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发展,要求“解除戒严令”、“开放党禁、报禁”。
1972年 3月,蒋经国出任“行政院长”,面对内外各种危机。为了应变求存,开始在政治上作出出一些调整,推出了一系列“革新保台”、“在台生根”的措施,包括举行“中央民代”增额选举、在国际上开展“实质外交”等等,并开始推行“本土化政策”,有意识地提高台湾省籍人士在政权内的地位,力图通过笼络台省籍政、经人才来巩固统治。经过这一系列措施,蒋经国的政治权力与地位得到了加强。蒋介石去世后,严家淦继任“总统”,蒋经国出任国民党主席。 1978年 3月,蒋经国当选第六任“总统”。
70年代后期,党外运动续有发展。1979年,颇具影响的《美丽岛》杂志社聚集了一大批党外人士,意图组织反对党。由于这股势力与台湾当局矛盾激化,12月 10 日,爆发了“高雄事件”。进入 80 年代以后,台湾反对势力进一步发展。在党外运动中,有些人主张统一,有些人主张“台独”。“台独”分子被着“争民主”的外衣,进行分裂祖国的活动。
1979年 1月,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宣布了和平统一的方针,对国民党当局形成新的压力。1986年 3月,菲律宾马科斯政权被推翻,给长期实行军事戒严的国民党当局造成极大震撼。美国也敦促国民党当局解除戒严,开放党禁,实行政党政治。此时岛内党外运动有所发展。面对这种情况,在 1986 年 3月国民党召开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上,蒋经国提出“政治革新”的主张,之后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调整内外政策,包括解除戒严、开放党禁报禁、调整“中央民意机构”、实行地方自治法制化、推动党务革新、进行“总统”集体接班的部署等等。
国民党当局在 1986 年开始的所谓“政治革新”,目的是在新形势下以变求存,虽仍没有突破“动员戡乱体制”的范围,但解严、开禁确是 4O 多年来台湾政治中的一个重大变革,台湾的政治体制由此发生了重大变化,开始由军事戒严和一党专制向标榜实行西方的政治制度的方向过渡。1986中 9月,党外人士不顾台湾当局的禁令,宣布成立民主进步党(简称民进党)。
(三)80年代末以后,国民党政权迅速“本土化”,台湾当局标榜实行西方民主制度,推行制造“两个中国”的分裂政策。
1988年 1月 13 日,蒋经国去世,随之李登辉执掌党政大权。李登辉在 1990年 5月宣布开始“宪政改革”,对旧“法统”进行改造。从 1990 年至 2000 年,台湾当局进行了六次“修宪”,包括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废除“临时条款”:“总统”由台湾地区人民直接选举产生;冻结台湾“省长”、“省议会”选举,虚化“台湾省政府”功能;改变“国民大会”职能等等。台湾的政治格局、国民党内部的权力结构以及台湾当局对大陆政策和对外政策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一是国民党政权迅速本土化,经过“宪政改革”,1949年以前在大陆产生的“中央民意代表”全部退职,“国民大会”、“立法院”等机构的代表全部在台湾地区选举产生,“总统”直接由台湾地区人民选举产生。在国民党内的权力分配上,国民党各派势力重新分化组合,以李登辉为首的主流派同以外省籍传统势力为主的非主流派经过多次较量,非主流派被逐步排挤出行政及党务的高层权力核心。
二是台湾当局标榜实行西方民主制度。开放党禁后,各种政治势力迅速发展,尤其是民进党的力量逐步发展。1993年 8月,新党成立并成为台湾政坛的第三势力。在近几年来的一系列选举中,在野势力发展,不断给国民党执政造成严峻的挑战。“国民大会”、“立法院”等机构中,国民党一党独大的局面已经结束。在 l994 年底的省市长选举中,民进党获得了台北市长的席位。在 1997 年底的县市长选举中,民进党获得空前的胜利,得票率第一次超过国民党,赢得了 23个县市长席位中的 12 个。
三是谋求“两个中国”的政策日益明朗化。李登辉上台后,台湾当局以谋求“两个对等政治实体”和“两个中国”作为处理两岸关系及对外关系的基点;在两岸关系上,鼓吹“两个对等政治实体”、“两岸分裂分治”,并且阻挠两岸关系的发展,拖延统一进程;在国际上,则千方百计推行“务实外交”,鼓噪“参与联合国”,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
台湾当局模仿西方,标榜实行资本主义的民主制度以来,伴生出大量弊端,也暴露出种种假民主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黑(道)金(钱)政治”盛行,其中尤以国民党为重。选举中贿选成风,候选人以各种形式隐蔽地或公开地花钱买选票。这也导致选举费用高昂。黑道势力大肆介入选举。他们采用买票、勒索、绑架、恐吓等手段,胁迫选民选举自己推出的候选人或他们属意的候选人。一些候选人也借助黑道势力,以求当选。“黑金政治”使“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丛生。
在 1993 年底选举的 23 个县市长中,就有 3名县市长犯有贪污罪。1994年至 1997 年 l1 月,国民党籍县市议长、议员和乡镇市长犯有贿选、贪污罪行的多达 578人。从 1996 年 6月到 1997 年 11 月,被检举的黑道背景的“民意代表”有 32 人。不少台湾有识之士和公正舆论认为“台湾只有民主之名,而无民主之实”。此外,1990年以来台湾地区的四次“修宪”、特别是 1994 年和 1997年两次“修宪”,大大增强了所谓“总统”的权力。在 1997 年的“修宪”中,台湾知识界认为这次“修宪”违背了民主和权力制衡原则,制造出一个“超级总统”、“巨无霸总统”。一些台湾反对派人士认为,台湾当局领导人是在民主的名义下实行独裁。
台湾的基本政治状况在台湾,有所谓泛蓝、泛绿二个阵营,叫蓝绿对阵,这二个阵营几乎每时每刻都在进行着你死我活的残酷斗争,而每个阵营里面也同样存在着错综复杂的争权夺利矛盾。要搞清这二个阵营的来龙去脉,首先必须弄清楚台湾的基本政治状况。
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目前实际上享有对台湾、澎湖列岛、金门和马祖地区及附近岛屿的管辖权。台湾的两个主要城市,台北市和高雄市为“中央”直辖市。其余的台湾本岛地区以及澎湖列岛属于“台湾省”管辖,而金门和马祖则属所谓的“福建省”管辖。
“中华民国宪法”是基本的法律,于 1947 年国民党还未撤出大陆时起草,是针对当时整个中国而设计的。1990年开始对宪法的进行重大修正,在宪法中加入了很多专门针对台湾地区的条款。
在 1991 年以前,台湾政府一直宣称拥有对整个中国和外蒙古的主权。1949年国民党“转进”到台湾时,他们照搬了整套原来在南京的中央政府机制。1991年,李登辉在非官方场合已经放弃了对大陆主权的宣示,认为共产党控制整个中国大陆是不争的事实。然而整个政府结构依然存在,宪法上也没有正式放弃对大陆的主权,因为这样做有可能引起有关对台湾独立问题的争议。
“国民大会”是 1947 年在中国大陆选举产生的,在政府搬到台湾后继续运作。但是由于已经不可能在大陆举行换届选举,1947…1948 年间选举产生的“国大代表”“无限期”留任。但 1990 年 6月“大法官”会议决定,在“国民大会”、“立法院”以及其它政府机构内所有的无限期留任代表必须从 1991 年 12 月起退休。
第二届“国民大会”在 1991 年选举产生,共有 325名“国大代表”。大部分代表是直接民选产生,100 人则是根据政党得票率按比例分配。这届“国大”在 1994 年修改了“宪法”,为 1996 年 3月举行的“总统”、“副总统”直选铺平了道路。“国民大会”依然拥有“修宪”、弹劾“总统、副总统”等权力。2000年 4月,“国大代表”投票决定,这届“国大”结束后不再举行选举,“国大”只有在需要时才会选举并重新开会。最近一些年,“国大”的大部分职责已经转交“立法院”,其中也包括了弹劾“总统”的权力。
“总统”是“国家元首及三军统帅”。“总统”对五院有协调争议权,五院包括了“行政院、立法院、监察院、考试院和司法院”。“总统”直接任命“行政院长”。“行政院”由“院长”和“各部部长”组成。
“立法院”是主要的立法机构,最早在 1947 年选举产生。第一届“立法院”共有 773个席位,但基本上是无实权的“橡皮图章”。与“国民大会”一样,“立法委员”在 1991 年前一直没有换届。第二届“立法院”在 1992 年选出。第三届“立法院”于 1995 年选出,共有 157名委员,任期 3年。1998年开始的第四届“立法院”,委员人数增加到 225席。“立法院”在政府机构中的职责随着政治体制的逐渐民主与开放而变得越来越重要。在 1992 及 1995 年的选举中,“民进党”取得了逐次增加,超过三分之一的议席,而国民党每次都只能维持仅仅超过半数的席位。不过在 1998 年国民党在议会所占的比例由 50%上升到 55%。在 2001 年的“立法院”选举中,国民党受到重创,民进党首次成为第一大党,但依然未过半数。
1994年“国民大会”通过“修宪”允许“总统”直选之后,“立法院”也在同一年通过“省县自治法与直辖市自治法”,允许“台湾省省长”以及“直辖市”市长直选(“福建省”主席仍然维持官派)。在 1994 年举行的台北、高雄两市市长直选中,国民党赢得了“高雄市长”选举,而民进党则在台北取得了重大胜利。1998年国民党新秀马英九在台北反挫民进党的重要人物陈水扁,带领国民党重返台北市,但是在高雄,民进党的谢长廷却也击败了国民党的前任市长,两党依然继续分庭抗礼。
民选的“台湾省长”在 1998 年年底被撤销,恢复官派的“省主席”。“总统府”宣布这个举措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实际上是为了降低当时的“台湾省长”宋楚瑜的影响力。而在 1997 年 11 月举行的地方选举中,民进党取得了 23 个县市中 12 个县的县长职务,而国民党只取得了 8个县。这是民进党第一次在重要选举中力挫国民党。
“监察院”负责监察政府的效率以及稽查腐败案件。29名监察委员由“总统”任命,经“立法院”同意后任命,每名委员任期 6年。在近些年来,由于监委之产生完全以“总统”一人之意志为定夺,不复以往需由省市议会推选之公信力。致使“监察院”原本所剩无几的“民意基础”至今可谓名存实亡,在各方面发挥着越来越不重要的作用,虽然近年来奉当权者之命进行了若干重要调查,名义上是弹劾了多位政府高层人员,但实际上还是听命于最高统治者,使古之“御使大夫”沦为为当权者文过饰非、斗争政敌的工具。
“司法院”负责司法系统的运作,由 15 名大法官组成的“大法官会议”,负责对“宪法”进行解释。但在台湾当前的大环境下,几次“大法官会议”所做出的决议无不“希旨成风”本质上不脱“乡愿”两字,其原因都出自大法官全由“总统”所任命,形式上经“立法院”同意后任命而已,任期 8年。
“考试院”负责公务人员的甄选与考核,由考试委员组成,其任命手续与“司法院、监察院”一致。其下并设有两个部门:考选部负责甄选新的公务人员及办理律师等专门职业的证照。铨叙部负责公务人员的任命、考核、退休。“总统”负责任命“考试院院长”。
1987年蒋经国宣布解除从 1948 年就开始实施的戒严令,戒严令赋予“总统”无限的权力以与共产党对抗。戒严令也禁止任何个人或团体发布不同言论,当时发布与当权者不同的言论如支持台湾独立或支持共产党都会招至严重后果。 1988年 1月 13 日蒋经国去世后,“副总统”李登辉继任“总统”,并在 1990 年由“国民大会”选举连任六年,这也是“国民大会”所选出的最后一届“总统”。1996年,李登辉与连战直选成为“总统”和“副总统”。2000年,陈水扁与吕秀莲直选成为“总统”和“副总统”,并于 2004 年的大选中连任。
戒严令解除后,台湾在表面上进行了一系列人权与民主方面的改革,报禁也取消,党禁开放…但在法律上缺乏合理有效的配套措施,使台湾在“金权政治”挂帅与“派系利益”主导政府施政方面走上 80 年代以后日本走过的错误道路,致使台湾实际的情况则是愈来愈“第三世界”化,各部门在国际间的种种竞争力、廉能指数评价都处于倒退的状况。
泛蓝阵营与国民党2000年“总统”大选以及 2001 年“立委”选举后,台湾政坛分裂出了很多新的政党。这些政党可以被大致分为“泛蓝阵营”和“泛绿阵营”二大阵营,其中泛蓝主张统一,认同包含台湾地区在内的中国,而泛绿则主张依靠美、日反华势力使台湾永久脱离中国,并且否认历史上、事实上台湾地区与中国的任何关联。台湾的政治体系还由于其差额选举等制度而更加复杂化。
泛蓝联盟,也称“泛蓝阵营”、“泛蓝军”,是台湾共同利益或政治主张接近的政治集团,包括国民党、亲民党和新党及其支持者。泛蓝联盟的主要竞争对手为泛绿联盟。1994年赵少康、郁慕明等为首脱离国民党成立新党;2000年国民党“总统”选举惨败以后,宋楚瑜脱离国民党成立亲民党。“泛蓝阵营”中的“蓝色”来自国民党党旗的颜色,主要包括的政党有国民党、亲民党和新党。“泛绿阵营”中的“绿色”来自民进党的党旗,主要的政党包括了民进党和台湾团结联盟(台联)。
泛蓝阵营中的国民党我们非常熟悉。它是由孙中山先生创立的,其前身为中国同盟会。国民党于清光绪二十年( 1894 年),正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