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督1号系列绑架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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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督1号系列绑架杀人案-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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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院门直冲着房屋的正门,院内有一棵小树(树干直径约2公分左右),院子里到处都是枯草,像是长期无人居住的地方。   
  3。主房一共有三间,是带脊的瓦房,屋里的两扇窗户都用砖平砌着,遮挡一半。   
  4。屋子里很脏,好像没有照明设备,地是土地。   
  5。房子里的窗户均用锡纸遮挡着。   
  局长:情况大致就是这样,案子一直滞在这个地方没有破。   
  赵大队:你们对那个民宅调查的情况怎么样?   
  局长:这个工作一直在做,但没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我想这几个罪犯不可能就窝在郸城,有可能在我们省其他县,也有可能躲在外省农村。我们没有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就得靠局里、省厅。   
  赵大队:好吧,我回去向局里领导、省厅的乔总汇报一下。另外,现在市局已经成立了专案组,我负责一线工作,我可能随时安排侦察员,就你们提供的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局长:那就太好了,不然,这个案子压在我们身上喘不过气来。   
  根据李树林同学提供的情况,专案指挥部研究划定了一个大致的范围,其中包括鹿邑、太康、淮阳、郸城四县结合部,即郸城的汲冢镇、吴台镇、李楼乡、胡集乡;鹿邑的辛集乡、小镇、张店乡、任集乡、试量乡;淮阳的四通镇、葛店乡、大连乡、黄集乡和太康的张集乡、符草楼乡。   
  专案组并责成王洪强等人负责调查这伙罪犯的秘密住址。   
  郸城公安分局办公室。   
  高中生李树林正向前来调查的侦察员王洪强讲述自己被绑的经过。   
  王洪强,34岁,一级警司,周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侦察员。自加入到专案指挥部以后,他便奉命负责另一路的调查与排查工作。   
  根据李树林提供的农舍线索,王洪强走村串乡,共排查了可疑房屋院落1300多家。有关警方也开始调查指挥部圈定的可疑农村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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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抢车杀人案引起公安人员的注意         
  偃师市。   
  在洛阳调查积案的专案组成员王洪强,从偃师市的档案中找到了“5·1”抢劫出租车杀人案件的部分现场勘查笔录。   
  洛阳枪杀出租汽车司机一案出现以后,洛阳市公安局和偃师市公安局立刻对作案现场进行勘查,勘查笔录如下:1995年5月2日上午11时许,我局接到洛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通知,5月2日0:50左右,新郑市公安局新店派出所执行任务返回途中,在豫04公路与107国道交界处截获一辆红色桑塔纳轿车,车上有大量血迹。   
  经查系5月1日被抢的出租车。接到通知后我局即会同市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于新芳等技侦人员一起驱车赶赴新郑。   
  现场位于310国道、偃师段洛河桥上,当日晴天无风。   
  在偃师市公安局副局长智建召的指挥下,于5月2日15时40分至17时10分在新郑市公安局院内对被抢车辆进行了勘验,并拍摄了照片。   
  该车系红色桑塔纳轿车,车牌号为豫C08698。打开车门,前排右座上放一个38×35×18cm的旅行包,上有“LUYOUBAO”字样,包内有广州产蓝色保安服上衣一件(无血迹),“LUYOUBAO”牌灰色西服上衣一件,粉红色夹克衫一件,座前方有一白色座套,座后车底部有一条蓝色衬裤。衣服下有阿诗玛、红梅、散花牌烟各一盒,均已打开。以上衣物均有不同程度血迹浸染。后座中间车底盘上有一个棕红色26×17cm公文包,包已打开,内装洛阳市交通图一张,皮炎平药膏一瓶,包内有50元票现金一张。车右前门内侧储物槽内有一31×5cm凝固血泊,右门内侧下部有一20×21cm血痕,车后侧前后座底内有131×55cm流柱血泊,前排右座暗红色座套右边有70×10cm血迹浸染。前两座中部手刹位置有大面积流柱状血迹,司机座靠背右侧上部有17×18cm血迹浸染,勘查中发现距右后车门32cm座下中部有一弹壳、弹壳底部有“55”字样。前排左侧司机位前柜左37cm距前挡板25cm处有一1。5×2。5cm塌陷破裂痕。车内其他别无发现。   
  勘查完毕以后,制作勘查笔录一份,拍摄现场照片一套,提取下列物品:1。弹壳、弹头各一枚。   
  2。迷彩旅行包一个,内装衣物。   
  3。公文包一个,内有洛阳市区交通图一张,皮炎平药一瓶。   
  4。广州产保安服、灰色西服上衣、粉红色夹色衫、黄色夹克衫各一件。   
  4。阿诗玛、红梅、散花烟各一盒。   
  王洪强发现,在卷宗里还有一份该出租车司机向峰的尸体检验报告。   
  结论是:向峰系用近距离枪弹射击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王洪强向偃师市警方询问了有关现场目击者情况。王洪强向赵大队汇报说,赵大队,洛阳一案中,我看至少有两名罪犯与“12·15”案罪犯形态相近。   
  赵大队:好!你马上把有关材料带回来。   
  征得偃师警方的同意,王洪强将这份卷宗以及三名巡警的证言,连同对三名罪犯的描述材料,一并带回周口公安局专案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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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豺狼的几个同伙都身染血案         
  1995年夏。河南周口。豺狼认为,经过洛阳枪杀出租车司机一案之后,组成犯罪小分队的条件就已经成熟——几个人已身染血案。   
  在小分队成立的那天,几个人一致选举豺狼为头。   
  周口市。深夜。豺狼的租住房。豺狼、老虎、老骚等几人在屋里开会。   
  豺狼:既然几位兄弟选我当头儿,我先谈谈对“头儿”的理解。头儿是什么?   
  按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说法,头儿就是领导,按照警方的说法呢,就是首犯。无论领导也好,首犯也好,作为一个头儿,身上的责任是推卸不掉的。大家选我当头,那我就立一个规矩,这个规矩不是给我自己立的,而是给我们这个小分队的全体人员立的。大家既然凑在一起干,那就要有一个规矩,这就像一个团队,一个机关一样,要建立一些相应的规章制度。   
  老骚:兄弟,你搞得也有点太正规了吧?犯得着吗?   
  豺狼:正规点好,就是当土匪也得有山规呀。   
  老虎:说得对,立点规矩好,这样大家都可以按规矩办事,省得乱。头儿,你就说吧,立啥规矩?   
  豺狼:关于规矩,这里我先提一个建议,供大家讨论。通过以后,那就成为法律了,不能再变,所有的人都应当严格执行。   
  老骚:那你快说吧。   
  豺狼:第一条,我们抢了钱以后,不能吃光、分光,要留一部分作为小分队的发展基金。这个发展基金有两项用途,一项用于购买枪支。没枪不行,没枪什么事也干不成。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嘛,秀才造反三年不成。所以,我们一定要积累一定的资金去购买武器弹药,把我们每一个人都全副武装起来。   
  老骚:购买武器弹药得多少钱?   
  豺狼:按现在的行情,一支手枪至少在五六千元以上,你算算看,一共需要多少钱?   
  老骚不断地点头。   
  豺狼:这笔花销是必须的,而且还要把这笔钱留足。同时,还要预留一笔钱,这笔钱就是我们的日常活动经费,像交通费、食宿费,食说的是吃饭,宿说的是租房子。同时还有通讯费,通讯费就是买手机和手机卡的费用。现在我们刚刚起步,这方面的装备还很差。要知道,没有很好的通讯工具是干不了大事的。所以,这两笔钱我建议要留足,大家看看行不行?   
  老虎首先表态:我看行。   
  老骚:行是行,那这么多的钱由谁来保管呢?   
  豺狼:既然你们选我当头,那就由我来保管。当然,我保管也有一个规矩,我们大家无论谁花钱,都要有收据,而且在收据上,要有经手人和我的签字才能报销。   
  老虎:这不和正经的单位一样了吗?   
  豺狼:对。这是我们的财务制度。一年到头了,大家还要坐下来,算一算账,把所有单子都拿出来,要搞一次财务结算,让大家清清楚楚地看到,我们花的每一分钱都是明明白白的,不是哪个人贪污了。   
  老骚:既然我们选你当头儿了,就不会不信任你。   
  豺狼:信任我就好。我说的这些大家同意吗?   
  几个人七嘴八舌地说,行行,就这么办吧。   
  老骚:基金是该留,但也不能留得太多。我们大家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不是为了攒基金,为下一代造福,我们是为了自己过好日子,是不是?   
  豺狼:没错。还有别的意见吗?   
  大家说:没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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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个讲普通话的人         
  2000年12月。太康县城。   
  太康古城的古迹很丰富,有遗冢、寿圣寺塔、文庙。县城东南淘岗村还有个新石器时代和商周时期的文化遗址。只是,先人的故事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了。   
  太康县公安局。   
  赵大队将车停在太康县公安局门口。几个人下车后,直奔局长办公室。   
  局长办公室,赵大队向局领导说明来意,讲清楚他主要是想了解武装绑架的积案情况。   
  局长:赵大队,你说的这类绑架案我们这里有。但是这些情况过去我们都跟局里汇报过……   
  赵大队:你不妨再介绍一下,看看有什么新东西没有。   
  局长:好。那我就介绍一下。   
  这个案子的情况大致是这样。1999年11月19日,晚6点40分左右,太康县城关镇干部王福山之子王放,男,13岁,是太康县某中学一年级学生。在去学校上晚自习的途中被三名歹徒绑架到一辆无牌照红色昌河面包车上。绑匪向他询问家里电话号码、父母职业,随后打电话向王福山索要赎金30万元。王福山当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次日晚,王放的叔父在柘城县安平镇附近向绑匪交款3万元将王放解救。在处置过程中,我民警发现绑匪持有冲锋枪一枝,昌河面包车一辆,摩托车一辆。绑匪与受害家属通话使用的是“豫通卡”,其中一名绑匪讲不标准的普通话。   
  赵大队:又是这个讲不标准普通话的家伙。   
  局长:我们接到报案后,局领导立刻命令刑警大队张运良大队长组织民警进行解救。针对绑匪对受害家属王福山提出不准向公安人员报案(如果报案,就将王放杀掉)的情况,为了受害者的生命安全,局领导研究决定,先答应绑匪的要求。为此,分局领导准备了多种抓捕方案。但是,由于绑匪多次变换交接地点,如先让受害人家属去四通镇交接,然后又改在柘城,总之,双方一直是在汽车的行进中联系。   
  最后绑匪才指定在安平镇北的麦地里进行交接。因为变化太快,几十名参战的民警来回跑,一时联系不上,现场指挥的张运良大队长决定,让干警陈孝荣与其叔叔二人去交接。但是,绑匪非常狡猾,在距绑匪七八十米的地方,他们就大喊不准往前走,让把钱放在原地,人往后退。   
  赵大队:后来呢?   
  局长:接着,绑匪胁迫受害人王放替他们去拿钱。连续两次,我们都没让绑匪拿到钱。绑匪就在对面大骂说,如果再不放钱,就将王放杀掉。王放也在那边喊,爸爸快给他们钱吧。化装成王放叔叔的民警陈孝荣与绑匪对峙了几分钟后,王放的叔叔就对陈孝荣说,陈领导,还是把钱给他们吧,孩子的命要紧哪。在这种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王放的生命安全,解救王放,只好将钱放到指定地点。钱放到指定地点后,绑匪再次胁迫受害人王放到放钱的地点拿钱。拿到钱后,他们将王放劫持到了他们准备逃跑的那辆摩托车跟前,才把王放扔下,然后驾车逃跑。   
  在本书的开头,我曾向读者朋友扼要地介绍过,这一支武装犯罪小分队的作案,采用的是跳跃式、连续作案的方式。这一特点也是当前职业犯罪的一个重要倾向。   
  这种连续的、跨地域的多起作案,一旦被单独当做若干个案,就会给侦破工作带来极大的障碍。   
  事实上,在这伙武装犯罪小分队绑架太康学生王放之前,豺狼、老虎、老骚三个人,曾在项城抢劫了一辆昌河面包车。这就是他们犯罪策划中的第一跳。第二跳,就是用这辆车绑架学生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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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猴子入伙         
  这里,继续介绍一下豺狼武装犯罪小分队的组成情况。   
  1998年秋天,周口市。某饭店的包房里。   
  豺狼和老虎正在喝酒。   
  豺狼:兄弟,现在咱们人手还是少啊,开始跟咱们一块抢长途汽车的那几个人又跑了,连人影都不见了。   
  老虎:这几个家伙会不会报案哪?   
  豺狼:这不好说。不过,至少暂时不能。除非他们犯了别的案子被抓住,把咱们咬出来。不过,这种可能性也比较小。   
  老虎:为啥?   
  豺狼:这要看他们以后杀不杀人了。如果没杀人,他们就不会承认自己曾参与过的杀人案。   
  老虎:咱们合伙干的那起抢长途汽车案也没杀人,他们把咱们供出来有什么?   
  完全没意思嘛。   
  豺狼:有时候,有些事情要靠理论,有时候就要靠天意、靠机遇了,古人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这种事只能听其自然。   
  老虎:我想,这几个人也可能是害怕不敢干了,跑了。害怕就好啊。省得将来给咱们添麻烦。   
  豺狼:老虎,你说现在咱们这几个人当中谁的胆子比较大些?   
  老虎:要说胆子大,老骚这个人胆子挺大。   
  豺狼:老骚狠劲是够了,敢干,他干活太粗,不够谨慎。   
  老虎:哦,这倒是。   
  豺狼:所以,老虎哇,我们现在要多发展几个人哪,有道是,人多好干事,狗多好吃食呀。现在我们还缺两个人。你想想看,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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