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净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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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净道论-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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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道,这是非道”,象这样知道了道与非道所建立的智为
  “道非道智见清净”。
  欲求完成那(道非道智见清净)的人,先应以称为聚的思惟
  的方法观而行瑜伽。何以故?因为初观者于光明等的发生之时
  而发生道非道智之故。因为于光明等发生之时而有道非道智,而
  聚的思惟是初步的观,所以这(道非道智)在度疑(清净)之后来显
  示。更因于审察遍知进行之时而生起道非道智,及审察遍知是在
  知遍知之后。是故欲求完成这道非道智见清净的人,先应以聚的
  思惟而行瑜伽。

  三遍知

  这是关于它们的决定之说:世间的遍知有三种:即知遍知、审
  察遍知、断遍知。关于它们的曾有这样的说法:“知通之慧以已
  知之义为智,遍知之慧以审察之义为智,断的慧以遍舍之义为智”。
  此中:“色以恼坏为相,受以所受为相”,以这样的观察彼等诸法的
  各别自相而起的慧,名为“知遍知”。“色是无常,受是无常”,以此
  等方法来处置彼等诸法的共相而转起以相为所缘的观慧,名为“审
  察遍知”。其次对于彼等(色受等)的诸法,以舍断常想等而转起以
  相为所缘的观慧,名为“断遍知”。
  此中:自诸行(名色)的辨别而至于缘的把握为知遍知的范围,
  因为此间是以通达诸法的各别自相为主。其次从聚的思惟而至于
  生灭随观为审查遍知的范围;因为此间是以通达诸法的共相为
  主。从坏随观开始,此后为断遍知的范围;因为自此以后,于无
  常随观者则断常想,于苦随观者则断乐想……乃至于无我随观者
  则断我想,厌离者断喜,离贪者断贪,灭者断集,舍遣者断取。这是
  以能令舍断常等的七随观为主。如是于此等三遍知之中,由于成
  就诸行的辨别及对于缘的把握,故此瑜伽者得证于知遍知,及当证
  于其他的(二遍知)。所以说:“于审察遍知进行之时而生起道非
  道智、及审察遍知是在知遍知之后。是故欲求完成这道非道智见
  清净的人,先应以聚的思惟而行瑜伽”。

  (一)关于聚的思惟的圣典

  这是圣典中有关的文句:“如何节略过去未来及现在的诸法
  而确定的慧为思惟之智?即无论什么色,于过去未来现在,或
  内……乃至或远或近的,确定一切色无常,为一思惟。确定是苦,
  为一思惟。确定是无我为一思惟。无论什么受……乃至无论什么
  识……乃至确定无我,为一思惟。眼……乃至过去未来现在的老
  死,确定无常,为一思惟。确定苦、无我,为一思惟。过去未来现在的
  色,依灭尽之义,为无常,依怖畏之义为苦,依不实之义,为无我,这样
  节略而确定的慧为思惟智)受…识…眼……乃至老死……为思惟
  智。过去未来现在的色,是无常、有为、缘生、灭尽法、衰灭法、离贪
  法、灭法,这样节略而确定的慧为思惟智。受…识…眼…过去未来
  现在的老死是无常、有为……乃至灭法,这样节略而确定的慧为思
  惟智。生缘老死,无生则无老死,这样节略而确定的慧为思惟智。
  于过去世,未来世,亦是生缘老死,无生则无老死,这样节略而确定
  的慧为思惟智。有缘生……乃至无明缘行,无无明则无行,这样节
  略而确定的慧为思惟智。于过去世,未来世,亦是无明缘行,无无
  明则无行,这样节略而确定的慧为思惟智,以知之义为智,以知
  解之义为慧,故说以节略过去未来现在的诸法而确定的慧为思惟
  智”。
  在此圣典的文中,以“眼……乃至老死”的省略之文,当知包括
  此等法聚:即与(认识之)门及所缘共同于门转起的诸法、五蕴、六
  门、六所缘、六识、六触、六受、六想、六思、六爱、六寻,六伺,六界,
  十遍、三十二分(身)、十二处、十八界、二十二根、三界、九有、四禅、
  四无量、四无色定、十二缘起支。
  这曾于知通的解释中说:“诸比丘,一切应知通。诸比丘,什
  么是一切应知通?诸比丘,眼应知通。色…眼识…眼触,由眼触之
  缘所生起的受,或苦或乐或不苦不乐应知通。耳…乃至由意触之
  缘所生起的受,或苦或乐或不苦不乐应知通。色…识…眼…意…
  色…法…眼识…意识…眼触…意触,由眼触之缘所生的受,由意所
  生的受,色想…法想,色思…法思,色爱…法爱,色寻…法寻,色
  伺…法伺,地界…识界,地遍…识遍,发……乃至脑,眼处…法处,
  眼界…意识界,眼根…具知根,欲界,色界,无色界,欲有,色有,无
  色有,想有,无想有,非想非非想有,一蕴有,四蕴有,五蕴有,初
  禅…第四禅,慈心解脱…舍心解脱,空无边处定…非想非非想处
  定,无明应知通……乃至老死应知通”。这在彼(知通的解释)都是
  详说的,但在这里一切都是用省略之文略说的。
  因为于省略的文中所含的出世间法,不能拿来于此处思惟之
  故,所以不摄取于此章之中。即于拿来思惟的法,对他是明了的,容
  易把握的,他应于此等法开始思惟。

  (二)以五蕴无常等的思惟

  (1)(各各思惟的十一种)此中,这是以蕴开始修行的规定:
  “任何色……乃至确定一切色是无常,为一思惟,确定是苦是无我,
  为一思惟”。于此文中,这比丘先把这不确定而说的“任何色”,分别
  为十一部分:即过去的三法及四内等二法而“确定一切色无
  常”,这即是思惟无常。怎样的呢?当如下面所说的。即所谓:
  “过去、未来、现在的色,以灭尽之义为无常”。是故他这样思惟,
  这里所说的“过去的色”,是因为必在过去灭尽,而非来到此有的,
  故以灭尽之义为无常。那“未来的色”则于后有(来世)将生,亦必
  将于彼处(来世)灭尽,不从彼而去至他有,故以灭尽之义为无常。
  那“现在的色”,亦必于此处灭尽,不从此而去至来世,故以灭尽之
  义为无常。那“内色”,亦必于内灭尽,不至于外的状态,故以灭尽
  之义为无常。那“外色”……乃至“粗”、“细”、“劣”、“胜”、“远”、“近
  色”,亦必于彼处灭尽,不至于远的状态,故以灭尽之义为无常。象
  这样的思惟一切“以灭尽之义为无常”是一思惟,而区别有十一
  种。
  一切“以怖畏之义为苦”,以怖畏之义即有怖畏的人,因为无常
  令生怖畏,如于《师子喻经》所说使诸天怖畏相似。如是思惟这一
  切“以怖畏之义为苦”为一思惟,而区别亦有十一种。于苦亦然,一
  切“以不实之义为无我”。以不实之义——是说没有象“我”、“住
  者”、“作者”、“受者”、“自在者”的此等偏计的实在之我。因为无常
  的便是苦,及不能避免自己的无常性或生灭的逼恼,那里还有他的
  作者等之性呢?所以说:“诸比丘,若此色是我,则此色不至于
  有病”等。如是思惟“这一切以不实之义为无我”为一思惟,其区别
  有十一种。
  受等也是同样的。
  其次无常则决定是有为等类。所以为示无常的同义之意或为
  示以各种行相进行忆念,而圣典中又说:“过去、未来、现在的
  色,是无常,是有为,是缘生,是灭尽法,是衰灭法,是离贪法,是灭
  法”。于受等亦然。
  (2)(以四十行相思惟五蕴)为了巩固彼(瑜伽者)于五蕴的无
  常、苦及无我的思惟,而世尊说:“以怎样的四十行相而获得随
  顺忍?以怎样的四十行相入于正决定?”其分别的方法是这样的:
  “他观五蕴是无常、苦、病、痈、箭、恶、疾、敌、毁、难、祸、怖畏、灾
  患、动、坏、不恒、非保护所、非避难所、非归依处、无、虚、空、无我、
  患、变易法、不实、恶之根、杀戮者、不利、有漏、有为、魔食、生法、老
  法、病法、死法、愁法、悲法、恼法、杂染法”,以此等四十行相而观五
  蕴无常者,“获得随顺忍”;而观五蕴之灭是涅槃者,“入于正决定”,
  世尊以此等分别随顺智的方法,以(四十行相的)区别而说无常等
  的思惟,亦即以此而思惟此等五蕴。怎样思惟呢?
  即彼(瑜伽者)思惟一一蕴:(1)“是无常”——因为其结果不
  是常的,而是初后(生灭)之故,(2)“是苦”——因为给生灭所逼恼,
  是苦的基地。(3)“是病”——因为由于缘而得维持,是病的根本。
  (4)“是痈”——因为与苦痛相应,常流烦恼之不净,由生老死的膨
  胀,成熟,及破坏之故,(5)“是箭”——因生逼恼,刺击于内,甚难
  取出之故。(6)“是恶”——因为是可呵责,使无增益,为恶的基地
  之故。(7)“是疾”——因为不生独立性,是疾病的直接之因。(8)
  “是敌”——因为无自由,受支配之故。(9)“是毁”——因为被病老
  死所毁坏之故,(10)“是难”——因为招来种种的不幸之故。(11)
  “是祸”——因为招来意外的广大的不利,是一切灾祸的基础,(12)
  “是怖畏”——因为是一切怖畏的矿藏,是称为苦之寂灭的最上入
  息(圣果)的对抗之故。(13)“是灾患”——因为给种种的不利所追
  随,为过恶所牵制,如不值得忍受的危险之故。(14)“是动”——因
  为被病老死及利等的世间法所动摇之故,(15)“是坏”——因为被
  手段及自然的破坏所迫近之故。(16)“是不恒”——因为这是可能
  落于一切地位的,没有坚定性之故,(17)“是非保护所”——因无救
  护,不得安隐之故。(18)“是非避难所”——因为不值得去隐藏,不
  能对避难者尽避难的工作之故。(19)“是非归依处”——因为不能
  对依止者遣去怖畏之故。(20)“是无”——因为无有如遍计的常净、
  乐、我的状态之故。(21)“是虚”——亦如无,或者少故为虚,如于
  世间说少为空虚。(22)“是空”——因无有主、住者、作者、受者、决
  意者之故。(23)“是无我”——因为非自非主等之故。(24)“是
  患”——因起(轮回之)苦,是苦的灾患之故;或者因为进行至于悲惨
  故为灾患——与悲惨之人是一同义语,诸蕴亦如悲惨者,因为象悲
  惨者的悲惨,故为灾患。(25)“是变易法”——因为由于老死二种的
  自然的变易之故。(26)“是不实”——因为力弱,如树壳的易于破坏
  之故。(27)“是恶之根”——因为是恶的原因之故。(28)“是杀戮者”
  ——因为如朋友之间的敌人,破坏友谊之故。(29)“是不利”——
  因无吉利,从非吉利(爱见)而生之故。(30)“是有漏”——因为是
  漏的直接之因,(31)“是有为”——因为是因缘所作。(32)“是魔
  食”——因为是死魔及烦恼魔的食物。(33~36)“是生、老、病、死
  法”——因为有自然的生老病死之故。(37~39)“是愁、悲、恼法”
  ——因为是愁悲恼之因。(40)“是杂染法”——因为是爱、见、恶、
  行、杂染的境法之故。如是以这样所说的(四十行相的)区别及以
  无常等的思惟而思惟。
  此(四十行相之)中,是无常、毁、动、坏、不恒、变易法、不实、不
  利、有为、死法,于一一蕴,各有这十种思惟,成为五十“无常随观”。
  是敌、无、虚、空、无我、于一一蕴,各有这五种思惟,成为二十五
  “无我随观”。其余的苦、病等,于一一蕴,各有这二十五思惟,成为
  一百二十五“苦随观”。以此无常等的二百种思惟而思惟于五蕴者,
  则他强化了称为方法观的无常、苦、无我的思惟。先于此(道非道智
  见清净之)中随于圣典所说的方法之后而作开始思惟的规定。

  (三)色与非色的思惟法

  (1)(以九行相而使诸根锐利)如果他虽以这样的方法观而行
  瑜伽,但依然不能成就方法观者,则应以九行相而使诸根锐利,以
  观次第生起的诸行的灭尽。于此(灭尽观)中:(一)以恭专的(修习)
  工作而成就之,(二)以时常的工作而成就之,(三)以适当的工作
  而成就之,(四)以取定之相而成就之,(五)以顺适的觉支而成就
  之,(六)不偏于身,(七)不偏于命,(八)于此中以出离(精进)克
  服(苦痛),(九)以不于中途而中止,既以所说的九行相而使诸根
  锐利,当依地遍的解释中所说的方法,避去七种不适当的,习行
  七种适当的,有时思惟于色,有时思惟于非色。
  (2)(色的思惟法)思惟于色,当观色的生起;即此色是由业等
  的四行相而生起。此中:
  (Ⅰ)(业等起色)一切有情的色的生起之时,最初是从业生起
  的。先说胎生的有情于结生的刹那,那称为所依、身、性十法的三
  十色,是由三相续生起的;而彼等(三十色)是在结生心的生的刹
  那;如在生的刹那,亦在住的刹那及灭的刹那。此(名色)中,而色
  则迟钝的灭及沉重的转起;而心则迅速的灭及轻快的转起。所以
  说:“诸比丘,我不见有其他的一法象这样轻快的转起的,诸比
  丘,此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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