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到肯定或否定,即得出可信还是不可信的结论。” (杜威:《我们怎样思
维》第72页)他指出,探索和试验最为根本,故此方法又称为探索方法或试
验——探索方法。这种探索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科学发现的程序,可惜
一切探索都是在经验范围内进行,就摆脱不了唯心主义的阴影。
③工具主义真理观。工具主义在杜威那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是其
实用主义哲学的别称,后者是指其认识论和真理论。
在关于真理是什么的问题上,杜威既反对唯理论和天赋观念论,又反对
经验论和反映论。在他看来,任何思想、观念既不可能是独立存在的精神实
体,也不可能是对客观实在的模写,而只能是有用的假设。正如人们为了制
作某一件物品,完全可以由制作者的方便而任意选择使用或设计什么工具一
样。因而它可以不顾客观实际如何,只需考虑是否可以达到人们的预期的目
的。如果它们对人们达到预期目的及人们适应环境有用,它们便是真理,反
之就是谬误。他进而又指出:“既然工具既不是真的,也不是假的,因此真
假都不是判断的特性。工具往往是有效或无效的,适当的或不适当的,经济
的或浪费的。”(杜威:《逻辑:探索的真理》,第287页)所以,对于思
想、观念是否是真理就不应以真假来判断。真理的特性是有效、适当和经济。
如前所述,杜威哲学的特色是具有浓厚的科学色彩和客观 色
彩,表现在他的真理观上就是:他声称当他把科学概念、理论当作行为的工
具时,他预先假定了宇宙的存在,不主张主观任意创造;当他强调理论、思
想是否是真理全在于是否对有机体有用或有效时,他已声明有机体不仅仅是
个人,有用或有效更不是针对情绪的满足、私人的安适等而言的,而是具有
普遍和公众的特色。杜威曾有一个生动的比喻,说:“道路的用处不以便利
于山贼劫掠的程度来测定,它的用处决定于它是否实际上尽了道路的功能,
是否做了公众运输和交通的便利而有效的手段。观念或假设的效用所以成为
观念或假设所含真理的尺度也是如此。” (杜威:《哲学的改造》,第85
页)然而,尽管杜威竭力使工具主义在表现形态上具有较多自然和客观的特
征,强调工具为“公众”、“大家”利用,但他并没有肯定科学概念、观念
是客观实在的反映,没有抛弃真理的标准在于满足人的愿望和目的这一哲学
信条。这就使他在真理问题上最后仍然陷入主观主义的泥潭。
④社会历史观。杜威的社会历史观是其自然主义、工具主义和实践观的
延伸,是他以实用主义的原则改造社会历史的理论概括。其核心观点是否认
历史一元论,包括唯物主义一元论和唯心主义一元论,鼓吹历史多元论。在
杜威看来,对社会历史既不能象唯物主义者那样仅从社会存在出发加以解
释,因为社会既可以是某种经济共同体,也可以是某种共同的思想、观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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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体。凡一切由某种共同观念、利益和目的而结合起来的个人的组合都可
以称为社会。社会是多元的而非一元的,是无定型的、变动的、相对的,因
而对社会应作出多种解释。但究竟作何种解释,完全取决于人们在特定条件
下的特定需要。从这种历史观出发,他否认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认识,并
否认以此种认识为指导的社会变革。他认为,社会变革就是人们在特定条件
下依据特定需要,对一个一个社会问题的解决。这样杜威的社会历史观实际
上就是其关于应付特定社会历史环境的行为方法。
杜威不仅在上述领域继承发挥了皮尔士、詹姆士的实用主义观,而且把
它运用于教育学、政治学等领域,从而使实用主义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
域,改变着当时人们的思想、观念面貌和行动、实践方式,这便是实用主义
在美国长久不衰的原因所在。
(3)社会行为主义者米德
提到实用主义,我们不能不在曾与杜威齐名、并与杜威共同创立美国实
用主义运动中的重要学派——芝加哥学派——的米德那里停留,领略他独具
特色的实用主义哲学观。
米德(1863—1931)出生于马萨诸塞州的南哈德莱。 1887—1888年在
美国实用主义的诞生地哈佛大学学习,曾得到罗伊斯、詹姆士的指导。 1888
—1891年留学欧洲,研究心理学和生理学。回国后,结识杜威,并于 1894
年随杜威到芝加哥大学任教,共同创立了美国实用主义运动中的芝加哥学
派。
米德生前没有发表过专著,他的主要哲学著作均是死后由其学生整理出
版的,它们是:《当代哲学》(1932)、《心灵、自我与社会》(1934)、
《十九世纪的思潮》(1936)、《行动哲学》(1938)。
米德的哲学受詹姆士、杜威等人的影响,但又有所突破和创新。他还吸
取了柏格森和怀特海关于活动和过程的观点。米德对自然科学和自然科学史
也颇有研究,并受达尔文的进化论、冯特的实验心理学、爱因斯坦的相对论
之影响。这些不同的来源使其哲学带上“多元”和“独创”的特色。不过,
米德在美国实用主义者中之所以能独树一帜,是因为他把实用主义的基本哲
学思想 同生物进化论和实验心理学的某些观点结合起来,提出了社会
心理学和社会行为主义,成为杜威之后的美国实用主义的主要代表之一。①
社会行为主义。米德认为作为心理意识的心灵和自我不是物质的产物,也不
是超自然的东西的产物,而是社会的产物,换言之,它们既非物质性存在,
也非精神性存在,而是有机体和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过程。米德接受了体特
生的行为主义心理学和冯特的心理学,具体说明心灵、自我。他反对用人的
心理活动来解释人的行为,主张用分析人的有机体的行为来解释人的一切心
理意识活动。所谓有机体的行为,是指有机体对环境的刺激所作出的能动的
反应。这意味着有机体具有反省的能力,可以有目的地选择环境的刺激。心
灵和自我正是有机体和环境间积极的相互作用的产物。米德还认为,心灵和
自我是在社会过程中形成和发展的,语言在这种形成中起了关键的作用。人
通过语言来传递信息,弥补了仅靠姿态传递信息的不足。他指出,姿态和语
言都是行为的符号,在发出者和接受者那里,它们具有共同的意义。换言之,
符号是具有社会性的。不难看出,米德接受了行为心理学,但又突出了行为
的能动性,即有机体的反省能力;还接受了冯特关于行为的社会性,但又作
了较深入的论述,提出“语言的社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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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德的社会行为主义的基本倾向是,强调个人的心灵、自我及与之相关
的思维活动受其所参与的社会行为决定,主张人必须运用社会上通用的语
言,采取既定的思想格调以及他所从属的社会集团的态度,与社会环境交往,
从而使自己社会化,成为自我。但是,米德又没有把个人完全统摄于社会之
中。他认为个人与社会、有机体与环境是相互作用的。这种相互作用就突出
地表现在他对自我结构的分析中。米德主张自我是由社会关系决定的,而人
的社会关系是多样的,因而自我的表现必是多样的,即存在着多种多样的自
我以适应多种多样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变化。
米德的社会心理学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他最终把人与社会的关系归结
为有机体与环境的关系,尽管他处处强调“社会性”,他仍然离开了人的社
会性。
②宇宙论。米德主张应按照生物进化论的精神来解释经验,即把经验看
作是一个活动的有机体同所感知的周围世界的一种能动的相互作用,在这种
相互作用中,有机体和环境均不是静止的,而是在不断发生变化的。他指出,
每一个变化的有机体与其相应变化着的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的关系即是一个
前景。“前景就是世界对个人的关系和个人对世界的关系的世界。”(米德:
《行动哲学》,第115页。)这就是说,前景是相对于活动主体而言的对象
的系统。他还把前景的适应范围加以扩大,认为一切事物与他物的关系都处
于前景系统之中。每件事物的性质取决于前景中其他事物的性质。处于不同
的前景中,事物的性质就不同。由于有机体与环境相互作用的方式及事物之
间相互联系的方式均是多种多样的,前景也自然是多种多样的。米德又对此
作了疏理,认为就大的范围而言,前景可分为无机、有机和心灵三类或三个
层次。宇宙就是各个层次的、具有多样性的前景的统一。
米德的这种宇宙论强调事物之间的联系,主张在事物间的能动的相互作
用、相互联系中确定事物的性质,有利于反对形而上学和机械论。但米德所
论述的一切关系均是以人与环境的关系为出发点的。而主体又是这一关系的
中心,从而势必夸大事物的相对性,否定它的客观的绝对的意义。
米德关于前景的观点受到了物理学中的相对论的影响,这是其观点有可
取之处的科学依据。
③认识论。米德对认识论的论述同样是从有机体同环境的相互作用原理
出发的。他否认把认识与所知、主体与对象、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当作认
识论的研究对象,否认把发现经验以外的客观世界的规律性、从而指导人的
行动,当作认识的任务。他主张把认识论变为方法论和逻辑,认识的任务就
在于寻找选择环境、应付环境的方法。米德认为真正的认识只能存在于有机
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即一定的前景中或境遇中。任何知识的意义和真理
性都取决于产生这种知识的境遇。同一知识处于不同境遇中,其意义和真理
性不同。因而我们只能讲一定境遇下的知识,不存在一般的知识。
那么,我们如何去发现知识,寻求选择环境。适应环境的方法呢?米德
提出了他的五阶段说:1。看出问题所在;2。根据问题的可能的解决条件,对
问题进行表述;3。提出观念和形式假说;4。对假设进行理智的检验;5。对假
设进行试验的检验。
米德的认识论强调了知识的具体性、相对性,但他把知识归结为寻找具
体境遇下具体行为的方法,也就必然排斥在实践基础上对事物所做的由表及
里的不断深化的认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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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德的实用主义在基本路线上与其前辈的实用主义一致,但他又对詹姆
士、杜威等人的观点作了发挥和创造,使之带有较多的客观和科学的色彩。
因而在美国实用主义运动中占有了一席之地。
(4)“概念的实用主义”者刘易斯
30年代后期,逻辑实证主义逐渐传入美国,对美国哲学、特别是实用主
义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动摇了实用主义哲学独领风骚的地位,出现了将实用
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融为一炉的倾向。刘易斯的“概念的实用主义”就是这
种融合的产物,也是美国实用主义在30年代后期以后的走向。
刘易斯(1883—1964)出生于马萨诸塞州司通海姆郡,曾就读于哈佛大
学,师从于新黑格尔主义者罗伊斯、新实在主义者培里和实用主义者詹姆士。
1910年获哲学博士学位。 1920年起在哈佛大学任教。著有《心灵与世界秩
序》(1929)、《符号逻辑》(1932)、《关于知识和评价的分析》(1946)
等书。
刘易斯也是著名的逻辑学家,提出了严格蕴涵的概念,并坚持区分严格
蕴涵和实质蕴函,建立了模态逻辑系统。他用实用主义态度,对逻辑中何为
知识、知识的构成、知识的进展以及知识的作用等问题作了详细探讨。刘易
斯的“概念的实用主义”的基本特点是:他把唯心主义的经验论和唯心主义
的唯理论揉在一起,使贝克莱的主观经验论和康德的先天唯理论原则熔为一
炉。
刘易斯认为人类经验包含三种成分:直接经验、先验的概念和范畴(分
析判断)、关于事实的经验判断。后者是前二者的综合。他指出,知识不能
是对显现于感觉者的东西的领悟,而只是用先验的概念和范畴对直接经验加
以创造而成的。对于经验,刘易斯借用了唯心主义经验论的观点,认为它们
并不是对客观对象的主观映象,而只是某种“所与”。因为,在刘易斯看来,
认识(包括经验)并不是对所呈现的东西的复写,“它从某种给与而转向某
种另外的东西。当它发现了这种东西时,知觉就得到了证实。当它遭到失败
或处于遭到失败的程度时,我们就犯错误或陷 入幻想。”(刘易斯:《心
灵和世界秩序》第162页)这就是说,认识不是对现实的反映,而是感官所
接受的东西。这实际是否认了认识对象的客观存在。按照他的逻辑,即使有
认识对象出现,它也得依主体的活动而定。失去了经验的主体,就失去了接
受某种“所与”的主体,就不可能有经验,不可能有经验的对象。
如果刘易斯仅仅停留在这里,那他至多是唯心主义经验论的翻版。他将
思路一转,跳出经验论,找到了康德的先验唯理论。他认为单纯的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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