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富有市民和工商业奴隶主阶层的利益,引起了贵族的强烈不满,致使克劳
狄的支持者丢了官职。第二年的执政官仍按旧有的名单召集元老院。但克劳
狄的监察官职位仍然保留。公元前308年,他当选为执政官,又进行了一项
打击贵族,有利平民的改革,规定公民有权加入任何一个特里布斯,并在他
所愿意的地方登记自己的财产。但这项措施直至公元前304年才被批准。
阿匹阿·克劳狄当政时,还完成了两项为后人造福的巨大工程,一是铺
设了连接罗马和卡普亚的“阿披亚”大道,二是修筑了一条15公里长的水
道,以保证罗马的饮水问题。
公元前287年,平民进行了最后一次撤离运动。平民出身的独裁官霍腾
西阿颁布一项新法案,再度重申平民会议的决议,不必经过元老院的批准,
即具有法律效力,全体罗马公民必须遵守。可见,围绕这个问题,平民与贵
族之间的斗争还是很激烈的。一般认为,《霍腾西阿法案》的通过,标志着
平民反对贵族斗争告一段落。
(3)平民反对贵族斗争的后果
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对罗马历史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首先,平民
取得了充当各级官吏的权利,可以与贵族通婚,这不仅打破了贵族垄断政权
的局面,而且摧毁了贵族极力维系的血缘氏族的最后防线,清除了氏族制的
残余,调整了平民与贵族的关系,从而扩大了共和国的统治基础。其次,废
除了债务奴隶制,平民摆脱了沦为奴隶的命运。他们的公民身份和权利得到
保证,有利于罗马兵农合一制度的推行,从而加强了罗马国家的军事力量,
推动罗马向海外扩张。最后,在平民反对贵族斗争中确立的新官职、颁布的
新法律、建立的各项新制度,使罗马国家的上层建筑逐渐完善,使之更能适
合奴隶制经济基础的需要。
实际上,关系到平民切身利益的土地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债务的减免
和小量公有土地的分配虽使土地集中暂时缓和,小农经济在一定时期内得以
维持,但无法摆脱的重税、兵役、高利贷以及奴隶制经济的排挤,不可避免
地造成平民负债和破产,他们和大土地所有制之间的矛盾和斗争并未停止。
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并未使平民个人获得更大的自由,只是对行政官
吏的权力有所限制而已。虽然平民在政府中享有较多的政治利益,但元老院
的权威地位却无显著的变化。元老院特权的根深蒂固,使罗马国家政权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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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势力一直比较强大。而且,担任行政官吏无薪奉,这使广大贫民无机会充
任各级官职。因此,在平民和贵族斗争中得益最多的是少数富有的平民上
层,他们获得了担任高级官职和进入元老院的权利,并与旧贵族合流形成豪
门贵族,即所谓“新贵”。他们共同把持着共和国的高官显职。随着贵族的
社会成份和性质的变化,平民的概念也与前不同了。此后罗马平民专指城市
和农村自由居民的下层。罗马共和国的实质仍然是贵族奴隶主共和国。
3。公元前8世纪~前3世纪的罗马外交
罗马与其周围部落的外交活动,很早就开始了,但比较规范的外事交往
则在共和国成立之后。公元前8世纪~公元前3世纪,罗马在与周边部落、
意大利半岛及迦太基的外交事务中,逐步建立了一套与罗马政治生活相适应
的外交制度和外交机构。
(1)罗马的外交机构
礼待客卿是罗马自古以来的传统,并设有专门的外事组织——费启亚里
斯祭司团,负责调解部落及部落联盟之间所发生的争执和误会。
费启亚里斯祭司团由20人组成,成员都出身于世家,终身任职。他们
的穿着打扮也与众不同,一般为毛料衣服,以布缠头。祭司团的活动非常神
秘,他们口念咒语,举行各种仪式。当需要到邻国边界去调解争端或宣布战
争时,便由选出来的祭司代表即“圣父”出面解决。“圣父”出使时,手握
王笏和象征着誓约保护神丘庇特的燧石,并由一位费启亚里斯祭司陪同。这
位祭司手中拿着从卡皮托山连根拔出的草。若调解无效,可诉诸武力。在古
罗马,宣布战争的手续也非常复杂。首先,由费启亚里斯祭司前往欲挑起争
端的城市,高念咒语,诅咒他们破坏和平的行为。几经诅咒,祭司们返回罗
马,等待答复。33天后仍无回音,费启亚里斯祭司即向元老院和公民提出报
告,然后,“圣父”最后一次来到敌方边界,将一支镖枪头烧热并涂上血迹,
投向敌人的土地。
缔结和约的仪式也同样繁杂。当各项规定的仪式完毕后,由“圣父”宣
读条约本文,同时念一套对破坏和约者降临灾祸的专门咒语:“罗马人从来
不会首先破坏我现在所宣读并记载在这些表上的条件……如果他们破坏这
些条件,就让丘庇特象我现在处治这献祭的牲畜一样去处治他们,而且就像
神比人厉害多少倍一样,神对违约者的处治也要厉害多少倍。”(李维,《罗
马史》,Ⅰ,24)
随着历史的发展,宣战和媾和的形式也有所改变,但直到共和国末期甚
至帝国时期,费启亚里斯祭司团仍然存在。
另外,在古罗马还有一个类似仲裁法院的组织,混合委员会。委员会成
员由专门选出的法官组成,人数为3至5人。起初,委员可以是罗马人,也
可以是罗马以外其他部落的人,但后来,委员只能选自罗马人。混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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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审理罗马与邻国及部落之间,罗马公民与异国个人之间发生的财产争
讼。到公元前2~前1世纪时,它还开始受理罗马诸行省居民的申诉和对总
督不法行为的控诉。
随着罗马与外界交往的不断扩大,在罗马开始出现了国际法的萌芽。它
源于古老的费启亚里斯法,后以“万民法”的形式出现。“万民法”着重于
调整罗马与外邦人之间的关系,便于缔结各种商约和契约,并已蕴含着某些
涉及国际关系的原则。
古罗马的外交机构,与罗马的政治制度相一致。王政时期,国王掌握着
外交权力,外交使团由国王选派,使节由费启亚里斯祭司担任。共和国时期,
外交政策的制定及外交使团的选派等权利转归元老院。元老院很重视使节的
人选,并专门制定了组建外交使团的原则。使节首先要具有高贵的品质,一
般选自元老阶层,当选者不得拒绝。外交代表团一般由三人组成,有时则由
两人、四人、五人乃至十人组成。外交代表团的团长由高级元老担任。使节
的人身安全受惯例和法律的保护。
使节手戴一枚表示身份的金戒指,凭借这枚戒指,可享受免费乘坐车船
并获得旅途所需的生活用品。使节所乘坐的船只,由战舰专门护送。代表团
的随行人员由自由民和奴隶组成,担任秘书、翻译、厨师及随身仆人。
外交代表团,代表罗马履行各种使命,包括宣战、媾和、签订条约、处
理罗马与行省的关系、仲裁国际冲突,解决宗教纠纷等。
使节完成使命后,要以报告的形式,向元老院汇报出使情况。在罗马,
派出和接纳外交使团的权利均属元老院。对于敌对国家的使团,不准他们进
入城内,只能住在城外的一所专门公共别墅里,等待着元老院的接见。若元
老院拒绝接见,此敌对国家的使团便必须在限期内离境,不经允许,不得再
来。
对待友好国家的使团,态度则迥然不同。当然,招待的规格,也是按来
访国家的强弱、大小而定的。对来自强国的外交使团,通常由财务官出面接
待,来访期间,陪同他们游览参观,负责安排他们的生活及娱乐,最后为他
们送行。财务官与使节外出时,跟在其后,并保持一定的距离,以示恭谦。
在与外宾交往中,罗马经常送些礼物给他们。对特别尊贵的来访者,甚至在
卡皮托山脚下为其树立雕像,表示纪念与友好。出使罗马的使节,也往往通
过馈赠贵重礼品使罗马得到一笔财富。例如,迦太基送的一只金制花冠,重
达25磅;叙利亚王安提奥克送的几只金瓶有500磅重。
(2)王政时期的对外交往
王政时期罗马对外交往的情况,所知甚少,只是从后人记载的传说中略
见一斑。此时交往的方式主要是联盟和战争。大概在公元前7世纪的时候,
在拉丁姆存在着以阿尔巴·伦加为中心的联盟。这座古城,建在阿尔巴努斯
山,城中的丘庇特神殿是联盟的宗教中心。参加联盟者计有30个,罗马是
其中之一。到第三个王图路斯·荷斯提理乌斯时,摧毁了阿尔巴·伦伽,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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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该城的居民移居罗马,给予他们公民权,其中显贵者还允许加入元老院。
但阿尔巴·伦伽联盟是否存在,便不得而知了。相传,图路斯·荷斯提理乌
斯非常好战,除阿尔巴·伦加外,他还对其他拉丁部落、伊达拉里亚人和萨
宾人作战。到第四王安库斯·玛尔克优斯时,对外扩张主要面向西部沿海和
伊达拉里亚,其中第伯河口的盐田是一个重要因素。
老塔克文以后的三个王都是伊达拉里亚人,在他们统治期间,罗在在拉
丁姆地区的势力大大加强。与此同时,罗马人与伊达拉里亚人的战争也很频
繁,并最终将其赶出罗马。
(3)早期罗马共和国的对外政策
罗马立国之初,不过是第伯河畔的一个不大的城邦。其北部有伊达拉里
亚人和山南高卢人,南有拉丁人的城市和萨莫奈部落,半岛南部沿海地区则
是希腊人的诸殖民城市。立于其间的罗马,经常受到他们的侵扰和威胁。罗
马人采取结盟和作战的办法,应付困难而复杂的局面。在对外关系上,它最
初采取守势,在击退了伊达拉里亚人和高卢人的进攻后,至公元前4世纪中
期才转守为攻,走上了对外扩张的道路。
①与拉丁人的同盟 共和国之初,罗马又沦为伊达拉里亚人的统治。高
傲者塔克文被逐后,即跑到伊达拉里亚的克路西乌姆城,求助于波尔谢那国
王。波尔谢那认为恢复塔克文在罗马的统治,对伊达拉里亚人有利,于是便
出兵罗马。在占领罗马后,强迫罗马人签订了相当苛刻的、屈辱性的条约。
约公元前506年,波尔谢那之子阿尔伦斯率伊达拉里亚军队进攻拉丁城市阿
里齐亚,被拉丁人和邱米的希腊人打败,使拉丁姆的大部分地区获得独立,
不久,罗马也从伊达拉里亚的统治下解放出来。
但是,与伊达拉里亚人的战争消弱了罗马的力量。公元前5世纪初与罗
马毗邻的伏尔西人和埃魁人乘机对罗马发起进攻。为此,罗马与一些拉丁城
邦结成联盟。公元前493年,执政官斯普里乌斯·卡西乌斯同以图斯库伦为
盟主 (但宗教中心在阿里齐亚的狄安娜神殿)、由六个拉丁城市组成的拉丁
同盟签订条约,成为其中的一员。条约强调罗马同所有拉丁城市之间的和
平,互不侵犯,一致对外,互助互利,发生争端要及时调解。据说,卡西乌
斯还是第一个起草土地法案的人。公元前486年,他建议将从赫尔尼克人那
里得到的土地的一半分给平民。他还准备动用一部分国有土地解决平民的土
地问题,但遭到另一个执政官的反对,并以想夺取国家权力的罪名被处死。
同年,住在伏尔西人和埃魁人之间,可能与拉丁人有血缘关系的赫尔尼克
人,因受到邻人的威胁,也加入了联盟。这样,就形成了以平等权利为基础
的三角同盟。它使罗马多次击退了伏尔西人和埃魁人的进攻,保卫和加强了
罗马的独立,使它集中力量对付来自北方的伊达拉里亚人。
②罗马同伊达拉里亚、高卢人的战争 从公元前5世纪前期到公元前4
世纪初,罗马与伊达拉里亚的重要城市维爱进行了三次大的交锋,史称“维
爱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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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与维爱战争的主要原因是双方都想得到第伯河口的盐场和第伯河
沿岸的重镇。战争中,双方各有胜负。第一次维爱战争,大概发生于公元前
477年,这次战争罗马人失利,双方签定了40年停战协定。 40年后,战事
又起,在第二次维爱战争中,罗马获胜,公元前428年,维爱国王被杀死,
罗马人将其甲胄奉献给了丘庇特神殿。公元前426年,维爱和罗马缔结了20
年的停战协定。在公元前406~前396年的第三次维爱战争中,罗马占领了
维爱城,城中居民均被卖为奴隶,从此罗马消除了北方的威胁,迈出了统一
意大利的重要一步。第伯河流域和它右岸的广大地区都置于罗马的控制之
下。
公元前4世纪初,居住在波河流域的高卢人,经伊达拉里亚南下,侵入
罗马。据说,高卢人南下过程中,包围了克路西乌姆城,该城即向罗马求援。
罗马派出了由三名显贵组成的外交使团到高卢人那里去进行调解。但三名代
表在谈判中,明显地站在克路西乌姆人一边,其中一人甚至杀死了高卢的首
领。高卢人中止了谈判,并要求交出凶手。罗马政府拒绝了高卢的要求,与
此同时还从这一显贵家族中选出了第二年的军事保民官。于是,高卢人放弃
了对克路西乌姆城的包围,将进攻矛头直指罗马。以上只是高卢入侵罗马的
借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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