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统治者同意”的“受限制的政府”,“依靠人民是对政府的主要控制”。但是他们也受到马基雅弗利等的影响,认为人的本质是自私和追求权势的,要建立一种确定的制度去阻止当权者擅权。如果少数人擅权,就会迫害多数人;如果多数人擅权,就会迫害少数人。他们认为:“设计一个人统治人的政府,最大的困难在于必须首先使政府统治人民,然后再使政府控制自身。”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的学说正好适应这种要求。他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最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若将政府的行政、立法、司法的一切权力集中在一个人手里,必将导致专政”。因此,“要防止滥用权力,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他提出主张说,要保障公民的自由,必须建立三权分立和制衡的政府机构。美国宪法的制定者根据这种理论为政府分别行使各种权力的部门奠定了应有的独立基础。宪法规定众议员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二年;参议员原则在各州议会选举(1913年改为各州选民选举产生),任期六年,每二年改选三分之一。总统则在人民选出来的总统选举人中产生,任期四年。司法长官虽由总统任命、国会批准,但宪法规定司法独立,而且法官如行为正当,可任职终身。这样通过其产生途径和任期年限的不同,可以保证它们行使权力的法定的独立地位。按宪法规定,立法权属于国会,但总统对国会议决的法案有批准或搁置或否决的权力;而国会又有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推翻总统否决的权力;行政权属于总统,但总统任命部长和缔结条约时需经国会同意,才能生效。司法权属于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法院,但法官须经总统任命,国会审议批准,同时法院有评论国会和总统的行为是否违宪的宪法权力;宪法又划清了国会两院和中央政府与各州政府之间的互相制衡的原则。宪法与合众国的法律和缔结的一切条约,各州必须遵守。这样就保证了建立一个力量强大而其力量又受限制的中央权力机构来保卫人民的权利和发展经济的自由。这从当时人类历史正在从神权、王权统治一切的黑暗中世纪走向科学和民主的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制度来看,无疑是一大跃进,并为后来欧洲特别是法、德等国资产阶级革命和政权建设树立了可供仿效的楷模。
十三
“权力就是腐化,绝对权力就是绝对的腐化!”“权力必须以权力来制约!”对这个深刻的道理,长期旅居西欧的列宁自然是明白的。但是,十月革命以后的俄罗斯,是俄共(布)一党领导的苏维埃政权,不允许有反对党存在,怎样实行“以权力制约权力”呢?原来负责检查工作的是斯大林领导的工农检查院,但它未担负起应有的职责。列宁批评工农检查院“成了中央委员会的助手和附属品”,没有丝毫威信。鉴此,列宁提出一个重要的思想,这就是在俄共(布)党内建立两个委员会,一个是中央委员会和由中央委员会设置的处理日常事务的政治局,这是最高执行机关;另一个是中央监察委员会,是党的最高监察机关。两个委员会都是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它们是平行的,相互独立的,中央监察委员会有权利也有责任对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进行监督,监督它们是否正确执行党的代表大会的决议,是否有官僚主义、特权、特殊化和滥用权力的行为,并加以处理。
俄共(布)的九大、十大的决议和列宁的讲话、文章多次指出,监察委员会应由党内最有威信、最有经验、最大公无私并能够严格执行党的监督工作的同志组成;监察委员会在中央和地方都和与级的党委员会享有同等的权利,最关键的问题是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列宁把中央监察委员会同政治局、组织局并列为党的最高机关,十大决议还规定:“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同级党委员会必须执行,不得加以撤销,若有不同意见,可以把问题提交党代表大会或本级代表会议解决。”
党的决议还规定:中央监察委员会不仅有权利而且有责任绝对了解中央政治局的结论并处理它的问题,不要“照顾情面”。中央监察委员会必须在自己的主席团的领导下,有系统地审查政治局的一切文件,党的委员会不得干涉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双方人员不得互相兼职,这一方有必要出席另一方的会议时,只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监察机关没有任何行政权。
监察人员必须完全由选举产生。列宁认为,如果监察机关作出的决议,不符合它的上级党委或同级党委的某些领导人的心愿,触犯了他们的权益,那末这些决议将得不到执行,这些监察人员或许要被调离职务,甚至有遭到打击报复的危险。因此,列宁特别强调监察人员必须由选举产生。他们在任期未满之前,不得调离,对此,党的十大、十一大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923年十二大期间,列宁因病重未能出席,会议由斯大林主持。此时的斯大林,正如列宁所指出的:“斯大林当了总书记,掌握了无限的权力,他能不能永远十分谨慎地使用这一权力,我没有把握。”
1924年列宁去世后,在斯大林主持下,逐渐对监察工作做了一些重大的原则性的改变:
1。取消了监察委员会与党委员会完全平行和享有同等权利的原则,降低了中央监察委员会的监督权。
2。取消了监察工作必须具有的独立性,甚至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建议,须经党委员会同意后才能生效。
3。以委任制代替选举制。党的十七大明文规定:“委派一名联共(布)中央委员会为监察委员会的领导者,各级苏维埃监察委员会的领导人也由上级任免。”
4。取消“关于监察委员会委员在任期未满前不得调离”的规定。
这样,监察委员会就如同列宁曾经批评的那样,成为中央委员会的“附属品”,党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变成不受任何监督的机关,各级党委员会也不受监察委员会监督。
而斯大林又高踞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之上。他利用不受任何监督的绝对的权力,大规模镇压不同意见者,肃反严重扩大化,这是无产阶级专政历史上的一个惨痛教训,也是苏共亡党、苏联亡国的一个重要根源。
1979年9月出版的《未定稿》发表了刘立凯的《列宁论监察制度》一文,对上述问题作了深入的考察。
十四
在“文化大革命”中,哲学也是重灾区。“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这是毛泽东的名言。对立统一,当然既包括“一分为二”又包括“合二为一”。但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只能讲“一分为二”,不能讲“合二为一”。只能讲斗争,不能讲团结,否则就是讲“调和折中”,是“宣扬阶级斗争熄灭论”。凡是不同意林彪、“四人帮”一伙这种谬论的,甚至只是在学术观点上提出商榷意见的,都被他们残酷迫害,制造出包括中央党校校长杨献珍在内的无数的文字狱。1979年1月出版的《未定稿》发表了梁长汉的《正确理解对立统一为“合二为一”平反》的文章,从理论上批驳了林彪、“四人帮”的谬误和反动的本质。
毛泽东说过:“做一切工作,必须切合实际,不合实际就错了。切合实际就是看需要与可能,可能就是包括政治条件、经济条件和干部条件。”周恩来也说:我们搞工业化,要根据“国家的物力、财力、人力的可能条件,实事求是地规定各项指标”。这都是正确的。周恩来和陈云在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之后,发现很多地方的领导人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到处铺摊子、上项目,盲目冒进,超过了实际的可能。在周恩来的指导下,《人民日报》于1956年6月20日发表了一篇题为《要反保守主义,也要反急躁情绪》的社论,此文事先请毛泽东看过,毛批示说:我不看了。当时周恩来以为他同意了,就发表了。后来毛说:这是骂我的文章,我为什么要看?在1958年召开的南宁会议上,毛批评周的“反冒进”,说周离右派只剩五十米了。周不敢辩解,连忙检讨,后来甚至提出辞去总理职务。此后不久在“大跃进”运动中,不顾条件、盲目冒进的作风愈演愈烈,唯意志论猖獗。1979年4月,《未定稿》发表了李敏生的文章《“条件论”是唯物论》,从哲学的角度来说明这个问题。文章指出,大跃进期间,所谓“人有多大的胆,地有多大的产”,都是主观唯心主义,给国民经济造成极大的破坏。当时被批判的“条件论”、“秋后算账论”其实是正确的,因为任何一种新的措施,是否成功有效,都要经过实践检验,也就是秋后算账。
1979年8月《未定稿》发表了张宣三的《试论唯意志论对我国经济造成的破坏》,文章指出,唯意志论者认为,只要抓精神,抓政治,抓上层建筑领域的革命,就可以把生产力促上去。在我国农业生产力还很落后的情况下,却要求生产关系一次又一次地不断改变,直到有的地方一个县几十万组成一个大公社,统一核算,吃“大锅饭”,搞“穷过渡”,严重地破坏农民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遭到极大的损失。当时又提出所谓“以粮为纲”、“以钢为纲”、“纲举目张”,认为只要粮钢两个“纲”元帅一升帐,其他问题(目)就自然而然地顺利解决。于是用行政命令和大兵团作战的军事办法,要上亿农民到处安营扎寨,用土炉子、砖瓦窑、旧碉堡炼铁炼钢。为了要钢铁,就到处砸铁锅、拆门板、毁农具;为了“以粮为纲”,就全面破坏林业和果树,破坏牧场,禁止一切副业生产。文章还指出:五十至七十年代,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和科技突飞猛进,而我国却基本上停滞不前,唯意志论是造成这种恶果的一个重要原因。
十五
《未定稿》1980年7月发表了李凌的《把辩证法应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试论百家争鸣和民主制度的认识论基础》。文章指出: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任何人都只能站在自己的角度去了解某事物的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局部)的情况,因此任何人都只能是“坐井观天”,不过井口大小和角度不同罢了。要取得全面的或比较全面的认识就必须兼听各方面的意见,通过辩论和比较,才能获得。
《未定稿》于1981年7月发表了黎英的《全面、比较、反复——实事求是取得正确认识的重要方法——学习〈陈云同志文稿选编〉的一点体会》。陈云的这本书,包括他从1956年到1962年的重要文稿共二十三篇。文章指出,经过几十年实践经验证明,如果当时,特别是大跃进那几年,能按照陈云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进行,我们国家本来可以避免许多损失,少走许多弯路。例如,1957年我国钢产量只有五百四十万吨,而1959年,毛泽东等就要求年钢产量达到二千五百万至三千万吨。陈云在1959年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会上发言指出,钢的年产量只能是一千三百万吨,而且还不是轻而易举的。后来事实证明,毛泽东错了,不但指标没有达到,而且土法炼出来的不是钢,只是无用的废渣。陈云之所以正确,是因为他经过三个月的深入调查,从工业内部各个环节,如矿石、焦炭、耐火材料、炼铁和轧钢设备以至运输能力、电力等方面算了细账而后得出来的结论。但当时陈云却被批为“老右”、“促退派”。陈云主张“不唯上、不唯书、要唯实”,不是说可以不执行上级的批示,不读马列著作,而是说一切都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怎样做到实事求是呢?陈云鼓励大家说真话,要全面、比较、反复。他说领导干部特别要注意听反面的话。他说:“挨骂也有好的一面,一有错误,就有人骂,容易纠正……宝成铁路修通了,当时只听到高呼万岁,现在老塌方。”“群众对我们的批评和意见,反映得越多越好,越快越好。”关于比较,他说:“多比较,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因为通过比较,可以把事情弄得更清楚。
十六
毛泽东1937年出版的《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一文,在历数了中国历史上多次大规模的农民战争之后写道:“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这种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因为每一次较大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的结果,都打击了当时的封建统治,因而也就多少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25页)在此后的二三十年,这种观点已成为金科玉律。翦伯赞在1951年2月还写文章为上述观点作注释。这种观点也是有一定的史实根据的,如刘邦“除秦苛法”,主张“休养生息,与民更始”;李世民以隋亡为戒,“故不敢轻用民力,惟令百姓安静”等等。他们在战后还采取一系列医治战争创伤和发展生产的有力措施,如轻徭薄赋、招抚流亡、奖励农耕等。漆侠还进一步发挥,把这些政策称为“让步政策”(见漆侠等著《秦汉农民战争史》第207页)。
但1965年开始,对“让步政策论”展开了大围剿,说这种“让步政策论”是“为地主辩护的歪理”。“农民战争之后,地主阶级只有反攻倒算,哪有什么让步”,“让步政策”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一支毒箭”。为此,大批历史学家被残酷迫害,翦伯赞被迫害至死,这是一桩残酷的文字狱。《未定稿》1979年3月发表了历史学家戎笙的《只有农民战争才是封建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力吗?》,文章全面地论述了这次论争的经过,同时也对毛泽东提出的“只有农民战争才是封建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力”的观点提出质疑。文章说,并不是一切农民战争都起到推动生产力的作用。如“坚持斗争二十多年的黄巾起义,如坚持斗争十多年的黄巢起义”,“清代中叶爆发的纵横五省、历时九年的白莲教起义”,和“太平天国运动”等等,虽然沉重地打击了封建势力,但除个别地区经济略有恢复外,整个说来,社会受到很大的破坏,社会生产力长期得不到发展。再者,地主阶级在一定情况下,出于增加自己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