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2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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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屋2003-01-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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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社会主义的秘密学说或万应灵丹”,也不可能在书中找到“千年共产主义千年王国”是什么样子,否则就会“大错特错”(《马恩全集》第16卷第243页),可见《资本论》并不是经济科学的终结,而是引导人们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经济科学的指针。《未定稿》1983年第十期又发表了奚兆永的《〈资本论〉中的笔误》一文。作者列举一些误译和笔误后说明,发表此文的目的在于“希望有关方面的同志能对全书进行一次系统的、完整的校订,如果误译就在译文中订正,如原笔误就在注释中说明,这对读者学习《资本论》无疑将有很大的裨益”。
  七
  过去有一种流行的看法,认为大企业由于资金雄厚,在竞争中占有优势,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是一般规律。小企业和部分中型企业会在竞争中被大企业吞并。小企业越来越少,大多数小企业主破产,沦为无产阶级,无产阶级成为人口的多数。社会化大生产的结果就是整个社会只剩下少数的大企业。1982年4月发表李凌的《大生产、小企业、所有制——兼论我国集体经济、个体经济长期存在的客观依据》,文章根据大量已经实现了高度社会化大生产的、经济发达的国家的材料说明,主要由于:1。专业协作分工的需要;2。日用百货商品生产的需要;3。某些手工业在将来也无法取消;4。安排劳力就业的需要等原因,在生产力高度发达以后,实现社会化大生产以后,大量小企业将和大、中企业长期并存。而这些小企业一般只能是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这个规律对我国也是适用的(此文二万多字,后在《中国社会科学》杂志1983年第二期转载时,改名为《社会化大生产和小企业》,《人民日报》1983年9月2日理论版和《新华文摘》1983年第六期转载)。
  1982年8月发表殷永侠的《武汉市城镇个体经济的历史、现状和问题》,文章根据调查材料说明发展个体经济的客观必要性,同时又提出必须加强管理。1979年上海的工商业者(原资本家)集资五千七百九十万元,组成爱国建设公司,下设十九个分公司。他们根据市场的需要,办起打字、印刷、服装等小企业,还经营住房建筑。由于他们都是自负盈亏,没有靠山,所以精打细算,物美价廉,生意蒸蒸日上,给国家上缴税金,安排了七百多名知青就业。《未定稿》于1981年9月发表了何建章等三人对该公司的调查报告,肯定了他们的成就,也提出了一些需要继续研究的问题。
  1982年1月,《未定稿》发表了梁桂全和郑炎潮两人合写的《我国股份制初探》,文章论证了我国股份经济产生的必然性和对发展经济的重要意义,同时还探讨了股份经济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意见。1981年1月发表了汪琦的《试论工艺手工业在大工业发展条件下的存在及我们的经济对策》。1983年第十期发表了傅正德的《试论经济目标与生态平衡的矛盾统一》。1983年第二十一期发表晓亮的《技术是否商品,应不应有偿转让?》。这些文章,提出应发展股份制和个体经济、民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这在今天已成现实,但在二十年前却是布满地雷的禁区。《未定稿》的编辑也认识到这个危险,并且知道过去有的学者因为研究这些问题遭到批判、斗争甚至惹来杀身之祸,但是我们觉得,这些文章言之有理,持之有据,而且实践也证明对发展生产,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利,就大胆予以发表。至于发展经济与注意保持生态平衡以及应该承认技术也是商品,应实行有偿转让等问题,在当时提出来有使人耳目一新之感。如果当时就能引起注意,并且采取有效措施,我们的生态环境和技术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情况可能要比现在好得多吧!
  八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未定稿》在1979年5月发表了袁晓鹰的《苏维埃俄国的新经济政策及其理论意义》、1980年第十期发表了戚名琮的《苏联工业化过程中轻工业的作用》;1981年4月又发表了高铁生的《试论苏联轻视市场作用的根源》。发表这些文章的目的是企图以苏联的经验教训作为我们的借鉴。列宁于1921年毅然放弃内战时实行的战时共产主义经济政策,实行以粮食税、租让制和自由贸易为主要内容的新经济政策,仅用几年的时间,就基本上医治好战争的创伤,整个工农业生产超过了战前水平,广大工农群众的生活水平也有了显著的提高,苏维埃政权也得到加强。列宁在《论合作制》、《论所谓市场问题》等著作中,实际上已经指明,苏俄应实行国家资本主义,继续发展商品生产,允许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列宁于1924年过早地去世。斯大林很快就宣布向资本主义的“全面进攻”,取消了新经济政策,实行僵硬的计划经济,认为“计划就是法律”。中间几经周折,到斯大林晚年所写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虽然承认苏联存在商品生产,但另一方面又把生产资料排除在商品流通之外。苏联的经济逐渐形成“国家垄断制”。斯大林去世后,并无根本改变。依附于“国家垄断制”而滋生的特权阶层,努力维护这种对他们有利的经济管理体制。这就是为什么苏联经济长期蹒跚不前的根本原因。
  九
  1979年10月,社科院陆学艺、贾信德、李兰亭等三人到安徽农村调查,带回三篇由安徽的同志写的调查报告,内容主要是介绍该省肥西县山南区(共有98310人,十五万多亩耕地)于1978年冬种小麦时,有77%的群众自发地搞起“包产到户”,战胜了严重的干旱获得了大丰收。1979年夏产粮食二千零一十万斤,比1978年增产265%;国家征购一千一百四十九万斤,比1978年增长57倍。搞包产到户的队比不搞的增产幅度大得多。许多穷队、穷户一下子翻了身,集体提留、公共积累也增加了。面对这样的大好形势,有的人却认为这是倒退走资本主义道路。肥西县委由于“左”的思想和迫于各方面的压力,下令要“纠正”包产到户,要求农民“重新组织起来,走社会主义道路”,并派工作组去“纠偏”。基层的干部和农民学习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的理论以后,不像以前那样驯服挨整了。他们反问:“增产粮食犯不犯法?”“为什么实践证明能够大增产的办法不让搞?”“我们国家至今还吃进口粮食,作为一个中国人,感到不光彩,我们这个办法难道不比吃进口粮好?”问得下去“纠偏”的县委干部哑口无言,县委干部们也很矛盾。他们自问:“过去搞了二十多年的农业工作,往往粮食减产了,许多农民逃荒、饿死,反而说这是社会主义,大方向是正确的。现在包产到户,粮食大增产,农民满意,反而说是资本主义,说大方向是错误的。”“到底什么是资本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把我们搞糊涂了。”陆学艺等三人就此问题写了一篇评论文章,指出包产到户和工厂实行计件制一样,都是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只要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就是好的。评论文章还从理论上说明了有关的许多问题。《未定稿》认为这三篇调查报告和评论文章很好,决定在1979年11月8日予以发表。但社科院领导知道后,对我们进行严厉批评。因已经发排,院领导下令只准作为“增刊”,即印二百份,不发给一般订户,只发给少数有关的学者和领导参考。但即使这样,这期《未定稿》还是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中共甘肃省委原来准备下令对一些零星自发搞包产到户的生产队进行整治。接到这期《未定稿》后,省委负责农业的书记建议重新研究,结果决定准许各县都搞一些试验,根据实践的结果再作决定。一年以后,即1980年7月,陆学艺和王小强两人到甘肃省进行了一个多月的跟踪调查,发现包产到户克服了过去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时干活稀松的缺点,农民可以自己当家做主,积极性大大提高,凡是搞了包产到户(或类似形式)的都大增产。他们在调查中还研究了发展的趋势:今后即使生产力水平提高了,也不会走过去“生产队—大队—公社”的老路,而是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向社会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他们合写的调查报告《包产到户的由来和今后的发展》在1980年11月出版的《未定稿》上发表。
  《未定稿》1980年1月发表了安徽省滁县地委书记王郁昭的《尊重实践权威肃清极左流毒》的文章,介绍他们去年在全地区推广包括包产到户在内的联产责任制获得大丰收的事实。开始推行联产责任制时,包括省委机关某些人在内对此施加压力,认为这是向资本主义倒退,是右倾,但是省委书记万里坚决支持改革。他批评省委的某些人“坐而论道”,引书本条条,而不看实践结果,不看人民群众的意愿。由于万里的支持,才使联产责任制得以在全省逐渐推广。不久,在全国即流行“要吃米,找万里”的民谣,反映了民意。
  肥西县山南区搞包产到户和著名的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十八户农民签字搞包产到户几乎同时。后来的人恐怕很难了解,农民只是要求用自己的双手在自己生产队的土地上劳动,收获以后还要“先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然后才是自己的,为什么还要这样胆颤心惊?小岗生产队的十八户农民一个个签字摁手印保证,如果生产队长因搞包产到户而遭批斗或坐牢,这十八户农民要保证队长家属的生活;山南区的农民搞包产到户明明已经大丰收,而它的上级南山县委还下令“纠偏”。这是为什么?这要追溯到五六十年代“大跃进”时期。那时的安徽省委书记曾希圣是“大跃进”的积极分子,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瞎指挥风和干部特殊化风)搞得很严重,致使经济发生严重困难,1960年出现大量逃亡、要饭和饿死人的现象。曾希圣为此深深内疚自责,后来从一个老农在山上自己开荒,打的粮食吃不完,主动上交许多粮食的事例得到启发。此后,又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提出“责任田”的方法(其实就是包产到户,因“包”字比较敏感,故只能用“责任田”名义),并于1961年3月把这个想法向毛泽东作了汇报,毛答复说:“你们试验嘛!搞坏了检讨就是了,如果搞好了,能增产十亿斤粮食,那就是一件大事。”1961年7月,毛到安徽视察时,又向曾说:“你们认为没有毛病就可以普遍推广。”“如果责任田确有好处,可以多搞一些。”有了毛的支持,责任田在全省迅速推广,到1961年底,全省实行责任田或类似形式的占生产队总数的90。1%,普遍获得丰收,自己吃不完还支援河南、山东和江苏的部分灾区。安徽省国家粮库1961年底比上年存粮增加1。14亿斤。因此农民把责任田叫作“救命田”。就在这种情况下,仅仅过了几个月,在1962年1月,在北京召开的七千人大会上,曾希圣既因在“大跃进”中刮“五风”大量饿死人,又因推行责任田救活人被撤职、批判,1968年在“文革”中被批斗死去。仅安徽一省,因支持和参加过责任田的干部和农民数十万人被打成走资派、走资户,有的被判刑,有的被整得家破人亡。正是因此,包产到户(责任田)变成一个令人谈虎色变的雷区。
  可以设想,如果不是“四人帮”垮台,如果没有真理标准的讨论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如果不是“两个凡是”的观点被批倒,在安徽如果不是省委书记万里的支持,那么肥西县山南区和凤阳县小岗生产队等地的干部群众,都会遭到厄运。幸亏这些都是“如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胡耀邦等重视实践的结果,多次派出大量工作人员到农村调查,并开会研究讨论,肯定了包产到户的优越性。到1982年4月发出的中央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明确宣布:包产到户“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在这几年期间,《未定稿》先后发表了大量关于农村经济的文章,主要是通过调查的事实,说明以包产到户为主体的生产责任制的优越性,也指出各地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意见。
  1979年7月25日出版的《未定稿》发表了中共中央党校原校长杨献珍在1955年写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过渡时期的基础与上层建筑的问题》。
  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确定:新中国的经济基础由五种经济成分组成,即国营经济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合作社经济的半社会主义所有制、私人资本主义所有制、个体农民所有制和国家资本主义所有制。但1952年即有人提出在过渡时期的经济基础只有惟一的社会主义经济,即所谓“单一经济基础论”,他们否认其他几种实际存在的经济成分也是基础的组成。包括当时在中央党校学习的学员在内的不少人对此问题都感到迷惑。为弄清这个理论,时任中央党校校长的杨献珍写了这篇文章,作为给中央党校学员的讲稿,并印了几份清样,送中宣部审查,内部未印刷,也未公开发表过。但在1964年围攻杨的“合二而一”论时,他的这篇文章也作为一条罪状被大肆攻击。在“文革”时,林彪、“四人帮”一伙把这篇文章说成是“反对社会主义道路”,是“唯生产力论的变种”,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反动理论”,并对杨献珍进行残酷斗争和迫害。
  粉碎“四人帮”后,为了澄清事实真相,杨献珍将此文送《未定稿》。杨献珍的文章在大段大段引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的同时,又引述马克思的论点和列宁在1918年对当时俄国五种经济结构并存的描述,说明中国也同样客观上存在多种经济成分,这就是“生产关系的总和”,也就是“社会经济基础”,而那些主张“单一经济基础”的人,认为中国在过渡时期的经济制度已经是“纯粹又纯粹的”社会主义是不符合事实的。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无论哪一种经济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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