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2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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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2005-07-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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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对克拉拉的旷世爱情。在那萧瑟的秋风中,他的琴声深情而忧伤,但不哀怨。我相信,只有像您和勃拉姆斯这样的伟大的艺术家才能用生命孵化出这样的爱情,那应该是一次充满了神性的创造,它让人间一切世俗的情感得到了清洗和过滤。
    我相信您的音乐会充满悲悯,因为它是由一个历经苦难的心灵酿造的;我也相信您的音乐具有撼人心魄的力量,因为它是在一个高贵而圣洁的生命中生长出来的,生命和心灵是一个音乐家艺术品质的最可靠的保证。我相信您的生命和心灵,就像相信春天,春天绝不会容忍一片枯叶来伤害枝头的绿意。我想象着美好的音符在您的心灵里飞出的情形,一定会像美国诗人狄金森所描写的蝴蝶那样:“一只蝴蝶自它的茧中,像贵妇步出门口……”在每一首音乐的创作中,您一定像蝴蝶一样参加了自己的诞生,而正是在这一次次的诞生中,使您的生命和灵魂得到了升华和永恒。
    但是,我还是要请求您的谅解,因为我拒绝了您今天晚上的音乐会。这样轻易地让您的音乐与我擦肩而过,使我今天晚上的心情变得很复杂。我放弃您的音乐会并非是对您的冷落,恰恰相反,而是缘于对您的热爱和尊重。我一直把您的音乐想象成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那里有荷马史诗的雄伟,亚伯拉罕献祭时的纯洁,约翰·克里斯朵夫一样对抗苦难的精神力量,也会有西西弗斯和俄狄浦斯般的悲剧精神和耶稣一样的对人类的悲悯情怀……总之,我把通过文字体验到的一切充满神性的情感,都赋予了对您音乐的想象之中。而我是徘徊在这座宫殿门外的一个穷人,我对它充满了神往,但也充满了恐惧与战栗,就像一个基督教徒对上帝一样怀有敬畏和负罪感。我真的不想披着一件褴褛的衣衫走进您的音乐殿堂,成为它的一个不和谐的音符。
    您的同行,美国黑人音乐家奥耐德·考门在谈到一些音乐人的时候说:“有些人对音乐并不是爱好,而是用音乐在寻找自己的身份,为了身份而做音乐,这种人不可能做好音乐。音乐需要真正的热情。”其实生活中不仅有很多这样的音乐人,还有更多这样附庸风雅的听众,他们听音乐会并不是为了接近音乐的核心,而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品位和身份,他们给予音乐的掌声并不是为了表达对音乐的尊重,而是献给自己虚荣心的,是做给身边的同样附庸风雅的人看的。我真的不想那样做,我不想把您的音乐裁成一件华丽的外衣,用以来裹住一颗虚伪的灵魂。不想装腔作势,也不想与装腔作势的人为伍,这是我对您的生命和音乐的最好的尊重。
    我已经四十岁了,已经到了输不起的年龄,我不再能容忍自己的身上有更多的矫情和做作的情感,我也已经过了为自己的谎言而欢天喜地的年龄,我现在更想真实地活在自己的内心里。我对艺术和艺术家的尊重,是因为他们的生命和艺术能够成为我生命中的参照和营养,能够让我摆脱世俗的生活而在精神世界里飞翔,能让我的精神从中获得生长的力量。我已不需要假借别人的名声而显示自己的荣耀,也不需要用攀附别人的方式来证明自己,我只想在世界上一切伟大的艺术中汲取精神资源,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成为我自己。我不能再因为与某一个艺术家的结缘而感到骄傲,我期待着有一天,我能够为自己而感到骄傲。作为一个音乐大师,我相信您能够理解我现在的心情。
    但是,我知道音乐的玄妙与崇高,它可以引领我进入肉体无法抵达的高度,我对它的渴望也许并不会弱于我身边的其他人。近年来我读了一些有关音乐方面的书,并做了笔记,其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进入自由的音乐王国。其中音乐家米兰·耐扎克的一段话给了我深刻的印象,他说:“我永远用音乐作为最特殊的媒介,因为它对我来说那么抽象,好像一个秘密。音乐有你无法触摸的东西:它来了又走了,可能给你留下一些痕迹,留在你的身体里,但是你触摸不到,哪怕你留在你的录音里或者什么合成器里。每次它来时总会因为你的情绪不同而变化。”他说出了音乐与个人生命的关系,好的音乐总在揭示着或是正在创造着关于生命的秘密。我相信这样的音乐会让我沉醉,会让我的生命变得饱满。我想,您的音乐一定是米兰·耐扎克所说的那种音乐。
    也许有一天,我会突然喜欢上您的音乐,就像我意外地喜欢上您的生命和心灵一样。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的音乐的相逢是需要缘分的,我现在能做的也许只是敞开心灵,等待着您的音乐的降临。
    一个热爱和尊敬您的乐盲
    20055年3月4日于中国北京
    我的信写完了,感觉很轻松,像是放下了背负很久的包袱。这时我才发现,CD里的鲍勃·迪伦还在不知疲倦地唱着《随风飘荡》:
    一个男人要走多少条路
    才能将其称作男人
    一只白鸽要飞越多少海洋
    才能在沙滩上入眠
    炮弹要飞多少次
    才能将其永远禁缚
    朋友,答案却在风中飘荡
    答案却在风中飘荡
    补记:这篇文章写完不到一周,偶然在《陈丹青音乐笔记》中读到这样一段话:……你得将自己弄空虚了,交给音乐,由音乐来“读”你。我们真的在听音乐吗,其实是音乐在“听”你,听一听你是怎样一个“人”。这话真是具有禅一样的智慧,做人比听音乐更重要,虚伪或是矫情的人应该对音乐有所恐惧,怕让音乐把皮扒下来,露出本相。我说了这么说,也不如陈先生的这么一小段话说得好。敬佩!
 
 
 
《聊斋》识小录二则
? 板儿爷
 
 
引狗上床与引狼入室(《犬奸》)
    《犬奸》一篇在《聊斋》中大约算是最无聊之作了,所以从来未见有人评说。一个久旷于室的妇人与狗通奸,案发之后,在解押途中又被两个无良公差作旅行表演。这则故事即使对于没有受过“文以载道”理论训练的人来说,也会知道它确实是《聊斋》中的糟粕了。更何况还有更为“不堪”的“戏判”赘于篇末。
    但鄙意却认为此篇万万不可小觑。
    犬奸的故事没有什么可希罕的。早在六朝人的笔记中就有记载,署名陶潜的《搜神后记》卷九有一条,有兴趣的读者可找来看看。而大约与蒲翁同时代的一位上海人叫董含的,在《三冈识略》中也写过一篇“犬奸”,先引全文如下:
    关东一妇,性淫荡。夫往戍所,经年不归。家畜一犬黠甚,妇每置于怀,因与之接。犬与人道无异,而健捷善嬲戏,能昼夜不息,绝爱之。未几遂孕,弥月一产三犬,地方以为妖,闻于官。细鞫始得其实焉。
    把此篇与蒲翁的那篇相比较,除了情节稍异之外,还有一点大不相同,那就是董含所记是“据实而录”,虽然这“实”是以“耳听为实”,但却绝无借题发挥,相较之下,还是“温柔敦厚”的。而蒲翁则不然,那旅行表演的情节就很可能是老先生的发挥,而且不止于此,他在故事末尾还要笔锋一转,加了一句:“人面而兽交者,独一妇也乎哉!”
    就是这一句,已经足够把蒲先生一家灭门了。
    看官会问:何至于如此危言耸听!那么就委屈阁下暂充一下大文豪蒲翁,来回答吴之荣之流的几个问题。当文豪为什么还要说“委屈”?因为阁下此时已经革去功名,在一顿大板子之后趴在县太爷的大堂下了。
    第一问:你说“独一妇也乎哉!”那么这“一妇”之外,你说的是何人?妇人之外,自然是男人,那么男人如何“人面而兽交”?
    第二问:“兽交”就是与兽相交,而“交”有多义,《礼记》有“人臣无外交”之说,所谓“不贰于君”也。人与兽交,自是贰于其君,那么你说这“贰于其君”的是谁?
    第三问:洪经略、吴经略归顺大清,扫荡宇内,被一些乱臣贼子们骂为“引狼入室”,你在这篇中说了个“引狗上床”的故事,岂不是影射洪、吴二经略?
    第四问:大清当年发祥于建州,太祖爷努尔哈赤曾向明廷称臣,说是犬马,也还在理;如今这恶犬咬死了主人,岂不是影射大清灭明,骂我们的主子为噬主的恶犬!
    每问之间再加上一夹一拶若干敲,不怕阁下不招。
    所幸的是山东人中吴之荣一流人物尚少,而淄川的那个大汉奸孙之獬也早叫老百姓宰了〔1〕,没有人再敢效尤。另外也许是蒲翁的侥幸。他身居僻乡,又没有湖州庄廷那么阔气,拉上一群名人作序把《聊斋》刻出来,流布海内。于是他有生之年成了漏网之鱼,等到青柯亭把《聊斋》刻出,《犬奸》一篇已经删去,蒲老先生的墓树也早已成拱了。
    再说些题外的话,如果这篇真的被吴之荣之流捉住把柄,可能向主子表功时也颇费口舌。记得“文革”时亲聆一场批斗某“恶毒攻击”分子的大会,军代表列举其罪状道:“某某某恶毒攻击伟大领袖,第一条,他在某时某地对某甲说了‘有耳不能听、有嘴不能说、有笔不能写、有脑子不能想’的某些话;第二条,他又在某时某地对某乙说了‘有耳不能听、有嘴不能说、有笔不能写、有脑子不能想’的某些话……”军代表说绕口令一般讲了半天,谁也不明白这个反革命究竟说了什么。不要以为这位军代表的“为尊者讳”有些好笑,他大约也是知道其中厉害的。而且此事也于古有征。
    想当年,戊戌之后,太后老佛爷也要搞新政,就派了五大臣出洋考察。其中端方大人到了旧金山,公务之余,就把正在那里留学的湖北学生刘成禺叫了去。这刘成禺拿着清政府的官费于此读书,却是专和清廷作对的革命党,他早在三四年前留学日本时就开始追随孙中山先生,此时被派到旧金山办报宣传革命。端方见了他,便沉着脸说:“我来旧金山之前就读过你在《大同日报》上写的那些文章了。我告诉你,你以后不要再讲那些话了。”刘成禺心里明白,却说:“我不知道你指的是哪些话。”端说:“就是你讲的那些话。”刘说:“我没有讲什么话。”端说:“就是你天天讲的那些话。”刘说:“我天天并没讲什么话。”端方一看这小子是成心和自己捣乱,非要自己把刘那些犯上作乱、排满革命的话重复一遍不可,就气哼哼地说:“你自己还不明白,就是你讲出口的那些话!你也明白,我也明白,从今以后,那些话再也不要讲了。”刘继续装傻说:“我到底也不明白你说的是什么话。”
    于是我想,那些嗅觉灵敏的走狗们如果发现了《犬奸》的大逆不道,向主子学舌之际,自己的脑袋也一定是很不稳当的了。因为对那些“有耳不能听、有嘴不能说、有笔不能写、有脑子不能想”的话,他也是不能说不能想的。所以精明的官场中人就是遇到此类揭发,也最好把事情压下去。举例说明,也是“文革”掌故,鲜为人知,赘于篇末,算是额外赠送。
    蒋百里的小女儿蒋和是中日混血儿,在那时天经地义地要被怀疑是外国特务,所以军宣队就逼她交代出敌特的情报。这位太太被逼得胡说八道,寻死觅活,终于有一天,她要向军宣队的第一把手做单独交代了。军代表一本正经地接待了她,强按着激动等着爆炸性的材料出现,不料这位太太只在纸上写了一句:“陈伯达是杂种。”这材料是够爆炸了,但当时陈伯达是三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人物,这材料能汇报上去么?不行,让陈伯达看见,自己的前途就惨了,所以这位军代表经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最后英明地决定,这“检举材料”一不能上交,二不能焚毁,只能锁到保险柜中,内容则绝对保密,谁传出去谁负责。而蒋太太也就此放出牛棚,这也是防患于未然,谁知这个疯子还会抖出什么“爆料”来呢。
兰麝熏心洪承畴(《长清僧》)
    《长清僧》一则“异史氏”曰:“人死则魂散,其千里而不散者,性定故耳。余于僧,不异之乎其再生,而异之乎其入纷华靡丽之乡,而能绝人以逃世也。若眼睛一闪,而兰麝熏心,有求死而不得者矣,况僧乎哉!”
    这“眼睛一闪,而兰麝熏心,有求死而不得者”,显然另有所指,因为下面一句“况僧乎哉”就把这老和尚剔了出去。但这话很不好理解,这“兰麝熏心”与“求死”有什么关系呢?譬如你对人说:我给你一个大元宝,你就别死了。这话能说通么?你就是不给我元宝我也不会去死呀。谁没事儿要把死当成乐趣,当成事业呢?平常的时候没有这种人,除非是疯子;但特殊的时候就有,那就是要以死殉节、以死殉国的时候。所以这句话要想说通,就只能这样理解:一个大臣或大将,决心以身殉国了,但突然一睁眼,好一个娇滴滴、香喷喷的大美人,正在向他眉语而目许,那么还死不死呢?算了吧,死后的名节和生前的艳福,二者不可得兼,于是就“求死而不可得”了。所以蒲翁此话是有所指而发,所指也不是别人,就是那位可与吴三桂齐名的洪经略洪承畴。
    崇祯十二年,满洲事亟,朝廷任命屡败中原“群寇”的洪承畴为蓟辽总督,对付越来越严重的外患。这也是在熊廷弼、袁崇焕、卢象升死后,明廷中惟一一个能用兵的大臣了。但到了十五年,洪氏兵败松山,成了满洲的俘虏,开始他是绝粒引吭,誓以死殉,可是终于投降了清廷,而且引导清兵彻底消灭了明朝。于是民间遂有洪氏惑于清孝庄后美貌之说。对此清人笔记自然不敢记录,到了清末民初,《蕉窗雨话》遂大揭其事,所叙细致入微,虽然未必为史实,却也是流传有自。在此摘其大略:
    皇太极欲降洪氏,令于国中曰:“有能出奇谋降洪经略者,受上赏。”承畴有狎仆曰金升,习主性最悉,献计清帝曰:“我主人赋性沉毅,爵禄刀锯,弗足动厥志。惟颇喜女色,粉白黛绿,满贮金屋,后宫如夫人盖不止六人也。苟饰丽姝,婉辞相劝,或足稍动厥心乎。”皇太极于是大索国中,千红万紫,群萃禁门,遍阅蛮花,无一当意者。喟然而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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