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再最后告诉我一遍,到底还有没有瞒着我的事儿,求求你了。”
—操嘚嘞,完全是对牛弹琴,不可理喻!看起来,这事儿算是没个头儿了,我对此束手无策,只求日久天长,时光流逝,沈月能奇迹般地不治而愈,尽管我也知道希望极其渺茫,但总比毫无盼头要强一些吧?
忘了是谁和我说过这么一句话:“人人都有致命的弱点,谁也不可能永远很好地相处。”
我相信这句话。
11
97年3月30号—那是曾晴21岁的生日,尽管照片已经被撕得粉碎,但在我的心里依旧完整如初,当然,这些事绝不能和沈月提及。
年近26岁,不得不承认,我们已经在不经意间快步走过了几乎全部的青春,大多数我们发觉应该珍惜的东西早已挥霍一空,丧失殆尽,只剩下片片轻飘的回忆还可以任我们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回味,我认为那很珍贵,情愿独自把握,永远不与别人分享。可惜,和沈月是无法说明白这些事情的,有时候,我甚至认为此人凭借自己在过去感情领域中的一片空白撑腰—尽管这也只是她的一面之辞—试图霸占我的全部内心空间,从此洗去其它所有杂质,凭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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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11)
我不认为这样很虚伪。虽然我能理解沈月心里的那些执著小念头儿,偶尔也觉得它们竟有点儿可爱,但我宁愿一直坚守着沉淀在内心深处的东西,谁也别指望我会做出多大改变,我就这样儿。
97年的春天,那时候,我可没有现在这么多的想法和无奈;那时候,我和曾晴认识了整整一年,彼此毫不含糊地爱着对方,任何可能将我们拆散的因素在我们面前都显得那么可笑和不值一提;那时候,我们能确保自己快乐。
为了能给曾晴买到一件称心如意的生日礼物,我可没少花功夫琢磨,本来我想给她买一件摸起来比她身上穿的那件还要柔软的白衬衫,可跑断了腿也没能如愿。29号那天下午,我逛街逛得直犯恶心,迈进“绿屋百货”的大门,我痛下决心:去他妈的,就这最后一家了,买不着活该曾晴倒霉。十分钟后,我提着一个袋子出了商场,袋子里装的不是白衬衫,而是一个黑头套。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一冲动就买下了那顶假发,反正当时觉得挺顺眼的,再想想曾晴要是换个短发的造型估计也很靠谱儿,掏出800多块钱就将其拿下。也不知道曾晴会不会喜欢,不喜欢我就自己戴,我一边用手指转着那顶柔顺的假发一边嘀嘀咕咕地回了家。
“好看吗?”曾晴一看见我的礼物当即就戴在了头上,形象立马变得迥然不同,她在我面前顶着阳光顶着假发把脑袋转来转去,看得出她真的喜欢这个小玩意儿。
“太牛逼了。就是…”
“就是什么?”
“有点儿浪。”
“去你的,讨厌劲儿的!”她笑眯眯地坐到我的腿上,用胳膊环绕住我的脖子,“我喜欢,今天我要一直戴着,睡觉也不摘。”
“别再捂出大脑炎来。”
“再说,再说我咬死你。”她把嘴一张,猛地凑到我的嘴上,然后,闭上眼和我长长地接吻。
“咱们今天怎么过?”我好不容易腾出了空。
“嗯,我要…”曾晴歪过脑袋眨眨眼睛,“吃一顿好饭,照好多照片,玩一下午,玩得特别累,然后嘛,再和你上床,戴着它。”她一指自己头上的假发。
那一刻,我心头陡升狂喜,无需多言,我喜欢死了怀中这个女孩儿的派头。
我们去美术馆一家叫“凯旋门”的西餐馆儿吃了顿大餐,然后,摸着又涨又鼓的肚子叫上谢天和他当时的女朋友—他们学校一个学日语的女孩儿,好像是叫袁琳吧,记不太清楚了—去天安门广场放了整整一下午风筝,又跑又叫,活像四个弱智儿童。我想起来了,那张照片就是谢天在出租车上转过身给我们照的,没错。
将近11点的时候,我和曾晴才醉醺醺地回到了学校。我们来到宿舍楼门口阴暗的自行车棚底下,就着阴影深情地接吻,身旁不时地经过结束晚自习回宿舍睡觉的女生,我们全然不顾。
“今天玩得可真高兴。”
“可惜少了最后一个项目。”我刮刮她的鼻子。
“那我也高兴。”
“我也是。行啦,上楼去吧。”
“不。”
“怎么啦?”
“你还没说呢。”
“生日快乐。”
“不是这个。”
“我爱你。”
“爱我什么?”
“什么都爱。我爱你下巴上的小痦子,爱你眼睛上的皱纹,爱你的黑指甲油,爱你的银耳环,爱你的牛仔裤,爱你的短头发,爱你的……”
—我说的都是真的,那时候,我爱她的一切,甚至更多。
12
公司的那辆桑塔纳已经开始烧机油了,走在路上,屁股后面不时冒出缕缕不祥的蓝烟儿。跑了五十多万公里,按说这辆破车早该报废了,不过麻烦的是,以我们院的办事效率,想要申请买辆新车简直难如登天,坐等头头脑脑们一道道地批示完同意,恐怕要直到地老天荒,我可真没那个耐性。上个月我就和沈月商量着是不是自己买辆车,结果深得此人赞同,公司的车虽说开起来省钱省心,但毕竟不是自个的,到了周末也不好意思总一直霸占,行动起来着实不便。等过了夏天,拿到东四环那个项目的设计费,我们就去买一辆自己喜欢的车,我一边开着老年普桑奔向经贸学校一边在心里打定了主意。
和往年一样,5月的校园早已被一片赏心悦目的绿色覆盖。我和那个脸熟的保安点点头,把车直接开进大门,停在沈月宿舍楼的门前,靠在车旁点上根儿烟,注视着新鲜活泼的男孩儿女孩儿们三三两两地经过我的身前,鼻子里断断续续地钻进春天傍晚的青草散发出的阵阵清香,心情松弛得一塌糊涂。
等了将近二十分钟,我都有点儿不耐烦了,沈月才磨磨蹭蹭地从楼里出来。
“你想让我等死吧?”
“打了个电话。”
“跟谁呀,打这么半天?”
“你管呢。”
“呦嗬,还跟我玩神秘。”我们钻进车里,“要不咱们别回家吃了?”
“我正想和你说呢,我也懒得做了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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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12)
“那咱们去哪儿?”
“你说。”
“每次都是我说。”我琢磨了一下,“去吃泰国饭?听说三里屯新开了一家。”
“不怕洗衣粉味儿啦?”
“不怕,谁让你喜欢呢,我豁了。”
沈月侧过身子冲我笑笑,然后拍拍我的脑袋:“乖,走吧。”
二环路上堵得水泄不通,直到磁带里的许巍第三遍唱到那首《故乡》,我们才开出了东四十条桥的出口。我机械地摘挡挂挡、打轮并线,用沙哑的嗓子跟着许巍同样沙哑的嗓音哼哼着“…你在我的心里永远是故乡…”,然后在间奏的时候告诉沈月:“小谢特喜欢这歌儿。”
她没接我的话,过了一会儿,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了句:“刚才是樊星给我打的电话,她告诉我她有新男朋友了。”
我心里暗暗吃了一惊。
“你别和谢天说。”
“知道了。”
我当然不会和谢天提起这件事儿,我想得到这会对他有多大打击。这么多年了,我们都习惯了小谢在不同的姑娘中间穿梭不休、游刃有余,直到他和樊星闹崩了以后才突然发现这姑娘在他的心中原来如此重要。这半年以来,我们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少,每次大伙聚在一起,除了姚远还劝他几句,我们都对他和樊星的事儿闭口不提。我知道,和我一样,谢天的心里终于被一个锋利的姑娘划开了伤口,对此,旁人无能为力,我们只能静静等待着他自己将伤口愈合。
我一直觉得樊星是个挺不错的女孩儿,即使现在她把我最好的哥们儿撂在一边自己另觅了新欢,我也无法指责她的做法有太多不妥,但不管怎么说,这毕竟会让谢天绝望疯狂,我可干不出来通过自己的嘴让我的兄弟彻底崩溃的堵心事儿。
车里有点儿闷,我摇下车窗,温热的晚风透过窗口徐徐吹进来,一点儿也不凉快。
“天马上就要热起来了。”沈月在我身边说。
天真的马上就热了起来。2002年那个闷热如蒸笼的夏天,世界杯在离我们一海之隔的日本和韩国张扬开演,晚上只要不加班,我就赶到“火烈鸟”和我的哥们们凑在一起喝酒看球,一直耗到挺晚才会回家,通常我到了家里,沈月早已心怀不满地进入了梦乡。和大多数女孩儿一样,沈月对足球毫无兴趣,对这个时间长达一个月之久的无聊赛事印象恶劣,感觉糟糕。
尽管如此,决赛那天,她还是陪着我们一起看完了整场比赛,赛后唯一的评语是:“罗纳尔多留的那叫什么发型啊,还嫌自己长得不够难看吧?”
我们一起在附近随便找了个饭馆儿吃晚饭,半截儿,谢天把沈月拉到一边嘀嘀咕咕地说了会儿话,随即变得心神不定、坐卧不安,饭都没吃完就离席撤退,开着车一溜烟儿地不知去向。
“丫干吗去了?”姚远问我。
“我也不知道。”我瞧了瞧沈月,“你没把那事儿跟他说了吧?”
“我才没那么大嘴呢,他好像自己觉出不对劲了。”
我们没再说下去,默默地吃完了那顿饭,大伙儿心中都清楚,纸终究包不住火,事情早晚会走到如此地步,只是今天晚上,够小谢一呛。
石光又喝多了。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他一改平日作风,几乎天天不用人劝就能把自己灌得瘫软如泥,着实蹊跷。我们结账走出饭馆儿,姚远搂着他的肩膀来到我车前:“晨子,你送他回去吧,瞧丫喝的。”
“没问题。”
“不用不用,你们走吧,我自己回家。”
“你丫行吗?”
“没事儿,真没事儿,走你们的吧。”石光假装清醒地踹踹我的车轮,“我自个溜达溜达,晚上凉快。”
“石光怎么了?”回家的路上,沈月翻腾着工具箱里的磁带问我。
“谁知道啊,可能有什么事儿不顺心吧。他就那样儿,有事儿也不说。”
“他那个女朋友呢?”
“有段儿日子没见着了。”
“不是他们俩也出事儿了吧?”
“不至于吧,你别乌鸦嘴啊。”
“你才乌鸦呢,长得那么黑。”
我伸出手捏了捏她的鼻子,冲她轻松一笑,可心里却变得有点儿烦躁。我知道,沈月可能猜得没错儿,我的朋友们最近好像确实前赴后继地掉进了重重麻烦,难以自拔。我不知道能做点儿什么,事实上,我知道自己其实什么也做不了—我们都长大了,各自拥有着一堆专属于自己的烦恼,不可与人分享,谁也没法帮忙,只有茫然无措地独自面对。
我想起了上学时候我们每逢考试不及格就凑在一起长吁短叹地得出的小结论:人生啊,是真他妈的难!
13
足足等了一个多月,我们才拿到了那辆早就订好的银灰色宝来。这辆二十万冒头的宝来1。8T是我和沈月遍查杂志网络,又百般斟酌后选中的车型,几乎耗尽了我们所有的积蓄。提车那天,正赶上大风降温,我们俩哆哆嗦嗦地赶到亚运村跟着销售人员办完一长串繁琐的手续,终于坐到了充满塑料味的崭新车厢里。摸着精致合手的方向盘,那一刻,我们双双从心头飘起一种美滋滋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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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13)
一夜大风过后,地上铺满干脆枯黄的落叶,冬天不远了,但坐在自己的车里听着音乐,感受着迎面吹来温和舒适的暖风,我们愉快得就像两个小孩儿。出了专卖店,我们给车加满油,立即开上宽敞的四环路兜了一圈儿,虽说风沙强劲没法打开天窗,可这也丝毫不能影响我们尽享狂飙兜风的好兴致。
“月儿,抽空你也去学个车吧?”
“我可懒得去,”她正摆弄着中控台上的连放CD,“有你给我当司机我还学什么车呀。”
“那我隔三差五地出趟差,这车不就闲着没用了吗?”
“正好让它歇歇,这可是咱们自己的车,要好好爱惜,知道吗?我还打算用上个十年八年呢。”
“呦,我媳妇儿可真会过日子,怎么以前没发现啊?”
“去,谁是你媳妇呀。”
“啊?你不能连这个都不承认吧?”我伸出手揪住她柔软的耳垂,“说,是不是?”
“不是不是不是……”
日子过得真快,又是一年过去了。去年这个时候,我们才刚刚相识,开始第一次约会,开始悄悄地亲吻,开始低声在彼此耳边说出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甜言蜜语;如今,我们就像已经在一起生活了几个世纪,对对方像对自己一样熟悉和珍惜,再不用怀疑自己在对方心里的位置,彼此当仁不让地成为了对方生命中的一部分,我们都希望能这样平静地一路走下去,直到那遥远得看不清模样的终点。
我收起油门,让车平稳地滑过通向家门口的那条熟悉狭窄的街道,看着身旁已经安静睡去的姑娘,心头充满一种淳厚的幸福。我喜欢和你在一起,喜欢你对我淡淡地微笑,喜欢你和我说过的每一句甜腻缓慢的话语,甚至,喜欢和你的那些争吵。我把车停稳在楼前,拉起手刹,调低CD的音量,把头轻轻靠在光滑紧绷的椅背上,享受着车里和心里的一片安宁,我说过,所有甜蜜的疼痛的过去终将飘散得无影无踪,新的姑娘、新的生活迟早总要到来,我们只需坦然接受即可。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沈月突然睁开了眼睛:“到家了?你怎么没叫我?”
“我想让你好好睡一会儿。”
“天都黑了,咱们上楼吧,我饿了。”
“我也饿了,今天咱们吃什么?”
“炸酱面,想不想吃?”她笑着点点我的鼻尖。
“想。”
“那就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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