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宝贝随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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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宝贝随笔·集-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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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掉过很多旧衣服。低价转让,送给朋友,或者是扔掉。最后,衣橱里剩下最多的是旧牛仔裤,棉织T恤,还有几条棉布裙子。有些衣服是能够穿很久的,而有些衣服刚买来就扔进了角落。这是奇怪的事情。所以,每次买衣服的时候,我会问自己,能穿它多久。就像和一个男人在一起的时候,会问自己,能爱他多久。

    那些华丽的或者廉价的衣服,都是穿不长久的。就像甜言蜜语的浮夸的男人,会消失得很快。只需要清净简洁的东西。

    晚上我不再尝试自己做饭,除了假日。为了做一顿一个人的晚餐,花上一个多小时买菜,做菜,洗碗或者请一个阿姨,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所以就成为寿司店的常客,那里的服务生已经认识我。一个7点左右出现的神情疲倦的女孩,背一个大包,推开门。因为是手工现做,上菜的速度会有些慢。坐在灯火通明的吧台边,泡一杯大麦茶,然后坐在那里看穿蓝衬衣系白色围裙的男人在布幔后面做寿司。都是男人,看过去很干净的男人,就像那里的食物。我喜欢生鱼片,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放很多的芥末,有让自己眼睛潮湿的理由。

    西区成为我出没的地段,上班,下班,都在那里。上海最繁华最冷漠的地段。吃完寿司,去伊势丹空荡荡的大厅看被强劲冷气吹得瑟缩的人。很多奇怪的人,我喜欢他们的装扮和我行我素的表情。有一次,看到一个穿着黑色衣服的母亲,带着两个头发长到腰际的漂亮女儿。两个健康的小女孩,穿着超短裙和溜冰鞋,也许是国外长大的孩子,脸上有一种鲜活的不羁的神情。

    偶尔周末的时候,我去酒吧。只在那个时候抽烟,喝完啤酒,然后独自离开。

    我相信现在过的就是所谓的简单生活。

    我想我也会自己割草,去公园看落日,养一只小狗,种点植物,然后不胡乱花钱,就如美国人写的那些关于如何返朴归真的书籍。但是问题是,我是因为忙碌,还有间歇性的忧郁症。有时候只需要一粒能让自己沉沉如睡的药丸。但没有。

    想爱一个男人,有平淡温暖的感情,能够沉默不语地在一起,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想。但有时候人和人之间,会出现阴暗的自私的关系,所以容易疲倦。宁可一个人。

    我的愿望渐渐又变得浪漫起来。想等到某一天,在彻底地工作以后,终于休息下来。就可以独自走天涯,去很多遥远的地方。不知道会不会有个孩子,一个聪明的英俊的男人的孩子。可以带着他一起走。每次这样想完,就会微笑。好象童年曾有过的天真而纯粹的愿望。

    还想在西区某条马路边上开个小小的酒吧。酒吧和书一样,能够给人带来安慰。放一些不是太激烈的支离破碎的摇滚,灯光迷离的,开非常足的冷气,让那些进来以后感觉寒冷的客人,在酒精和烟草中,在皮肤和眼神中得到暂时的温暖。我会在吧台后面调酒,收钱,看到孤独的人就上去对他问好。一如我现在在常去的酒吧里看到的女人。她始终穿黑色吊带裙子,头发扎成干净的辫子,露出明亮的额头,不化妆,但有暧昧的笑容。很好。

    我会给那个酒吧,取名叫blue。每一个曾经读过我的小说的人,会认得它。

    百货公司秋季打折的时候,给自己买了一顶黑色的棉布帽子。喜欢黑色。不再象以前,只穿白色的衣服,因为白色有激越的热情。但是容易被摧毁。

    黑色不同。它是收敛的,沉郁的,难以捉摸的。很多有伤口的女人,只穿黑色的衣服。因为这样不容易让别人看到疼痛。我想这就是女孩和女人的区别。

    如果能够安然地,戴着黑色帽子出现在陌生人面前,而不感觉任何拘束,那么才是自由了。□
戒指
    在《暖暖》里面,我描写过一个银戒指。是城在百盛买的送给暖暖的礼物。那是他们在上海见的最后一面,暖暖离去以后一直用一根红丝线挂着它。

    因为这是用来温暖回忆的信物,即使已经和最爱的人告别。

    我觉得戒指是一种特殊的首饰。它所承担的寓意太沉重,所以并不是能随便用来装饰的首饰。所有的钻石广告总是充满了爱和诺言的光泽。而有时候,一枚普通的戒指,会因为时间的抚摸和往事的浸泡,而变得贵重。

    我想等到暖暖老去的时候,她会感激生命中曾经拥有的这枚戒指。是和最爱的人见的最后一面。那时候爱情还没有来得及淡却,而心已经苍老……

    我有这样的一枚银戒指。同样是在上海的百盛买的。它的名字叫玛格丽特。放在我手里的时候,它被装在一个浅灰色的丝绒小袋子里。我把它拿出来,它很明亮。很简单。戴在无名指上刚好,戴在中指上会有点紧。但是看过去非常的干净和雅致。

    有时候我会把它拿出来,放在手指上套。很长时间了,它有些发暗。但是摸在手里依然清凉光润。这是一个人送我的。然后我们分别了。再也没有见到。

    母亲曾经送过给我两个戒指。一个是她戴了很多年的,她常常和她的婚戒,一枚红宝石戒指戴在一起。那枚戒指是黄金做的,暗得发亮,是被岁月沉淀以后的郁重。上面有两颗小粒的紫水晶。俗气而温情。

    我常常会这样想,如果某天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衣食无靠的时候,我会不会拿这枚戒指去当。一层层地打开包裹着它的棉布,把它拿出来擦亮,然后递给当铺里的老板……好象一个久远年代里才会发生的故事。而母亲送的戒指,就是这样寄托着深切的关注和担忧在里面吧。可以放在身边,一直保护着漂泊路途上的心。

    16岁的时候,母亲觉得我长大了,就带我去珠宝店里,让我挑一个自己喜欢的戒指。我挑的是一枚简单的白金戒指,上面有菱形的花纹。那时候学校里也有时髦的女生戴戒指的,可我不喜欢戴,一直把它放在一个紫红金花的丝绸盒子里,藏在抽屉里。

    这个戒指在那时候算是比较值钱的,所以也就把它当做了自己的一笔小财富。后来,多了挺多年的,一个朋友过生日,刚好自己处于最落魄的时候,手里没有闲钱给好的朋友送礼物。想了半天,就从首饰盒里里拿出这枚唯一值钱的戒指,给他寄了过去。

    那时候看电影《滚滚红尘》,在家里隐居写书的韶华,收到能才托人送过来的信,顺手就从枕头里掏出一枚金戒指给送信的人付了小费。能才后来见到韶华,把戒指还给了她。他说,以后不要把贵重东西胡乱送人。语气很认真,眼神却很怜惜。

    也许韶华是这样一个率性的需要照顾的女子,所以最终他爱上了她。

    有些人的灵魂会比他的物质要富足的多。因为自由。

    过了不久,又是这个朋友,从远方的城市寄了一枚戒指给我,也算是礼物。一样的白金戒指,只是看过去幼细了一些。但是我却不喜欢。我想我16岁时候的眼光已经和现在不同。就像喜欢的人,曾经喜欢过,可是最后却发现自己的心变得这样的淡。

    那枚戒指就不再戴过了。

    自己也买过戒指的。是一枚银戒指。在路上经过金铺的时候,看到摆在柜台里的一排戒指里面,有一只小蝴蝶花纹的。戴在手指上的时候,那只蝴蝶好象俯在手指上,翅膀微微掠起,有一种灵性的气息。

    我买下来的时候非常便宜。我想也许只有我才觉得它是这样的美。否则,空守在时间的等候里,它会很寂寞。因为看过去很粗糙,所以有时候会在情绪好的时候戴着它玩。比如穿一件白棉布衬衣或者黑色吊带裙,把头发扎起来,稍微涂一些银色唇膏,然后戴上发暗的线条疏放的银戒指,它的灵性就被衬托出来。

    那时候很喜欢在电视上看一个钻戒广告。两小无猜的男孩和女孩一起坐在一棵大树上,男孩用紫色的小雏菊编了一只草戒指戴在女孩的手指上,女孩甜美的笑容也如花朵般绽开。然后他们长大了,女孩披着纯洁的白纱,看着男孩在她的手上套上一枚戒指,那是一枚闪亮的钻戒。

    幸福,诺言,真爱。钻戒广告里重复的美丽辞藻,总是这样的让人心动。

    亦舒的小说《喜宝》里有一段描写,喜宝决定做富商的情妇,提出的第一个条件是让他开张支票买钻戒。喜宝挑了珠宝店里最大颗的钻戒,戴在手指上因为太重会歪在一边。可是她戴着它,在寂寞的时候转动它。

    如果没有很多很多的爱,有很多很多的钱也可以……喜宝也许感觉自己受到了安慰。这一刻她这样富有,可是又这样的贫乏。因为这是一个自己买给自己的钻戒。

    所以,看到珠宝店里的戒指,会想只有钻石是不能随便买给自己的。不仅仅因为它的昂贵,还因为它所需要的漫长等待。

    等待生命中一个人的出现。等待一段用一生去实践的诺言。

    这是唯一需要用灵魂交换的戒指。

    我并不是一个喜欢戴戒指的人。也许我会把戒指串一条丝线戴在脖子上,却无法忍受它对手指长久的束缚。戴着戴着,我就喜欢把它摘下来。

    我发现我的手指原来是这样的酷爱自由。所以我想我肯定也是一个不喜欢戴婚戒的女子。但是我会希望爱我的人送我一颗明亮的小钻石。

    明亮坚硬的小石头,等到老去的时候用来温暖自己的心。虽然诺言和爱也许已经一去不复返……

    可是依然能带来安慰。□
伤寒天空
    我渐渐习惯睡眠时间的减少。常常在躺下去准备睡觉的时候,发现窗外的天色已经发白。很多次就在床上侧躺着,看窗外的那一片天空渐渐地明亮起来。像被擦去了雨水的玻璃,带着湿润和模糊的晴朗。

    那是一段平静的时光。从窗外吹进来的凉风,带着露水和树叶的清香。然后,北京西路上的车子越来越多,锻炼的乐曲响起来,有人开始大声说话。新的一天开始了。

    那段奇异的时间,带着暧昧的气息,仿佛只是瞬间。

    早上我会喝一杯泡了柠檬的冰水,不吃早餐。我放了爱尔兰音乐,

    在浴缸里洗衣服,再用竹竿穿起来,放到阳光下面。它们有时候滴下没有拧干的水,我用一个盆盛着那些水。

    然后去公司。走在路上,看绿色的大片叶子在灿烂的阳光中晃动,透明得能看得清细碎的脉络。阳光在脸上沉重地跳跃着,我能听到它碎裂的声音。

    失眠的晚上,当天还是黑的时候,人会有轻微的幻觉。我开着空调,房间里冷得像冰窟。用毯子一层层地把自己裹起来。是无法被新陈代谢的身体。觉得自己像放在冰箱里的鱼。

    大海消失了。死亡被延续。

    只有在深夜和凌晨交接的这段时光里,我是平静而敏锐的。可以做些孤独的事情。比如写作,喝水,照镜子,放小声而喧嚣的音乐,还有流泪。我一个人的时候会常常掉眼泪。对着陌生人的时候,我的笑容甜美。我不清楚原因。我渐渐依赖上这样的释放方式。

    一个炎热的午后,跟着朋友去徐家汇的小巷子,买了十多张盗版的CD。天气非常热。脸上都是汗。音乐是治疗疼痛和幻觉的药丸。音乐缠绕我们。我试听了很多CD。只要唱机里突然爆发出混乱至极的电子音乐,我就把它买下。有时候我听小红莓,有时候是U2,有时候是BLUR,有时候是CURE。激烈浑浊的摇滚,把人包围的时候,非常安全。

    那些恐惧的叫声。

    那天我在凌晨三点的时候,打开电脑开始上网。

    我上网,看到我不睡觉的朋友们。朋友在遥远的美国。我对他说,我睡不着,不知道为什么。他说,现在我这里是阳光灿烂的下午,从窗口望出去,能看到绿色的河和鸭子。我无法想象他的此时此刻。他写了很多小说,他曾经结束一场爱情。他喜欢我那张躺在床上的照片,他说,那是他熟悉的眼神。但是所有的照片已经突然消失了。好象烟花。那是我为自己放的一朵烟花。熄灭的尘烟掉落在脸上。

    我在IRC里被一个陌生人狂踢。他好象有些寂寞,每次见到我的名字,就开始一次次的杀线。也许他恨我。人会无端地产生毁灭的倾向。

    我一次次地重新连接。这个游戏他很喜欢吗。我想。

    然后他厌倦了。他不再踢。或者是走了。

    我搞不清那些没有来由的恨。

    但我知道有没有来由的爱情。偶然的,看到一个男人的唇角,你爱上他。他的唇角有诡异的记号,你辩认出来。你看着他,在人流穿越不息的大街上,尾气和灰尘把你包围。他越过你的时候,距离你只有2公分。但是他过去了。你不知道他去哪里。一生都不会再看到他。

    恨让我想起我在南京拔的那颗智牙。人被麻醉的状态里,只有牙齿被

    榔头重击的感觉,一次一次地透过身体。那一刻,我想起它曾带给我的许多折磨,它被迫脱离我的时候,已经支离破碎。

    我一直记得它。

    没有一个人能够像这颗牙齿。我的伤口渐渐都变得暧昧不清。

    我记得一些片段。一些模糊的瞬间。那天我躺在某处高级公寓的草地上,看夜空里被风吹得迅速移动的云朵。大楼是倾斜的。好大的风,吹着裙子乱飞,好象是泡在清凉的湖水里面。真的很好。似乎不属于这个城市。只是我很快被赶走了。保安对我说,你可以去公园。但是公园的人太多,树也太多。我看不到。

    在黑暗的酒吧里,一个男人把他的手指搭在我的手指上,他说,这是一种巫术,你能看到什么。我说,我感觉不到你血液流动的声音。我什么都听不到。什么都看不到。

    吧台边挤满跳舞的人群。充满迷幻的电子音乐。黑暗中的汗水和欲望。洋人浓烈的香水味道。颓糜的白色长枝花朵。琥珀色的酒精。古怪的镜子里有苍白的容颜。长发的女子,柔软的腰肢。他拉住我的手,带我穿越过黑暗的人群。他的手出人意料的强硬。那一刻,我的心里充满绝望。

    台阶上坐满了年轻的洋人。我们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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