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单身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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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单身日记-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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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天突然做梦,梦见童年时候住过的乡下的房子,在一个山区,醒来的时候看不到阳光,记忆中永远都是模糊的恍惚的影子,漂游在时间的河流里。醒来忘记了梦里发生的所有的事情,只记得那是一个平淡的梦境,平淡的童年,平淡的过去。或者是当时记得,但是很快就忘了,因为醒来以后立刻进入了现在的生活。    
  只有一个梦深刻地记得,是因为那是个可怕的噩梦。在凌晨5点的时候我被惊醒,在梦境发展到最恐怖和最惊慌的时刻。我突然奇迹般地从梦魇中醒来,睁大了眼睛,看到窗外稀疏的黎明风景才知道那是个梦。只是个梦。而我是那么地缺乏着安全感,在异国他乡的梦境中醒来,竟然再也不敢睡眠。不敢闭上我恐惧的眼睛。         
第85节:5月29日:黑夜玻璃(2)   
  像刚看过一场完整的恐怖片,我吓得不敢睡觉,也不敢开窗户。仿佛那个噩梦就潜伏在窗外,稍不注意就会从窗子外面跳进来。我坐起来,一动也不敢动,只裹着被子瑟缩在床边,睁大了眼睛发呆到早晨8点。太阳出来,旁边的人都起来了,楼道里开始听到走来走去的人们,我这才放了心,出去上了个厕所,然后回来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地闭上了眼睛。    
  我想我从未感到自己如此地胆怯和脆弱。    
  我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           
  很晚的时候和朋友去参加学校的Party,同行的女孩分别来自西班牙、奥地利、荷兰和中国。到了舞场才发现今天晚上的活动内容是摇滚乐队的现场演出。这是一支学生自组的乐队,有一个非常英俊的键盘手,留着中长的头发,络腮胡子,极有魅力,我一看就知道他是搞艺术的,虽然那时候他还没上台。    
  乐队演奏的时候,我就坐在旁边的台阶上,听着他们激烈的节奏发呆,看着舞池中跳舞的人群。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在这里,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来到这个地方,坐在这里听这样的音乐,或者跳这样的舞。我不知道我在哪里,我的心在哪里。    
  我忘记了我把心丢在了哪里,也许它在我来的路上,也许它就在刚才我路过的某一个地方。    
  我忘记了我的手机,我想我是把它落在了房间里。我想起他说今天晚上会给我电话,但是我忘记了带上它。我不知道我是忘记了我的手机还是忘记了他,或者,忘记了他对我说过的话。    
  在深夜12点的时候我一个人回家。她们都还要在那里继续玩,她们还没有尽兴。而我从头到尾都没有心情,是的,我今天心情很差。差到几乎都不想跟人说话,或者只想跳舞不想其他。但是乐队的现场演出让我失去了跳舞的欲望。乐队现场演奏的是有灵魂的音乐,而DJ和唱片们炮制出来的音乐是没有灵魂的。我只能在没有灵魂的音乐里跳舞,而有灵魂的音乐却只能让我哭泣。那种泪水是在心里流的,不是在脸上,它打碎了我的心。         
第86节:5月29日:黑夜玻璃(3)   
  而今夜,我所做的只是要忘记我自己。           
  在回来的路上,黑夜的空气在四周缓慢地移动着,并露出风的形迹。我想我不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因为我看见在遥远的天际运行的行星。它们是繁多的,数不胜数,在遥远的我所不知道的地方散发着稀薄而若有若无的光芒。我想也许我在和它们一起呼吸这夜晚的空气。巨大的,永恒的宇宙般的夜晚。    
  我一个人从校园中心的舞厅走回学生公寓。突然从漫天的黑夜回到灯光四溢的日光灯照射的环境里,从黑暗投影的玻璃门上我看到自己晚妆尚存的面容。是那么艳丽,却不再鲜艳欲滴,仿佛我16岁的年纪。    
  我想起那时候我17岁,第一次参加大学的聚会,没有化妆,只小心地挑选了要穿的裙子。淡黄色的格子长裙,布的。很便宜,我记得好像是35元人民币。那时候在北京,在隆福街买的,和老板娘讨价还价了半天,跟班里的女同学一起。那条街有我很多的记忆。很多流行而便宜的东西。我还在那里买过衬衫、外套和鞋子。那条街飘浮着无数我大学时代的记忆,我一年四季地跑到那里去,走来走去,逛新鲜的玩意。有时候是买衣服,有时候是吃东西。隆福寺的小吃街,宁波汤圆,成都麻辣烫,北京卤煮火烧,天津大麻花,还有无数好吃的东西,而且都特别便宜。    
  10年以后,我在英国,华宴散尽,深夜的星空下,我独自一人回家。在打开公寓大门的刹那,我看见玻璃映出的美丽的脸,浅黄色的吊带晚装,玫瑰红唇膏的嘴唇,和冷静的眼睛,一个26岁的单身女子。我突然开始怀疑自己还是不是那个自己。这个我和那一个我,10年前的自己,和10年以后的自己。看着黑夜玻璃中模糊的身影我问自己,究竟哪一个自己才是我真正的自己。    
  还是,我从没有看到过我自己?         
第87节:6月20日:日记碎片:未完成(1)   
  6月20日 大学公寓     
  日记碎片:未完成    
  还有几天就是我的生日。    
  昨晚极度无聊,半夜在网络上和国内的人聊天。去的是一个北京的聊天室,里面的人乱哄哄的,和我以前在北京的时候一样,没什么太大的变化,不断地有人在发广告,还有征求一夜情的发言,只是似乎更加地明目张胆。    
  我觉得疲倦。在深夜10点以后我开始和一个广州的男人聊天。我和他聊天仅仅因为他不是北京的,不是我所熟悉的生活和环境。    
  我告诉他我在英国。我告诉他我很无聊所以上网。我告诉他在此之前我已经有半年没有在网络上聊过天,因为彻底的陌生,所以反而坦然。我告诉他很多熟悉我的人所不知道的事情。我想那天我说了很多,他说,你打字很快。我说,呵呵。    
  后来他给我打来国际长途。我担心他的电话费,他说没有关系,不算太贵。他告诉我他是做外贸生意的,所以经常会有国际电话上的联络。而且也正是因为他的职业,他的作息时间才会和我同步。    
  我问他,现在你那边几点了?    
  他说,凌晨6点。    
  我说,我这边是深夜11点。    
  他说,我习惯了这样的工作,整晚整晚地不睡觉。    
  我笑,说,然后整晚整晚地聊天?           
  挂了电话以后我感到一丝丝倦意,因为我们在电话里已经聊了一个小时。我告诉他我困了,他说他也该睡觉了,并且问我是不是以后还可以给我打这个电话。我说可以,但是不要在我睡觉的时间。    
  这是我第一次和国内的网友通国际长途聊天。我想我真的是太无聊了,我承认自己无聊只是因为我不想承认自己的寂寞。    
  论坛上有个朋友写诗给我,他说,我看见了,我说你看见了什么?然后这是他的回答:    
  我的目光穿越辽阔的大洋    
  穿越万水千山    
  穿越时空的界限    
  我看见    
  一个孤独的灵魂    
  在异域的世界里踯躅而行    
  寂寞在字里行间游走    
  在瓦立克郡荒郊的原野上飘荡    
  思想茕茕孑立寂寥而无章    
  我看见了    
  我走了    
  无声无息 我看见了           
  我把这首小诗当做我在生日前收到的第一份礼物。一首小小的诗,简单的句子,却让我寂寞的灵魂得到了片刻的安慰。    
  我也不知道他到底看见了什么,但至少我感觉到在万水千山外的故乡,有个人在远远地看着我。         
第88节:6月20日:日记碎片:未完成(2)          
  我站在楼上看风景。    
  这是二楼,我已经住了将近一年的房间。房间内部不可收拾的凌乱。上个星期Tony来看我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我摊放在桌子上一堆杂物当中的记事本,禁不住笑了。因为他看到了“约会(appointment)”的字样。    
  他笑得我很紧张,赶紧过去看上面的笔记,看到那一页除了潦草的几行英文其他大多都是中文的记录。我松了口气,回头对他笑道:“幸好这上面的都是中文。”然后我指着那行英文的“约会”字样说:“这是我和导师定的约会,在下个星期。”    
  看到过一句话,说爱比不爱更寂寞。很多时候我的感觉就是如此。    
  在此之前我和Tony已经一个月没有见面。平时他在伦敦工作,我在学校,他需要开车来看我。但是上个月他因为经济危机把车卖了,所以我们很长时间没有见面。中间我还为此跟他吵过架,闹了好几次分手。    
  那天晚上11点多钟的时候,我突然接到他的电话,他异常兴奋地问我要不要现在见到他。我吓了一跳,说你说什么?他说,我借了一辆车,现在开过来一个半小时就能到你那儿。我有点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那时候已经是半夜11点了,第二天早晨他还要上班,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疯了。    
  但是后来他还是坚持着来了。那时候已经是半夜一点,我真担心他路上出什么意外。进门的时候他告诉我,平时要开两到三个小时的路,他今天一个半小时就开过来了,刚才他最高车速达到了250迈。我说你绝对是疯了。    
  他没有告诉我只是因为他太想我。他也没有告诉我他开250迈的车来看我只是因为前一天我在电话里告诉他我想他。我已经习惯了他的什么都不说。    
  但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已经不止一次地感觉到了两个不同国家之间的文化差异。很多他的想法我不能理解,很多我认为重要的东西他倒觉得没什么。很多次我对他说,我们需要交流,更多的交流,他也说,我们的确需要交流。但当我们面对语言的时候,很多深层次的沟通和交流变得那么困难。最要命的是,我们还经常误解对方的意思。         
第89节:6月20日:日记碎片:未完成(3)   
  这只能说我的英语还不够好。可不管我的英语再怎么好,也不可能和一个母语是英语的人相比较。我曾经问他,你干吗不找个英国女孩子?或者找个离你近的,比如说在伦敦,至少你也不用这么麻烦,要见个面还要开几个小时的车。他想了半天也答不出来,然后他说,那是你的想法,你不能用你的思路来加在我身上,因为我的想法不是这样。    
  他的回答让我无可挑剔也无可辩驳,但是很显然我没有得到我想要得到的答案。这就是英国式的逻辑。也许就是因为我无法和他彻底交流,所以,虽然我能感觉到他对我的感情,但我仍然是寂寞的。无以言说的寂寞。在异国。    
  因此我才会在网上找别人聊天。只是因为,他们和我说着相同的语言。           
  凌晨2点的时候,手机上突然显示收到一条来自国内的中文短信息。我打开来看,发现是那个广州男人的电话号码。在短信里他说:    
  “天气预报:今天凌晨到白天时有想你,下午转大到暴想,预计心情将由此降低5度。受延长低气压带影响,预计此类天气将至少持续到见到你为止。”         
第90节:6月28日:日记碎片:像小说—样(1)   
  6月28日 伦敦     
  日记碎片:像小说一样    
  刚搬完家,回到伦敦市区。前几天是我的生日,那时候我还在学校,搬家是在过完生日以后。定这个时间只是为了在过生日的时候不那么紧张,搬家是件非常累人的事,没有一个星期是缓不过来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生日后我离开学校搬回伦敦,从行李进门的一刻起就开始胡忙,收拾衣服,整理家具,安灯铺床,买米买油,等等一系列的事情,累得我直到今天还没缓过来。    
  去年在伦敦的时候,3个月的时间里搬了4次家,而且全都是自己打电话联系找房子、自己搬家的,那叫一个辛苦。一个人在异国他乡,每天面临着这许多生存的基本问题,很难再有心情谈什么风花雪月。在火车站的时候我拖着30多公斤重的大箱子,打电话给要住的房子的房东,叫他来接我。那时候我感觉就好像是刚从北京来伦敦一样,不同的只是我有了手机,不用再打投币的公用电话。    
  一年前的这个时候,我刚到伦敦,英语还不过关。那时我的口语虽然不错,但最大的问题是听不懂别人说什么。我大学毕业已经四五年,英语早忘得差不多了,而且我高考的时候英语还没有考听力,所以从来就没练过。刚到英国的时候我才叫惨,常常别人跟我说什么我只是一头雾水地看着对方发呆。然后说,对不起,你说什么?经常如此。以至于好几次有英俊的英国男人跟我搭讪,我都因为听不懂而错过,呵呵,多么遗憾。    
  生日的时候我还在学校,住在鲜花环绕满眼绿树草坪的校园房间里无所事事。半夜的时候我上网和在欧洲的一个中国朋友聊天。是一个我从没见过面的网友,我最早开始上网时认识的,到现在我们已经认识了五六年。5年前他就在欧洲,中间有一段时间他回国了,在上海,后来又回去了,然后就一直在那儿待着,读一个好像永远也读不完的博士。    
  实际上我是从几个月前才开始和他聊天的。在MSN上,我们每天晚上都会聊1个小时或者4个小时的天。也许正是因为以前没见过面以后也不会见面,互相又认识了很长时间,我和他无话不谈。后来我跟他开玩笑,说我要把每天和你的聊天记录都保存下来,都省得写日记了。    
  但是那天我没告诉他是我的生日。事实上不只他,我没有告诉任何人那天是我的生日,包括我的男朋友。不为什么,也许只是因为懒。懒得接受别人的祝福,懒得在接受祝福和礼物以后说谢谢,懒得动用那一整套和生日有关的礼节,比如蛋糕啊,蜡烛啊,唱歌啊什么的,要我说句心里话就是:烦不烦?    
  所以生日那天事实上我什么也没干。下午的时候给我妈打了个电话,聊了一个多小时的天。这是唯一的一次我没有在乎我这个月的电话费是不是会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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