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徧执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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徧执批判-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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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状态。他们尊崇先师,因此行事必须止于那条他们不敢逾越的界限。科学的进步是时间和大胆精神的产物。但是由于道德和治国比科学容易理解;而且这两种东西在中国已经臻于完美,其他百工技艺还远未达到这个程度,于是产生这样的情况:中国人因为2000多年来固步自封、停步不前,所以在科学方面碌碌无为……这个庞大帝国的法律和安宁建筑在既最合乎自然而又最神圣的法则即后辈对长辈的尊敬之上。后辈还把这种尊敬同他们对最早的伦理大师应有的尊敬,特别是对孔夫子应有的尊敬,合为一体。”    
    “1645年,多明我会修士把关于中国的习俗的问题,向罗马宗教裁判所提起诉讼。该所根据多明我会修士的报告,宣布在教皇就这一问题作出裁决之前,对中国的礼仪暂加停止”。看来欧洲的教士把全世界想当然地置于他们的裁决之下,包括根本不承认他们的中国。不过耶稣会教士在这场中国人根本没有参与的“官司”中为中国人和他们的习俗辩护。这里受到置疑的习俗指的是中国人祭祀祖宗,公祭孔夫子,以及对尊长的叩头跪拜,他们被罗马教会称作“崇拜”。    
    后来一个法国人莫克罗(1652-1730)到中国出任主教,他宣布中国人的祭祀活动为迷信和偶像崇拜,而且还宣布中国的读书人为无神论者,也有人说中国的读书人只承认物质存在。这样看来,中国的无神论是有传统的。当有人告诉康熙皇帝,罗马在1705年又派来一个主教,目的旨在了结一场北京朝廷从未闻说的争吵时,康熙皇帝惊讶不已。这个主教严厉谴责中国人的礼仪,他被康熙流放到了澳门。几位中国皇帝都被伏尔泰称为圣君,但是他也强调,中国的情况在遥远的欧洲根本无法准确判定。从中国的典籍中我们可以发现,即便是在清朝的盛世,由于生产力的总体低下,下层人民依然过着悲惨的穷困生活。


第二部分:放大一段坐标巴黎高等法院

    伏尔泰描写最多的当然还是法国的事情。    
    “巴黎公民以及所有尊重法官职务的人都把高等法院看成庄严团体。这个团体廉洁可爱,持事公正,惟国家利益是爱,而且为此冒遭厄运之险。它把自己的宏愿限制在能光荣地抑止国王近幸宠臣的野心的这个范围之内。它对国王和百姓不偏不倚。人们把最神圣的权力和最无可争议的权力赋予这个团体(却不去查考这些权力从何而来)……在强有力的政府统治下,高等法院无足轻重。懦弱无能的国王在位时,它却举足轻重……在人们心目中专为维护和平而确立的两种权力——大主教和巴黎高等法院……百姓认为他们的一切行动都合情合法。(路易十四的摄政)母后每次公开露面,每次受到侮辱。”    
    “一位君王并不需要精通法学,但是路易十四熟读主要的法律条文”。“废除决斗是路易十四为国家办的最大好事”。决斗在欧洲作为法律判决的一种辅助方法先前已存在了好几个世纪。很明显,决斗的结果是一种随意以及对于文明的冒犯。随着法国的禁止,这个决斗的陋习渐渐在欧洲衰落下去。几十年后,伏尔泰在书中说:“在今天欧洲决斗的次数只有路易十三在位时的百分之一”。    
    在路易十四之前或者统治前期,“人们的言谈举止都不成体统,毫无礼貌可言”。“一些法官发表意见时,称呼红衣主教为粗鄙的家伙。一个法官在高等法院开会时出言不逊,粗野地责骂大孔代亲王。人们在堂堂法庭上公然互打耳光……1644年,调查团团长和高等法院主要法庭厅长为争夺一个席位而在巴黎圣母院大打出手……1645年,一些普通妇女被人放进王家检察院。他们跪倒在地,要求高等法院取消捐税。种种混乱从1644年一直延续到1653年”。伏尔泰又说:“但在种种骚动混乱之中,一种轻松愉快的情绪却始终是主流,它大大减轻了这些捣乱带来的痛苦。”可能这是法国人的乐天性格起了作用。    
    1649年,路易十四年幼尚未登基,母后摄政时期,路易十四和大家一样过着颠沛流离的艰难生活。他们逃离巴黎前往圣日尔曼的途中,“都在麦杆铺上过夜。王冠的珠宝也不得不抵押给高利贷者”。“国王经常缺少生活必需品。国王的青年侍从被宫廷辞退,因为没有饭给他们吃”。在中国,假如有国王落魄到这个程度早有不止一个野心家要趁机把国王给谋杀自己得天下了,但是在法国却没有出现这样的事情。西方人很讲传统和规矩,在《历史?传统》一文中我已经阐述过这个问题。    
    记得有史料说,在中国的清朝,有几次国王穷困,但是大臣有钱,最后那些大臣的钱终于挪到了国库里,但同时大臣的脑袋也搬了家。在路易十四正式掌权之前,他的国家实际上是由马扎然红衣主教掌    
    管的。财政大臣富凯常常对国王说:“陛下的银箱是空的。但是红衣主教大人会借给陛下一些”。在弥留之际,“马扎然为自己的财富担心。他把全部财产赠给了国王,认为国王会如数归还。他想得不错,三天以后,国王把赠与书还他”。马扎然安然死去。我不知道绅士风度是否在这里也起了作用,当然也不应该忘记,远在罗马的教廷还应该有一双隐蔽的眼睛在看着国王,国王不能不有所顾及一个红衣主教的权利和尊严。打狗还要看主人呢。最主要的原因是,教会从一开始就规定了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国王也得遵从这个惯例。 插图《人类》194 路易十四的大典 油画 法国17世纪 


第二部分:放大一段坐标拿破仑

    路易十四的鼎盛时期应该是在他的壮年时代。那时战争决定一切,很幸运路易十四不仅只是风流成性,而且是个会打仗的人。同时在强硬的外交手段辅助下,路易十四很快获得了国内外的政治声誉,路易十四统治下的法国很快成为欧洲的中心,在欧洲人目力所及的世界范围内,路易十四一时竟然没有势均力敌的对手,有一度他的威望与气势曾经盛过海峡对岸的英国。在非洲和亚洲,法国的荣耀在闪烁。比较有意思的是,除了一些不确定的边界之外,强大的法国并没有在这时候越过边界进行明目张胆的侵略。难道这也是贵族的绅士风度的体现?国际公法在那个时代已经为广大的欧洲普遍接受了吗?起码一个有教养的贵族是乐于接受的,我想。并且,我想路易十四更喜欢在巩固边疆之后退回到宫廷里发展艺术。     
    法国后来在科西加岛出身于没落贵族的拿破仑就不是那么温文尔雅了,他的大军不仅赶下了一直统治法国的波旁王朝,而且把整个欧洲彻底搅乱。我这时还想到了中国的元朝,一个游牧民族把疆界一直开到了欧洲,向西南甚至打进了伊拉克。元朝的地图几乎大今天中国地图的一倍。人们常常把版图的大与国家的强盛联系在一起。大固然是不坏的,但还有一个因素就是稳定发展的质量以及可维持的时间也是应该考量的。蛮、勇这两个品质或许总是联系在一起的。而路易十四时期是个军事政治和文化艺术同样发达的一个时期,这也可能正是路易十四的双面品质所体现的一面,否则高雅的芭蕾舞怎么可能在路易十四的宫廷里得以发展呢。路易十四是个非常风雅的人。    
    路易十四没有经过一般欧洲骑士所经历的绅士培训,但是在尚未执政之前,他在“清闲的日子里,专心阅读供消遣的书籍,主要是和克罗南元那元帅夫人同读。这位夫人和她的姐妹一样,才思敏捷,饶有风趣。国王非常喜欢某些风流韵事和高尚行为的诗歌和小说。他常常阅读高乃依的悲剧,并逐步培养了自己的鉴赏能力,以及才智健全的人的敏捷感受能力。    
    母后和宫廷贵妇们的谈话也大大促使他欣赏这一才智之花,并在他身上培养出一种与众不同的从此成为宫廷特色的礼貌。奥地利的安娜(母后)给宫廷带来了源于当时西班牙气质的那种高贵并略带傲气的高雅风度,此外还加上只在法国才有的那种温文尔雅、端庄得体的自由自在的情态。国王在18到20岁之间,因受这些娱乐消遣的熏陶而得到的进步,比在他的家庭教师教导下在知识方面取得的进步更大。“他那已显威武的身材、尊贵的容貌,以及讲话时用的那种主人的口吻与神态,比他的地位给予他的权威更令人敬畏折服……摄政的马扎然回到巴黎时,宫廷里整天忙于玩乐,观看芭蕾舞、戏剧和悲剧。”这些我们都在《铁面人》人中看到了(伏尔泰也顺便提到过那个神秘的“铁面人”。此人确实存在,他也打听到了一些情况,由于年代太近的避讳,伏尔泰并没有在书中告诉我们神秘的答案)。    
    “在路易十四的宫廷里,处处显示出对待妇女殷勤礼让的风气,端庄得体的仪态使得这种风尚更加令人喜爱。”“这一切使路易十四的宫廷有一种威严伟大的气氛,使欧洲其他宫廷大为逊色,黯然失色。”    
    在这样一个宫廷里生活着这样一群人,文化艺术得不到发展那是不可能的。当然,在这样一个时期,国家的军事政治一定是稳定或者更有可能是强盛的。“路易十四始终不断地对文学艺术广施恩泽,厚加优待。给拉辛等许多艺术家年金,包括作家、画家和舞蹈家”。其他造型艺术,比如雕塑、建筑等,也得到很大发展。    
    不过好景不长在,路易十四的晚年十分令人心酸。妻子在45岁时死去,独子在50岁时死去,儿子死后一年他的孙子和孙媳以及他们的长子相继死去。他自己还有两男三女都于童年夭亡。自从18世纪降临,似乎路易十四的吉星就不再惠顾他和他的王国了。


第二部分:放大一段坐标路易十四的情人

    路易十四两个保持时间最长的情人,第一个是蒙特斯旁侯爵夫人。她以及她的三姐妹“都是除了具有貌美这一优越条件之外,在心智方面都有独特的可爱之处。他们的兄弟是宫廷中最有鉴赏能力、最有学问的人”。    
    第二位情人是曼特农夫人,她“博览群书,知识更加渊博”。这位在国王面前始终保持魅力的女人为人十分低调,从来不干预朝政,而且她的亲人们不仅没有因为她而得到更多的荣誉和好处,反而都被削减了年金和级别。以至于她的家人说,她的大公无私使她的家族成为了牺牲品。“克制”与“公平”和绅士风度这些原则,看来不仅欧洲的男人遵守以显示自己的尊严,妇女们也适当遵从,并且获得了社会的好评,所以她们被尊称为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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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后宫为人是否也可以称为不同民族传统的一部分,我不想总结这方面可能有的规律,但是我可以拿中国人最熟悉的杨贵妃比照一下曼特农夫人。最近我在读作于晚唐的传奇,其中的《杨太真外传》这样写道:“册妃日,赠其父玄琰济阴太守,母李氏陇西郡夫人,又赠玄琰兵部尚书,李氏凉国夫人,叔玄圭为光禄卿,银青光禄大夫,再从兄钊拜为侍郎,兼数使。兄跣又居朝列。堂弟锜尚太华公主,是武惠妃生。。。。。。自此杨氏权倾天下”,“七载,封钊御使大夫,权京兆尹,赐名国忠。封大姨为韩国夫人,三姨为虢国夫人、八姨为秦国夫人”。这个朝代离路易十四时代有点远,但是一直到清朝,一旦皇帝想这么加封后宫亲人也都是可以的。裙带关系的传统在中国其实表现在各个方面。    
    法国国王和其他平民一样秉公守法,必须一夫一妻。但是国王所具有的世俗特权使他不可能实际上遵守这一规范。在中国直到100年前的历代皇帝基本上想有多少妻就有多少妻,多的可以达到几千,“后宫三千”是个中国人熟悉的数字,但后来比较正派的皇帝后宫人数也都在几百。所以作为法国的国王在一个妻子之外偷偷摸摸找三几个情人似乎不是有情可原,简直成了“委屈”。“被迫”寻找个把情人成为法国国王顺理成章的事情。(西方的一夫一妻制受基督教影响而形成的可能性比较大,而且极大可能是《新约》的功劳,夫妻互相平等敬爱的文字在《新约》中可以经常看到,在禁欲的思想下一夫一妻受到鼓励,其实不结婚更有可能被教会看做纯洁之人。而在《旧约》部分,我们可以看到受人敬仰的以色列那些生活在公元前的祖先们,尤其是几个国王,几乎是想娶多少嫔妃就可有多少,一点也不亚于中国古代皇帝“后宫三千”的架势。公元后的婚姻制度随着基督教的传播,一夫一妻制度逐渐在欧洲正式确立起来。但也可以说西方一直是有一夫一妻制的文化传统的,即便在西方最古老的文学经典《希腊神话》中也已经有一夫一妻的雏形出现,因为很明显里面没有妾与嫔妃的存在痕迹。即便是贵为国王和世界的主宰们也都只能有一个妻子,凡有沾花惹草就会遭到妻子的严厉谴责,而没有一个男人敢说纳妾,不过偷情却成为社会常态。)    
    为什么法国有情人的传统?从这里就可以找到其中的一个历史根源。不是因为法国人比中国人更淫荡,而是因为制度的“逼迫”。古代中国的皇帝和中国的男人只要经济许可想找多少妻妾都可以,法国男人却在一夫一妻制度下只能偷偷摸摸找情人。情人文化从国王到贵族再到平民一直过渡到今天的现代社会,然后在中国也同样实行了一夫一妻制的时候,情人文化从西方自然而然地蔓延到了中国。其实也可以说,情人文化中国人完全可以无师自通,不必把账算在西方人头上。    
    法国或者西方的情人现象还有一个文化渊源,那就是西方文学的经典《希腊神话》,众神与英雄们偷情成风,丝毫没有受到舆论谴责的危险,尤其是众神之王宙斯,简直普天之下英雄神仙多半都是他偷情的私生儿女,有名有姓的情人起码有10个之多,而在文字中间只看到其妻赫拉的嫉妒,却看不到对宙斯的谴责。对这种浪漫的生活,在道德方面的缺席实际上对后世的西方社会生活起到了一定的默许,假如还不算是鼓励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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