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食味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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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食味天下- 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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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默默今天很高兴; 今天晚上; 她就可以吃到她垂涎已久的民国宴了。
  在食味工作了一个多月,默默已经攒够了吃一顿民国宴的钱以及之后去下一个目的地的钱。
  这一顿民国宴; 既是她京城之旅的圆满宴席,也是一场分别宴。
  做到今天晚上的晚饭时间结束; 默默就正式完成自己这段时间的工作了; 叶蓁也找好了接替的员工。
  这回叶蓁没有再找学校里的打工的学生; 而是找了一个专门的餐厅服务员; 可以每天来工作; 工资每月一付的那种。
  默默是一个很有亲和力的女生,在短短的一个月的时间里,她展现了她绝佳的人员。
  平时也没有看见什么不同,默默也就是一样的在店里工作; 偶尔看见常客聊两句之类的,但是等到默默准备走的时候; 却发现默默已经和不少店里的客人熟的交换电话号码约定找时间一起玩了。
  当然,默默加上李潇一起; 也早就找好了一起吃民国宴的人选。
  默默自己; 李潇; 季墨,严亦如,还有邹凯和璐璐这一对因为食味结缘的情侣,加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搭上的莫海、林飞、温茜还有李英兰,这人数也就差不多了。
  这回叶蓁也不直接决定菜谱了; 而是把民国宴的三十六道菜全部列出来,让几个人自己选择其中的十二道菜。
  “肉肉肉,一定要有肉!”莫海觉得最近吃的不够好,他都瘦了,急需补充肉质。
  “来个蛋烧麦,超级好吃的。不知道现在老板做出来味道已经到了哪种地步。”季墨强推。
  “少帅红烧肉才一定要一份,这可是小叶老板厨艺对决的拿手好菜!”邹凯也插了一句。
  “什么呀!都是肉,我最近减肥都不能好好吃了。”璐璐在旁边掐了邹凯腰上的软肉一下,小声对着他说道。
  耙耳朵邹凯刚刚喊着要吃少帅红烧肉,立马就改口了:“那啥,女孩子还是挺多的,咱们也得点几个素菜,荤素搭配才好嘛!对,就那个冰花炖官燕,一定很好喝。”
  放下邹凯腰间的小手,璐璐觉得满意了,脸上喜滋滋的。
  几个人凑在一起,把自己最喜欢的菜报上,就这么你一道我一道的,到最近后,只剩下两道菜还没有决定。
  大家商量过后,把最后两道菜的决定权交给了默默,毕竟这场AA制的民国宴是默默召集起来的,并且这也是默默离开京城之前的最后一顿晚饭。
  默默沉吟了过后,直接点了紫苏粥还有凤尾虾。
  叶蓁按照点菜的单子早早的准备好了食材,等到食味的晚餐时间结束,就开始做起了民国宴。
  厨技日益纯熟之后,叶蓁做菜的速度越来越快,即便没有人在厨房帮着打下手,自己一个人也很快的就将一道道美食上桌。
  少帅红烧肉在砂锅里炖着,蛋烧麦在蒸笼里蒸着,叶蓁手里正在做到的是一道具有南京独特风格的民国菜品,名字叫做裹烧笋。
  竹笋为竹之嫩茎,冬笋尖是笋中最为嫩脆的部位,向有“疏食第一品”之誉。清代诗画家郑板桥曾以“江南鲜笋趁鲥鱼,烂煮春风三月初”来形容笋之美味。
  这道裹烧笋,用的就是最鲜嫩的竹笋尖作为主材料。
  叶蓁将鲜活的河虾只取虾仁,剁成虾茸,放到一个碗里,加入黄酒、葱姜汁和盐搅拌均匀。
  把新鲜的春笋切成滚刀块,先过沸水,然后放到一旁沥干。
  搅拌好的虾茸成糊糊状,把切好的鲜春笋直接放进糊糊里,裹上虾缔。
  取炒锅,里面倒入一些油,用手掌放在锅上感觉油温,大约有四成热的时候,把裹好的春笋放进锅里,炸至上边包裹的虾缔呈现白色就可以捞出放到一旁。
  这个时候再用准备好的清鸡汤放进锅里,炸好的春笋也放进去,加入精盐、黄酒之后,再调入淀粉勾芡。
  反正菜还没有上桌,这几个专门为民国宴来AA的食客都没有坐到位子上等着,而是靠近柜台玻璃,看着厨房里叶蓁做菜的动作。
  “哇塞,小叶老板的厨艺真是越来越厉害了。”李潇感叹道。
  “那是,之前不是那什么中日交流赛吗,咱们蓁蓁可是为国争光了。”温茜靠着李英兰,一脸的骄傲。虽然蓁蓁因为开店的原因回寝室的时间很少,但是她们寝室现在的三个人关系一直很好。
  “对啊,麟级厨师我是暂时不想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把这几个特级厨师的拿手好菜都吃一遍。”莫海一边说着,眼神里充满了渴望。
  ……
  几个人说话间,叶蓁就先把几道炒菜做好上桌了。
  裹烧笋,凤尾虾,炒鳝糊,松鼠鱼……
  菜上还冒着腾腾的热气。
  不用叶蓁多说,菜刚放到柜台上,几个人就自觉的端起来摆到桌子上。
  不需要招呼,菜品香味的吸引,几个人都不说话了,排排坐好,手里拿起筷子,随时准备动手。
  默默看着这堆人一个个的如临大敌的表情,不由的掩嘴偷笑,小叶老板的菜又不是没吃过,用得着这个表情嘛!
  如果旁边蓄势待发的李潇知道默默的想法,一定会感叹年轻人还是太天真。
  看大家都是只看着不动筷,默默说道:“大家都开始吃吧,反正都认识,也不用讲究什么……”
  还没说完呢,坐在默默旁边的李潇一筷子往裹烧笋那边伸过去。
  这道菜李潇还没有尝过,作为一个已经吃过民国宴的人,李潇清楚的知道,小叶老板的宴席菜品,和她平时提供的家常菜品,那不是一个级别的。
  所以,在默默刚说可以吃的时候,他就迫不及待的下筷子了。
  和他一样迅速的,还有同样吃过民国宴的季墨、莫海、林飞等人。
  温茜和李英兰因为是女生,还稍微矜持了一下,等到看到几个男的一副饿狼扑食的表情,也顾不得许多了,都加快了进食的速度。
  吃过民国宴的人第一筷都选择了还没吃过的裹烧笋。
  笋尖质嫩味美,虾缔乳白鲜嫩。
  刚入口,是虾缔的鲜美甘甜,包裹在笋尖的外面,一点点咸味之后,是虾仁本身的清甜。
  然后是笋尖的脆嫩,吃起来充满了鲜笋的清香。
  外柔软、内脆嫩,这样富有层次的变化,吃起来爽口宜人,是难得的清新体验。
  刚开始,看到李潇他们的动作,默默还愣了一下。
  随即,她就觉得不对。
  立刻夹起一筷子的凤尾虾,塞进嘴巴里。
  这凤尾虾一入嘴,默默就尝出了不对头。
  “好啊,我说你们怎么就吃的跟个饿死鬼似的,原来小叶老板的宴席菜和平时的菜相比,味道好了不止一点点。”说完,也立马加入了吃饭的队伍。
  邹凯和璐璐看着这一桌子饿死鬼投胎的样子,也立马加入了进去,邹凯还学乖了,先直接在自家女朋友的碗里多夹一点才,免得之后什么都吃不上。
  于是,等到叶蓁再端着两道菜上来的时候,发现桌上摆着的盘子已经空的差不错了。
  就这,他们都还没有满足,目光灼灼的看向叶蓁手里的……大坛子。
  然后又随着坛子一起回到桌子上。
  坛子的盖子一打开,香味扑鼻,满满的肉香味。
  这下子摆在一旁的白米饭总算是有了用武之地。
  和东坡肉一样,少帅坛子肉和白米饭也是绝配。
  丰腴肥糯的肉质,红润透亮的色泽,肥而不腻的口感,鲜香浓厚的味道,让人在品味中欲罢不能。
  配上米香动人的白米饭,觉得能够一口气直吃三大碗。
  等到每个人吃的肚子溜圆,满足的打起了饱嗝,叶蓁把最后一道甜品端上了桌。
  雪白的官燕,上面裹着丝丝糖浆,碧色的瓷盏的衬托下,越发的漂亮。
  就连鼻尖,似乎也萦绕着甜味儿。
  叶蓁用的是上等官燕,质纯色白鲜嫩,辅以清甜的冰糖一起炖制。并严格控制糖水比例,一斤水放四两冰糖。做出来的甜品,甜度适中,汤色微黄,丝丝柔滑的冰花在碗里荡漾。
  几个大男人有点为难的看着眼前的甜品,想吃,但是肚子又好撑。
  女生这边却完全没有这种烦恼,冰花炖官燕刚一上桌,立马女生们就一人一碗开吃了。
  据说女生有两个胃,一个用来吃饭,另一个用来吃甜品,这句话估计就体现在这里了。
  能在吃撑了的情况下,一看到甜品,马上不带休息的吃下一碗的,如同胃连接了异次元一样,简直就是天赋异禀。
  这一顿饭,每个人都吃的心满意足的回去,第二天,食味里已经换了一个新的店员。
  那个有两颗老虎牙的,爱笑的默默,挥挥手,向着下一个目的地进发。


第164章 荷叶鸡
  飞机划破天空中厚厚的云层; 等到周凌从美国回到华国京城; 已经距离交流赛过去了三个月。
  平静的三个月过去,新学期已经开始了。
  俞可沁成为了京城大学大一的新生; 读的是中文系。
  王乔高考发挥的不错,但是可惜的是没有被第一志愿选中; 而是去了第二志愿的云州大学。
  叶蓁听到云州大学倒是想起来了; 王乔上辈子的时候也是去云州读的大学; 虽然不是最好的云州大学; 但也是在云州名气挺不错的一所大学。
  叶蓁记得; 王乔后来将要结婚的男朋友就是在大学时期认识的,是哪个大学的就不知道了。
  听着电话里王乔哇啦哇啦的说了一大堆不开心不乐意,想要和俞可沁一样来京城,就可以和叶蓁一起了。
  叶蓁好好安慰了王乔一番; 心里想着,现在不高兴; 等到过一段时间可能就交上男朋友让你过来你也不肯了。
  叶蓁觉得,这说不定是冥冥中自有定数; 王乔的姻缘还是她上辈子的男朋友。
  叶蓁照常的开店营业; 最近已经开学了; 小寒来食味的时间倒是少了不少,不过每天放学之后,晚饭时间总是要过来看一看的。
  这天中午,叶蓁还在忙着做菜,就听到一声〃叶老板〃。
  叶蓁抬头; 发现居然是很久不见的周凌,诧异急了。
  看了看他的打扮,风尘仆仆的样子,手里还拉着一个行李箱,一看就是刚回来的样子。
  三个月都没有出现的周凌,居然在回国之后,第一时间出现在了这里。
  叶蓁心里有点怀疑,觉得之前去美国,周凌可能是为了飞雁游鱼刀的事情。现在事情办的差不多了,就来找自己要飞雁刀了。
  真正的飞雁刀已经在小寒妈妈的手上,估计周凌这次去美国拿到了游鱼刀,不然,他不会这么急着来找叶蓁。
  不过,叶蓁现在还没功夫理他,午饭时间,当然是客人最重要。
  叶蓁收回看向周凌的视线,没有理他,而是继续做菜。
  **
  看着叶蓁,周凌的心里现在充满了火热。
  即使是之前叶蓁没有理他,他也没有太生气。
  随便找了个空位坐下,周凌今天对于飞雁刀,是志在必得。不过是时间而已,他有的是。
  周凌叫来服务员,点了一壶竹叶青,慢慢的品着,等着叶蓁中午时间的结束,他又想起了这三个月中间的事情。
  作为紫金饭店的行政总厨,周凌认识很多达官显贵,其实有很强大的人脉关系。周凌也曾公开表示过,自家有家传的菜刀飞雁刀和游鱼刀,就是希望有人在看到类似的刀具的时候能够及时的通知他。
  三个月前,选拔赛结束的那天,老板打电话来,就是告诉了周凌有个朋友说曾经好像在美国有看到过类似游鱼刀的刀具出现过。
  所以,周凌来不及关注中日交流赛的情况,立马就赶去了美国。
  因为当时的线索提供者只是偶然之间看过类似的刀,他只记得实在一场古董展览中看到过,想要查到刀具的拥有者需要一定的时间。
  最后,在付出了一定的金钱和时间之后,周凌找到了游鱼刀现在的拥有者,一个爱好收藏的美国富商。
  这个美国富商有很多的收藏品,种类很杂,而游鱼刀是富商的爷爷在很多年前收藏的。之前富商办过一场小型的展览,才被人认了出来。
  知道是谁,但是周凌的人脉关系都在华国,只好备上礼品,请人帮忙牵线,上门拜访富商。
  这也是没办法,谁叫美国不是他的地盘呢!周凌上门,奉上礼品,和富商解释说这是他家传的菜刀,希望可以买回去。
  富商缺钱吗?不缺。
  富商愿意卖刀吗?他愿意。
  只不过是一把普普通通的菜刀,是他众多收藏中不起眼的一样,如果能赚更多的钱富商当然很乐意。
  不过在商言商,富商提了一个价格,一个超级高的让周凌无法忍受的高价——20万,还是美金。
  用一句话来说,这就是□□裸的抢劫!
  周凌当然不愿意,心里已经开始骂娘了,面上还是一副腆着笑脸的样子,说道:“二十万美金实在是太多了,能不能再便宜一点,这只是一把菜刀而已,即使是古董也不需要这么高的价格。”
  富商当然知道自己是坐地起价,但是他看出了周凌眼中的渴望,所以坚决不肯让。
  最后,周凌表示需要时间回去考虑一下。
  富商欣然同意。反正这刀具已经成了古董了,以后肯定还会升值。暂时不卖他也没有什么损失。
  再说了,周凌那急迫的样子也让富商明白,他绝对不会亏本。
  ***
  回去之后,周凌并没有急着筹钱,一是他并不愿意花这么多钱把刀要回来,看当初他对疑似持有〃飞雁刀〃的叶蓁的态度就知道了。
  另一方面,周凌认为他养父的大部分遗产肯定还在银行的保险箱柜子里,如果他借钱买回游鱼刀,消息泄露出去,对他也是不利的。
  周凌开始打听富商的消息,看他有没有什么爱好或者弱点的,方便他投其所好。
  查过之后,发现富商他是一个爱吃的人,对于美食有非同一般的喜好。
  这不是歪打正着么?!周凌堂堂一个麟级厨师,要满足一个普通富商的胃口,对他来说,应该是分分钟的事情。
  周凌也是这样想的,他又一次登门拜访了,显得非常自信,自荐表示可以给富商做一道他的拿手好菜。
  希望富商如果对他的菜品满意的话,可以在价格上更加优惠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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