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_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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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_元史- 第1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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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等处都转运盐使司,秩正三品,使二员,同知二员,运判二员,经历、知事各一员,照磨一员。至元十四年,始置市舶司,领煎盐征课之事。二十四年,改立盐运司。二十九年罢,立提举司。大德四年,复为运司。九年复罢,并入元帅府兼掌之。十年,复立都提举司。至大四年,复升运司,径隶行省。凡置盐场七所:

  盐场七所,每所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

  海口场,牛田场,上里场,惠安场,浔美场,浯洲场,氵丙洲场。

  广东盐课提举司。至元十三年,始从广州煎办盐课。十六年,隶江西盐铁茶都转运司。二十二年,并入宣慰司。二十三年,置市舶提举司。大德四年,改广东盐课提举司。提举一员,从五品;同提举一员,从六品;副提举一员,从七品。其属附见:

  盐场十三所,每所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

  靖康场,归德场,东莞场,黄田场,香山场,矬峒场,双恩场,咸水场,淡水场,石桥场,隆井场,招收场,小江场。

  四川茶盐转运司。成都盐井九十五处,散在诸郡山中。至元二年,置兴元四川转运司,专掌煎熬办课之事。八年罢之。十六年,复立转运司。十八年,并入四道宣慰司。十九年,复立陕西四川转运司,通辖诸课程事。二十二年,置四川茶盐运司,秩从三品,使一员,同知、副使、运判各一员,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

  盐场一十二所,每所司令一员,从七品;司丞一员,从八品;管勾一员,从九品。

  简盐场,隆盐场,绵盐场,潼川场,遂实场,顺庆场,保宁场,嘉定场,长宁场,绍庆场,云安场,大宁场。

  广海盐课提举司,至元三十一年置,专职盐课,秩正四品。都提举二员,从四品;同提举二员,从五品;副提举二员,从六品;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

  市舶提举司。至元二十三年,立盐课市舶提举司,隶广东宣慰司。三十年,立海南博易提举司。至大四年罢之,禁下番船只。延祐元年,弛其禁,改立泉州、广东、庆元三市舶提举司。每司提举二员,从五品;同提举二员,从六品;副提举二员,从七品;知事一员。

  海道运粮万户府,至元二十年置,秩正三品,掌每岁海道运粮供给大都。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并正三品;副万户四员,从三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从八品;照磨一员,从九品;镇抚二员,正五品。其属附见:

  海运千户所,秩正五品。达鲁花一员,千户二员,并正五品;副千户三员,从五品。若温台,若庆元绍兴,若杭州嘉兴,若昆山崇明、常熟江阴等处,凡五所,而平江又有海运香莎糯米千户所。

  诸路总管府,至元初置。二十年,定十万户之上者为上路,十万户之下者为下路,当冲要者,虽不及十万户亦为上路。上路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兼管劝农事,江北则兼诸军奥鲁,同知、治中、判官各一员。下路秩从三品,不置治中员,而同知如治中之秩,余悉同上。至元二十三年,置推官二员,专治刑狱,下路一员。经历一员,知事一员或二员,照磨兼承发架阁一员,司吏无定制,随事繁简以为多寡之额;译史、通事各一人。其属附见:

  儒学教授一员,秩九品。诸路各设一员,及学正一员、学录一员。其散府、上中州,亦设教授一员,下州设学正一员。

  蒙古教授一员,正九品。

  医学教授一员。

  阴阳教授一员。

  司狱司,司狱一员,丞一员。

  平准行用库,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织染局,局使一员,副使一员。

  杂造局,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府仓,大使一员,副使一员。

  惠民药局,提领一员。

  税务,提领一员,大使、副使各一员。

  录事司,秩正八品。凡路府所治,置一司,以掌城中户民之事。中统二年,诏验民户,定为员数。二千户以上,设录事、司候、判官各一员;二千户以下,省判官不置。至元二十年,置达鲁花赤一员,省司候,以判官兼捕盗之事,典史一员。若城市民少,则不置司,归之倚郭县。在两京,则为警巡院。独杭州置四司,后省为左、右两司。

  散府,秩正四品,达鲁花赤一员,知府或府尹一员,领劝农奥鲁与路同;同知一员,判官一员,推官一员,知事一员,提控案牍一员。所在有隶诸路及宣慰司、行省者,有直隶省部者,有统州县者,有不统县者,其制各有差等。

  诸州。中统五年,并立州县,未有等差。至元三年,定一万五千户之上者为上州,六千户之上者为中州,六千户之下者为下州。江南既平,二十年,又定其地五万户之上者为上州,三万户之上者为中州,不及三万户者为下州。于是升县为州者四十有四。县户虽多,附路府者不改。上州:达鲁花赤、州尹秩从四品,同知秩正六品,判官秩正七品。中州:达鲁花赤、知州并正五品,同知从六品,判官从七品。下州:达鲁花赤、知州并从五品,同知正七品,判官正八品,兼捕盗之事。参佐官:上州,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员;中州,吏目、提控案牍各一员;下州,吏目一员或二员。

  诸县。至元三年,合并江北州县。六千户之上者为上县,二千户之上者为中县,不及二千户者为下县。二十年,又定江淮以南,三万户之上者为上县,一万户之上者为中县,一万户之下者为下县。上县,秩从六品,达鲁花赤一员,尹一员,丞一员,簿一员,尉一员,典史二员。中县,秩正七品,不置丞,余悉如上县之制。下县,秩从七品,置官如中县,民少事简之地,则以簿兼尉。后又别置尉,尉主捕盗之事,别有印。典史一员。巡检司,秩九品,巡检一员。

  诸军,唯边远之地有之,各统属县,其秩如下州,其设官置吏亦如之。

  诸蛮夷长官司。西南夷诸溪洞各置长官司,秩如下州,达鲁花赤、长官、副长官,参用其土人为之。

  各处脱脱禾孙,掌辨使臣奸伪。正一员,从五品;副一员,正七品。

  勋一十阶:

  上柱国正一品轻车都尉从三品

  柱国从一品上骑都尉正四品

  上护军正二品骑都尉从四品

  护军从二品骁骑尉正五品

  上轻车都尉正三品飞骑尉从五品

  爵八等:

  王正一品郡侯从三品

  郡王从一品郡伯正四品

  国公正二品郡伯从四品

  郡公从二品县子正五品

  郡侯正三品县男从五品

  右勋爵,若上柱国、郡王、国公,时有除拜者,余则止于封赠用之。

  文散官四十二:

  开府仪同三司中宪大夫

  仪同三司中顺大夫以上正四品

  特进朝请大夫

  崇进朝散大夫

  金紫光禄大夫朝列大夫以上从四品

  银青荣禄大夫以上俱正一品奉政大夫

  光禄大夫奉议大夫以上正五品

  荣禄大夫以上从一品奉直大夫

  资德大夫奉训大夫以上从五品

  资政大夫承德郎

  资善大夫以上正二品承直郎以上正六品

  正奉大夫儒林郎

  通奉大夫承务郎以上从六品

  中奉大夫以上从二品文林郎

  正议大夫承事郎以上正七品

  通议大夫征事郎

  嘉议大夫以上正三品从事郎以上从七品

  太中大夫登仕郎

  中大夫将仕郎以上正八品

  亚中大夫以上从三品,旧为少中,延祐改亚中。登仕佐郎

  中议大夫将仕佐郎以上从八品

  右文散官四十二阶,由一品至五品为宣授,六品至九品为敕授。敕授则中书署牒,宣授则以制命之。一品至五品者服紫,六品至七品者服绯,八品至九品者服绿,武官以下皆如之。其官常对品,惟九品无散官,则但举其职而已,武官杂职亦如之。

  武散官三十四阶:

  龙虎卫上将军宣武将军以上从四品

  金吾卫上将军武节将军

  骠骑卫上将军以上正二品武德将军以上正五品

  奉国上将军武义将军

  辅国上将军武略将军以上从五品

  镇国上将军以上从二品承信校尉

  昭武大将军昭信校尉以上正六品

  昭勇大将军忠武校尉

  昭毅大将军以上正三品忠显校尉以上从六品

  安远大将军忠勇校尉

  定远大将军忠翊校尉以上正七品

  怀远大将军以上从三品修武校尉

  广威将军敦武校尉以上从七品

  宣威将军保义校尉

  明威将军以上正四品进义校尉以上正八品

  信武将军保义副尉

  显武将军进义副尉以上从八品

  右武散官三十四阶,自龙虎卫上将军至进义副尉,由正二品至从八品,其除授具前。

  内侍散官一十四:

  中散大夫正二品通御郎从五品

  中引大夫从二品侍直郎正六品

  中御大夫正三品内直郎从六品

  侍中大夫从三品司谒郎正七品

  中卫大夫正四品司阍郎从七品

  中涓大夫从四品司奉郎正八品

  通侍郎正五品司引郎从八品

  右内侍品秩一十四阶,自中散至司引,由正二品至从八品,其除授具前。

  司天散官一十四:

  钦象大夫从三品候仪郎从六品

  明时大夫司正郎正七品

  颁朔大夫以上正四品平秩郎从七品

  保章大夫从四品正纪郎

  司玄大夫正五品挈壶郎以上正八品

  授时郎从五品司历郎

  灵台郎正六品司辰郎以上从八品

  右司天品秩一十四阶,自钦象至司辰,由从三品至从八品,其除授具前。

  太医散官一十五:

  保宜大夫成和郎从六品

  保康大夫以上从三品成全郎正七品

  保安大夫医正郎从七品

  保和大夫以上正四品医效郎

  保顺大夫从四品医候郎以上正八品

  保冲大夫正五品医痊郎

  保全郎从五品医愈郎以上从八品

  成安郎正六品

  右太医品秩一十五阶,自保宜至医愈,亦由从三品至从八品,其除授具前。

  教坊司散官十五:

  云韶大夫司乐郎从六品

  仙韶大夫以上从三品协乐郎正七品

  长宁大夫和乐郎从七品

  德和大夫以上正四品司音郎

  协律大夫从四品司律郎以上正八品

  嘉成大夫正五品和声郎

  纯和郎从五品和节郎以上从八品

  调音郎正六品

  右教坊品秩一十五阶,自云韶至和节,由从三品至从八品,其除授具前。

 





元史卷九十二

志第四十一下  百官八

  元之官制,其大要具见于前,自元统、至元以来,颇有沿革增损之异。至正兵兴,四郊多垒,中书、枢密,俱有分省、分院;而行中书省、行枢密院增置之外,亦有分省、分院。自省院以及郡县,又各有添设之员。而各处总兵官以便宜行事者,承制拟授,具姓名以军功奏闻,则宣命敕牒随所索而给之,无有考核其实者。于是名爵日滥,纪纲日紊,疆宇日蹙,而遂至于亡矣。惜其掌故之文,缺轶不完,令据有司所送上者,缉而载之,以附前志,庶览者得以参考其得失治乱之概云。

  中书省。元统三年七月,中书省奏请自今不置左丞相。十月,命伯颜独长台司,诏天下。至元五年十月,加右丞相伯颜为大丞相。六年十月,命脱脱为右丞相,复置左丞相。至正七年,置议事平章四人。十二年二月,以贾鲁为添设左丞。三月,以悟良哈台为添设参知政事。七月,又以杜秉彝为添设参政。八月,以哈麻为添设右丞。十三年六月,命皇太子领中书令,如旧制。十四年九月,以吕思诚为添设左丞。二十七年八月,以枢密知院蛮子为添设第三平章,以太尉帖里帖木兒为添设左丞相。

  中书分省。至正十一年,置中书分省于济宁,以松寿为参知政事。十二年二月,中书右丞玉枢虎兒吐华、左丞韩大雅开分省于彰德。十四年,升济宁分省参政帖里帖木兒为平章政事,是后尝置右丞以守御焉。十五年四月,彰德分省除右丞、左丞各一员。十七年七月,以平章答兰,参政俺普、崔敬分省陵州。十一月,平章臧卜分省冀宁。十八年三月,扫地王、沙刘陷冀宁,臧卜遁。五月,王、刘北行,总兵官察罕帖木兒遣琐住院判来冀宁镇守,臧卜复回。十九年,臧卜卒。二十年正月,以右丞不花、参政王时分省冀宁。三月,铁甲韩至,分省官皆遁。二十一年,以平章答兰镇守。二十二年,答兰还京师,以左丞剌马乞剌、参政脱禾兒领分省事。二十三年三月,又以平章爱不花镇之。八月,扩廓帖木兒兵至,冀宁分省遂罢。二十七年八月,以添设平章蛮子兼知院,分省保定。九月,命太保、右丞相也速统领军马,分省山东;沙蓝答里仍中书左丞相、知枢密院,分省大同。以哈剌那海为大同分省平章,阿剌不花为参知政事。又置分省于冀宁,升冀宁总管为参政,铸印与之,凡事必咨大同分省而后行之。十月,又置分省于真定。

  六部。至元三年十二月,伯颜太师等奏准,吏部考功郎中、员外郎、主事各设一员。至正元年四月,吏部置司绩一员,正七品,掌百官行止,以凭叙用廕袭。六月,中书奏准,户部事繁,见设司计四员,宜依前至元二十八年例,添设二员。十一月,吏、礼、兵、刑分为二库,户、工二部分二库,各设管勾一员。十二年正月,刑部添设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各一员。十五年十月,济宁分省置兵、刑、工、户四部。

  枢密院。至正七年,知枢密院阿吉剌奏:「枢密院故事,亦设议事平章二人。」有旨令复置。十三年六月,令皇太子领枢密使,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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