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2-温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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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温疫论-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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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证悉去,既无表里证而热不退者,膜原尚有已发之邪未尽也,宜三消饮调之。 
若表里分传而再分传者,照前表里俱病,宜三消饮,复下复汗如前而愈,此亦常事。至有 
三发者,亦希有也。 
若表胜于里者,膜原伏邪发时,传表之邪多,传里之邪少,何以治之?表证多而里证少,当 
治其表,里证兼之;若里证多而表证少者,但治其里,表证自愈。 
若先表而后里者,始则但有表证而无里证,宜达原饮。有经证者,当用三阳加法。经证不显 
, 
但发热者不用加法。继而脉洪大而数,自汗而渴,邪离膜原未能出表耳,宜白虎汤辛凉解散 
,邪从汗解,脉静身凉而愈。愈后二、三日 
或四、五日后,根据前发热,宜达原饮。至后反加胸满腹胀,不思谷食,烦渴,舌上苔刺等证, 
加大黄微利之。久而不去,在上者宜瓜蒂散吐之,如在下者,宜承气汤导之。 
若先里而后表者,始则发热,渐盖理证,下之里证除,二、三日内复发热,反加头疼身痛 
脉浮者,宜白虎汤。若下后热减不甚,三、四日后,精神不慧,脉浮者宜白虎汤汗之。服汤 
后不得汗者,因精液枯竭也,加人参覆卧则汗解。此近表里分传之证,不在此例。 
若大下后,大汗后,表里之证悉去,继而一身尽痛,身如被杖,甚则不可反侧,周身骨寒而 
痛,非表证也,此不必治,二三日内阳气自回,身痛自愈。 
凡疫邪再表再里,或再表里分传者,医家不解,反责病家不善调理,以致反复,病家不解, 
每责医家用药有误,致病复起,彼此归咎,胥失之矣!殊不知病势之所当然,盖气性如此,一者不可为二,二者不可为 
一,绝非医家病家之过也,但得 
病者向赖精神完固,虽再三反复,随复随治,随治随愈。 
间有延挨失治,或治之不得其法,日久不除,精神耗竭,嗣后更医,投药固当,现下之邪拔 
去,因而得效。殊不知膜原尚有伏邪,在一、二日内,前证复起,反加循衣摸床,神思昏愦,目 
中不 
及矣。病家不咎于前医耽误时日,反咎于后医既生之而又杀之,良可叹也! 
当此之际,攻之则元气几微,是求速死;补之则邪火益炽,精气枯燥;守之则正不胜邪,必 
无生理矣。 

下卷
正名
属性:《伤寒论》曰∶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后人省“ ”加“ ”为瘟,即温也。 
如 
病证之“证”,后人省文作“证”,嗣后省“言”加“ ”为症。又如滞下,古人为下利脓血,盖以 
泻为下利,后人加“ ”为“痢”。要之,古无瘟、痢、症三字,皆后人之自为变易耳,不可因 
易其文,以温瘟为两病,各指受病之原,乃指冬之伏寒,至春至夏发为温热,又以非节之暖 
为 
温疫,果尔,又当异证异脉,不然临治之际,何以知受病之原不同也。设使脉病不同,病原各 
异 
,又当另立方论治法,然则脉证治法,又何立哉?所谓枝节愈繁,而意愈乱,学人未免有多岐 
之 
惑矣。夫温者热之始,热者温之终,温热首尾一体,故又为热病即温病也。又名疫者,以其延 
门阖户,如徭役之役,众人均等之谓也。今省文作“ ”加“ ”为疫。又为时疫时气者 
,因其感时行戾气所发也,因其恶厉,又为之疫疠,终有得汗而解,故燕冀名为汗病。此外 
,又有风温、湿温,即温病挟外感之兼证,名各不同,究其病则一。然近世称疫者众,书以 
温疫者,弗遗其言也。后以伤寒例及诸家所议,凡有关于温疫,其中多有误者,恐致惑于 
来学,悉采以正焉。 

下卷
《伤寒例》正误
属性:《阴阳大论》云∶春气温和,夏气暑热,秋气清凉,冬气冷冽,此则四时正气之 
序 
也。冬时严寒,万类深藏,君子固密,则不伤于寒。触冒之者,乃名伤寒耳。其伤于四时之 
气,皆能为病,以伤寒为毒者,以其最成杀厉之气也。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不即病者, 
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暑病者,热极重于温也。 
成注《内经》曰∶先夏至为温病,后夏至为暑病,温暑之病,本于伤寒而得之。 
正误∶按∶十二经络,与夫奇经八脉,无非营卫气血,周布一身而营养百骸。是以天真元气,无往 
不 
在,不在则麻木不仁。造化之机,无刻不运,不运则颠倒仆绝。然风寒暑湿之邪,与吾身 
之 
营卫,势不两立,一有所干,疾苦作矣,苟或不除,不危即毙。上文所言冬时严寒所伤,中 
而即 
病者为伤寒,不即病者,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暑病。然风寒所伤,轻则感冒,重则伤寒 
,即感冒一证,风寒所伤之最轻者,尚尔头疼身痛、四肢拘急、鼻塞声重、痰嗽喘急、恶寒 
发热,当即为病,不能容隐,今冬时严寒所伤,非细事也,反能藏伏过时而发耶?更问何等 
中而即病?何等中而不即病?何等中而即病者头痛如破,身痛如杖,恶寒项强,发热如炙,或 
喘或呕,甚则发痉,六脉疾数,烦躁不宁,至后传变,不可胜言,仓卒失治,乃致伤生;何 
等中而不即病者,感则一毫不觉,既而延至春夏,当其已中之后,未发之前,饮食起居如常 
,神色声气,纤毫不异,其已发之证,势不减于伤寒。况风寒所伤,未有不由肌表而入,所 
伤皆营卫,所感均系风寒,一者何其 懵,中而不觉藏而 
不知;一者何其灵异,感而即发。发而根属同源而异 
流,天壤之隔,岂无说耶?既无其说,则知温热之原,非风寒所中矣。且言寒毒藏于肌肤之 
间 
,肌为肌表,肤为皮之浅者,其间一毫一窍,无非营卫经行所摄之地,即感冒些小风寒,尚 
不能稽留,当即为病,何况受严寒杀厉之气,且感于皮肤最浅之处,反能容隐者耶?以此 
推之,必无是事矣。凡治客邪大法,要在表里分明,所谓未入于腑者,邪在经也,可汗而已 
;既入于腑者,邪在里也,可下而已。果系寒毒藏于肌肤,虽过时而发,邪气犹然在表,治 
法不无发散,邪从汗解。后世治温热病者,若执肌肤在表之邪,一投发散,是非徒无益,而 
又害之矣! 
凡病先有病因,方有病证,因证相参,然后始有病名,稽之以脉,而后可以言治。假令伤寒 
中暑,各以病邪而立名,今热病以病证而立名,上文所言暑病,反不若言热病者,尚可模糊, 
若以暑病为名,暑为病邪,非感盛夏之暑,不可以言暑病,若言暑病,乃是香薷饮之证,彼此岂 
可相混?凡客病感邪之重,则病甚,其热亦甚;感邪之轻,则病轻,其热亦微,热之微 
甚,存乎感邪之轻重也。二、三月及八、九月,其时亦有病重,大热不止,失治而死者。 
五、六月 
亦有病轻热微不药而愈者。凡温病四时皆有,但仲夏感者多,春秋次之,冬时又次之,但可 
以时令分病之多寡,不可以时令分热之轻重也。 
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温热病者,皆由冬时触寒所致,非时行之气也。凡时行者,春应 
暖而反大寒,夏应大热而反大凉,秋时应凉而反大热,冬时应寒而反大温,此非其时有其气 
,是以一岁之中,长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则时行之气也。 
然气候亦有应至而不至,或有至而太过者,或未应至而至者,此成病气也。 
正误∶春温、夏热、秋凉、冬寒乃四时之常,因风雨阴晴稍为损益。假令春应暖而反多寒,其时必 
多雨;秋应凉而热不去者,此际必多晴;夫阴晴旱潦之不测,寒暑损益安可以为拘?此天地 
四时之常事,未必为疫。夫疫者,感天地之戾气也。戾气者,非寒、非暑、非暖、非凉,亦 
非四时交错之气,乃天地别有一种戾气,多见于兵荒之岁,间岁亦有之,但不甚耳。上文所 
言,长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则为时行之气,虽不言疫,疫之意寓是矣。盖缘不知戾气为交错之气而为疫, 
殊不知四时之气,虽 
损益于其间,及其所感之病,终不离其本源。假令正、二月应暖,偶因风雨交集,天气不 
温暖,而多春寒。所感之病,轻则为感冒,重则为伤寒,原从感冒伤寒法治之,但春寒之气, 
终不若冬时严寒杀厉之气为重,投剂不无有轻重之分,此即应至而不至,至而不去二事也。 
又如八九月,适多风雨,偶有暴寒之气先至,所感之病,大约与春寒仿佛,深秋之寒,终不 
若冬时杀厉之气为重,此即未应至而至。即冬时严寒倍常,是为至而太过,所感亦不过即病 
之伤寒耳。假令夏时多风雨,炎威少息,为至而不及。时多亢旱,烁石流金,为至而太过。 
太过则病甚,不及则病微,至于伤暑一也,其病与四时正气之序何异耶?治法无出于香薷饮 
而已。 
其冬时有非节之暖,名曰冬温。 
正误∶此即未应至而至也。按∶冬伤于寒,至春变为温病,今又以冬时非节之暖为冬温。一感于冬 
寒 
,一感于冬温,一病两名,寒温悬绝,然则脉证治法又何似耶?夫四气乃二气之离合也,二 
气即一气之升降也,升极则降,降极则升;升降之极,为阴阳离,离则亢,亢气致病。 
亢 
气者冬之大寒,夏之大暑也。将升不升,将降不降,为阴阳合,合则气和,气和则不致病。 
和 
气者即春之温暖,秋之清凉也。是以阴极而阳气来和,为温暖;阳极而阴气来和,为清凉, 
斯有既济之道焉。《易》曰∶一阴一阳为之道。偏阴偏阳为之疾。得其道,未有反致其疾者。若夫春寒 
秋热,为冬夏之偏气,倘有触冒之者,固可以为疾;亦无出于感寒伤暑,未可以言疫。若夏凉冬暖, 
转得春秋之和气,岂有因其和而反致疾者?所以但见伤寒中暑,未尝见伤温和而中清凉也。 
温暖清凉,未必为病,又乌可以言疫? 
从春分以后至秋分节,天有暴寒者,此皆时行寒疫也。三月四月,或有暴寒,其时阳气尚 
弱,为寒所折,病热犹轻。五、六月,阳气已盛,为寒所折,病热为重。七、八月,阳气已 
衰,为寒所折,病热亦微,其病与温暑相似,但有殊耳。 
正误∶按∶四时皆有暴寒,但冬时感严寒杀厉之气,名伤寒,为病最重,其余三时寒微,为病亦微 
。又 
以三时较之,盛夏偶有些小风寒,所感之病更微矣。此则以感寒之重,病亦重而热亦重;感 
寒之轻,病亦轻而热亦轻。是重于冬而略于三时,至夏而又略之,此必然之理也。上文所言 
, 
三四月,阳气尚弱,为寒所折,病热犹轻;五六月,以其时阳气已盛,为寒所折,病热为 
重 
;七八月其时阳气已衰,为寒所折,病热亦微。由是言之,在冬时阳气潜藏,为寒所折,病 
热更微,此则反见夏时感寒为重,冬时感寒为轻,前后矛盾,于理大违。交春夏秋三时,偶 
有暴寒所着,与冬时感冒相同,治法无二,但可名感冒,不当另立寒疫之名。若又以疫为名 
,殊类画蛇添足。 

下卷
诸家温疫正误
属性:云岐子∶伤寒汗下不愈,过经其证尚在而不除者,亦为温疫病也。如太阳证, 
汗下过 
经不愈,诊得尺寸俱浮者,太阳温病也。如身热目痛不眠,汗下过经不愈,诊得尺寸俱长 
者,阳明温病也;如胸胁胀满,汗下过经不愈,诊 
得尺寸俱弦者,少阳温病也;如腹满咽干,诊得尺寸俱沉细,过经不愈者,太阴温病也;如 
口燥舌干而渴,诊得尺寸俱沉细,过经不愈者,少阴温病也;如烦满囊缩,诊得尺寸俱微缓 
,过经不愈者,厥阴温病也。是故随其经而取之,随其证而治之,如发斑乃温毒也。 
正误∶按∶伤寒叙一日太阳、二日阳明、三日少阳、四日太阴、五日少阴、六日厥阴,为传经尽, 
七日后传太阳,为过经。云岐子所言伤寒过经不愈者,便指为温病,竟不知伤寒温病,自是 
两途 
注云∶愚谓温与热,有轻重之分。故仲景云∶若遇温气,则为温病(此叔和之言,非仲景 
论)。更遇温热气,即为温毒,热比温尤重故也。但冬伤于寒,至春而发,不感异气,名 
曰温病,此病之稍轻者也。温病未已,更遇温气,变为温病,此病之稍重者也。伤寒例以再 
遇温气名曰温疫,又有不因冬伤于寒,至春而病温者,此特感春温之气,可名春温,如冬之 
伤寒,秋之伤湿,夏之中暑相同也。(按∶《阴阳大论》四时正气之序∶春温、夏暑、秋凉 
、冬寒。 
今特感春温之气,可名春温,若感秋凉之气,可名秋凉病矣。春温可以为温病,秋凉独不可 
为凉病乎?以凉病似觉难言,勉以湿证搪塞,既知秋凉病有碍,反而思之,则知春温病殊为 
谬妄矣。)以此观之,是春之温病,有三种不同,有冬伤于寒,至春变为温病者,有温病未 
已,再遇温气,而为温病者;有重感温气,相杂而为温病者;有不因冬伤于寒,不因更遇温 
气,只于春时,感春温之气而病者。若此三者,皆可名为温病,不必各立名色,只要知其病 
原之不同也。 
正误∶凡病各有病因,如伤寒自觉触冒风寒,如伤食自觉饮食过度,各有所责。至于温病,乃伏邪 
所发,多有安居静养,别无他故,倏焉而病。询其所以然之故,无处寻思,况求感受之际, 
且自不觉。故立论者或言冬时非节之暖,或言春之温气,或言伤寒过经不解,或言冬时伏寒 
,至春夏乃发(按∶冬伤于寒春必病温,出自《素问》,此汉人所撰,晋王叔和又以述《 
伤寒例》,盖顺文之误也)。或指冬不藏精,春必病温(此亦汉人所撰,但言斫丧致病,不言 
因邪致病,即使寓意邪气乘虚,实不言何气使然。夫邪气乘虚,最是切当,然又有童男室女,以无漏之体,富贵享逸, 
以幽闲之志,在疫亦未能免,事有不可执滞)。又见冬时之温病,与春夏之温疫,脉证相同,治法无异。据云∶冬时即 
病 
为伤 
寒,今发于冬时,应作正伤寒,且又实是温病,既是温病,当发于春夏而何又发于冬时?思之至此,不能无疑,乃觉前 
人所论难凭,务求其所以然之故,既 
不可言伤寒,又不可言伏寒,即得以冬时非节之暖,牵合而为病原。不思严寒酷暑,因其锋利 
,人所易犯,故为病最重。至于温暖,乃天地中和之气,万物得之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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