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林传注。编、所以联次简也。尔雅疏。简、竹简也。古未有纸。载文于简。谓之简札。
x褊浅x 史记礼书。褊陋之说。入焉而 。注。褊狭也。
x自强于学若细子x 简案、强、勉也。勒也。谓自勉强若细子然。未能浑束为一也。
x坐私传之也x 简案、坐字未详。盖谓于其坐私传之也。
x割臂歃血x 曲礼疏。割牲左耳。盛以珠盘。又取血盛以玉敦。用血为盟书。书成乃歃血。读书说
文。盟者以血涂口旁曰歃血。淮南齐俗训。胡人弹骨。越人啮骨。中国歃血。所由各异。其于信一也。
x斋宿x 简案、宿、与肃通。礼。祭统先期。旬有一日。宫宰宿夫人。注。宿、读为肃。戒也。
x正阳x 简案、正午也。礼祭义。殷人祭其阳。注。阳
谓日中时也。
x凡刺之理x(止)x血尽不殆矣x 马云。凡刺之理六句。见前经脉篇。张云。经脉为始。必先明经络也。
营其所行。营行有终始也。知其度量。脉度有短长也。内刺五脏。外刺六腑。分表里出入也。卫气者阳气也。
卫外而为固者也。阳气不固。则卫气失常。而邪从卫入。乃生疾病。故为百病母。泻实则虚。补虚则实。故虚
实乃止。病在血者调之络。邪血去尽。则不殆矣。
x夫约方者x(止)x则神与弗俱x 张云。约者要也。约方、约囊。其道同也。囊满弗约。则输泄而倾。
方成弗约。则不切于用。盖杂则不精也。易曰。精义入神。以致用也。不得其精。焉能入神。有方无约。即无
神也。故曰神与弗俱。所谓约者。即前外揣篇。浑束为一之义。
x弗满而约之x 张云。满言欲博。约言欲精。弗满而约之。谓亦有不由博学而可得其快捷方式者否也。故
曰愿为下村。
x寸口主中x(止)x名曰平人x 张云。太阴行气于脏。故寸口主中。阳明行气于腑。故人迎主外。人迎
寸口。一表一里也。故往来相应。欲其大小齐等。若引绳之匀者。是为和调之脉。然人迎主阳。故必于春夏微
大。寸口主阴。故必于秋冬微大。乃谓之平人也。简案、马志。并以左右寸口。为人迎气口释之。失古义矣。
x代则乍甚乍间x 张云。此言人迎脉也。乍甚乍间。即下文乍痛乍止之谓。志云。乍痛乍止者。病
在血气之交。或在气或在脉。有交相更代之义。故脉代也。
x紧痛x(止)x名曰经刺x 按、甲乙张马忘作旦。是。张云。紧则为痛痹。故当取分肉。代因血气不调。
故当取血络。且饮调和之药。脉陷下不起者有寒滞。故宜灸之。若不因血气
之盛虚。而病有留于经络者。则当随经所在。或饮药。或灸刺。以取之也。
x人迎四倍者x(止)x以验其脏腑之病x 张云。脉之偏盛至于四倍者。乃为关格不治之证。若一倍、二
倍、三倍。不过为病。而但有轻重之分耳。故当审其致病之本末。察其寒热脏腑而施之治也。
x病在足厥阴x(止)x在手心主x 张云。人迎寸口。相为表里。故上文云。人迎一倍。病在足少阳。此云
寸口一倍。病在足厥阴。胆与肝为表里也。一倍而躁。为人迎。在手少阳。寸口在手心。主三焦包络。人表里
也。凡后二倍三倍。表里皆然。
x盛则胀满x(止)x出糜、少气、溺色变x 张云。此言寸口脉也。盛则外实中虚。故为胀满、寒中、食不化。
虚则真阴不足。故为热中、出糜、少气、溺色变。糜、谓泄泻糜烂之物。
x紧则先刺x(止)x以经取之x 甲乙。徒、作从。马志本取之下。有名曰经刺四字。张云。紧则为寒。故
宜先刺后灸。欲其经易通。寒易去也。脉陷下者。以寒着于血。而血结为滞。故宜灸之也。代则取血络。及不
盛不虚。义见上文。马云。徒灸之徒。但也。志云。夫痛痹在于分腠之气。分腠者。皮肤脏腑之肉理。故病在
阳者。取之分肉。病在阴者。先刺而后灸之。盖灸者。所以启在内在下之气也。代则气分之邪交于脉络。故先
取血络。而后饮药以调之。
x可传于大数x 马云。大数大义。具本经络始篇。张云。营、经脉也。输、荥输也。大数、大法也。即
经脉、本输、终始、禁服等篇之义。
x大数曰x(止)x无劳也x 甲乙作大曰盛则从泻。小曰虚则从补。紧则从灸刺之。且饮药。陷下则从灸之。
亦曰作亦用。
大以弱作代一字。简案、根据甲乙改字。义太明晰。与上文相贯串。马云。以经取之。则取阳经者。不取阴经。
取阴经者。不取阳经。此之谓经治。其饮药灸刺三者。亦可兼行也。且其脉急者。可加导引之功。或脉大而弱
者。则当主于安静。虽有用力。不至大劳也。此乃大法之所在。即约方之要者。而外揣浑束为一之义尽矣。张
云。经取之。即所谓经治者。或饮药。或灸刺。皆可随经所宜而治也。脉急者。邪盛也。宜设法引去之。脉大
以弱者。阴不足也。宜安静以养阴。用力无劳也。
卷五
五色篇第四十九
属性:x小子x 张云。诸臣之中。惟雷公独少。故自称小子。
x庭者颜也x(止)x寿必中百岁x 张云。颜为额角。即天庭也。蕃蔽者。屏蔽四旁。即藩篱之义。十步之
外而骨骼明显。其方大丰隆可知。故能寿终百岁。盖五色之决。不独于明堂也。马云。此节大义。与前五阅五
使篇第二节相同。
x明堂骨高x(止)x恶得无辨乎x 张云。肺心肝脾之候。皆在鼻中。六腑之候。皆在四旁。故一曰次于中
央。一曰挟其两侧。下极居两目之中。心之部也。心为君主故曰王宫。惟五脏和平。而安于胸中。则其正色自
致。病色不见。明堂必然清润。此五官之所以有辨也。
x其不辨者x 张云。不辨者。色失常度。而变易难辨也。
x各出其邪部x(止)x不死矣x 诸本邪、作色。当改。张云。五色之见。各有其部。惟其部骨弱陷之处。
然后易于受邪。而不免于病矣。若其色部虽有变见。但得彼此生王。互相乘袭。而无克贼之见者。虽病甚不死。
志云。乘袭者。子袭母气也。如心部见黄。肝部见赤。肺部见黑。肾部见青。此子
之气色。乘袭于母部。虽病甚不死。盖从子以泄其母病也。
x官五色奈何x 甲乙作五官具五色何也。是。
x外内皆在焉x(止)x其病益甚在外x 张云。益甚言进。方衰言退也。外内皆在。表里俱当察也。脉口者。
太阴脏脉也。故曰在中而主五脏。人迎者。阳明腑脉也。故曰在外而主六腑。脉口滑小紧沉者。阴分之邪盛也。
人迎太紧以浮者。阳分之邪盛也。故病皆益甚。
x其脉口浮滑者x(止)x日进在外x 张云。脉口为阴。浮滑者。以阳加阴。故病日进。人迎为阳。沉滑者。
阳邪渐退。故病日损。损、减也。脉口人迎。经分表里。故其沉滑浮滑而病日进者。有在内在外之辨也。
x脉之浮沉x(止)x其病易已x 张云。人迎寸口之脉。其浮沉大小相等者。非偏于阴则偏于阳。故病难已。
按禁服篇曰。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命曰平人。则义有可知矣。病在脏者在六阴也。阴本当沉。
而大为有神。有神者阴气充也。故易已。若沉而细小。则真阴衰而为逆矣。病在腑者在六阳也。阳病得阳脉者
为顺。故浮而大者病易已。若或浮小。亦逆候也。
x人迎盛坚者x(止)x伤于食x 甲乙二坚字并作紧。张云。人迎主表。脉盛而坚者。寒伤三阳也。是为外
感。气口主里。脉盛而坚者。食伤三阴也。是为内伤。此古有之法也。今则止用寸口诊法。不为不妙。然本无
以左右分内外之说。自王叔和以来。谬以左为人迎。右为气口。其失表里之义久矣。
x其色粗x(止)x病方已x 甲乙以明下有者为间三字。沉夭作沉垩。李云。粗者。明爽之义。沉夭者。晦
滞之义。言色贵明爽。若晦滞者。为病甚也。色上行者浊气方升。故病甚。下行者浊气色退。故病已。简案、
甲乙。粗以明者为间。义
自明。
x五色有脏部x(止)x反者益甚x 志云。脏部、脏腑之分部也。五脏次于中央为内部。六腑挟其两侧为外
部。色从外部走内部者。外因之病从外走内也。其色从内走外者。内因之病从内走外也。盖腑为阳而主外。脏
为阴而主内也。故病生于内者。先治其阴。后治其阳。反者益甚。其病生于阳者。先治其外。后治其内。反者
益甚也。
x其脉滑大x(止)x可变而已x 马云。既观其色。又观其脉。方为详审。其脉滑而带大、带代、带长者。
皆阳脉也。乃为病从外来。其外证目有所妄见。志有所妄恶。乃阳气之并于外也。即当先治其阳。后治其阴。
使之变焉。而病已矣。即此而推。则其脉涩而带小、带代、带短者。皆阴脉也。乃为病从内来。其内证而目有
所见。志有所独处。乃阴气之并于内也。即当先治其阴。后治其阳。使之变焉。而病亦已矣。
x常候阙中x(止)x言其病x 甲乙作当候眉间。张云。阙中、眉间也。风病在阳。皮毛受之。故色薄
而泽。痹病在阴。肉骨受之。故色冲而浊。冲、深也。至如厥逆。病起四肢。则病在下。而色亦见于地。地者
面之下部也。此其常候。故可因其色以言其病。李云。地者相家所谓地阁。即巨分、巨屈之处也。
x大气入于脏x(止)x察色以言其时x 张云。大气大邪之气也。大邪之入者。未有不由元气大虚。而
后邪得袭之。故致卒死。如拇指者。成块成条。聚而不散也。此为最凶之色。赤者固不佳。而黑者为尤甚。皆
卒死之色也。察色以言时。谓五色有衰王。部位有克贼。色藏部位。辨察明而时可知也。李云。大气者。大邪
之气也。如水色见于火部。火色见于金部之类。此元气大虚。贼邪已至。虽不病。必卒然而死矣。形如拇指。
最凶之色。赤者出于颧。颧者应在肩。亦为肺部。火色克金。病虽愈。必卒死。天庭处于最高。黑者干之。是
肾绝矣。虽不病。必卒死也。楼氏云。赤色出两颧。即脉诀所谓暴病如妆。不久居者是也。马云。拇指、足大
趾也。简案、说文。拇、将指也。易咸卦疏。足大趾也。
x庭者首面也x 甲乙。庭、作颜。张云。庭者颜也。相家谓之天庭。天庭最高。色见于此者。上应首面之疾。
x阙上者咽喉也x 甲乙。阙上、作眉间以上。张云。阙在眉心。阙上者。眉心之上也。其位亦高。故
应咽喉之疾。
x阙中者肺也x 甲乙。阙中、作眉间以中。张云。阙中、眉心也。中部之最高者。故应肺。蒋示吉云。即中正。
x下极者心也x 张云。下极者。两目之间。相家谓之山根。心居肺之下。故下极应心。蒋示吉云。即印堂。
x直下者肝也 肝左者胆也x 马云。肝之左即为胆。则在鼻挟颧之间矣。张云。下极之下为鼻柱。相家
谓之年寿。肝在心之下。故直下应肝。胆附于肝之短叶。故肝左应胆。而在年寿之左右也。蒋示吉云。胆在肝
之短叶间。属木。位东。南面行令。胆位在左。故山根之左。胆之部分。
x下者脾也 方上者胃也x 马云。肝之下为脾。方者鼻隧也。面王者。鼻心之端也。鼻隧之上。即迎香
之上。为胃。张云。年寿之下者。相家谓之准头。是为面王。亦曰明堂。准头属土。居面之中央。故以应脾。
准头两旁为方上。即迎香之上鼻隧是也。相家谓之兰台廷尉。脾与胃为表里。脾居中而胃居外。故方上应胃。
蒋示吉云。胃者脾之腑。为阳。阳居上。故脾之方上。胃之部分。方、始也。始上于脾。脾胃相为表里。言其
相去不远也。简案、据上文。五脏次于中央。六腑挟其两侧。蒋说恐非也。
x中央者大肠也x(止)x脐也x 马云。胃之外为大肠。乃正颧之下。大肠之外为肾。则大肠为中央。而胃
与肾所以挟大肠也。张云。中央者面之中央。谓迎香之外。颧骨之下。大肠之应也。挟大肠者。颊之上也。四
脏皆一。惟肾有两。四脏居腹。惟肾附脊。故四脏次言中央。而肾独应于两颊。肾与脐对。故当肾之下应脐。
x面王以上者x(止)x子处也x 甲乙。子上有字字。下并同。似是。张云。面王、鼻准也。小肠为腑。应
挟两侧。故面王之上。两颧之内。小肠之应也。面王以下者。人中也。是为膀胱子处之应。子处、子宫也。凡
人人中平浅而无髭者。多无子。是正子处之应。以上皆五脏六腑之应也。李云。妇人亦以人中深长者善产育。
蒋示吉云。方书曰。准头黄者小便难。师傅篇曰。鼻孔在外。膀胱漏泄。下文曰。男子色见于面王。为少腹痛。
下为卵痛。其圜直为茎痛。若女子当为膀胱子处之病。
x颧者肩也x(止)x膺乳也x 张云。此下复言肢节之应也。颧为骨之本。而居中部之上。故以应肩。臂接
乎肩。故颧后以应臂。手接乎臂。故臂下者手也。目内 上者。阙下两旁也。胸两旁高处为膺。膺乳者。应胸
前也。蒋示吉云。目内 、目之近山根处。即精明穴。足太阳经所起。朱晦庵中庸注曰。膺、胸也。胸乳间部
分。候于目内 。
x挟绳x(止)x膝膑也x 张云。颊之外曰绳。身之后为背。故背应于挟绳之上。牙车、牙床也。牙车以下
主下郭。故以应股。中央、两牙车之中央也。胫接于膝。足接于胫。以次而下也。巨分者。口旁大纹处也。股
里者。股之内侧也。巨屈、颊下曲骨也。膝膑、膝盖骨也。此盖统指膝部而言。蒋示吉云。绳耳边也。耳边如
绳突起。故曰绳。马氏曰。颊外为绳。
义未当也。凡部分明堂为内。耳旁为外。脏腑为内。膺乳次之。臂背为外。挟、近也。故近耳边直上之部分。
所以候背之病。牙车即颊车穴。在耳前陷中。凡人身在上者肩背。在下者股膝。故背部之下颊车。颊车之下。
所以候股。巨分者。巨之为言大也。上下齿床大分处。以候股里。齿床司开合。亦犹股里任屈伸也。上下唇大
为屈转。交接处是地仓穴。以候膝膑。唇为语言饮食之门户。亦犹膝膑为屈伸奔走之关节。俱动而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