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则欲留,浅则欲疾。以此观之,刺布衣者深以留之,刺大人者微以徐之,此皆因气慓悍滑利也。
黄帝曰:形气之逆顺奈何?
岐伯曰:形气不足,病气有余,是邪胜也,急泻之。形气有余,病气不足,急补之。形气不足,病气不足,
此阴阳气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则重不足,重不足则阴阳俱竭,血气皆尽,五脏空虚。筋骨髓枯,老者绝灭
,壮者不复矣。形气有余,病气有余,此谓阴阳俱有余也,急泻其邪,调其虚实。故曰有余者泻之,不足者补之
,此之谓也。
故曰刺不知逆顺,真邪相搏。满而补之,则阴阳四溢,肠胃充郭,肝肺内■,阴阳相错。虚而泻之,则经脉空
虚,血气竭枯,肠胃■辟,皮肤薄著,毛腠夭膲,予之死期。故曰用针之要,在于知调阴与阳,调阴与阳,精气乃
光,合形与气,使神内藏。故曰上工平气,中工乱脉,下工绝气危生。故曰下工不可不慎也。必审五脏变化之病
,五脉之应,经络之实虚,皮之柔粗,而后取之也。
【大意】
主要讨论经络的根结和治疗关系,阐述了根结的部位、穴名以及开阖枢的不同作用。提出因人制宜的徐疾浅
深的不同手法和选穴多少之区别。还讨论了形气逆顺之理与调阴阳、合形气之要。
终始篇
凡刺之道,毕于终始,明知终始,五脏为纪,阴阳定矣。阴者主脏,阳者主腑,阳受气于四末,阴受于五脏
。故泻者迎之,补者随之,知迎知随,气可令和。和气之方,必通阴阳,五脏为阴,六腑为阳。传之后世,以血
为盟,敬之者昌,慢之者亡,无道行乱,必得夭殃。
谨奉天道,请言终始。终始者,经脉为纪,持其脉口人迎,以知阴阳有余不足;平与不平,天道毕矣。所谓
平人者不病,不病者,脉口人迎应四时也,上下相应而俱往来也,六经之脉不结动也,本末之寒温之相守司也,
形肉血气必相称也,是谓平人。少气者,脉口人迎俱少而不称尺寸也。如是者,则阴阳俱不足,补阳则阴竭,泻
阴则阳脱。如是者,可将以甘药,不可饮以至剂。如是者,弗炙,不已者,因而泻之,则五脏气坏矣。
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阳,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阳。人迎二盛,病在足太阳,二盛而躁,病在手太阳。人迎三
盛,病在足阳明,三盛而躁,病在手阳明。人迎四盛,且大且数,名曰溢阳,溢阳为外格。
脉口一盛,病在足厥阴,厥阴一盛而躁,在手心主。脉口二盛,病在足少阴,二盛而躁,在手少阴。脉口三
盛,病在足太阴,三盛而躁,在手太阴。
脉口四盛,且大且数者,名曰溢阴,溢阴为内关。内关不通,死不治。人迎与太阴脉口俱盛四倍以上,命名
关格,关格者,与之短期。
人迎一盛,泻足少阳而补足厥阴,二泻一补,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取之上,气和乃止。人迎二盛,泻足
太阳,补足少阴,二泻一补,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取之上,气和乃止。人迎三盛,泻足阳明而补足太阴,
二泻一补,日二取之,必切而验之,■取之上,气和乃止。
脉口一盛,泻足厥阴而补足少阳,二补一泻,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而取之上,气和乃止。脉口二盛,泻
足少阴而补足太阳,二补一泻,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取之上,气和乃止。脉口三盛,泻足太阴而补足阳明
,二补一泻,日二取之,必切而验之,■而取之上,气和乃止。所以日二取之者,(太阳)'阳明'主胃,大富于谷
气,故可以日取之也。
人迎与脉口俱盛三倍以上,命曰阴阳俱溢,如是者不开,则血脉闭塞,气无所行,流淫于中,五脏内伤。如
此者,因而炙之,则变易而为他病也。
凡刺之道,气调而止,补阴泻阳,音气益彰,耳目聪明,反此者血气不行。
所谓气至而有效者,泻则益虚,虚者脉大如其故而不坚也,坚如其故者,适虽言故,病未去也。补则益实,
实者脉大如其故而益坚也,夫如其故而不坚者,适虽言快,病未去也。故补则实,泻则虚,痛虽不随针,病必衰
去。
必先通十二经脉之所生病,而后可得传于终始矣。故阴阳不相移,虚实不相倾,取之其经。
凡刺之属,三刺至谷气,邪僻妄合,阴阳易居,逆顺相反,沉浮异处,四时不得,稽留淫泆须针而去。故一
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出,三刺则谷气至,谷气至而止。所谓谷气至者,已补而实,已泻而虚,故以知谷气至
也。
邪气独去者,阴与阳未能调,而病知愈也。故曰补则实,泻则虚,痛虽不随针,病必衰去矣。
阴盛而阳虚,先补其阳,后泻其阴而和之。阴虚而阳盛,先补其阴,后泻其阳而和之。
三脉动于足大指之间,必审其实虚。虚而泻之,是谓重虚,重虚病益甚。
凡刺此者,以指按之,脉动而实且疾者疾泻之,虚而徐者则补之,反此者病益甚。其动也,阳明在上,厥阴
在中,少阴在下。
膺腧中膺,背腧中背。肩(膊)'髆'虚者,取之上。
重舌,刺舌柱以铍针也。
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
补须泻一方实,深取之,稀按其痏,以极出其邪气;一方虚,浅刺之,以养其脉,疾按其痏,无使邪气得入
。邪气来也紧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
脉实者,深刺之,以泄其气;脉虚者,浅刺之,使精气无得出,以养其脉,独出其邪气。刺诸痛者,其脉皆
实。
故曰:从腰以上者,手太阴阳明皆主之;从腰以下者,足太阴阳明皆主之。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
之,病在头者取之足,病在足者取之腘。病生于头者头重,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以生
者也。
春气在毛,夏气在皮肤,秋气在分肉,冬气在筋骨,刺此病者各以春时为齐。故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齐;刺
瘦人者,以春夏之齐。病痛者阴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阴也,深刺之。病在上者阳也,病在下者阴也。痒者阳
也,浅刺之。
病先起阴者,先治其阴而后治其阳;病先起阳者,先治其阳而后治其阴。
刺热厥者,留针反为寒;刺寒厥者,留针反为热。刺热厥者,二阴一阳;刺寒厥者,二阳一阴。所谓二阴者
,二刺阴也;一阳者,一刺阳也。久病者,邪气入深,刺此病者,深内而久留之,间日而复刺之,必先调其左右
,去其血脉,刺道毕矣。
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气,形肉未脱,少气而脉又躁,躁厥者,必为缪刺之,散气可收,聚气可布。深居静处
,占神往来,闭户塞牖,魂魄不散,专意一神,精气之分,毋闻人声,以收其精,必一其神,令志在针,浅而留
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神,气至乃休。男内女外,坚拒勿出,谨守勿内,是谓得气。
凡刺之禁:新内勿刺,新刺勿内。已醉勿刺,已刺勿醉。新怒勿刺,已刺勿怒。新劳勿刺,已刺勿劳。已饱
勿刺,已刺勿饱。已渴勿刺,已刺勿渴。
大惊大怒,必定其气,乃刺之。乘车来者,卧而休之,如食顷乃刺之。出行来者,坐而休之,如行十里顷乃
刺之。凡此十二禁者,其脉乱气散,逆其营卫,经气不次,因而刺之,则阳病入于阴,阴病出为阳,则邪气复生
,粗工勿察,是谓伐身,形体淫泆,乃消脑髓,津液不化,脱其五味,是谓失气也。
太阳之脉,其终也,戴眼,反折,瘈疭,其色白,绝皮乃绝汗,绝汗则终矣。少阳终者,耳聋,百节尽纵,
目系绝,目系绝一日半则死矣,其死也,色青白乃死。阳明终者,口目动作,喜惊,妄言,色黄,其上下之经盛
而不行则终矣。少阴终者,面黑,齿长而垢,腹胀闭塞,上下不通而终矣。厥阴终者,中热嗌干,喜溺心烦,甚
则舌卷,卵上缩而终矣。太阴终者,腹胀闭不得息,气噫,善呕,呕则逆,逆则面赤,不逆则上下不通,上下不
通则面黑皮毛燋而终矣。
【大意】
本篇所言终始,无疑是指经脉而言。但却首先着重讨论了脉口人迎的平脉与病脉。然后论述了根据脉象盛衰
而进行补泻的针刺之道。根据病邪高下与四时寒温,决定针刺深浅。最后强调了针刺的十二禁。
经别篇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人之合于天道也,内有五脏,以应五音五色五时五味五位也;外有六腑,以应六律,
六律建阴阳诸经而合之十二月、十二辰、十二节、十二经水、十二时、十二经脉者,此五脏六腑之所以应天道。
夫十二经脉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学之所始,工之所止也,粗之所易,上之
所难也。请问其离合出入奈何?
岐伯稽首再拜曰:明乎哉问也!此粗之所过,上之所息也,请卒言之。
足太阳之正,别入于腘中,其一道下尻五寸,别入于肛,属于膀胱,散之肾,循膂当心入散;直者,从膂上
出于项,复属于太阳,此为一经也。足少阴之正,正腘中,别走太阳而合,上至肾,当十四椎,出属带脉;直者
,系舌本,复出于项,合于太阳,此为一合。成以诸阴之别,皆为正也。
足少阳之正,绕髀入毛际,合于厥阴;别者,入季胁之间,循胸里属胆,散之上肝,贯心,以上挟咽,出颐
颔中,散于面,系目系,合少阳于外眦也。
足厥阴之正,别跗上,上至毛际,合于少阳,与别俱行,此为二合也。
足阳明之正,上至脾,入于腹里,属胃,散之脾,上通于心,上循咽出于口,上頞頞,还系目系,合于阳明
也。足太阴之正,上至髀,合于阳明,与别俱行,上结于咽,贯舌中,此为三合也。
手太阳之正,指地,别于肩解,入腋走心,系小肠也。手少阴之正,别入于渊腋两筋之间,属于心,上走喉
咙,出于面,合目内眦,此为四合也。
手少阳之正,指天,别于巅,入缺盆,下走三焦,散于胸中也。手心主之正,别下渊腋三寸,入胸中,别属
三焦,出循喉咙,出耳后,合少阳完骨之下,此为五合也。
手阳明之正,从手循膺乳,别于肩髃,入柱骨,下走大肠,属于肺,上循喉咙,出缺盆,合于阳明也。手太
阴之正,别入渊腋少阴之前,入走肺,散之太阳,上出缺盆,循喉咙,复合阳明,此六合也。
【大意】
本篇介绍十二经脉别出之支脉的循行路线、与所属脏腑、相表里脏腑之间的联系等。
骨度篇
黄帝问于伯高曰:脉度言经脉之长短,何以立之?
伯高曰:先度其骨节之大小广狭长短,而脉度定矣。
黄帝曰:愿闻众人之度,人长七尺五寸者,其骨节之大小长短各几何?
伯高曰:头之大骨围二尺六寸,胸围四尺五寸,腰围四尺二寸。发所复者颅至项尺二寸;发以下至颐长一尺
,君子终折。
结喉以下至缺盆中长四寸。缺盆以下至■长九寸,过则肺大,不满则肺小。■以下至天枢长八寸,过则胃大,
不及则胃小。天枢以下至横骨长六寸半,过则回肠广长,不满则狭短。横骨长六寸半,横骨上廉以下至内辅之上
廉长一尺八寸,内辅之上廉以下至下廉长三寸半,内辅下廉下至内踝长一尺三寸,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膝腘以
下至跗属长一尺六寸,跗属以下至地长三寸,故骨围大则太过,小则不及。
角以下至柱骨长一尺,行腋中不见者长四寸,腋以下至季胁长一尺二寸,季胁以下至髀枢长六寸,髀枢以下
至膝中长一尺九寸,膝以下至外踝长一尺六寸,外踝以下至京骨长三寸,京骨以下至地长一寸。
耳后当完骨者广九寸,耳前当耳门者广一尺三寸,两颧之间相去七寸,两乳之间广九寸半,两髀之间广六寸
半。
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
肩至肘长一尺七寸,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本节至其末长四寸半。
项发以下至背骨长二寸半,膂骨以下尾骶二十一节长三尺,上节长一寸四分分之一,奇分在下,故上七节至
于膂骨九寸八分分之七。
此众人骨之度也,所以立经脉之长短也。是故视其经脉之在于身也,其见浮而坚,其见明而大者,多血;细
而沉者,多气也。
【大意】
本篇系统介绍人体各部骨骼的标准分寸。依骨度而定脉度,依脉度而定穴处。即“度其骨节之大小、广狭、长
短,而脉度定矣”。
脉度篇
黄帝曰:愿闻脉度。
岐伯答曰:手之六阳,从手至头,长五尺,五六三丈。手之六阴,从手至胸中,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
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足之六阳,从足上至头,八尺,六八四丈八尺。足之六阴,从足至胸中,六尺五寸,六
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丈九尺。■脉从足至目,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丈五尺。督脉任
脉各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合九尺。凡都合一十六丈二尺,此气之在经隧也。
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盛而血者疾诛之,盛者泻之,虚者饮药以补之。
五脏常内阅于上七窍也,故肺气通于鼻,肺和则鼻能知臭香矣;心气通于舌,心和则舌能知五味矣,肝气通
于目,肝和则目能辨五色矣;脾气通于口,脾和则口能知五谷矣;肾气通于耳,肾和则耳能闻五音矣。五脏不和
则七窍不通,六腑不和则留为痈。
故邪在腑则阳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留之,气留之则阳气盛矣。阳气太盛则阴不利,阴脉不利则血留之,血
留之则阴气盛矣。阴气太盛,则阳气不能荣也,故曰关。阳气太盛,则阴气弗能荣也,故曰格。阴阳俱盛,不得
相荣,故曰关格。关格者,不得尽期而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