有七公主走出来说:“我掉了一个发夹。”话才说完,一头漂亮的长发因为少了一个发夹,全部披散了下来,王子不由得看呆了。 
  “故事的结局,是王子与公主从此一起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董洁最后对丁睿解释道:“一百个发夹,就像是完美圆满的人生。少了一个发夹。这个圆满就有了缺憾,但正因缺憾,未来就有了无限的转机,无限地可能性,这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对不对?” 
  丁睿冲大山笑笑。“小洁像不像个小哲学家?挺会安慰人的。” 
  他目光闪动几下,最后吐出一口气,正色道:“好吧,我承认我还记着红叶姐,她是我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子,也是到现在为止。唯一的一个!你们跟我讲。说她交了朋友,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地男人。我相信你们地眼光,只是还是想亲眼看一看。” 
  他有些苦涩的笑笑,“我想见,又怕见。现在见了——也可以安心啦。小洁说的对,人生是不可能完美圆满的,有缺憾也好,我的未来有更多的可能性!” 
  说到最后,他扬眉道:“大山,还记得当年你要来北京,我们在沈阳分手时说地话吗?我们对彼此许诺:明天会更好!现在我还是这句话,我地明天会更好,事业会更好,感情也会!” 
  有人说,人会长大三次。第一次是在发现自己不是世界的中心地时候。第二次是在发现即使再怎么努力,终究还是有些事无能为力的时候。第三次是在明知道有些事可能会无能为力,但是还会尽力争取的时候。 
  他努力争取了,也坦然接受结果。 
  以后还是朋友。他还有对自己坦诚相待的好兄弟,纵有不如意,又如何呢?还是那句话,明天会更好! 
  傍晚的时候,大山被蚊子咬了。 
  在脖颈一侧,鼓起一个拇指大的包,很痒。 
  “好像是大黑蚊子咬的。” 
  董洁凑过去打量半天,下了个结论,“普通蚊子没这么大的威力。” 
  大山伸手挠,越抓越大,“蚊子可是以血为生的昆虫,幸好咬的是我。” 
  “它能吸多大点血?不过是让人难受罢了。” 
  董洁想起吸血鬼的电影。凑过去戏谑道:“我是吸血鬼,吸血鬼来啦。” 
  大山俯下身去,将颈动脉的部位送到她嘴边,玩笑地道:“哪,食物来了。” 
  董洁张开嘴,含住他光滑修长的颈项,调皮的吸了两下。大山身上特有的那种原野般清新的气息扑鼻而来,让她在陶醉中微微晕眩。 
  大山只觉得有股奇异的酥麻感从被他吸吮的地方涌起,顺着血管涌向全身,带来一阵轻微的颤栗。 
  “小洁?”声音有一些沙 
  “口水可以消毒。”董洁抬头,一副你不要想歪了的表情,笑的一脸天真:“有效吗?还痒不痒?”哥哥无奈中透着宠溺的表情,让她得意的发出一串愉快的笑声,白日里一个人时的孤寂感一扫而空。 
  屋子里有两个人的呼吸,真好!     
第二百四十七章 感恩   
  于大伟做兼职快一年了。 
  他出身于偏远地区的农家,知道为供自己上学,父母有多辛苦。 
  农家娃娃想要成为捧上铁饭碗的城里人,过上另一种人人羡慕的体面生活,考大学基本上是唯一的一条出路。 
  因为努力学习,他是三里五村知名的“状元”。同龄的小伙伴早早辍学回家帮父母务农,家里添了壮劳力,生活也就慢慢有了改善。 
  唯独他家,为了省出每一分钱供他学习,不但欠了饥荒,家里更是家徒四壁。 
  于大伟房间的墙上,贴满了他从小到大得来的各种奖状。从年头辛苦到年尾,地里也刨不出几个钱;劳作一天的父母,常常会在晚上睡觉前,点着油灯,一张张看着、摸着儿子得来的奖状。每到这个时候,心里就会升起一股自豪感,于是可以心满意足的睡个踏实觉,第二天天不亮继续起来忙碌,不以这样的日子为苦了。 
  于大伟一直有个心愿,想要成为一个有出息的人,将来好好孝顺父亲母亲,让他们可以安享晚年。 
  一场运动,给他的前程蒙上了一层阴影。 
  柳暗花明又一村,尽管还是个学生,他意外有了一份收入。 
  明年就要毕业了,虽然于大伟心里有一份不能说出口的忧虑,经济得以改善,仍然给他和他的家庭,带来一份欢喜。 
  去年暑假,大山通过他,在他的家乡资助了五十一个孩子读书。 
  寒假时,于大伟又在离家二百里外的另一个县城。经过一番仔细走访,最后选定了五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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