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上是两座呆头呆脑的大山,我把他拿着图片的手一把推开说:「给我看这个,当我是白痴?」
他并不生气,而是说:「再仔细看看?」
我再看,两座山变成了两张面对面的人脸。
「再再仔细看。」他说。
这回我看到的是长流的细水和几条通向远方的绵延的路。
「这说明,你第一次看到的,并不一定是一成不变的东西。」他把图片收起来说,「很多时候,你的眼睛会欺骗你,你必须用你的大脑去认真地思考,才可以看到事实的真相。」
「如果我压根就不想了解真相呢?」我问他。
「那你就会被心里的疑惑压得喘不过气来。」他摊开双手说,「随你选择。」
「你叫什么?」我问他。
「Sam。」他朝我伸手说,「七七,很高兴和你做朋友。」
「你的发型很土呃。」我说。
「明天我买发型杂志,回头你陪我参考参考?」他朝我眨眼。
第二次见他他真的递给我发型杂志,封面上那小子一头黄毛长得鬼头鬼脑。「怎么样?」他指着他问我,「我弄成这样你说够酷不够酷?」
我把杂志摔到一边笑到断气。他很耐心地听我笑完,然后说:「七七,其实你不用看医生,你很好,就像今天这样,面色红润,笑声朗朗,定能长命百岁。」
「可是,」我不由自主敞开心扉,「我常常控制不了自己。心里有两个我永远在打架,谁输谁赢我做不得主。」
「我会帮你。」他在我面前坐下说,「现在起,你再也不用恐惧。」
就这样,我和Sam一周见两次,聊很随意的话题,在他面前,我很放松,一个下午过得飞快。有时候我说很多很多的话,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原来这么这么能讲,在他面前,我的话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就像我在网上在QQ上同时和十几个人聊天一样的酣畅淋漓。他很耐心地听,偶尔插嘴,脸上是很自然的微笑。
也有时候,我一句话也不说,他也不逼我,让我听歌。
他的办公室里永远有音乐,我说我喜欢张国荣,他就给我放张国荣,放他的《红》,放他的《沉默是金》,放他的《风继续吹》……
如果我听到掉眼泪,他会递给我面巾纸,然后不动声色地说:「我不反对你哭,眼泪有时候可以替心找到最好的出口。」
我是在Leslie死后才真正地听懂他的歌的。在那以前,我不仅不听他的歌,而且讨厌他。改变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我对Sam说,我其实不止一次地想过要去死,但是我怕痛,不知道Leslie的勇气到底来自何方,那种临死前绝烈的飞翔,真是充满诱惑。
「那么,」Sam说,「你可以选择去蹦极。」
他真是一个智慧的人,我觉得对他而言,没有什么事情是艰难的。转一个方向,一切便海阔天空。
我羡慕他,因为我做不到。
「我其实一直是个胆小的人,我连一场雨都怕。」我嘲笑自己。
「你怕的是直面这里。」Sam指着我的胸口说,「完美也好,平凡也罢,喜欢也好,恨也罢,漠视也好,在乎也罢,关键是敢于面对。」
「你到底想说什么?」我问他。
「你可以告诉你父亲,你需要他的爱,你可以在那些躲在他房间的夜晚喊醒他,告诉他你怕,告诉他你需要陪伴,从七岁的那一天起,你就可以这么做!要知道这并不丢脸。」
要知道这并不丢脸。sam说这话的时候,眼神清澈透明,让我无法怀疑。
我转过头,看着躺在床上的林涣之,听着他均匀的呼吸。我绝望地想,我已经错过了可以表达的那些时间,我早就不是七岁,我已经十七岁,在这整十年的时间里,堆积起来的爱恨早就是一座冰山,谁可以融化,谁又可以来原谅我们错误的伤痕累累的曾经?
我起身离开,回到自己的房间。
开机,上网。
这个时候,「小妖的金色城堡」是一座空城,很长时间了,我找不到暴暴蓝的文字,于是只好去读她以前的旧作,她的每一个字都给我安慰,但是我费尽全力也猜不到,她替我写的小说,究竟会是什么样的结局?
会不会是我想要的结局。
第二天清晨,优诺就来了。她穿着很卡通的运动服,头发扎成马尾,对我说:「七七,空气新鲜,我们出去跑步,如何?」
「跑不动。」我说。
「你又一夜没睡?」她生气地说,「你有黑眼圈。」
「我可以到sam那里睡觉。」我说,「放上Leslie的歌,三秒钟进入状态。」
「睡觉也要花钱的。」优诺气结,「早知道这样,我改行做心理医生多好。」
「你何时带我去找暴暴蓝玩?」我问她。
「我跟你父亲商量好了,也征求了sam的意见,等你手上的伤好了,就可以出发。」
「嘿。」我说,「不骗我?」
「当然不。」优诺说,「你别告诉暴暴蓝,这样一来,我们可以给她一个惊喜。」
我笑。
「下去吃点早餐?」优诺说。
「不,我不饿。」
「你爸爸在下面呢。」优诺拉我说,「走吧走吧,让他看看你今天气色有多好!」
「不去不去!」我甩开她。
「怎么了?」优诺说,「你总要面对他的。」
「至少现在我不想。」我别开头。
「那好吧。」优诺拍拍我说,「那我下去陪他吃早餐了,等到你愿意下来的时候,自己下来找我。」
「优诺!」我喊她。
她不理我,开门走掉了。我听到她下楼时欢快的脚步声。我永远都不可以有那么欢快的脚步。在这个家里,我常常感觉自己像一只猫,脚步诡秘,昼伏夜出,稍有动静,就惊慌逃走。
优诺走后我跑去玩了一会RO,我在里面已经是八十七级的魔法师,所向披靡。这是我比较偏爱的一款网络游戏,其实我最喜欢的是魔幻城外的鲜花,一朵蓝一朵红一朵黄,艳到让你窒息。
优诺终于又上来,靠在门边对我说:「他走了。」
「知道。」我说。
我的耳朵特别灵敏,他的汽车来去从来都听得清晰。
「你把计算机关了,我带你去做头发。」优诺说。
「是他下的命令吗?」我一边追着一个怪物打一边头也不回地说,「怪了,你怎么现在也什么都听他的?」
优诺不说话,她走上前来,强行关掉了我的计算机。
「喂!」我说,「你别过分呃!」
「我就这么过分。」她抱着双臂,笑笑地看着我说,「死七七,你现在不跟我出去我以后就再也不会管你,也不带你去找暴暴蓝玩。」
「你赖皮!」
「跟你学的。」她说。
我无可奈何地跟着她进了理发店。我刚坐下那个小姐就说:「是啊,淡紫色不好看,现在流行金黄色,在黑发上染上一缕金黄,特酷!」
「NND!」我骂她,「你三天前还说淡紫最流行!你脑子坏了还是进水了?」
她吓得不敢吱声。
「就黑色吧。」优诺说,「还是黑色最好看。」
小姐看着我,意思是要征询我的意见。我不耐烦地说:「好吧听我老大的,她说什么是什么啦。」
优诺笑:「漂漂亮亮的去见暴暴蓝不好吗?」
「切!」我说,「又不是相亲!」
「你的手怎么受伤了?」小姐多嘴多舌。
「自己割的。」我说。
「不疼啊?」她咋嘴。
我凶巴巴地喊:「在我没割你的之前你最好快点把我头发弄好!」
小姐只好回头对优诺诉苦:「你妹妹就像黑社会。」
优诺笑,「你说得没错,你没听见刚才她叫我老大吗!你快弄吧,小心我们拆了你的店!」
「你不像!」小姐看着她,认真地说。
「哈哈哈哈哈!」这回轮到我笑得前仰后合。有时候优诺幽默起来,也是要人命的。
做完头发,和优诺吃了个简单的午饭,下午两点左右,我已经在Sam的办公室。他倒杯冰水给我,问我:「今天心情好些啦?」
「无所谓。」我和他异口同声。
「知道还问?」我不讲道理。
他哈哈笑。笑完后在我对面坐下:「说吧,为什么又跟爸爸吵?」
我握着冰水,靠在沙发上,慢慢回忆。
他回家的时候,是清晨六点。我那时正在玩一个刚公测的网络游戏,那游戏很变态,一个晚上也升不到两级。然后我听到他开车回来的声音,再听到他上楼的声音。我飞快地跑过去,开了我房间的门,在他经过的时候问他:「你累还是不累啊?」
他朝我屋里看了看,看到我闪烁的计算机屏,也问:「你累还是不累啊?」
「我十七岁。」我说,「你今年多大了你还记得不?」
「七七。」他并不理会我的讥讽,而是吃惊地看着我说,「你的头发怎么又变成了这个样子了?」
是啊,三天前,我把头发染成了紫色。发廊里那个小姐说,这是现在最流行的色彩。
「三天前它就是这个样子了。」我冷冷地说,「早就是过时的新闻了,你那么激动干什么?」
「走!」他过来拖我,「现在就去把它给染成黑色,全黑,你这种乱七八糟的样子简直让人忍无可忍!」
「忍无可忍你也得忍!」我一把推开他,「你看看表,现在六点钟,你以为理发店是酒吧,整天整夜都开着?」
「你等着。」他指着我,「我今天不把你的头发变回黑色我就不姓林!」
然后,他磴磴磴地下楼去了,我听到他打电话给麦子,我真弄不明白,他这么一个大男人,一有什么事情搞不定的时候就打电话给麦子,好像麦子是他的私人保姆。我带着一种挑衅的心情走到楼下,在他挂了电话以后说:「其实,你真的可以把她娶回家的,她会是一个好老婆,也可以管教着你一点。」
「你给我闭嘴!」他呵斥我。
「我就不。」我说,「嘴巴长在我身上,我想说就说想不说就不说,你是不是怕我说出什么不好听的来呢?不过你放心,你养了我这么多年,我会给你留点面子的,我怎么也不会告诉麦子或者别的人你是如何的夜不归家花天酒地……」
我的话没说完,他把烟灰缸砸到了地上,砸得粉碎。
水晶的碎片如细碎的尘,从地板上扬起,坠落,再扬起……
就在这时候,伍妈进来了。对于这样的场景,她早就见惯不惊,连忙放下手里的菜跑过来收拾地面。林涣之吩咐她说:「去,你去给我拿把剪刀来。」
「做什么?」伍妈惊讶地抬头。
「让你拿就拿!」他怒吼。
「七七。你是不是又气你爸爸!」伍妈冲上前来把我往楼上推,「你快到楼上去,快去,等我把这里收拾好了你再下来!」
「你别管我!我愿意在这儿呆着!」我推开伍妈,就在我和伍妈对峙的时候,林涣之已经自己跑到书房里取出了一把大剪子,一直走上前:「你给我过来!理发店没开门,我来替你把头发绞掉!」
「先生!」伍妈又过去拦他,「别这样,剪子很危险的,给我给我!」伍妈终于成功地抢到了剪子,拿着它跑到书房里去了。我看着林涣之,他气得脸都绿了,其实我那时候倒真的不是很生气,于是我懒懒地说,「你剪了我的头发又怎么样呢?剔成光头了它还是要长,长了后我还可以染成我喜欢的任何颜色,你管得了一时,管得了我一辈子吗?」
他站在那里,摇摇晃晃。然后,他咬牙切齿地说:「一辈子还长,话不要说那么早,管不管得了咱们走着瞧!」
「您老不是打算要送我进少管所吧?」我冷笑着问。
他不再理我,而是坐到沙发上抽烟。烟灰缸没有了,他扬声叫伍妈,伍妈慌慌张张地从书房里跑出来,后来我才知道她躲在里面给优诺打电话来着。我真的不知道,那一天,要是优诺不来,到底会是什么样的一个结果。
「刀片是怎么回事?」Sam说,「你怎么会把刀片握在手里?」
我说:「我一直没走,一直站在那里看他抽烟。其实我当时心里在想,我看你有什么鬼花样可以玩。我说什么也要陪他玩到底!没过多久后麦子就来了,她一进来林涣之就问她人找好了没有。」
麦子看看他,再看看我,说:「你们呀,一大清早哪有那么多气怄?」
「我问你人找到没有!」他吼麦子。
「要找也要上班时间啊!」麦子说,「现在才几点钟,一家店也没开门。」
我当下就明白他是让麦子找人来替我弄头发了,立刻哈哈大笑起来,我真的眼泪都快要笑出来了,我觉得世界上没有比这更好笑的事情,因为我头发的颜色,他居然可以这样的兴师动众。
「开个理发店吧。」我笑完后建议说,「你瞧这房子大得可以,你可以在一楼开个理发店,随时供你使用。当然开酒吧也行,对你来讲也比较实用哦。」
我终于成功地激怒了他,这么多年,我就这一次赢了,他拿起桌上的一把杂志,把它卷起来要揍我,杂志打在我身上,其实一点儿也不疼,不过我还是习惯性地躲,就在这时候看到了一楼楼梯堆杂物的地方放着的一个小刀片,那是伍妈清洁地板的时候用的,我爱吃口香糖,吃了就乱吐,那些东西必须要用刀片才可以刮得掉。
我走过去,迅速把刀片拿到了手里。
他吓了一跳。脸色灰白极了。
「然后你就把刀割向了自己的手腕?」Sam问。
「是的。」我说。
「可是,七七,你觉得你真的赢了吗?」
「不。」我的眼泪流下来,「我说,Sam不不不。」
Sam残忍地替我分析:「七七你听我说,这些年你一直生活在自己营造的阴影里,你认为如果没有他你会活得更好,但其实,你又离不开他的庇护,这是一个你一直不愿意承认的事实,对不对?」
我拼命地摇头,泪水飞溅。
「就是的!」Sam提高声音说,「他是你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人,你最怕的就是失去他,命运既然安排你们生活在一起,那就要心安理得地与他相知相融。」
「他并不在乎我。」我说。
「你怎知他不在乎你?因为他的夜不归家?」Sam说,「可是七七,他有他的责任,但你也不能全怪他,如果你从来不说出你的需要,他怎么会知道你的需要呢?」
「我好困,Sam。」我全线崩溃,「我不想再说下去。」
「那就睡一觉吧。」sam替我拿来一张彩色的毛毯说,「我把空调调低一些。」
「对了。」眼睛快闭上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来问他,「在你这里睡觉是不是也要收钱?」
他想了一想,笑着对我说:「你心疼他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