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一次看佟羽佳,真人。
她的脸非常小,妆很重。脸上有点豆坑,但是不明显。贴了很长的假睫毛,眼妆很漂亮。
我在网上看过她素颜的照片,眼妆让她的改变非常大,整个人亮了很多。
她跟我握了握手,说:“博客的事情辛苦了。”她的手很瘦,手指很凉。她只握了我的手指。
席间没有太多的话,洪婕一直在接电话,一边抽烟一边骂着脏话。
佟羽佳吃的很少,吃什么都是王晓帮着夹——我却看出了王晓很爱她。
周倩给我夹了很多菜,自己却吃的很少。
“太多了,我哪吃得完!你自己吃吧。”
“我要减肥,你这种不需要减肥的公司小职员,吃胖点没关系。老板又不会把你开了。”她只是摇摇头,继续给我夹菜。
饭毕,我们作鸟兽散。
我大概是手欠还是什么,给王晓发了个短信:“你很爱她,有没有想过怎么办?”
我他妈的明显是快要按月抽风的想当起别人的知心大姐姐了。
王晓一直没回,我非常后悔自己这个多管闲事的举动。
周倩发动了车,问我去哪,我说回家,她说带你去个好地方。
一家叫做“9点”的酒吧。
我进去的时候就发现不对劲,里面从客人到酒保到服务员,都是女人。
台上有个女人在懒懒的唱歌,台下灯光微弱,烛光掩映着舞池里扭动纠缠的身体,很妖娆。
周倩很明显是熟客了,和周围的很多人打了一圈招呼,然后坐下问我喝什么。
和她打了招呼的人们都好奇的看着我。
“我不要酒。”我很紧张,抓着包随时都想走,我觉得周围的人眼睛都像刀子,一层一层剥开我的衣服,“你要开车,也别喝太多。”
“没事,之前刚好存了一瓶酒在这里。”她在暗处,看不清眼神;“要不要陪我喝?”
“我很容易醉的,不要啦!明天还上班。”
“醉其实没什么不好,醉的时候多开心呢!不过没关系,我自己喝就好了。”
她给我要了一壶BELLY甜酒,看上去很像奶茶,喝起来有很浓的奶味,好像没什么度数的感觉。
然后自己喝伏特加。
往酒力兑绿茶兑橙汁据说是国人的发明,伏特加,闻着就像酒精。
她没加什么别的,放了一堆冰,慢慢的喝。
她里面打底的丝巾有点松开,露出小麦色的脖子和一大片胸口。
“你的丝巾……”我想提醒她,说了好几次她似乎沉浸在自己的思想里,没有听见。
我靠过去想把她整好,却没想到被她一把抱住,整个人埋在我的怀里。
“思淳,我的思淳。我怎么还能遇到你呢?”她在我怀里哭了。
我整个人无措起来:“你你你……别这样……你喝多了,周倩。”
“我从来都没妄想过能在遇到你。我以为一切就这样了。为什么我们能遇到呢?”她一边哭,一边口齿不清的说着。
我一边安慰着怀里的她,一边还要照顾周围好奇的、关切的目光,尴尬致死。
好死不死的这时候王晓的短信来了:“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我不知道。你不要劝我,陷进去是我自己不能控制的。”
腾出一只手回了一个:“你想清楚。”
本来还想打一个,艺人的感情和我们不一样。突然又觉得好笑,艺人的感情,娱乐圈的感情,王晓不是比我更清楚?我凭什么去教育他?
于是顺手加上一句:“你我都知道她是怎样的人,为什么还要爱她?”
“思淳,答应我一个要求,只有一个。”
“你醉了,回去吧,我送你回家。”
“你答应我。”周倩固执的说,“我只有借着酒才能跟你说。”
“好好好,我答应。”今天我到底是冲了什么太岁?这些乌七八糟的事情惹上身来。
“思淳,我知道我和你不可能。我只是想告诉你,你是我的初恋。我一直都很喜欢你。我想让你看看我一直收着你借我的笔,你给我的书和笔记。但是我没有带在身上。我在香港的时候看到很多东西,我都觉得你戴着会很好看,就去买下来。然后拿着一路看一路想,我这辈子可能都碰不到你了。我把高中的时候拉你去拍的大头照一直带着,你看!”她从口袋里拿出钱包,里面端端正正的放着我们一起去拍的大头照。我的表情很别扭,她的表情很欠抽。
“思淳,怎么就给我又遇到你了呢?当时ZING要去北京开分店,我第一个念头就是你在北京读的大学,也许你也在北京。我当时想也没想就要跟来北京,我都没去想万一你出国了呢?万一你去别的地方工作了呢?我只是想,也许那天在北京大街上遇到,如果你有男朋友了,我就假装不认识你,然后踩你一脚,再和你说声对不起。如果你没有男朋友呢,我就假装不经意的认出你。”
“我也不知道自己这是什么贱想法,我知道你永远不可能喜欢我的,我是女的。我也有女朋友,但也许人生就是这样,总是要对初恋报着种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那天在Nic的公司遇到你,我心里狂喜的都快要疯掉了,我看你看着我,我心里设计了无数遍的台词全忘光了。我甚至没有去想万一你有男朋友呢,要怎么办。”
“我是有男朋友。”
“不陪在你身边,你加班不来接你?这种路人算男朋友?”她一脸鄙视的表情。
“他在国外,很快要回国,也许要结婚吧,我也不知道。”我平静的说。
她呆了一会,然后说:“我知道。我知道你最终会嫁人,会生孩子。也许我也会,谁知道呢?我只是想告诉你,我曾经以及一直对你的感觉,好了现在告诉完了。我和我的青春,我纠结的6年时光也告别完了。我送你回去吧。”
她平静的结账,拿着车钥匙在门口等我,然后送我回家。
站在门口,没有要求进去。
她说:“思淳,如果你孤独到受不了,伤心难过没有人帮你的时候,不要忘了我。”
我点点头。
她稍稍低头在我额上亲了一下,然后握了一下我的手,把一个冰凉的东西放在我手心。
我和她面对面,她笑着被电梯门遮住。
我抬起手,手心里是一枚精巧的指环,金色的戒圈下面缀着一颗红宝石。
戒圈内侧刻着几个字:“First Love SC”。
原来我一直是混蛋
我是舒郅恺,你们可能已经认识我了。
从小,就有很多人说我长的好,我不知道。有时候我宁可我长的不好,这样也许会有更多人认真的看我做的事情。
我小时候一直学小提琴,参加过很多比赛。父母没有逼我,我只是想找一个东西证明自己除了外表还有别的东西。等到我觉得小提琴上面的成绩已经无法证明什么的时候,我就不再拉琴。
上大学的时候我开始玩乐队,参加大大小小的地上地下音乐节,代表学校参加比赛和演出。接受台下的尖叫和疯狂。
当时我的乐队叫红,现在还和我在一起的是学水工的师兄杨实,其他的人,大部分在毕业以后放弃了做音乐。我其实很佩服杨实,他比我早一年毕业,等我们以“Shine”出道的时候,他已经等了2年。
这两年,他晚上一直跑餐厅,酒吧,弹他不喜欢的古典吉他和键盘。他现在是Shine的贝司手,有时候放纵,但基本上是个好人。
我认识他的时候已经知道他是同志,说起来,这个乐队被挖掘也是因为他。当时他毕业以后会带我去一个叫SPARKLE的酒吧演出,在那里我认识了居铮和谢品严,他们本来是和我们唱不同时段的一个乐队里的键盘和鼓手,乐队解散以后加入了我们。
在SPARKLE的时候有一个客人经常来给我们捧场,有一天在演出结束以后,他过来问我们有没有兴趣签约。他叫汪洋,后来我们才知道他当时只是对杨实感兴趣。
汪洋的公司当时很小,叫做SPOT,我们其实是他签约的第一组艺人,很快他给我们找了一个吉他手,一个香港人,叫做李粤昊。李粤昊一直有一个女伴叫做支琳,比他大好几岁,开着好几家酒吧,里面最出名的叫做36ROM。Shine里面的人都喜欢去那个地方,有时我也去坐坐。杨实平时会比较喜欢去Purple,他在那里认识过很多人,那里的酒保是Shine的歌迷。
汪洋和杨实其实在一起过一段时间,那时候杨实写了很多很好的曲子和词。所以我们刚出道的第一张专辑就火了。我本以为一切就这样了,结果他们第二年还是分手了。那时候年纪轻,大概谁也不愿意定下来。虽然汪洋几乎时时刻刻跟着我们跑各种通告和活动,但他们还是各自找了别的人。他们有一段时间互相回避,根本不讲话。我本以为汪洋会把我们卖掉,没想到他留下了我们。
他说:“你们是SPOT现在和将来永远的首席艺人,我亲手做出来的艺人,就像我的孩子一样,我永远不会放弃。”
后来他们的关系渐渐的缓和了,时间长了,其实都是很熟悉很熟悉的朋友,家人。
杨实一直没有公开出柜,因为汪洋给我们的定位一直是摇滚偶像团体。最后杨实在汪洋的安排下结婚了。他老婆一直不知道他喜欢的是男人。我曾经说你们这样很混蛋,但杨实对他老婆真的非常好,我从没见他对谁那么好过。汪洋曾经有一次,只有一次,跟我说:“杨实对他老婆好的我都有点嫉妒。”
我们乐队的御用词人之一叫做唐纳,是一个个子很高很瘦的女人,抽烟很凶。她后来和居峥结婚了。
支琳的酒吧在我们出道以后一年雇了一个女调酒师,叫做魏琦。她在和谢品严在一起后,离开了36ROM。
他们本来准备今年结婚,但是因为居铮和谢品严吸毒的事情被媒体曝光而搁置了。
居铮和谢品严的确在用软性毒品,大麻和摇头丸比较多。这是在认识我和杨实之前就有的习惯。有一阵子他们戒掉了,但毒品这个东西,一但沾上就是一辈子的梦魇,永远不可能逃脱。
我原以为他们成家以后会好一点,但结果还是这样。
汪洋把他们押送到深山里面的戒毒所去,回来的时候他们都说已经戒干净了,但愿吧。
我在高中的时候交了我的第一个女朋友。她一直都是我的女朋友。
你们都知道的,她叫肖鄢琰。
我们在一起的原因具体的我已经不太记得。她在班上不是最漂亮的,也不是成绩最好的女孩子,但是那时的她非常非常纯。
怎么说呢,我喜欢的大概是她永远都让我惊喜的性格。
好像没有谁追谁,一起回家,一起自习,于是就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了。
上大学的时候,我们不在一个学校。每周一次的约会总是很让人期待。她给我讲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那是她的想法,后来被她写成了故事。
我们在毕业以后住在了一起,我们都没有工作,所以我跑夜场唱歌,她在家里写文章,有时候给别人做枪手,写那些不是她兴趣的低劣文字赚钱。
那段日子很清贫,因为做音乐和写文章都不是我们的专业,家里都反对。
呵呵,我不知道是被她带坏了还是她被我带坏了。
总之,是穷着,但也快乐着。
后来Shine乐队出道,公司决定她只能做地下女友,我知道很委屈她,所以一直想补偿。我们搬了很大的房子,我经常陪她回家,算是向她和我的家人承认我们的关系。
后来我们还是被狗仔拍过很多次,一起上街,吵架,甚至在小区楼下散步。
日子久了,也算是半公开的状态,公司一开始还找人辟过几次谣,汪洋也叫我收敛一点。但是没办法,再藏着掖着也总会被拍到,也就算了。
还好Shine的歌迷也没有因为这个对我们,对她,或者对自己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
后来她的文章渐渐闯出了一些名堂,她被人们称为最会写玄幻的女写手,也有人叫她“美女作家”。公司觉得我的年纪也足够公开女朋友了,就默许她在博客上公开了我们的事情。
从此以后,我个人出席红毯之类的活动的时候,也就名正言顺的带上了女伴。
我一直知道她变了,她爱玩,爱出去,有时候很久都不回家。
我也经常要出国,去外地赶通告,演出。有时候我们好几个月都碰不到面。
也有人跟我说她在外面如何如何,我总是想,她的改变,我应该负很大的一部分责任。
我们都27岁了,我们的大学,中学同学,很多都结婚了。而她到如今还是不能安定下来。女人经不起等待,她跟我,过过最苦的日子,蹉跎到如今,这一切都是为了我。
我不怨她,一点也不。
我想她还是在乎我的,所以有时候她自己也说:“我最近和谁在一起,但那都是逢场作戏。”
我们一直都没分手,因为我一直觉得,只要她回我们住在一起的地方,那么我们就还是一起的。
我们已经很少上床了,她甚至会带我去她去的那些聚会,怂恿我找个顺眼的女孩一夜情。
乐队出去演出,她也知道大家会一起出去“放松放松”。
有时候我会一起去,有时候我会回宾馆,躺在床上把电视从1一直换到最后,换很多遍,然后看天花板直到睡着。
如果我们都在北京,她如果叫我陪她去做什么,我都会尽量陪她。
其余的时候,呆在哪里都无所谓。我们住的地方很大,所有东西都是很浅的颜色,因为琰琰喜欢。但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总是觉得房子太大了。我有时候会出去住宾馆。
很多人以为我们那么忙,一定没空上网也不喜欢上网。
其实我很喜欢上网,虽然舒郅恺的博客是公司企宣写的,但是我自己的博客一直都是自己在写。记性不好的人,写博客会是很好的习惯。
我在很多论坛混,我的MSN上有很多网上认识的人,我还加很多聊天群,有音乐的,有文学的,有工业设计的,还有我大学学的电子专业的,他们都不知道和他们聊着各种专业话题的人是我。有时候搞文学的人一起大骂流行音乐是浮躁的垃圾,我就跟着凑热闹,有时候搞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