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乐土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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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乐土匪王-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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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泪垂……”

    荆风身上一阵恶寒,也难怪,这么个身高二十米傻大憨粗的一货,说出这么肉麻来的话来,实在有够无耻。不过这也省了他一顿皮肉之苦。

    “哼哼,这还差不多。别以为我出去了就不回来,如果我回来的时候你们不乖,把你们全都吸成骷髅。”

    荆风满意地笑笑,拍了拍法瑞克的脑袋,放开了它的嘴唇。

    后者激动得伸出舌头狂舔他脚后跟,不料用力过猛,险些将荆风舔了个大马趴。

    不过,对于下属小弟的奉承中的过失,荆风倒没在意。

    “行了,我走了。你们要好好的,要像我在的时候相亲相爱,互帮互助,有福同享,有难必帮,有险必救,千万不要打架。

    过一段时间,我会回来看你们的。”

    荆风潇洒地一甩头发,扛起了一个小包袱,骑上了双头黄金巨龙塔亚的背上,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天边的云彩,冲进了云端。

 第9章 生命中的第一个人

    “我日,这个魔王可走了!”

    法瑞克大声喘息,被荆风揪过的下嘴唇现在还疼呢。这个小家伙的力量简直太大了。

    “万岁……”

    全体魔兽们激动得热泪盈眶,终于爆发出山呼海啸的庆祝声,集体产生了一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感慨。

    当然,短暂的集体共同感过后,随之而来的,便是相互间惨烈的博杀——每个魔兽都不是好惹的主儿,当时有荆风压着,没人敢起刺儿另立山头,现在,另立山头的机会来了,它们能放过这个占山为王的好机会吗?

    当然不能,没有一头魔兽会甘心臣服于其它魔兽脚下。

    于是,爱里克斯大混乱开始。

    远处,一座座苍苍莽莽的山脉连绵起伏地出现在眼帘之中。

    那是庞贝山脉。

    “塔亚,就到这里吧,据说,你们逃进了爱里克斯的魔兽们如果逾过这座庞贝山脉便会受到血之诅咒暴体而亡的。”

    荆风拍了拍塔亚的脑袋,难得地体恤下情一次。

    塔亚如蒙大郝,赶紧降落下来。

    “行了,我会想念你的,塔亚,我走了,你保重。”

    荆风回首望向这个养育了自己十六年的爱里克斯魔兽谷,颇有些伤感。

    “老大,我也会想念你的,你在外面,也要好好的保重身体。”

    塔亚很煽情地说道,说完了还挤出了几粒眼泪。

    可是丫的心里想得却很恶毒,“鬼才想你,你死在外面才好呢,永远都不要回来。”

    不过,看着荆风越走越远,已经渐渐地被远处大山的一片葱翠掩没了身影,不知为什么,塔亚忽然间还是很怀念这个小家伙,虽然他暴力倾向很严重,并且说打就打,可是有他在的日子,从来都不寂寞,而且爱里克斯的魔兽们也不会因为抢地盘而大打出手甚至生死相见。虽然这个小家伙吸掉了无数超阶魔兽的级别,可这样一来,反而让大家都变得平等起来,这个环境也变得很平衡。

    有时候,吃大锅饭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只是现在他一走,天知道,几年后恢复了元气的魔兽们又会把爱里克斯折腾成什么样。

    “他这一走,怕是爱里克斯又是乱套了吧?”

    塔亚心里忽然间就有了一丝只属于人类的伤感。

    谁说龙没有感情呢?

    血之诅咒对爱里克斯魔兽来说是可怕的梦魇,不过对荆风并不起作用。

    因为那只是对魔兽而言。虽然他是爱里克斯魔兽教父,可他并不是魔兽。

    这不,他扛着个小包裹晃晃悠悠地就进了庞贝山脉,啥事都没有。

    庞贝山脉很大,甚至比起狭长的爱里克斯而言也不遑多让,横亘绵延几千里,堵在爱里克斯通向元朗大陆的出口处,仿佛无尽无休。

    现在,荆风就行走在庞贝山脉居中一条直通向元朗大陆的大峡谷。

    这是双头黄金巨龙指点给他的一条路——塔亚可不希望他迷了路再转回来,巴不得他赶紧走出去呢。

    美丽葱翠的峡谷,一直向前延展开去,像没有尽头。

    周围的大山叠青泻翠,前面,装饰着盛夏的一丛丛绿色被一条银带也似的河流所横贯。

    “奶奶的,死天,太热了。”

    荆风敞开了兽皮制成的衣服,露出了强壮的胸肌,吐出口闷气说道。

    他已经在这个大峡谷中足足走了几十天,简直把他给憋坏了。

    不过,想一想即将见到记忆中莫名存在的那个繁华世界,荆风就不累了,脚步轻快起来。

    “额尔古纳河?哈哈,看来我即将穿越庞贝山脉了。”

    看见了前面的那条银带也似的河流,荆风高兴地叫了起来,捧起了胸前的环形玉佩亲了一口,这块玉佩从小到大跟了他十六年,或许是他的父母留给他唯一的一件东西,他珍逾性命。

    当然,目前来说,这也是他查探自己身世的唯一线索。

    用来挂玉佩的是一条比狗链子还粗的金项链,这玩意是金域君主法瑞克特意为谄媚荆风用重金打造的。做工很精细,看得出来法瑞克很用心。

    好歹法瑞克也是个金域君主,弄点稀有金属做个项链什么的还是不在话下的。

    不过,这玩意儿如果拿到市面上去,恐怕以买下半个村庄。

    静寂的热气在大地上蒸腾,闪着光,闲散而轻柔地晃动着,俨如在空中游动着的鱼。

    只是,这条鱼过于热力四射了。

    “天太热了,我得洗个澡凉快凉快。”

    荆风自言自语着,向额尔古纳河加快速度走去。

    额尔古纳河河底是一片白沙,蜿蜒曲折,顺着山根涓涓地流着。澄清的河水,泛起花纹般的微波。一群群小鱼儿,来来往往穿梭般地游逛。嫩绿的杨柳被艳阳倒映在水中,随着微风和涟漪的荡漾,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甜美的笑容。

    荆风脱了个精光,钻进水里一通扑腾,溅起浪花一朵朵。

    这么热的天,能在清凉的水里泡一会儿,还是如此美丽的水,真是神仙一般的享受啊。

    荆风舒服至极地叹了口气,仰脸朝天浮在水面上。

    “嗯?什么声音?”

    他忽然皱起眉头,侧过耳朵仔细地聆听。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过,看来是有人正往这里奔来。

    虽然除了照镜子以外还没见过其它人,可是脑海里依稀传承下来的智慧告诉他,来的应该是人,而且还骑着一匹所谓的“马”。

    听声音,是直奔着自己洗浴的这条河而来的。

    这里要说一句,庞贝山脉历来是那些骑士游侠们历炼提升能力的最佳地点,所以,无论什么时候都会有很多不勇敢的骑士们来这里历炼。

    当然,能走到这里的骑士实力也颇为不俗了。

    要知道,庞贝山脉中可是有着无数各占山头的boss大魔兽,轻易招惹不得。

    匆匆抓起了兽皮衣服三两下穿好,荆风满怀激动地躲在了一块大石头后面,有心想看看生命中遇到的第一个人长得什么模样。

 第10章 无知少年

    透过石边的枝叶缝隙,荆风依稀看到一个长发飘飘的人骑着一匹很神骏的白马向这里跑来,刚跑到额尔古纳河边,就迫不及待地一个急煞车,纵跃而下,随后立即宽衣解带,脱得干干净净,一个优美漂亮的动作就扎进了河里,半晌之后,才钻出河面,泛起一朵朵白色的水花。

    这个人动作太快了,荆风一阵眼花,还没看清楚人家长得什么模样,就看见一个白影已经钻进了水里。

    不过,他依稀有一种错觉,感觉那人很白,比那溅起的水花还白。

    岂止白,还美,美得冒泡。

    待那个人钻出了河面时,荆风终于看清楚了那个人长得什么模样。

    虽然从来就没有真正的辨别过其他人的美丑(从小到大没见过同类,他也无从辨别),可他直觉地感到,应该比那些看起来块头特大、长得奇形怪状的魔兽们漂亮多了,好像也比他自己好看。

    摸了摸自己的脸,荆风耸耸肩膀,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

    不过,如果河里的那个人知道荆风拿自己跟魔兽比美丑,恐怕会当场喷血而亡。

    把一双原本就挺大的眼睛睁得贼亮贼亮的,荆风很猥琐地将身前的枝叶拨开一条缝儿,从石头边上探出脑袋开始正式偷窥。

    彼时,那个急急忙忙投入河里的人正站一汪清澈见底的水中濯洗着自己的一头金黄色的长发,人比水静,水无人娇。

    由于正对着荆风的缘故,再加上荆风同学的眼神向来比较奸滑淫荡,结果,该看到的不该看到的,他全都看到了。

    有时候,这种奸滑与淫荡是天生的,谁都无法改变。

    那是一个女人。

    一个千娇百媚的女人。

    一个肤若凝脂、脸如桃花、眼如秋水的绝世美女。

    虽然荆风的头脑里对于女人这个概念仅限于记忆中的一些欲掩还羞的陈词滥调,根本没有实践经验,可是,在看到这个平生第一个遇到的异性同类的身体时,他顿时觉得有些发晕,而且感觉到了体内的某种变化,变化非常大,大到他自己都感觉到有些害羞了。

    刚刚发育、初具规模的玉洁身体,雪般白腻的肌肤,再加上那一汪比水还亮、还媚、还柔的眼波,荆风只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死了。

    一瞬间,记忆中的那些关于一种叫什么狗屁的爱情的玩意突然间就涌上了他的脑子,烧得他浑身热血沸腾,兽血沸腾……

    他直觉地感到,自己好像与这个女人一定会发生些什么——别误会,只有青春期对异性的情感渴望有关,与色情无关。

    大约是太激动了,荆风同学的呼吸声禁不住大了点儿,寻枝拨叶的动作也禁不住稍稍用力了一些,结果犯了些偷窥少女洗浴的色狼们不该犯的错误,弄出了哗啦啦声响连带着牛喘般的声音。

    那个正在河中洗浴的少女很是警惕,忽然间感觉到河对面有异样声音,登时就一抬头,娇呼一声,“谁?”

    于是,她便看见一双激情燃烧的眼睛,还看到了一个长发纠结,穿兽皮衣裳的野人少年现出身来,还向着她露出了一双洁白的牙齿笑了笑。

    “是我,我是你梦中的情人,白马王子,我已经出现在你的面前了,让我守护你一生一世吧。”

    荆风很夸张地力图用绅士般的优雅诠释这句话,灌进他脑细胞的那些骑士小说里的经验与智慧告诉他,见到一位美丽且让自己心仪的女子,就应该这样很有骑士风度地向她求爱。

    可他却弄错了时间、地点、情景、事件。

    再怎么像个骑士般的求爱也不能趁人家脱得光洁溜溜正在洗白白的时候杀出来跟人家去谈人生、谈理想,顺便再谈谈爱情吧?

    况且,对方还是个陌生的女孩子。

    况且,他现在这副模样完全就是一副精虫冲脑的、没进化好的野人模样。

    “啊……”

    那个女孩子像被蛇咬了一样,抚着雪白的胸脯惨叫一声,一下子就钻进了水里,只露出个脑袋在外面,死也不肯站起来了。

    “你怎么了?难道是受伤了?我来帮你……”

    荆风急于想演一出经典的英雄救美,就待一个纵身扑进河里来。

    “啊……你这小色狼,你这混蛋,你快滚出水去,不要过来,否则我杀了你!”

    那个绝美的女孩子一声惨呼,声音里满是惊惶与恐惧。

    “我不是色狼,我是个从爱里克斯走出来的骑士,我要用自己的生命和一生的时间去守护你。”

    荆风急急辨解,他可不希望自己遇到的第一个人,还是这样美丽的女孩子,对自己产生任何负面看法。只是,那双贼溜溜的眼睛还是禁不住内心中那种渴望的焦灼,瞄向了水下的春光。

    越是遮掩的,便越具诱惑力。

    水很清澈,少女只能欲盖弥彰。

 第11章 灾难性后果

    “你、你、你,你再敢看,我挖出你的眼睛来……”

    那个女孩子又羞又气,蹲在水里不敢出来。她真恨自己为什么在洗澡之前没有仔细地看清楚周围的环境,结果被这个色狼占足了便宜。

    “你的身体很好看,很美丽……”

    荆风禁不住吞了口口水,还在那里大声赞美道。与生俱来的智慧细胞告诉他,真诚的赞美会让别人对自己充满好感。

    可是,赞美一个陌生女子的身体美丽,并且还是在这种不着寸缕的情况下,这倒底是赞美还是淫猥?

    “你王八蛋……”

    少女气得眼泪在眼圈儿里直转,再也顾不得羞,一咬牙,转过身去也不顾粉弯雪股暴露在了那头小色狼的视线里,转身便向河对岸游了过去,她准备穿上衣服干掉这个不知羞耻的小野人。

    “她真的……好白……肌肤好有……弹性……屁股那么翘,爆发力弹跳力一定很好……”

    荆风还在那里不知死活地评头论足,只是,无论怎么听,都感觉是在评论一头母豹子。

    “哇,她穿衣服的动作好快,那么多的扣子,一下就全都系上了……

    哇,她还是一名女骑士,那把剑好有型哦……哇,她骑上战马真是英姿飒爽,美丽刚健……

    哇,她已经骑着马淌着河水向我冲过来了,难道是要拥抱我……

    哇,我靠,她怎么能用剑砍我?奶奶的,快逃,这女孩子太悍了,竟然要杀我……

    妈呀,这一剑险些把我脑袋砍下来……”

    荆风刚开始时还“哇哇哇”地赞叹个不停,可是,随后当那个女骑士咬牙切齿地纵着马在他后面狂追不休,并单手抡起沉重的双手大剑想一剑把他的脑袋砍下来时,他才醒悟过来,人家那是恼羞成怒要杀他。

    虽然他很厉害,这个女孩子在他眼里连最弱的暴风领主八歧的一个脚趾头都比不上,可他还是不想跟她打,毕竟,男人不能打女人,脑子里的智慧细胞如是告诉他。

    于是,他只能转头就逃。

    他逃得很快,两条腿转成了两只风火轮,并且耐力超级持久,那个女孩子骑着马也追不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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