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灵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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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灵的天空-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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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故事灵秀的文字外表下掩藏的是作者对于社会和人性深深的思考,对于逃避人生和面对人生,通过这篇文章更能引导读者深化体会和反思,正如有句话说的那样,好的文章不是给你在讲故事,而是在领着你思考人生,它并不能帮你解决问题,它只提出让你无法不去思考的问题……
  【起点网友】复活依然——奇葩啊!情节奇异脱俗,文笔非凡,大大加油!
  我也是看到第七章,感觉大大野心很大……
  别在意别人怎么看,很多大神都是这么熬过来的呢
  【起点作家】帝女花。——'单章点评'“有种你砍我”读后感
  不得不说,作者说的很对,我是一个90后的女频作者,确切的说我是业余的。我的主要工作是学习,要酝酿一本书,并给予一本书的价值,就像作者说的,不是开篇就一句狗日的,或者男主和女主XX之类的文章,而是作者在写一本书时,他赋予了这本书中的主角一种怎么样的精神。
  许多大作都是在经历了许多人生的坎坷,懂得文字带给人不仅是看的爽,而在于它能否成为人的一种精神食粮。作者的这一章让我想起我在刚进大学时候,参与的一场辩论赛,我清楚的记得主题是“网络是否带动了文学的发展”,可悲的是,举出的例子都是一些色、情小说的范例。这些年来,中国经典著作一遍一遍的翻演,而网络上再难出现与四大名著一样经典的文学,这并不是说明现在的作者写不出经典的文学,当鲁迅明白做医生只能治疗人的生命,而不能治愈人的心灵,他弃医从文,人生,需要经历多种磨难,艰辛才能明白的东西,是许多年轻的作家不能明白的,虽然我也是其中的一个。
  可能我经历的不够,我一直觉得真正的文学是枯燥的,它需要一遍一遍的被人渗透,才能懂得其中要说的是什么,他讲述人生的真谛,但是在没有达到那个年岁的人却看出其中的的意义。这也仅仅是个人的观点,我觉得起点上能成为大神的作者,都是值得去推敲的,他们的每一步小说,每一个起步,都见证他们赋予一个一个主角身上的精神,这些是值得我们写文的学习的。
  我又班门弄斧了一次,莫要怪罪。。。。希望作者的文能带给我们这些后辈一些启发,以上所写的仅仅是因为看了作者的这一章,带着热血写的东西吧。
  【起点作家】小小暖——越来越喜欢雷动,有时候挺孩子气的,有点小可爱,男人啊,就该如此么。可见作者把人物性格设计的很到位唉,这也给小说本身添加了灵魂,更有可读性,容易提起读者的兴趣。总之,很喜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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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我的生日
更新时间2011…8…12 18:18:47  字数:1163

 我是个寂寞的人,可是,我从来都不认为,寂寞,可以打倒我。
  来起点一年了,我写了六本长篇小说,其中两本搁浅,一本因为本次大赛,暂时抛坑。
  来起点一年了,我写了六本小说,我用了三百天的时间,什么都不做,就是为了想让自己的小说能被更多的人认可阅读。
  当然,我失败了!
  我放弃工作,丢弃朋友,冷落女朋友,我每天坐在电脑前,进入我的小说世界,我也在这自己创建的时空和宇宙里迷失了自己,找到了自己,复活了自己……
  我一无所有,甚至已经憔悴消瘦,迅速衰老。
  我希望这一切是轮回,是梦境,我还愿意回到童年时候的我,坐在一个住着几十家的老院子里,用小手掌拍着那些纸烟壳,暮色在院里抚摸着我的脸颊,我的妈妈在小木楼上召唤我:
  “小红,回家吃饭了……”
  是的,我,该回家吃饭了。
  今天,是2011年8月12日,真是个好日子。因为,今天,是我的生日。
  为了生存,我找了一个工作,但是我的写作梦想,依然徘徊在我的梦里,生活里,每当我走路去上班的时候,我脑海依然想着我的梦,那梦中,是一个个有着灵魂的人们,这些人,就是我笔下的生命!
  这是个虚妄的年代,我不埋怨这个时代,因为这个时代,还饿不死专业写作的文人——俺家还可以去随便找个工作,养活写作之外的困苦之身。
  这是个堕落的时代,当我们追捧着明星和名利,我们都以能在这场辉煌却又虚伪的世界占有一席之地而感到荣耀自豪!
  人们忘却了灵魂深处的光芒,它已经沉睡,死去。
  中国没有文学!
  没有了……
  有的只是一些在写文学的寂寞,我为这些和我一样寂寞凄凉的同类喝彩。
  感谢有那么几个人,一直陪伴我在起点的写作历程!
  谢谢您们!
  我还会继续写我的寂寞,我已经忘记了我的书需要什么,我已经放弃了自己的书有一天能签约,能挣钱——这一切,只是浮云。
  我,只是为了自己的灵魂在写书,如果有那么几个读者,能耐心看完我的一本书,我已经很感激了。
  谢谢看到本段文字的任何人。
  前几天,我终于开了一个马甲,写了一本《美丽奇迹》,如果有心的人去看,可以发现,那本书,是《醒灵的天空》的前传,是姐妹篇,作者是舒星尘,当然,那也是我。
  今天,是我的生日,也是《醒灵的天空》完本的时间。
  一切生,都在这里有个了结,一切轮回,也在这天有个更大的轮回!
  我知道,能看到这段文字的人,不会超过十个。因为,能耐心看我书的人,也不会超过十个。
  但是这不代表,我的小说不好看,在中国,好看的,其实不是小说,那只是一种商品罢了。
  这就是时代造就的宠儿现象。
  我这一辈子,只在20岁的时候过了一次生日,而这本书给我一个安慰,我把它的完本当做了自己的生日礼物!我感谢我自己的努力,我欣慰,至少我一年写了六本没人看的小说。
  如果,有一天,有人能转回去看看前传《美丽奇迹》再转转去看看这本书的后传《黑楚》,那么,我在这路上,会看见一束微光,告诉我——
  你,并不寂寞。
  我是白衣,祝我自己生日快乐。
  2011年8月12日白衣优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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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异乡人
更新时间2011…6…23 20:10:41  字数:3127

 他已进入一种失重状态,神智出现了错乱,但他的内心没有太大的恐惧,意识中他看见一片雪山,在一处冰川的谷地中,静静地躺着一个蓝色的美丽湖泊。
  他又看到了很多次——梦中的场景,他的视线飞速的靠近——在那湖边的一块冰岩上,沉睡着一个美丽的女子。
  她的呼吸那样的柔和,脸庞洁白,长长的睫毛还微微颤动着。
  她一袭洁白的长裙,在雪光中的脸庞,如那绽放的雪莲,圣洁、飘渺。
  她有圆满的胸,颈上系着一个项链,那坠饰,是一颗椭圆形的蓝色水晶……
  天空飘来了一丝凄美的长吟,萦绕着幽暗又清冽的歌唱:
  飘雪衣,临风起,你还沉睡冰山雪地里
  在梦中,你洁白的呼吸,是忧愁是回忆
  雪莲花,为你叹息,我的脚步轻轻启
  银河系美丽的流星,指引我走向你……
  ——视像渐渐模糊,他试图伸手抓住眼前的一切,终究迎来一片黑暗,消逝了知觉……
  ————————————————
  他没想到自己还会醒来。
  恢复知觉时很困,就好像沉睡了千年一般,在这股困意里,他首先恢复的是嗅觉。
  因为他闻到一股绽放的香味,这香味,是一种草原野花的清香,大自然的味道。
  或许,这才是真正的春天吧。
  “蛐蛐!蛐蛐……”
  他的耳边有一只蟋蟀悄悄鸣叫着。
  面颊有些刺痒,他伸手拨开了几根草叶,精神一振,睁开了双眼。
  天空很蓝,飘着几朵白云。
  这是一个上午九点钟的时光,晨光依然抚摸着这片草场的露珠,有些潮湿新鲜的泥土芳香。
  他爬起身,惬意地舒展着困倦麻木的身躯,活动着四肢。
  尽管阳光有些刺眼,但是春天柔和的气息依然扑面而来。
  ——这是什么地方?
  他暗自想着,抬眼扫视四周的景物,这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场,远处有几片树林,更远方的地平线上,透过淡淡的晨光雾霭,还有大片的城市轮廓影像,有很多白色的屋子和楼房。
  一条公路蜿蜒在草场上,消失在那山坡的尽头。
  他走向了公路,俯身抚摸着洁净的柏油路面。
  地面是黑色的,在他的记忆中,这种浇灌了沥青的路面,已经很久没见过了。
  这就是柳木镇?我的故乡?
  他顺着公路,向远处的那个小城走去。
  翻过了山坡,他看到山坳里有一片厂房。
  数十个高矮不一的红砖楼房,上面盖着白色的瓦片。其中有三座高耸入云堡垒一般的圆形建筑,顶端还冒着滚滚的浓烟。
  这么大的烟囱?这些小地方的工厂,这么还没人整顿一下。他微一皱眉,走下了柏油路,向那工厂的大门走去。
  工厂门口没有人,只有一个大大的花圃,里面伸出几根铁管,喷出了几股喷泉,浇散着花圃里面一些不知名的灌木和花草。
  “你好。”
  花圃里忽然冒出一个好听的声音,是个女子。
  站起了一个美丽的女孩子,样貌也就二十岁左右,洁白的鹅蛋脸,细长漆黑的眉毛,弯弯的大眼睛,目光清澄,看上去很漂亮,也很清纯。
  她手里拿着一个扳钳,显然是水管破裂,刚才在俯身修理。
  他吓了一跳,连忙举手示意:“不好意思,没看见你。”
  女孩有些俏皮地微微一笑:“你不是本地人吧?你找谁。”
  他噢了一声,有些茫无头绪地挠挠头皮。
  “这个……我是本地人,只不过很久没回来了,小时候在这里长大的。”
  “哦,你是柳木镇上的?回来探亲?”女孩释然笑了起来,她似乎天生就是快乐的人,说话总是那样淡淡的浅浅的笑容,脸颊上就旋起了两个小酒窝。
  “就算是吧……”
  他盯着她那两排洁白晶莹的牙齿,不由有了些亲近的感觉。
  其实在他内心,一切都是那样的遥远陌生,却又充满生机和回味。
  甚至是眼前这美丽的女孩子,她的一身清雅朴素的休闲服饰,款式也有些遥远陌生了,完全没有城市时代的气息。好像祖母的老照片里,才会依稀有这种朴实的乡土味道。
  不过他感觉一点都不老土,反而看上去很舒服自然,尤其是那女孩扎着一个俏皮的马尾,圆润洁白的额头有些天真又健康的阳光色彩。
  “这是什么工厂?”
  “罐头厂,专做罐头,你不知道吗?百汇罐头很有名,特别是我们台湾宝岛的凤梨罐头。”
  “你是台湾人?”
  “这个厂是我爸的,韩氏企业你都不知道,你国外来的?”她有些奇怪地打量着眼前这个男人——二十多岁的年纪,明亮的眼神,清秀的面孔,干净的衣着。只是这一身银白色的服装,未免有点奇异,这种感觉说不出来,反正那种款式她从来没见过,好像只在科幻电影里面才有的衣服。
  欧洲和美国的年轻人就喜欢穿这样前卫另类的衣服,看人家那种气质,完全没有一点本土的味道,就是个老外!
  这也难怪,韩氏开发的百汇企业,已经有六十年历史,自她祖父那一代,就把总部迁到大陆地区,全国很多城市都有百汇的罐头在卖,极为畅销。
  这人不知道百汇罐头,但是在国外也应该知道一些。
  要知道,百汇罐头,可是世界罐头排名第一的龙头产品。
  “凤梨罐头?”他的思路乱跳着,或许是感觉到很饿,忽然来了兴致,稍微思考了一下,继续说道:“凤梨属于凤梨科,多年生草本果树植物,营养生长迅速,生产周期短,年平均气温23摄氏度以上的地区终年可以生长。
  凤梨果实营养丰富,果肉中除含有还原糖、蔗糖、蛋白质、粗纤维和有机酸外,还含有人体必需的维生素C、胡萝卜素、硫胺素、尼克酸等维生素。以及易为人体吸收的钙、铁、镁等微量元素。凤梨果汁、果皮及茎所含有的蛋白酶,能帮助蛋白质的消化,增进食欲;医疗上有治疗多种炎症、消化不良、利尿、通经、驱寄生虫等效果,对神经和肠胃有一定的医疗作用。”
  “我说的对不对?”他咽了一下口水,有些得意地问。
  她吓了一大跳,像看怪物一般盯着他,吃吃说道:“你……是科学院来的吧?”
  他故作神秘地摇摇头。
  “我才不信!那你说说我们台湾凤梨。”
  他敲敲脑袋,飞快地搜索起来,转眼又滔滔不绝地说开了:“根据《辞海》的解释,凤梨也叫菠萝,原产巴西。由于产区不同,菠萝的外观和内里都有区别。台湾凤梨是在海南岛培育后的果实。它与海南土产菠萝的最大区别是:刺很浅,一般削皮后即可食用。”
  女孩更奇怪了:“你不是科学院的,那是来应聘的吧?”
  “应聘?”他怔了怔,随即明白过来,笑了笑:“也不是,我……是来找人的。”
  女孩眨眨眼睛,似乎等他说出人名。
  “这个人……叫张大明,原来是柳木镇上的一个警察,你听说过没有?”
  女孩的眼睛像月亮一般眯着,很好看:“我来大陆才三个月,可是赶巧了,这个张大明,我还真认识。”
  “他还在镇上?”他连忙问。
  “本来不在,他现在是龙城公安局的局长,最近几天回镇上了,说是要见一个老朋友。”
  他哈哈一笑:“这个老朋友,就是我啊。”
  “不会吧,大明叔叔都五十多了,会有你这样的小朋友?”她有些不信地反驳说。
  “见面就知道,你……能不能带我去见这个大明叔叔?”
  “有什么好处呀?”她又俏皮地打量着他,脸上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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