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身体上的病痛或者精神上的打击,只要没把我击倒,我都不会耽误一节课,不想给老师留下坏印象,尽管坐在课堂里几乎什么也听不进。
今天下午是公共课,几个专业的学生一块儿在大阶梯教师上。我走到教室后面,找了窗边的一个座位坐下。这间大教室刚刚落成,式样新颖,窗户很大,窗台很低。老师在讲台上滔滔不绝,我的目光却落在了大玻璃窗外。窗外是一大片开花的树,淡红色的花,浅紫色的花,纯白色的花,非常漂亮。印象中,似乎每个有名的大学校园里都种着很多会开花的树。细雨还在飘落,一个穿着纯白色薄呢长裙的纤细女孩,站在一棵开浅紫色花的树前,双眉紧蹙,微微垂首,对着花儿出神,全然忘记了周遭的世界。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这两句诗里所说的人儿,就是她这么年轻美丽的吧?可惜她成了单飞燕。我确信这一点,她肯定跟我一样,刚刚变成一只可怜的单飞燕!一花一世界。年少的岁月里,哪个女孩子身上没发生过动荡的故事呢?即便是那些其貌不扬的丑小鸭,心里也总是翻卷着与爱情相关的狂涛骇浪吧?爱情的发生都是相似的,只是痛苦的结局个个不同罢了。
好在我妈对我还保留着一丝怜悯,没有处理掉我的日记。晚上,我回到家里,第一件事就是走进自己的房间,拉开抽屉,寻找那本日记。它好好地躺在抽屉深处,似乎从没被人翻开过。我拿起它,找了一条包装礼物的红色缎带,牢牢地捆扎住,绑死了。失去了梦辰,我也就不需要再往日记本上写一个字了。也许我应该烧掉它,既然爱情已经夭折,就别留下一点线索!可是,我舍不得,我不是个铁石心肠的女人,从来都不是。留着它,也许在生命中的某一天,我还有机会将它拿给梦辰看看,来证明我把最纯真的初爱给了他。
偶然中的必然偶然中的必然(1)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恍恍惚惚,我的魂好像已被摘走了。痛,不凶猛,却绵绵不绝。分手的结果早已盘踞在意识里了,水落石出之后,只是用血肉慢慢消化它。
迎来了一个个日子,又送走了一个个日子。我依旧像先前那样对梦辰朝思暮想,却不似先前那样浮躁了,不总是希望与他见面,不总是分分秒秒等待着他了。爱,已经在我心里沉潜。这,也许才是至高的境界。白娘子和许仙,林黛玉和贾宝玉,七仙女和董永……哪一对像凡人一样白头偕老了呢?高中时候,我也曾附庸风雅地看过文艺美学之类的书籍,现在才真的明白了,那些深深打动人心的爱情故事,为什么总是悲剧而不是喜剧!梦辰对于我来说,已经不存在了,可他给我留下的,将是一辈子也无法忘记的幸福和忧伤。
北京的海棠花开败了,更加浓郁的绿色占领了这个世界,慰藉着在这个春天寂寞伤心的人。我家对面楼上的三楼住着一个退休医生,老鳏夫,是个邓丽君的忠实拥趸。每到夜里九点钟,可能看完一集电视剧,他就开始放邓的歌曲,喇叭开得大大的。院子里的人都是一个单位的,知道他的精神不大好,也没几年寿限了,就没人去制止他。今年春天的雨特别多,总是能听到那首揪人心肺的《泪的小雨》:“分不清是泪是雨,泪和雨忆起了你。忆起你雨中分离,泪珠儿洒满地。哭泣,你哭泣为了分离;分离,分离后再相见不易……”莫非这春天的绵绵阴雨,也让精神混沌的老鳏夫想起了夭折的爱情?每个人都有爱的权利,即便极其平凡。爱的深刻与否,不在于当事者的财富地位和美貌,而在于你对所爱的人付出的真诚有多少。
六月上旬的一天中午,我收到了梦辰托司机送来的一封信。虽然照例没敢在学校拆开,我也已经预料到这封信肯定不是火,而是灰!直到晚上临睡前,我才用剪刀小心翼翼地把信封剪开。这回的纸张是普通的便笺,两页,上面的字迹比起上封信的签名来,显得零乱多了,是用黑色墨水笔写成的:
爱爱:
作为一个什么都明白了的中年人,我郑重向你道歉,求你宽恕。我的苦是自作自受,不值得同情。你的苦却是我一手造成的,我觉得自己这回成了个罪人!不给你写信,应该是最好的处理方式。但是,不写成这封信,我的脚实在无法迈离北京!看到这里,可能你已经意识到了,我已经做了个彻底的懦夫,远远地逃走了。事情已发展到这种地步,我也必须做个懦夫了!毕竟我是个什么都明白了的中年人,如果我不这么做,不光会受到你父母的轻视,也会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
你肯定会怨我,这样还好!我最怕的就是你沉默不语,把所有的苦都埋在心里,伤了你的身体。你肯定会在心里质问我,既然爱你,为什么不离婚?为什么不把你堂堂正正娶回家?我当然也很清楚,离婚就是对你最好的交代,是我爱你的最有力的证明。但是,这辈子我可能没有这个机会了!你还小,可能还理解不了婚姻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她家与我家门当户对。我是家中长子,与名门闺秀联姻、强强结盟几乎是必需的,至于两个人有没有爱情倒在其次。豪门子女大都深知这一点,婚姻一般受命于父母,不敢有怨言。举个例子来说吧,邓丽君当年与豪门公子郭孔丞非常相爱,但是郭的长辈要求邓嫁入豪门之后,必须告别舞台,并不得与圈子里的人来往。按照一般人的想法,邓与郭都有足够的钱,既然相爱,难道就不能无视家庭的反对,双双私奔吗?但是没有,他们生生被一股适于豪门的巨大力量分开了。说白了,豪门婚姻是结给外人看的,是一种商业联盟。夫妻可以一辈子同床异梦,却不能轻易将婚姻打碎。一旦打碎,就表明家庭力量削弱,凝聚力松散,不光门楣无光,还可能招引对手乘虚而入……
既然不能将你名媒正娶,我当然已无颜继续留在北京,不然我会每时每刻受折磨,失控的时候可能还会去找你!我是个中年人,理应控制整个局面。你妈妈那天说的话已相当不好听,我承认自己也不是个勇猛的男人。我不能叫你妈妈看轻我,当然,最重要的,我不能影响你的将来。你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我没有权利让你深陷在这次必定夭折的感情里。你就是我心中的一朵海棠花,在我的庭院里,静静地开,静静地落。让我默默欣赏,默默回忆,足矣。以这样的轨迹走下去,你将来应该能嫁个不会缺你吃穿的丈夫。嫁人之后,尽快生上一两孩子,就不会再有那么多愁苦了。你是个好女孩,总是小心翼翼,在我面前,总是怕说错什么,做错什么。这,我都感觉得一清二楚。我相信,你以后无论嫁给谁,都会是个好妻子。在此,我也祝福那个能最终娶到你的人。
被你妈妈还回来的钻石项链,我会一直好好保存着的。现在交给你,对你来说只能是一个负担,你甚至没有合适的地盘放置它。就让我做个梦吧,希望在不打搅你的生活的前提下,这辈子还有机会亲手把它戴在你的脖子上(注意,是在绝对不打搅你的生活的情况下)。
看完这封信,你一定要把它烧掉。一是怕被你妈妈发现,误认为我是个还在纠缠你的无赖。那样她会为你感到不值,也会使她更加难过。二是毁灭我的一切线索,彻底忘记我,开始新生活。
梦辰 即日
看到最后,我又不争气地流泪了。“看完这封信,你一定要把它烧掉”,这串字在我的泪光里渐渐虚化,化成了一团灰色。我舍不得把它烧掉,对于一个十九岁的少女来说,初恋情人的一点一滴都是最珍贵的,更何况我和梦辰是被迫分离的。可是,我知道留着这封信意味着什么,我甚至没有一块属于自己的秘密地方存放它。正像信里写的,我也怕被我妈再次发现,也怕我妈会看轻梦辰!
等到爸妈都睡下了,我才悄悄走进客厅,拿了爸的打火机,又回到房间,关紧门,把信烧了。躺在床上,我没有再流泪,虽然我的心非常非常疼。这是早已料定的结果,我没有得到梦辰的人,但我知道他的心安安静静地躺在我心里。人生在世,也许等待我的,还有很多很多的不圆满,这是强求不来的。但是,他能让我感到他是真爱我的,这已经够了……
偶然中的必然偶然中的必然(2)
接下来的日子过得恍恍惚惚,我的魂好像已被摘走了。痛,不凶猛,却绵绵不绝。分手的结果早已盘踞在意识里了,水落石出之后,只是用血肉慢慢消化它。期末复习根本无法集中精力,虽然各科成绩都过了关,但不理想。
七月下旬的一天下午,我放假在家,意外地接到了天韵的电话。
“我女儿今天满月!长得粉嫩、漂亮得很,你不来看看她可不行!”她没提梦辰,好像刚出生的女儿让她忘记了一切。她不是装的,看来孩子对于女人来说分量真重。
“我请你来我这里吃晚饭,看看孩子!”她很平静,也很幸福。
我当然是希望看看她和孩子的,怀胎十月无爱人陪伴,寂寞可想而知。可是,我有些害怕在她的住处碰上梦辰,也害怕碰上她那一大家子人。不管怎么说,她家也算有钱人家,即便梦辰不在,也一定会大张旗鼓为孩子庆祝满月。
天韵好像猜出了我的心思,忙说:“我这里除了几个保姆之外没别人。家人中午在一块儿吃过饭了。”
我有心问问梦辰在不在,却没敢问出来。
最后,她说:“爱爱,你是个学生,千万别破费给孩子买什么东西呀。我就是想见见你,说说话,如果要你破费,那我宁愿不见你还好。”
既然是去看孩子的,总不能空着手去。我把事情跟我妈说了,向她讨个主意。
我妈想了想,对我说:“我在王府井一家商场里看见过一个小拨浪鼓,很漂亮,镶银的,不到一百块钱。天韵什么都不缺,送个有意思的小礼物还妥当些。”
我赶紧搭车跑到王府井,找了一个多小时,才买到了。临去天韵家时,我妈又交代我说:“如果碰上姓李的,不要理他,不能再给他机会,特别是在天韵面前!你就跟天韵说几句祝福话,看看孩子,就赶快回来。如果姓李的不在,你可以跟天韵吃晚饭。”
天韵的住处离我家比较远,坐公共汽车花的车票钱比坐出租车少不了多少,加上天热,坐出租车会舒服一些。现在回想起这些,好像已经是很遥远的事了。但在当时,我花钱总是会这么算计的。读书时花的是父母辛苦挣来的钱,当然舍不得。
奇怪的是,从某一天起,我的钱开始多得花不完用不尽,却不再把“钱”这个东西当回事了。我从来都不是个拜金主义者,虽然从小被我妈灌输了嫁入豪门的思想。也许我生性就是个重感情、轻物质的人吧?我的食欲一直不强,吃不了多少东西,所以山珍海味在我看来,跟我妈做的家常菜差不了多少。我对衣服的要求只是大方雅致,并不是个特别追求时尚的人。即便后来钱随便花,我也没像某些豪门中的女人,把去巴黎挑选四季时装当做人生理想,把参加宴会该怎么穿戴当成工作。熟悉世界名牌的女人可能会知道这句话:找不到适合服装,就穿CHANEL套装,可能不出彩,但不会有错。我是个最害怕被衣服歪曲或者夸张了性情的人,所以买的最多的就是CHANEL,相对喜欢它的蕾丝、珍珠等女性化装饰。我承认不是个精于打扮的女人。未婚时候,印象中夏天总是穿浅色连衣裙,婚后则比较多地穿套装。相比于自己的身体,我更关注自己的心。这一点跟出身阶层没有什么关系。上流社会有交际花,平民社会也有狐狸精。
相比之下,现在我妈的衣服倒比我的多好些。反正也能买得起了,她什么牌子的衣服都想穿穿,像是在报复年轻时的清贫。是的,我没有我妈漂亮,这是一句实话。我婚后我妈已经年逾五旬,还是那么美丽,脸上身上没有一处因上了年纪而令人看不顺眼的地方。每每看着她,我总是困惑自己到了五十岁上会是个什么样子。毕竟她是我妈,我从不嫉妒她长得比我美,我一直为自己有个这么美丽的妈妈而骄傲。后来我嫁的人容貌不是那么好,我每次怀孕,我妈都非常害怕我生女儿。她希望我生儿子,儿子一般会遗传妈妈的长相。她还开玩笑说,她不希望外孙女比女儿还要不漂亮,那样的话,祖孙三人一块出门她会感到没面子。
天韵居住的四合院小巧玲珑,院子里种着一棵桃树,累累果实已经成熟,地上还落了三五个,非常惹人欢喜。北京的这个时节,正是桃子成熟时,市场价格很便宜。可能天韵舍不得摘下这些桃子吃,为的是用作欣赏。
正房是个客厅,一个三十来岁的保姆抱着个婴儿用奶瓶喂奶,穿着浅蓝色家常裙子的天韵正朝门外张望。看到我之后,她慌忙跑出来迎接。
她家里这样的氛围给我个直觉:梦辰不在。我的心一下子放下了。梦辰是我心中新鲜的伤口!从我内心来讲,是不愿意看见天韵和她的孩子的,她们对于我的伤口来说,无疑是一把盐!但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起码的人情世故又不能不通。
一个刚满月的小女孩,正在用力地吸着奶嘴,吃得真欢。她穿着粉红色的棉布小衣服,小脸也是粉红的,皮肤透明,额头的小血管都看得真切。看见她的第一眼,我心里就开始拿她跟梦辰比较,尽管小孩子的五官还没长开,跟梦辰还真有些神似。血缘真是个神奇的东西。
我由衷地对天韵说:“真像她爸爸。”
天韵听罢,满足地笑了,并郑重地对我表示感谢。
虽然这五个字对我来说像锋利的刀子,我也不应该吝啬这句让她舒心的话。在俗人眼中,天韵比我更可怜,尽管她为他生了个孩子。
孩子吃完了奶,天韵就把她抱过来,递给我。我吓得不敢抱,天韵笑我胆小,让我像她那样用一只胳膊托住孩子的背,让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