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词汇能够形容齐磊此时的模样,如果真得给个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乡下神婆常说的丢魂。
丢了魂的人,做什么事都是可以理解的,行尸走肉嘛,都不算是个人了。
梅文怀对雀妞的死一无所知,所以他再次见到齐磊的时候,吓一大跳,齐磊不说话,他也不急着开口,在心里寻思着齐磊是怎么了。
小时候看不出什么,等到十二三岁时开始长力气了,齐磊那叫一个疯,逮谁咬谁。
背地里,老孙头跟梅文怀说,齐磊这叫单身家庭创伤综合症,生来自卑,怕金芬芬受委屈,才表现的跟个小疯子似的,村上人晓得齐磊是个苦命的孩子,也就对他的调皮捣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那时梅文怀十分敬佩齐磊这份孝顺,一来二去的,两人成了要好的哥们,天天腻在一起,就没一天过的不开心,哪怕是这次为齐磊顶罪入狱,无论是齐磊还是他,都觉得没什么。
从这来说,齐磊怎么看都不像个多愁善感的人,竟然也会悲伤?
他哪里知道,齐磊是在恍神,不知道怎么跟他交代。
梅文怀会给齐磊顶罪,不全因为齐磊,也因为陈晨,齐磊和陈晨两情相悦,梅文怀就纯属单相思了,自以为掩饰的很好,最近这两天,总有一种君子成人之美的感觉,这胖子的心思,齐磊心里最清楚不过。
正因为这样,齐磊才觉得没脸见他,难过的低下了头,“吃了没?”
“吃了。”梅文怀抬手摸脸,在靠椅上蹭了蹭背,“我说磊哥,你来不会就问我吃了饭没吧,是不是要回家了……”
“我不回去。”齐磊低声道。
梅文怀挠头,觉得有些难搞,“你不回家你去哪啊?这也就是在看守所,等我判下来了,你可别三天两头的来探望,麻烦。”
“你。”齐磊抬起头,和梅文怀对视,“怪我吗?”
“不怪,不怪,跟你没关系。”梅文怀坐直身子,连连朝着齐磊使眼色,心中叫苦:“有监控啊大哥!”
“那就好。”齐磊又低下了头,也不知道是跟梅文怀说还是跟他自己说。
如果现在出现一块豆腐,梅文怀肯定撞上去,没好气道:“你要没什么事就回家吧,别老来看我,我挺好的。”
这时候,探视时间也过去了,一个职员走进来带梅文怀走。
齐磊跟着站起身,“雀妞走了。”
“啥?”
梅文怀回过头,脑子短路了那么一秒才反应过来,抬脚就往门口跑,一下摔倒在地,疼的吱哇乱叫,被职员拖起来的时候,朝着齐磊叫道:“那两孙子在哪?我弄死他们,草!”
“走!”职员叫一声,拽着梅文怀出了门。
齐磊面无表情,慢慢走出门,朝着跟梅文怀相反的方向走去,身后头梅文怀还在那叫着,突然来了句,“我就不该把雀妞让给你!”
听到这话,齐磊腰背更弯了,脚步很轻,像个飘着的孤魂野鬼。
哀莫大于心死。
那年的秋天很奇怪,一天晴一天阴的,走到九月中旬,秋老虎还没睡醒,静谧的夜晚,下着连绵细雨,江南的雨,带着凉意,愁坏了人们,每天都为穿什么衣服而纠结。
流浪汉没有这个烦恼,因为一年四季都穿着厚实的衣服,六月天也不舍得脱下,一旦脱下,到了冬天,就是冻死的下场。
月亮之都,说着四季如春,其实四季分明,秋天也冷,也有不温暖的时候,在这一点上,和别的城市没有什么两样。
可这一天,绝对不一样,因为在这繁华都市的角落里,出现了一个短袖短裤的流浪汉,这话可能不太准确,那流浪汉上身还套了件牛仔外套,两边袖子都没了,不像是故意减掉的,倒像是被什么东西咬下。
呃,还有一点,相比起别的流浪汉来说,那个流浪汉要显得干净些。
流浪汉正是齐磊,见过梅文怀后,他来到月城,身无一技之长,力气也不算太大,重要的是他找工作,只是给自己一个远行的理由。
什么,月城不算远?
也对,离打酒村不到一百里路,可失去了面对生活的勇气的人,离家一米都是天涯。
当身无分文时,在找份糊口工作和回家的选择上,齐磊把身份证扔进秀江,他选择听天由命,他不想活了,不仅仅是因为爱人身死,他没那么矫情,更多的是因为对生活失去信心。
李长寿选择忍耐,偶尔爆发一次,过后依旧沉默。
齐磊选择奋起反击,屡战屡败,不知道什么时候,蓦然回首,原来从没见到过希望。
没有哪个城市能真正做到寸土寸金,月城也不例外,平安路连接着高铁站和客运站,全长两公里,在这条两公里的道路两边,有大学,有知名商场,有高档小区。
与平安路交互的元齐路,是还未拆迁的老城区,楼上是住户,楼下是商店,放眼整个月城来说,是被遗忘的角落。
无论什么东西,都有两面性,元齐路就是月城的暗面,像是裂缝的鸡蛋,吸引着苍蝇。
这里时常会出现乞讨的流浪汉,拿着个破碗到商店门口晃的叮当乱响。
商户习以为常,五毛一块的,打发了事。
这天齐磊步履阑珊的走到一家小卖铺门前,还没开口。
在柜台结账的大汉顺着老板目光望过去,叫道:“滚!”
齐磊心里下意识一紧,别过头,继续向前走着。
前面是一家饭馆,有着两桌人吃饭,齐磊还没有走近。
颠勺的大师傅把锅铲扔了,面向齐磊,开始解围裙。
齐磊吓得连忙走掉。
一个流浪汉追上来,拍了齐磊肩头一下。
齐磊回过头。
流浪汉面色不善,“跟我走。”
………………………………
第13章 逃与寻
马路对面,是一块绿化带,有着公交站台,站台后的草地斜坡上,正蹲着两个流浪汉。
不明所以的齐磊跟着流浪汉走过马路,来到草坪上。
三个流浪汉隐隐把他围住,其中一个问道:“你是谁带的?”
齐磊听不懂,没吭声。
另一个流浪汉说道:“应该是野脚。”
喊齐磊过马路的那个流浪汉瞅了瞅同伴脸色,狞笑一声,抬起脚踢在齐磊背上。
事发突然,一开始齐磊还反抗了两下,饿的前胸贴后背,要还能打架,那真成仙了。
三个流浪汉看齐磊抱住头,都朝着齐磊头上踢,踢痛快了,狠狠啐一口唾沫。
其中一个流浪汉说道:“再敢到这边抢生意,打断你一条腿!”
齐磊双手松开,呈“大”字状躺在草地上,偏头吐了口唾沫,唾沫没飞出去,顺着半边脸颊滑落,带着些血丝。
草地也不是干的,行人经过时留下的鞋底污泥和昨夜里的雨水混合在一起,散发着奇怪的味道。
就跟齐磊一样,腐臭,糜烂。
齐磊的思维发散着,他想,他要是就这么死了,会怎么样?
金芬芬一定会很伤心吧。
别流泪,为我这样的人,不值。
都说天意弄人,都骂老天爷不长眼睛,换成人话,就是你想归你想,实现只能在梦里。
爱睡懒觉的人,其实也算“逃兵”,沉迷梦境不愿醒来,难道不是逃避?
齐磊勾着腰,从垃圾桶里翻到半个没吃完的汉堡。
汉堡弥漫着一股刺鼻的酸臭味,他却如同看到珍宝一样,笑的像个孩子,动作熟练的把带有蛆虫的部分撕下来,本来还有两口,撕掉不能吃的,就剩一丁点了。
他看了看,干脆一闭眼,全塞进口里,嚼都不嚼就吞,能看到他的喉结很明显的滚动了一下。
上次在垃圾桶翻到的面包,比这个汉堡要干净多了,齐磊吃到嘴里,嚼起来泛酸泛苦,那个面包他花了半个小时才吃完。
就像是小时候把酱油当可乐喝,第二次学会闻一闻,就能避免难受。
吃的问题解决后,齐磊走到公园绿植边,那种修剪成一个圆球样的小树旁。
他仰起头,手轻轻拍打着叶子,拍了几十片,水也喝了,半饱,该睡觉了。
今天的老天爷还算给面子,夜里没有下雨,有着月光洒落。
这月亮是越来越圆了,像个鲜香酥脆的芝麻饼,也难怪,中秋快到了,再加上月城放眼全国来说,也是不可多得的赏月地,能不好看嘛。
“我上次去明山玩,那月亮简直了,你知道吗?云海里,跳出一个月亮。”
马路边上,一个大男孩这么说道。
他旁边的女孩子哈哈一笑,“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别在这馋我,我中秋要回家。”
草地上,齐磊翻了个身,没睁眼,口里喃喃一声,“无聊。”
在打酒村不亮也不圆的皎洁明月下,陈晨曾经满眼憧憬的说过想去明山,去那个以月为名的城市赏一次月,去看看,是不是真有人们说的那么好。
那时候,齐磊拍着胸脯保证,要带陈晨去明山看两次看十次看一辈子的月亮。
这种事情还有很多,许下的承诺足够写满32开的记事本。
现如今,齐磊孤身一人来到月城,却只能像条流浪狗,像只流浪猫一样躲在阴暗的角落里瑟瑟发抖,至少此时此刻,他真的成了个可耻的懦夫!
“你才是懦夫!”蹲在地上整理货物的李长寿头也不回道。
跟他说话的是一个女孩子,化着妆的女孩子,看着年纪不大,已经学会了梳妆打扮,双手抱在身前,呵呵笑了声,“刚主管骂你的时候你怎么不敢还嘴呢?哼,冲我就敢吼了,真这么有本事,你去骂她啊。”
李长寿闷头做事,不搭理她,真生气,反而顺了她的意,闹事走人,不过是送给人家一个茶余饭后的笑料。
女孩许是觉得无趣,冷哼一声,掉头走了。
不一会儿有人过来,说道:“长寿,有人找你。”
“什么人?”
“一个妇女,在大门口等着呢。”
李长寿以为是他妈妈仇悠,本不想出去,又怕仇悠追到这来,很是烦躁的抓了抓头发,从商场后门走出,绕了半圈走到前门,看到金芬芬站那,很是意外,走上去笑道:“阿姨,你怎么来了?”
金芬芬把手上提着的一爪香蕉递给李长寿,“我到县城转转,给你买的水果,拿着拿着,那边有个咖啡馆,我们去那坐。”
李长寿拒绝的话没能说出口,被金芬芬半拉半拽的带到咖啡馆,两个人在门口太阳伞下的双人桌坐下。
“来两杯咖啡。”金芬芬十分阔气的一摆手。
服务员迟疑了一下,“您好,请问您需要什么咖啡?”
金芬芬闻言大囧,不好意思的看了李长寿一眼,冲服务员笑道:“姑娘,我也不懂,你就,就拿两杯招牌咖啡来!”
服务员被金芬芬逗笑了,“阿姨,您看摩卡行吗?挺甜的,就跟您一样。”
“哈哈哈,你这丫头真会说话,有男朋友了吗?”金芬芬刚想答应下来,又看向李长寿,“甜的行吗?”
李长寿连忙说道:“可以啊,我就喜欢喝甜的。”
还没迁居到青冲县的那些年,李长寿是打酒村三巨头里的军师,专门出鬼点子,和豪爽的梅文怀互相看不对眼,他们之间的缓冲带是齐磊,和金芬芬。
金芬芬满足他对母亲的一切想象,平等、倾听、愿意交流、可以退让。
一次在齐磊家吃饭,齐磊个一杯倒喝了两杯就开始耍酒疯,非得让李长寿认干娘。
那天李长寿就差跪下磕头了,愣是被金芬芬拦住,回到家后就挨了顿混合双打,又被父母思想教育了半个晚上,连带着金芬芬也落了几句不是。
咖啡被送上来,把李长寿的回忆打断,他怅然若失的摇了摇头,和金芬芬互相说着近两年的生活,连日来工作上的不顺都一扫而空。
咖啡快喝完时,金芬芬才问道:“长寿,我家齐磊来青冲县,是不是找过你啊?你知道他去哪了吗?”
“他没回家吗?”李长寿很意外,心里稍微一想,也猜不到齐磊会去哪里。
金芬芬脸色不自觉的变得落寞,喃喃道:“他去哪了呢?”
李长寿说:“您别急,我给您打听打听。”
“麻烦你了啊,长寿。”金芬芬脸上挤出一抹笑容,离开的时候,身影萧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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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人间失格
当一个人生活在世界上只是为了活着的时候,食物是他的全部,他的道德观念会变的很低,庆幸的是还有法律。
虽然法律不会给他面包,只是在他头上悬挂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警示他犯罪是不可取的。
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何尝不是给了他回头的路。
开启流浪生活后,齐磊还有点时间观念,后来整天看着黑瞅着亮,有一顿没一顿的,谁还在乎今夕何年,生命的本能,让他学会了怎么做一个流浪汉,这确实是件悲哀的事情。
流浪汉居然还有野生的,草!
捡矿泉水瓶子吗?捡一天到头,打算拿去卖的时候,别的流浪汉会从天而降,如同拿着镰刀的死神,无视你的一切恳求,收割你活着的希望。
翻垃圾桶吗?你得小心了,别被巡警看见,喝骂和殴打是幸福的,不幸的是用约束带把你捆起来,丢去没人的地方让你自生自灭,因为流浪汉不是难民,不去救助站的只有两种,疯子和傻子。
元齐路的后头叫作黄泥岗,从路口拐角进去,就是垃圾场,臭味冲天,有着一条瘦小的田园犬。
它经常围着垃圾堆转圈,每当行人经过,它身上的毛发会竖起来,用凶狠的眼神死死盯着行人。
行人匆匆经过后,它松弛下来,继续巡视领地。
齐磊牛仔外套上缺失的两只袖子就是拜这条恶犬所赐,被咬破后,他自己扯下来的。
饥饿跟寒冷,将体力全部抽去,脚步虚浮的人,走起路来很奇怪,像是上半身拖着下半身走。
傍晚时节,齐磊再度来到黄泥岗,一眼就看到那条可恶的流浪狗抱着半只烤鸭在啃咬,他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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