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几天输棋,又说:“怎么还不枪毙老冯,公安局肯定还在审他呢。审个屁,早毙早好。”
枪毙老冯这件事,大头叔叔会一直编下去。他不屈不饶地编,我父亲不屈不饶地跟他吵,父亲说大头叔叔良心不好,没人性,缺乏人味。全然不顾大头叔叔气喘如牛。于是我大头叔叔十分伤心。他说父亲竟然会为了一个贼跟他吵架,全然不顾他心里会怎么样,几十年的情谊反而不如相处才几个月的骗子———一个贼。这是为什么呢?
父亲也在想,是啊,这是为什么呢?
大头叔叔还说,十万块钱啊,不是十块钱。十万块钱我数也数不过来啊,你这个败家大少爷。
父亲固执地说,我也数不过来,我交给老冯数数。老冯肯定是急用。
后来,父亲真的听了老冯的话,去开了一家塑料厂,发了财。他按照老冯的嘱托,时刻提防着骗子,所以他没吃什么亏。当他的厂扩大到有些规模的时候,各种各样的骗子接踵而至,好不热闹。但基本上是这种情况:来一个识破一个。捉住的就地送派出所,捉不住的,父亲当场画好贼的眉眼长相,张贴在厂房的大门上。
父亲并不喜悦,他常说:“现在的骗子,算什么骗子,连老冯的一根手指头也算不上。只能算下三滥的贼。”
由此我们知道,骗子和贼到底是有差别的。
下三滥的贼们有的装扮成买方,有的装扮成卖方,全都直截了当地与金钱有关,既迫不及待又漏洞百出,重要的是,下三滥的贼们全都不会与父亲作精神交流,换句话说,他们无法与父亲作精神交流,他们配不上。
于是父亲有了这番感慨,有点矫情,有点得意,也有点无奈,或许,还有点……怀念什么的。
这一次父亲在职工大会上预言性地说:“要过年了呀,遍地是贼呀。”
果然过了几天,就来了一个骗子,一个年青的骗子。这个骗子开着一辆崭新的“光阳”摩托,从厂外直驰进来,像遛马一样,在厂里绕着开了两圈。
可以断定,这个骗子喜欢声音,而且是那种特别的声音。许多人都喜欢声音,譬如晴雯喜欢听撕扇子的声音,西门庆喜欢听女人叫他“达达”的声音。这个骗子穿着黑色发亮的皮夹克,头发梳得油光水滑,皮鞋也是锃亮的。又可以断定,这个骗子喜欢奢华,喜欢华而不实的东西。父亲站在西楼上,正好看见年轻的骗子从外楼梯上走过来,他身上所有的物件都在熠熠生光,包括他的包。在西斜的阳光照耀之下,加上他仿佛跳跃似的步态,他的浑身闪动着光斑,颇象黑夜里粘成一团的萤火虫。
这是我父亲的感觉。他马上笑了,他知道上来的这个人不牢靠。做生意的人,最怕的事就是不牢靠。
父亲和骗子(四)
现在,年轻的骗子坐在我父亲的办公桌旁边了。刻把钟后,父亲就知道这是个骗子。他不露声色地继续谈话,他期望这个骗子能认真一点,把他的骗局当成一回事。但是这个骗子显得很不耐烦,他坐在椅子上转动着屁股,转过来转过去,玩着手中的圆珠笔,他甚至还轻轻地吹了一声口哨。就那样,从皮包里掏出一份合同,让父亲鉴字。父亲怀着开玩笑的心情鉴了字,然后,冷冷地看着年轻的骗子。
“祝贺你。”年轻的骗子伸出手,一本正经地宣布,“我们的生意谈成了。明天,或者后天,我就把支票带来。现在,我需要一千块钱,我中午要在隔壁的酒楼里请客,没有带足现金。你先借我一下。”
父亲悲衰地微叹了一口气,他知道,人和人之间,再也不会发生精彩的对局了。就像他和我大头叔叔的下棋,平庸、拖沓、充满吵闹的喜剧和不值一提的计较。人心浮躁啊!
父亲突然震怒起来,他一把拉住年轻骗子的皮夹克,喊道:“跟我走,上派出所去。”
接下来,我父亲全神贯注在那件皮夹克上,皮夹克被他扯住,又被衣服的主人挣脱掉。就这样你扯我夺地,一直闹到大门口。有几个工人看到了,上来帮助我父亲,小骗子连忙脱掉皮夹克,慌不择路地逃走了。
父亲收获不小啊!一件皮夹克,一只包,一辆崭新的摩托车。
父亲打开包,里面只有一封没有封口的信,居然有这样的信:
叔叔阿姨,要是我不幸被您识破(真相),请高抬贵手。我上有老,下有小。千万不要报警,我害怕电警棍。愿上天保佑您。
还有一个落款:冯小小。
这件原本乎淡的事就此变得有声有色了。父亲看到那个“冯”字,眼神为之一亮。
好了,现在明白了,对于我父亲来说,老冯是不是个骗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老冯离开他,消失不见了。什么都可以再生,就是老冯不能。
首先发现我父亲变化的是我妈。我妈是一个标准的家庭妇女,我父亲说:“是”,她就接上“啊”,连起来就是:是啊。我妈大清早出去跳舞,下午打麻将,晚上看电视。有一年(很久以前的事了),我父亲和人下象棋,下得伤了和气,彼此拿妻子作为赌注,结果我父亲输了,我妈一句埋怨的话也不说,带着我就住进了那人家中。当然第二天她又住回来了,因为我父亲又把她赢回来了。
父亲变得沉默了,不再叽叽喳喳地绕舌,而且他开始听音乐了,是一些老曲子,舒缓而淡定的,让人想起一个空旷的什么地方。
妈说对自己说,有问题了,你不能跳舞不能打麻将了。她对我父亲说,你在哪儿买的唱片,好听啊!我父亲用疏远的眼神看看她,但过几天就会给她买一枚戒指什么的。妈不死心,忍着一个又一个的呵欠坐在我父亲旁边,看着他跟大头叔叔下棋。我父亲下棋的时候就记不住旁边坐着我妈,他只记着棋了,有时候还记着那个年轻骗子。他会忍不住地嘀咕:“东西都不要了,电话也不打一个,这个小冯啊!”这一阶段他经常输棋,输了棋还耍赖,要把音乐调得很响,还说:“哼,我记着人家,人家不记着我。难道我是替他保管东西的?这个小冯啊!”
后来,电话一响,妈就跳起来去接,不管对方是谁,拉起来就对话筒里讲:“喂,你是不是小冯啊?”把电话递给我父亲:“小冯找你。”
我父亲不想和我妈打仗。
这样,我妈只能找我大头叔叔诉苦。
大头叔叔说小冯是个男人,可能是老冯的儿子吧,因为他也是骗子。只是一代不如一代,技艺不行,心情也浮躁得很。
我妈说我明白了。其实她一点不明白,她有太多的疑问需要大头叔叔解答:
小冯真是老冯的儿子吗?你们不是在串通一气骗我吧?
他为什么突然爱听音乐了?
他为什么不喜欢说话了?
大头叔叔的头又大了一倍,他回答:
小冯是否是老冯的儿子,我不知道,因为这是你丈夫这样说的。既然他爱听音乐了,就不喜欢说话了。有这样一个事实表明着:到目前为止,你什么都没有失去。
我妈很虚弱地声明,她想关心他。关心不对吗?大头叔叔回答,对,对。我建议你去买些老曲子给他听听。我知道他一想听老曲子的时候,就表明他想从困境中挣脱出来。
我妈马上又冒出一个新鲜的问题:
我怎么不知道?
大头叔叔用怪怪的口气说,你们三十多年的夫妻了,你怎么还不知道这一点?
妈马上愣了,大头叔叔看见我妈愣了,仿佛受了传染,也愣了。他们突然从这个问题上受了启示,想起了一点什么,讪讪的。
我父亲是不是早就厌倦了生活?
不说也罢。
小冯到底没有出现,他留下的东西被父亲交给了派出所。父亲绘制了小冯的画像,张贴在大门上,告诉厂里所有的人,要是看见路上有人像这个人,务必上前问问是不是姓冯,叫冯小小。过了不久,大家就把小冯的事遗忘了,每天走过大门口,也是熟视无睹的。只有我父亲,无论走过多少次,也要看上一眼,越看越像老冯的什么人。
过了年,父亲到远方出差,他去的是一个遥远的城市,干燥而多灰,永远是灰蒙蒙的样子,不像他的城市,白天是清朗的,夜晚是湿润的。
他临走时告诉他的母亲、老婆、女儿、保姆,可能会有一个年轻男人上门要他的摩托车和皮衣服,那就是小冯。务必把他留住问一下,他跟老冯有什么关系。
他后来就接到我妈一个电话。我妈在电话里惊慌失措,说家里被小偷夜里洗劫了。那小偷从别墅的二楼阳台上翻进来,你知道,阳台边上有一根电线杆,样子十分难看。他就从电线杆上爬过来,带着凿子、榔头,肯定还有什么万能钥匙之类的,因为他轻轻把锁一拔,门就开了。然后他就把大门打开,用什么东西固定好。这才一间屋子一间屋子地搜起来,他把你妈吓坏了。你妈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醒了过来,看见一个人站在她床边,摸她的衣服口袋。他没有摸到多少油水,所以他生气了。他“乒乒乓乓”地到处乱砸。我告诉你,你的瓷器砸坏了不少。
父亲问,后来呢?
妈继续说,我们都吓坏了,不敢出去。电话线被他掐了。他砸了一气,就走了。我们为什么知道他走了呢?他把我们的摩托车开走了,还说他吃亏了,这辆摩托车的刹车不好,不如他的那辆好用,明天还得拿到车摊上去修理呢。
我爸不相信地问:“这是小冯吗?”
我妈沉默了好一会,才回答他:“我不敢说是他。”
我父亲苦涩地微笑了,他轻轻地说:
他也配姓冯?
二○○○年十二月二十三
粉红夜(一)
1
有一个叫马歇尔。麦尔卢汉的外国人说:电视将这个世界变成一个小村庄。
菲律宾丛林里的一头鹰把一只猴子的尾巴抢走了,它抓着那条尾巴在丛林里飞翔,嘴里发出恶作剧的声音。失去尾巴的猴子在树底下沮丧地看着它。
这是我在电视上看到的内容。联想到马歇尔的断言,我感到我们的村庄里是个可笑的地方:我们都有尾巴,可能是一条,也可能是二条、三条,说不定什么时候,老鹰就把它抢走了。
村庄里可笑的事情很多,譬如我的宝贝女儿吃晚饭的时候,突然抽抽噎噎地哭了起来,她的牙齿顶在粥碗沿上,咀巴委屈着撮成一小团儿,眼泪“叭嗒叭嗒”地掉进粥碗里。我惊愕地注视着她的神情,没来及回过神来,她又笑了。
然后她就说,她认为她的右手无名指让人讨厌,让人憎恨。是的,全班级的同学都讨厌她右手上的无名指。而且,在她的观察下,班主任殷英老师似乎也讨厌它。
女儿一边煞有介事地叙述,一边向我举起她的右手,证明她的无名指确实让人讨厌。我看到的无名指还是那根无名指:从根住上数起,第一节完美无缺,第二节略有问题,第三节则完全向小拇指那边扭曲。
它为什么要向小拇指那儿扭曲呢?
我说,其它四根是好的,你左手的五根手指头全是好的。你现在的任务是用心学习,没有必要为一根手指头操心。
女儿又把牙齿顶在碗沿上,眼泪一串一串地朝下流。我不管她,只管吃自己的粥。但是我的委屈也上来了:我每天要做许多事,上班,做家务,进修业务,应付复杂的人事关系,一个人抚养她教育她,还整天期待着有什么愉快的事发生。所以我把粥碗朝边上一顿,问,你讲不讲道理?
女儿含着眼泪小声地回答,不讲。
2
她终于睡了。在我看来,她的身体与婴儿期没有两样,只是放大了许多。我知道她身高不足一米四,体重三十公斤,穿二十码的鞋子,门牙长得不怎么结实,肚脐眼下陷得厉害,左眼在她三个多月时得过斜视。
我记得她许多语言:她五岁时,说空气变黄了,有股巧克力味。后来我才明白她当时想吃巧克力。她得了中耳炎,对医生说,今天的疼变大了,昨天的疼是小的。六岁时,我叫她去拿抹布,她说有孩子的妈妈多幸福。那一年她爸爸出国了,她惦念爸爸,却说,野火烧不尽,能不忆江南?她爸爸寄来离婚协议书,她说,女人讲感情,男人不讲。七岁时,说,妈妈你的长头发真好看,你就像一条美人鱼。我说我不是,我没有尾巴。她说我就是你的“尾巴”。八岁时,说,这花真香啊,香得刺人。
关于一些词,她有自己的理解。
譬如“黄昏”。她说,黄昏黄昏,就是头被天黄得昏了。是的,傍晚时候的天空确实是黄的。
“金钱”。她说,世上没有一个人不爱钱的,但是比钱更好的是高尚的灵魂。
“美国”。难道美国就没有穷人吗?没有穷人的话,连一只穷猫也没有吗?不过,美国人的猫大都是富猫,吃吃玩玩。
这就是我亲爱的宝贝女儿,关于她的记忆,我储存得太多了。除了工作,如果我有什么业余爱好的话,就在此了。
天亮了,女儿醒来,绘声绘色地对我讲述她夜里做的一个美梦,碧绿的草地,小狗儿小猫儿,流水潺潺,一棵大树上结着各式各样的水果……主题就是她的手指奇迹般地变直了。
3
我乖乖地带着她去看医生。
我对她说,彭丹丹,医生说能治,我们就治。医生若是说不能治的话,我们就回家。你上学,我上班,这件事就不要再提了,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