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老婆之前,我上了长达十年的大学。青春期被人为地过度延长,东单、王府井街上来来往往的人越穿越洋气,食堂里的青菜总是以白菜为主,肉总不够吃,我差点儿成了诗人。当时我以为,写诗仿佛点穴和骑自行车,会了之后一点都不难,一辈子忘不掉。比如,我的一个师姐,她弟弟除了挣钱,什么都喜欢做,尤其热爱艺术,用各种办法花他姐本来就很少的生活费。情人节的时候,他给他姐姐一张卡,上面一句诗:“姐姐,今夜我不关心人类,我只想你。”(选自海子诗《日记》)我这个师姐说,为了这句诗,一切都是值得的。我说,虽然我骗了一辈子人,今夜,我只对你讲实话。虽然所有人都夸奖你的美丽,但是你在我眼里的美丽,是其他所有人从来没见过的。我说,这种套路你都吃啊,傻啊?
这十年里,我按照《四库全书简明目录》大致翻了翻我们的国粹,有自己观点的,不以抄袭为主的,对汉语有贡献的,总之,写得不像《管锥编》的,加起来不过百种。这十年里,学大体解剖的时候分给我的是半扇女尸,三年自然灾害,饿死在某大城市街头的,没病没灾,非常干净。从骨骼开始到神经系统,都扒开来看了。从大体解剖到组织学到生理生化,也都学了,考试也都及格了。这十年里,人的各种毛病都见识了一下,从病毒感染到自己跟自己过不去的自身免疫疾病。学泌尿系统的时候,长得像大妈的男教授把他收集的卵袋模型在教室前挂了一排,后来他得了脑癌,四个月之后就死了。妈妈的,过了这十年,男女之事还是没明白。
这十年大学由于生活过分规律,时间仿佛不是线性的。回想起来,经常前后错乱,上下颠倒,仿佛一个四维的迷宫。每次回忆,情人节是个挺好的线索,如果记得某年的情人节是和谁过的,情人节前后的杂事就慢慢泛起,像池塘里,鱼群吐出的水泡一样,带着淡淡的腥味儿。
那时候,我一般不买巧克力,国产的太难吃,进口的太贵,一盒基本是我一星期的生活费。我一般不买花,情人节那天,一只玫瑰花比一个猪蹄都贵,一打儿玫瑰花够买一只金华火腿了。只有两次买了花。第一次,想用染料把玫瑰染成蓝色的,举着在情人节那天的街上行走,和周围的红玫瑰比起来,仿佛傻屄中的邪屄。结果没成,手被染蓝了,半个月才褪色。第二次是给初恋,从第一次见她算起,忍了丫好多年了。当时我有预感,看她隐隐中斗志昂扬的样子,那年的情人节应该是最后一个和她过的情人节了。我和她约了一个点儿,买了枝玫瑰去她家接她吃饭。玫瑰据说是进口的,刺又大又硬,我挑了一段没刺的地方举着,在她家对面的一个楼洞里等她。天气非常冷,我套了两双袜子,还是觉得慢慢失去了对脚趾头的感觉。吹出的气都是白色的,在半空凝结成细碎的冰碴儿,落到脚面上。楼洞口左前方有个老大妈一边看着一台公用电话一边卖报纸,左手厚棉手套,右手薄毛线手套,左手给人拿报纸,右手点钱。我初恋从她楼洞里跑出来的时候,远远地看去又黑又小,在一瞬间,在我吐出的一口白气之间,来到我脚面。我初恋包裹得很严,狗熊一样,粽子一样,饺子一样。头发刚洗,人造柠檬味的,半湿着,显得特别黑,远离她脸蛋儿的发梢上冻出来一粒粒的冰碴儿,在路灯下一闪一闪的。“怎么头发没干就跑出来了?”我问。“怕你冻死。”她说。她看见玫瑰花的时候,忍不住地乐,看见傻子的那种乐。“怎么不写诗充数了?”她问。“诗人下场太惨了。顾城疯了,海子卧轨了,骆一禾大面积脑出血死了。”我说。抱她的时候,觉得人造柠檬味儿真好闻,她发梢上的冰碴儿夹在两张脸之间,很快融化了。我摸不到她的骨头,我看不见她的眼睛,我感觉她的身体向我倾斜,我看见她背在后面的右手上,没戴手套,攥着那一枝进口的玫瑰花,花的大头朝下。
后来,她告诉我,她在那个情人节之后多年,第一次结婚,结婚之前一直保持童贞。“留它干嘛啊,又不是红酒?”我说。“你说我是不是有病啊?”她问。“我是学内科的,外科不懂。”我说。
有了老婆之后,情人节变得非常暧昧。按照定义,这个节不能和老婆过。按照人性,这个节也不能和老婆过。设定节日的基本目的就是为了和日常生活区别开。学动物学的时候,看过一个录像,外国的,不是赵老师配音,一种转角羚羊,一年只有在一天里性交,一天里性交十二次,每次都尽可能和不同的雌性。在那一天里,如果已经干过它的雌性转角羚羊再凑过来,它就使尽力气踢走她。按照社会道德,这个节也不能和非老婆过,否则容易吵架,不和谐。不是没有来自非老婆的感动。胯下的唐僧胖胖地还在,极其罕见地还能遇见白骨精,穿着小鸡黄的毛衣,笑的时候鼻子上的皮肉层层皱起。贪嗔痴,戒定慧,拿起,放下,放下,拿起。唐僧最后说的是“你不会不知道我是个坏人吧?尽管那坏人决定这辈子,且放你一生。”(选自叶三诗《坏人十四行》)
我的一个朋友,常住北京。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最后一个春夏之交,去了不该去的地方,说了不该说的话。从那之后,每年春夏之交的那几天,都有人护送他免费坐飞机回四川乐山老家,等过了那几天再护送他免费坐飞机回北京,保证他不再去那些不该去的地方。习惯了之后,他每年二月十四号,也把手机关机,交给他老婆,在他老婆的护送下去她娘家。所以,有老婆之后,最好这样,情人节基本不过。
总之,像所有的事情一样,像所有的时代一样,像所有的人类一样,你尿得老高的时候,你没有容器,你有容器的时候,你已经尿不了老高了。摸着今天,将就活吧。
转贴:《北京,北京》阅读与加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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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北京,北京》阅读与加工意见
冯唐
冯唐 @ 2007…11…29 13:32:47
转自某出版社,无言以对,唯有一靠。。。
一、主题
《北京北京》描写的是几个青年学子在漫长的大学时期经历的“性与情感”的骚动与尝试。可以理解其为《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的延续——后者讲述的是中学时代的“性与暴力”的幻想。
本书和《万物生长》以及《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从三个不同断面,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成长三部曲。
借粗俗传达真诚,借骚乱刻画内在,借恶劣表现反叛,是本书特出处,与众不同处。
加工注意:
“性与情感”是青春期的本能主题,小说以此为核心顺理成章,但是就像大学生已经半成人化一样,大学也是个半社会化的环境,因此本能的“性与情感”,也应附着于自我与超我之上,这才能表现社会与周围环境是如何压抑、约束自我与本我,而自我与本我是如何寻求释放的出路的。
二、“北京北京”作为书名
“北京北京”是一个以空间或环境为感慨的书名,给人一种印象,是这个环境给“我”的大学生涯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而且这个书名更适合于一个在北京有所经历和痛苦的外地人作为主人公,而不适合一个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作主角。
加工注意:
《万物生长》和《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两书,书名上扣住了主人公的年龄特点、性格上的冲动特征,显然是贴切的。而《北京北京》从空间入手,显然无法表现“性与情感方面的骚动”,而且和三部曲的前两部衔接不上。
建议修改书名。
三、内容
青年大学生的生活,尤其是其“性情”生活,是本书的主要内容。
性爱描写,总体的度与量把握不错。
人物的复杂心理,也刻画深入。
加工注意:
控制指桑骂槐的度和约束借题发挥的目标。
四、结构与章节
小说“大酒”始,“大酒”终,首尾呼应,整体紧凑。
章节名称如“翠鱼水煮,七种液体”,“妖刀定式,素女七式”,等等,独特、传神,特别有力。
小说没有明显的情节脉络,基本上是围绕一些小场面与小东西展开。但是看似散漫,如乱云飞渡,实质上若隐若现,处处指向人物骚动的肉体与灵魂。
加工注意:
章节前后内容的衔接与过渡;三本书前后内容的照应与发展。
五、人物
小神经病秋水:小神——我女友柳青小红
小黄笑话辛荑:小黄——妖刀
小白痴顾明:小白——小红烧肉肖月:小红
黄芪
厚朴
杜仲
我老妈
……
加工注意:
1.小说中的多数人物,是以中药名命名的,作为特色来处理,还可以冠之于更多的人物身上,这可以成为本书一大特色。
2.人物中除秋水和小白交代得家庭背景比较多外,其他人物成长背景都不太具体;缺少了背景的内容,人物的性格很难丰满起来。
3.“小红”这个人物,传形多于传神,某种程度上,她还不像我女友、妖刀、柳青等人那么鲜明,作为小说“女一号”,此人可以进一步润色。
4.次要人物黄芪、厚朴、杜仲等,笔墨不少,可是他们与主要人物的性格与命运关系不紧,大可简化处理。
5.“我老妈”作为我的精神导师,在小说中地位特殊。而且由于她的存在,本书和《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就是连贯的。可以考虑加强一两个线索性人物,以加强三部曲整体的连贯与衔接。
六、语言
“冯唐式的语言”,恶俗中透露真实,赤白里显示功底,幽默下潜藏机锋,极具个性。
加工注意:
“恶俗”,不是目的,而是以恶俗的语言表现恶俗的现象和现实,骨子里应该表现的是“正”和“雅”,这一点要时时牢记,方能成其整体上的雅正。
2007年7月29日
wW w。xia oshuotxT。
网事思量着
{小}{说}{t}{xt}{天}{堂
网事思量着
冯唐
冯唐 @ 2007…11…25 11:44:08
我最早碰过的电脑,是单色的苹果ii。那时那刻,机房里漆黑一片,淡淡的男女生脚臭,隐隐的女生头发香,绿绿的屏幕一闪一闪,人头大小,水晶球一样,感觉上比晶体管收音机复杂多了。我想,和女生类似的复杂,我这辈子都明白不了了,只有使使的份儿。
那年是一九八五年。
那年的网络其实也是无线的。电脑像一个个的岛屿,我骑着辆二八破自行车,撑船一样,从东三环南到东三环北,从一台电脑跑到另外一台电脑,五寸和三寸软盘就是鸡毛信。两台电脑之间,第一次传递的是我写的一个程序和一首打油诗。运行程序,单击回车,屏幕上显示一个六角形,傻极了。打开诗,只有六行,涉及天文、植物、女生,傻极了。我那时候还能劈叉,横叉、竖叉,完全劈开,双卵着地,比不过篮球和百米,就和他比劈叉,傻极了。这三件傻事,现在基本都没能力做了。
之后的二十二年中,党换了三任总书记,我被换了若干女友,换了九台电脑:东芝sattelite,同方,sony pcg505,paq armada m300,paq evo n600c,ibm thinkpad t41,ibm thinkpad x31,hp paq nc4010,lenovo thinkpad t60p。最后这台t60p,2006年刚到手的时候,据说是当时最快的笔记本。我轻轻抚摸它充满弹性的键盘,在msn上和我初恋吹牛,什么独立显存,硬盘保护之类,她不屑地回答,再过两年就什么都不是了,仿佛二十二年前,她还是最艳丽的班花呢。
现在的网络基本上无线了。网络变得和电、汽油、厕所、空气、茶水一样不可缺少。一年到头,看屏幕的时间比看任何一张人脸的时间都多太多,摸键盘的次数比摸任何一只人手的次数都多太多,挂在网上的时间比睡在任何一个人身边的时间都多太多。晚上,在结束工作之后,在困到不得不睡去之前,我狂敲键盘,仿佛电脑是一架钢琴,我无法无天,我在无声处听见锣鼓喧天。
二零零七年正月十五,午夜之前,我敲下《北京,北京》的最后一句:“我最后听见的是麦子店西街上救护车的鸣叫声,我放心地失去了全部意识。”在那一瞬间,我想做的不是同时按下ctrl s,而是打开窗户,北风吹进来,把这台t60p随手扔出窗外,在任何人类看到《北京,北京》之前,在它播散进网络深处之前,摔碎硬盘,摔碎intel(r) prowireless 3945 abg无线网络适配器。我很傻屄地想,“广陵散从此绝矣。”
06 鼓励异见
[小。说。t。xt^天)堂)
06 鼓励异见
冯唐
冯唐 @ 2007…11…23 0:25:40
冯唐读:卫侯言计非是,而群臣和者如出一口。子思曰:“以吾观卫,所谓‘君不君,臣不臣’者也。”公丘懿子曰:“何乃若是?”子思曰:“人主自臧,则众谋不进。事是而臧之,犹却众谋,况和非以长恶乎!夫不察事之是非而悦人赞己,暗莫甚焉;不度理之所在而阿谀求容,谄莫甚焉。君暗臣谄,以居百姓之上,民不与也。若引不已,国无类矣!”子思言于卫侯曰:“君之国事将日非矣!”公曰:“何故?”对曰:“有由然焉。君出言自以为是,而卿大夫莫敢矫其非;卿大夫出言亦自以为是,而士庶人莫敢矫其非。君臣既自贤矣,而群下同声贤之,贤之则顺而有福,矫之则逆而有祸,如此则善安从生!《诗》曰:‘具曰予圣,谁知乌之雌雄?’抑亦似君之君臣乎?” (《资治通鉴卷一》,威烈王二十五年,公元前三七七年)
冯唐译:卫侯犯傻,群臣异口同声地狂夸。子思说:“依我看,卫国就是‘老大没老大样儿,经理没经理样儿’的典型。” 懿子说:“为什么这么说呢?” 子思说:“老大自我感觉太好,喜欢夸自己,其他人的想法就很容易被扼杀。老大对的时候夸他,都有碍众人自由表达他们的想法,老大不对的时候还夸他,简直就是鼓励冒傻气!老大不周密思考决策的对错而光喜欢听别人夸奖,最容易受蒙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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