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听说我搬进了大院,主动来看望我。他们的名字叫马长辉、赵端钧、刘汉如。他们热情诚恳、慷慨义气,帮助我解决了很多困难。例如:我的视力不好,不能誊清我向各有关单位写的100多份申诉材料,都是由马长辉同志代我誊清的。他白天上班,夜间誊写,每次都按时写好,字字楷书,一字不错。赵端钧、刘汉如两同志经常帮我料理家务活,如换煤气、买蜂窝煤、送文件、看病等等,从不嫌麻烦。赵端钧同志的爱人杨同志,每逢过节,总是约我到她们家改善生活。刘汉如看到我在小屋里蒸窝窝头,转身献出去买回一饭盒包子来……。这是我回到北京结交的几位青年朋友。有一次我到北京陶然亭甲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接待站上访,遇到一位全超凡同志,他看我视力不好,主动帮我填写了登记表,并把我送回我住的地方。以后他多次协助我到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上访,对我争取平反,起了积极作用。
1977年暑假是打倒”四人帮“后高等院校第一次恢复统一招生。有七八名高中毕业生来找我给他们辅导功课,结果有6名考上了大学。我还修订出版了《自然常识问题解答》(物理部份)。
九、中央总书记为我雪沉冤
1.三中全会的英明决策给我指明方向
国家”宽大释放“了我,并且给了我公民权。我在社会上,应该和其他公民享有同样的政治待遇。但事实不然。由于”文化大革命“遗留下来的那种极端”唯成分论“流毒,我在政治上仍然受着歧视。例如,在我搬进交道口东大街96号大院之前,有关单位派干部,到那个大院做了安排。他们对者住户说,有一名”老右派“、”国民党少将“、”特赦释放的犯人“,要搬到那间小空房里住;你们要提高警惕,划清界限,”干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这种政治压力,使我如重负在肩,喘不过气来。
1978年4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1978]11号文件。其中宣布:”全部摘掉右派分子的帽子“。”右派分子“固然感到高兴;但这些人的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并没有得到改善。例如我本人每月仍然只拿18元生活费,不能恢复工资待遇。社会上的人士对这个问题看得更清楚。有人说:右派问题是个实质,不肯定是否划错了,只是摘掉帽子,并不能改变其实质。所以他们把摘掉帽子的”右派分子“叫做”摘帽右派“。
1978年9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1978]55号文件。其中宣布对被错划的右派分子予以改正的政策。这是一个彻底解决”右派分子“问题的重要文件,使我受到鼓舞。我决心根据党中央的这个政策,争取改正错划我为”右派分子“的决定。找谁改正呢?问题是中国人民大学搞错的,我当然要先去找中国人民大学。我第一厂次往访中国人民大学,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不得已,我去拜访成仿吾校长。成老询问了我的情况,并说,我把你的报告转给人事处。当时中国人民大学刚刚复校,正在从各方面向回调人。我想我的”右派“问题和工作问题,可能同时得到解决。
过了几天我到人事处去询问处理结果。一位干部回答说:你的报告转来了,但成校长没有在上面批一个字,我们无法处理。我的希望变成了失望。
1978年12月22日,报纸发表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其中决定:对冤假错案采取”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予以平反。学习了这个文件,我精神振奋!我决定依据这一英明方针,上访中央组织部,请求恢复我的党籍,平反我的冤案、错案。
2。 上访中央组织部
12月25日,我到中央组织部信访处接待站上访。那里已经排了长长的上访队伍。我领登记表时,干部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说:我明葛佩琦。立刻有几位上访人员围拢上来,问长问短。有一个人说:没想到你还在人间!干部发给我一张登记表和一个接谈号码。按这个号码,我须等到第三天,才能被接待谈话。有一位上访人员对我说:我的号码一会儿就可接谈,咱俩换一换号码,你先去接谈。我以十分感激的心情,和他换了接谈号码。当干部收到这个号码时,我把号码和我填好了的登记表一同交给了干部。干部看了看登记表,并问,你是1957年的葛佩琦吗?我说:是。他说:你先到外面等一等。我心中有些嘀咕:我这个1957年的”右派“,到处受歧视,难道上访也受歧视吗?过了一会儿,那位干部又叫我进屋。他说,我打电话和上级联系了,由领导干部接见你,你到前门传达室去吧。旁边的上访人员有些奇怪,他们说:只见过到前门上访,被指派到后门(信访处)接见,没见过到后门上访,被指派到前门接见的。有人接话茬说,这是胡耀邦当组织部长的新措施。
我到了中央组织部前门传达室。这是两间座北向南的房子,光线充足,室内清雅,东头摆着一张办公桌,周围摆着沙发椅子。传达室的同志和颜悦色,彬彬有礼,让我在来宾登记簿上签了名。她一面请我坐下,一面打电话。约有10分钟,从办公大楼来了一位干部,请我到了会客室。先给我倒了一杯茶,然后问了我的住处和简单情况。她说:领导接见你,但今天领导开会去了;请你后天(12月27日)上午来吧。
12月27日上午8点,我到了中央组织部。经过电话联系,王子冀同志接我到了楼上会客室。他说:宣教干部局郝局长接见你。等候片刻,郝局长来到会客室。他一进门就和我热烈握手,并称呼我为”葛佩琦同志“。这是多年来,我第一次听到干部称呼我为”同志“,我心情激动,感到温暖!唤起了我作为共产党员的光荣感!因为在监狱被关押的人,不准称呼”同志“。偶而不慎,称呼”同志“是要受到批评的。今天来到党中央组织部,获得如此荣誉称呼,我感到这是对我的政治关怀,解除了我多年由于在政治上受压抑,形成的自卑感。
郝局长询问了我是怎样出狱的和回到北京的情况之后,他说:胡耀邦同志对平反冤假错案极为关怀,你有什么要求可以尽量提出来,不要有顾虑。我陈述了我的历史经历和蒙冤情况之后,提出三点请求:(1)请求恢复我的党组织关系;(2)请求改正错划我为”右派“的决定;(3)请求彻底为我平反冤案。郝局长说:你把你要求解决的这些问题,写给我一份材料,我批给中国人民大学,进行复查,予以处理。他并说:你最好先要求改正错划右派,因为不改正错划右派不能恢复党籍。我又问:我打入敌人营垒做地下工作,都是党组织派遣的,一步一个脚印,有人证可查,就是在”肃反运动“中,也无人提出异议;为什么在”反右运动“中,突然被逮捕了呢?郝局长说,这个问题也要去问人民大学。
过了1979年元月不久,我将写好的材料送给了中央组织部郝局长。
1979年4月初,我到中国人民大学询问对于我的”右派“问题的处理。见到了右派摘帽办公室负责人。他说,中央组织部已经转来了你的申诉材料,我们正在进行复查。我告诉他,1957年5月27日《人大周报》登出了我的”发言“,歪曲了我发言的原意,我当即向党委作了更正,党委副书记聂真同志接见的我。同年6月8日《人民日报》刊登出的我的那个”发言“,与我的原发言完全不相符。我于6月9日写信给人民日报编辑部,要求予以更正。按中央宣布的政策,我更正过的那些”发言“,不能作为划右派的依据。他说,我们研究研究再说。
1979年U月12日,中国人民大学党委派人给我送来了《关于葛佩琦右派问题的复查结论》。由于根据的仍是1957年报纸上刊登的那些对我的诬陷不实之词,因此《复查结论》还是说我”不属于错划,不予改正“。我当即表示:我不同意这个”复查结论“,我要继续申诉。
第二天我拿着那个”复查结论“和1957年《人大周报》上刊登的我的那个”发言“,到北京市法律顾问处咨询。律师问我:报纸上刊登你的那个”发言“之前,是否征求过你的同意?你是否在报纸要发表的那个稿子上签过字?我说,报纸上刊登我的那个”发言“之前,没有征求我的同意;我没有见过那个稿子,当然我也没有签字。不仅如此,而且我看到《人大周报》登出的那个”发言“之后,我立即到人民大学党委会作了更正,有人证可查。然后那位律师说,报纸上刊登的那些没有经你签字同意的”言论,是没法律效力的,不能作为划右派的主据。你更正过的“言论”,不应作为处分你的依据。
依据北京市法律顾问处的答复,我又开始了新的一轮上访和申诉。当时在党中央和国务院负责解决右派问题的部门有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国务院、公安部等五个部。我多次上访各有关部门并向各部门领导写申诉。各部门接待的人员都说:“复查结论”已经有关方面批准,我们不便过问了。有的人表示,阻力太大,爱莫能助。经过几个月的上访,我跑遍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部门,没有任何效果,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时候。好心的亲友也劝我说:官高一级压死人,不要白费力气了。但我坚决相信共产党是实事求是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于是我决心开始第三轮上访和申诉。我第三次轮流上访有关各部门,到了中央组织部,一位年轻而有政策水平的接待同志对我说:你的问题己经定型了,没有中央指示,难以起死回生。这是对我的一点重要启示。
3。上访党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同志
1980年4月2日下午5时,我到胡耀邦同志家,中上访。(关于这次上访的详细经过,在拙作《总书记批阅的第二干零一封人民来信》[1985年11月17日《人民日报》(海外版)]中作了叙述。为了联系上下文,在此只作简单介绍。)他的家住在北京东城的一个胡同。胡同里没有便衣巡逻,大门口没有武装警卫。红漆大门上有个电铃,我一按电铃,出来一位警卫员。他问我找谁?我说:我来拜访胡总书记。他转身就回去了。接着出来一位干部,他问我有什么事?我向他通报了姓名和说明来意。他说:我知道你的名字,你带着材料吗?我说:带着;我就把一封约500字的申诉信交给了他。他说:耀邦同志正在会客,没有时间接见你。今晚我一定把材料代你转上去,明天下午5点,你来看处理情况。
次日下午我按时前往。一按电铃,那位干部出来了,他交给我一个印着红框的大信封。并说:你拿着它到中央组织部去见陈野萍副部长。时近黄昏,我的眼睛有些看不清了。我拿着信封转回家,在电灯下一看,信封是用红铅笔竖写的:左边写的是中组部;中间写的是陈野萍副部长;有边是胡耀邦签字。我打开信封一看,耀邦同志在我的申诉信上作了指示。
第二天上午我拿着耀邦同志的指示,到了中央组织部。陈副部长的秘书任小彬同志接见了我。他说;陈副部长到中央书记处开会去了,你的问题如何解决,待陈副部长决定。任秘书把他的电话号码告诉了我。并说:有事电话联系。过了两天我打电话给任秘书。他说:陈副部长已指定专人接见你,并确定了接见的时间和地点。我按时前往,见到干审局的一位局级领导。他说:中国人民大学的“复查结论”认为“划你为右派分子不属错划”,你为什么不同意?我说:人民大学的这个“复查结论”是以1957年报纸上刊登那些对我的诬陷不实之词为依据得出来的,那些话不是我说的,报纸在刊登之前,没有以我签字同意,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没有法律效力的话作出的“复查结论”,我当然不同意。那位领导又问:你说你没有说那些话,你有什么证据?我说,我有人证和书证。1957年5月27日,《人大周报》登出那些话之后,我就到人民大学党委会作了更正。党委副书记、副校长聂真同志接见的我。1957年6月8日,《人民日报》刊登出那些诬陷我的话,6月9日我就写信给人民日报社要求予以更正。那位领导最后说:对于你提出的问题,我们指示有关方面重新复查,查出来的材料和你见面。
1980年7月下旬,中国人民大学右派摘帽办公室让我看了复查出来的材料,其中就有1957年6月9日我写给人民日报社的那封更正信。我将那封更正信抄录下来,分别寄给了党中央和北京市委等有关单位。关于我的错划右派改正问题,又提上了有关单位的议事日程。
4.错划右派得到改正
经过重新复查,虽然已经查到了1957年6月9日我写给人民日报社的更正信;原人民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聂真同志也写出证明材料,证明1957年5月27日《人大周报》歪曲了我的发言之后,我曾到党委会作了更正。但我被错划右派问题,并没有很快得到改正。我根据党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继续上访中央各有关部门和北京市委,要求纠正不符合事实的“复查结论”。这一轮上访,得到中央有关部门的同情和支持。
国务院参事李逸三同志,原是中国人民大学人事处处长。1957年我在人民大学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发言时,他就坐在我的身旁,他还记得我发言的内容。他对有关方面迟迟不给我改正错划右派问题,很有意见。1981年夏天,李逸三同志以国务院参事身份,向国务院总理写了一份材料,汇报关于我被错划为右派的情况。这份材料经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办公厅转到北京市委。据说,市委一位领导同志在这份材料上指示:再议一议。市委又派专人往访聂真同志、李逸三同志,进行了调查。当时的中国人民大学党委领导、副校长张腾霄同志也主张对我的“复查结论”重新进行研究。
1982年3月18日,中国人民大学党委派人给我送来了《关于葛佩琦同志1957年反右运动中问题的复查结论》。其主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