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法,倚仗其父的权势,凭借其父的钱财,犯了法也治不了罪。他们就目无法律,无视法律,可以任意犯罪。既然犯了法治不了罪,谁还怕犯法呢?这是说的过去,说的封建社会。在当今的共和国里,社会主义制度下,当然应该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应出现“王子”与庶民犯法不同罪的事情。
我说的事情可不是发生在古代,也不是发生在现在,它是发生在公元1983年全国第一次“严打”的时候。
“严打”中为了“从严从快”,避免公检法的相互扯皮,拖延办案时日,县里成立了“严打总指挥部”。党委领导一把手带头,一个战役接一个战役往下打。在洪洞县工作时,我是三把手,坚持日常工作,不曾介入严打。战役还未结束,我调汾西县主持工作,自然成了总指挥。上任伊始了解和掌握战役发展情况,即成了重中之重的事了。
据副总指挥公检法三长汇报,汾西县的“严打”战役进展顺利。该杀的杀了,该判刑的判刑了,已经胜利结束,正在总结经验,休整队伍,听候第二战役命令下达。我听了很是高兴,这一块能够暂时放下手,可以集中精力抓别的工作了。谁料汇报会刚结束,当晚就有人反映,还有一个团伙案未判,在那里拖着。罪犯有原人武部部长、县委书记的儿子,人大主任的儿子,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儿子,法院副院长的儿子,法院办公室副主任的儿子,畜牧局副局长的儿子。据反映者称,这是一个流氓团伙,长期横行县城无人敢惹。偷鸡摸狗,强奸良家女子,无恶不作。这几个“衙内”,看中哪个女子,晚上就哄骗到他们父母的办公室里,施行强奸、轮奸。反映者给我讲了两件事:一次在电影院他们看中城边村里的一个女子,将其诱骗到一个“衙内”父亲的办公室,威逼其给他们洗衣服,他们在一旁打麻将。等这女子把衣服洗完了,经他们检查确实洗干净了,才施行轮奸。末了还得答应过三天再来,不然就炸了其全家。又一次他们把一个女子骗到经委办公楼上,“衙内”们发现是个处女,在谁先奸谁后奸的问题上发生了争执。
有人提议先打架,按照打架的胜负排顺序;有人提议打扑克“坐皇上”,谁当了“皇上”谁先干,谁当了奴隶谁最后。经过争论同意了后一个办法。于是就逼着这个女子脱光了衣服睡在床上,“衙内”们就在此女的肚子上打开了扑克。等决出“皇上”和“奴隶”,才依次轮奸了这个女子。
真是“天高皇帝远,深山出怪事”。这样的奇闻,我还从未听过。听了咋能叫人不气愤呢?我问这样的坏蛋抓了没有,回答说“严打”开始,势头威猛,倒是抓起来了,就是至今判不了。我问为啥不判,他说人家的老子都是头头,早就吃透了政策。什么事也是开始紧,后来慢慢就松了。像这样的强奸轮奸团伙,“严打”开始是要杀头的,现在不至于了吧。再拖一拖,不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啦?说不定还拖得没事了呢。
这个反映对我震动较大,随后又收到了来信和匿名信,引起我的重视。在一个只有12万人口的山区小县,县委书记、人大主任可谓大官也,副检察长、副院长亦可谓实权人物也。他们在这里工作多年影响也不能算小。他们的儿子这样的胡作非为,难道他们就一点也不知道吗?这是绝对不可能的。既然他们知道儿子的恶行,为什么就不管管呢?要不是开展“严打”,这伙流氓要横行到什么时候?发展到何种地步呢?是不管呢?还是故作不知,或者默许呢?故作不知就是放纵,默许就是支持。他们是绝对地逃脱不了这个责任的。同时山区人口少,关系自然相当复杂,谁和谁曲里拐弯都可拉成亲戚。这么多领导干部和实权人物有问题,处理儿子伤害老子。伤害他们几个人就会牵动一大片。一上任就让我碰上这么个咬手的问题,可也真算“时运不顺,风云来得骤”了。这样的一个小县,“放一个屁臭半城”,出了这个案子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人人关注”。假如我视而不见,也拖着不判,广大人民群众会如何看我呢?如何看共产党呢?今后的工作又如何开展呢?在这个案件面前无所作为,那简直就是同流合污。如果我在群众眼里成了“同流合污”之辈,我有何脸面再见河东父老呢?我下决心要抓这个案子,也告诫自己要慎重行事。
一个县委书记的自白第一章(7)
我找来公安局长询问案情。公安局长说案件已侦察终结,事实清楚,证据齐全,早已移送检察院。
找来检察长询问起诉情况,检察公证已经起诉法院,等候开庭。看来问题的关键是在县法院了。法院为啥不开庭审理?这里边有什么原因,一定得弄清楚。
法院院长是本地人,刚来时接触过一次。他年纪大了,脑子不太清楚。一个问题颠来倒去连他自己也不知说的是啥。一个副院长因儿子在案不能问,便叫来另一个副院长。此人系洪洞人,前几年从部队转业。问到此案时,他无可奈何地说:“本来这个案子早该判了,县委领导的意见是让往后放放,现在原告撤诉了,被告翻了供,按照法律程序无法判决。”“原告为啥撤诉?”“不知道。”
“被告什么时候翻供的。”
“原告撤诉后,差不了几天。”“监所内和监所外有无串通?”
“这就很难说了。罪犯的父亲都是领导干部,这里关系错综复杂。现在尚无串供事实,但又不能排除串供。对原告一撤诉,被告就立即翻供,我也有怀疑。”“原告现在什么地方?”
“她们是附近村里的农民。原来按流氓团伙把她们也拘审了。后来把问题交待清了。领导说她们是受害者,就放回去了。”这就奇怪了。两个农村女孩子,遭受了流氓的欺凌,应该说是受害者。案卷里明明写着她们多次被强奸、轮奸
,这又是咋回事呢?农民的女儿惹不起当官的儿子,平民百姓不敢得罪无恶不作的流氓,这倒情有可通。但惹不起总怕得起呀,惹不起总躲得起呀。咋就能让人家强奸、轮奸多次呢?而且有材料表明,叫啥时来就啥时来,还主动送上门呢。这样简单地把她们定为受害者,看来是不大合适的。那么既然不是受害者,就是同流者、合污者、鬼混者,拘审她们又是应该的。为什么拘审后交代了犯罪事实,又作为受害者释放了呢?既然是受害者,揭发了流氓的罪行,应该希望法律严办流氓,为啥又撤诉了呢?而且她们还说原来交待的材料是逼出来的,根本就没有那回事。她们对其中的一些流氓连认识都不认识。这些问题明摆着的不能自圆其说。看来问题就出在释放“受害者”身上。
“解铃还需系铃人”,必须弄清“受害者”的真相。
在“严打总指挥部”会议上,摆了“严打”的成绩,总结了“严打”经验。在成绩讲够,经验说透之后,轮到讲存在问题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说话。沉默了好半天,法院院长才说:“还有一个未判,原告撤诉不告了,被告翻供了,说原来就没有那回事。按照法律这种案子不能判。现在已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不放人就违法,违了法谁负责。要放人得领导签字,今天定一下这个问题。”
围绕这个问题展开了一场激烈争论,大体有这样三种意见:第一,一部分人认为两个女人是流氓,那些干部子弟都是她们给勾引坏的。干部子弟是受害者,应该处理这两个女人。第二,一部分人认为两个女人不正经,干部子弟也有问题,流氓对流氓,在一起鬼混,说不上谁是受害者,谁是害人者。定强奸、轮奸不准确,属一般社会问题,只能作一般处理。第三,还有一部分人认为这种男女之事,既然女的不告了,男的不承认了,就没那么回事了,我们却因超过时限违了法,干脆放人算了。
争过来吵过去,谁也说服不了谁。我把话题引到两个女人身上,她们到底是受害者,还是害人者,或是同伙?这话一说仿佛使不少人看出了我的“倾向性”。争论立即出现了“一边倒”,说她们是害人者的意见逐渐多起来。最后统一意见定这两个女人不是受害者,也不是同伙,而是害人者。既然是害人者,就该重新拘审,从重处理。当即决定由公安局执行。
第二天上午10点钟,局长来说,两个女人都跑了,一个也没抓住。我问啥时去抓的,他说今天8点上班以后派人,到村里是9点多了。
这又是一件怪事,昨天下午定的抓人,作为局长不是接到命令火速出击,而是等到今天上班以后才派人。天下哪有这种事,哪有这样的公安局?她们不跑才怪哩。我这样想,当时并没有这样指责他们,只是以总指挥的身份下达命令:“限期追捕归案。”
原来会议之后当晚要抓捕两个女人的消息即传遍县城。有人连夜给她们通了信,还有人送了粮票,送了钱。并说翻过来了,抓住了可不得了。她们哪有不跑之理。当然这是后来才知道的。
听说要抓捕两个女子,翻过来了的舆论越造越大。这时我收到的信件就更多了,而且内容几乎是一边倒。指责的、臭骂的、讽刺的一下全来了。有的说原来听你讲的还像个共产党,原来你也是个“错官”。更有的说:“听说你小时候家里很穷,卖过红薯,你这样不为民作主,还是回家干你的老本行去吧!”反正是什么难听的话都来了。
人大主任同我是老熟人,大跃进时汾西县同洪洞赵县合并大县时,他是团县委书记,同我在一个大锅里吃过南瓜。因为他有病,来汾西后我第一个到家里看望了他。这时他来找我,说他的儿子是同其中一个女人订了婚,这属于恋爱中间发生的问题,不触犯法律,要我考虑这个情节。我感到很奇怪,问他啥时订的婚,他说给别人说是早订了的,给你说就是最近。我说你怎么老糊涂了,咋能干这事。他说就是为了孩子没事,只要孩子过了这一关,咱就把她扔了,哪能要这样的烂女人做媳妇,说实话这样做也是替你找个台阶下,让你有话可说,因为我们是老关系,怕别人说你包庇我的儿子。他这话噎得我半天喘不过气来。人都在变啊,没想到当年英俊潇洒的团县委书记、如今的县人大主任,正县级,人格人性却堕落到如此地步。
临出门他不阴不阳撂下了一句话:“书记老弟,你大权在握,就看你的了。这地方复杂呀!”笑了一下,突然又变得说不来的那种严肃,拉开门走了。
我了解他,此人在汾西县绝非等闲之辈。27岁当县委委员,29岁进常委班子,在本县干部中官儿最大,曾被称当地“一代英杰”。“文革”中他公开支持一派,另一派把他列入“专政名单”,风言只要抓住就地惩罚。至今他们圈里人仍叫他“走后台”。“文革”后第一次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主任候选人本来不是他,靠圈里人的活动,硬硬地把他给选上了,他就堂而皇之地成了总代表。对外地干部来说,他是本地干部的代言人;对本县人来说,他是圈内人的支持者。这个人厉害呀!他对新任县委的威慑力,是显而易见的。我反复咀嚼他刚才的话,再三想他那说不来的表情,其实要表达的意思是最清楚不过的。
夜已深了,又有人敲门,进来的是原人武部部长,“三支两军”时的县委书记。他是河北人,操着满口京腔。高个子,大块头,一举一动表现出正统的军人作派。他在两个县任过县委书记。现在已经退下来,按他的资格该去地区“军人干休所”养老,因给家乡“倒煤”犯了事,暂时留下来审查问题。刚进门还未来得及招呼,他就说开了:“书记同志哪,本不该深夜打扰,白天人多不太方便,没有办法呀。你是洪洞人,我呢,河北的。老祖宗是大槐树底下迁过去的。脚上的小拇指甲还是两半不是?五百年前咱也是老乡。我就是不言语,你也知道要说啥。外乡人在这地方不好呆呀。我当县委书记时,也是白天黑夜被人围着。因家乡缺煤,发了两车,现在又告我贩煤赚钱,这是啥事儿呢。那事儿就不说了,说了你也管不了。你知道那里头有我的小子。我可不是找你求情的,只要实事求是,公正对待就行了。要欺侮咱外地人,欺侮咱当兵的,那也不成。咱是下台干部,又受着审查。可咱人武部孬好也是个部门呀。要是‘支左’那会儿,他小子们敢!”
起初我不知咋地对这位老军人产生了同情,觉得他现在的处境也确实不容易。听着听着就发现他有点盛气凌人,不可一世。至于儿子的事情,这是个法律问题。敢与不敢,由不得你,也由不得我呵!
我请他坐,他说已经说完了。军人出身,喜欢直来直去,干脆利落。临走时也撂下句话:“这事儿全托你了,你看着办吧。只要不被那些狗日的胡弄了就行。”
这天我睡得很晚,躺下来也没睡着。刚睡了一下,就又有人敲门了。
两个逃跑的女人,一星期后在临汾抓住了一个;十天后又在太原抓回了一个。公安局长问我:“咱县小监所也小,没有女监,两个女子往哪里放?”话说得确实使我恼火。监所不大是事实,但一个县从来就没押过女犯,鬼也不信。这么点小事也要我这县委书记定夺,要你这公安局长干嘛哩,岂有此理。但这火我还是压住了,没有发作出来。心想,此案所以到了这种地步,就是他动用各种关系内外串了供造成的。我要是让你随便找个地方,不又给你们留下串供的机会了。你用没有女监刁难我,我怕你们再串供,正中我的下怀。我没有回答他,却抓起电话摇通了洪洞县公安局。郭局长满口答应帮这个忙。我对汾西公安局长说:立即送到洪洞看守所寄押。我指名公安、检察、法院各抽一人,组成一个小组,连夜突审。审问时要三人都在场,缺一人不能审问,寄押期间任何人不能单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