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冷星不屑的撇撇嘴,埋怨道:“而且我有多努力你知道吗?这段时间的通告,搞得我八点半就要起床,很累的欸!”
“我……”
经济人皱起眉头,欲言又止。
但仔细想了想,杜冷星好像说得也对。
唱、跳、rap,这重要吗?
第二十九章 艺术三选一
“关于这次表演,我选了三首歌,你挑一首。”
租用的音乐室里,黄烨将手机交给了程烈。
屏幕上的第一首歌,歌名叫做《最炫民族风》,演唱者为凤凰传奇组合。
这让程烈不由得眼前一亮,因为盛事音乐会原本就是宣扬民族文化的,这个歌名一看就很契合主题。
点开了音乐的播放键,听到的是一个欢快的前奏,充满了律动感。
但在第一句“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唱出来时,程烈却皱起了眉头。
这是一首开口跪的歌,刚开口就把热情阳光的情绪给唱出来了。
可对程烈来说,却存在一个问题。
他不是很喜欢这种民俗风格歌,就算能够隐隐感觉到里头有点东西,也依旧是有点不那么喜欢。
所以忍着耐心听完了整首歌后,他最后的评价是:“这首歌会不会太土了点?我感觉当代的观众应该不会买账吧?”
“这是1352号地球传唱度最高的歌之一,当时蝉联国内销售总榜冠军足足二十七周,在国外的流行度一样不低。
刚出来的那几年,年轻人确实对这首歌很抵触。但他们嘴里说着讨厌,实际上人人都会唱,和朋友出去唱歌的时候大多也会点上一曲。”黄烨介绍道。
“这么强?”
这是程烈所没想到的。
“她的魅力就在于旋律欢快,歌词朴素、朗朗上口,能够轻易的调动情绪,触及灵魂,也附和盛事音乐会的主旨。”黄烨给出了高度的评价。
“好吧。”
程烈勉强接受了这个说法,不过也没有立即拍板,说道:“我再听听看其他两首吧。”
按下歌曲切换键,映入眼帘的歌名却是英文,名为《bohemian rhapsody》,翻译过来就是《波西米亚狂想曲》,演唱者为皇后乐队。
“六分钟的狂想曲?”
抱着一个迷惑的态度,程烈点下了播放键。
首先响起的,是一片悠长的和声,像是童话中在吟唱着某个故事的幽灵。但随着主唱声音的响起,他的情绪瞬间就调动起来了。
而过了吟唱前奏的第一句歌词,就语出惊人。
“mama, just killed a man。
妈妈,我刚刚杀了个人。
put a gun against his head,
我拿枪指着他的头,
pulled my trigger now he's dead。
我扣动了扳机,他死了。”
程烈大学的英文不差,不看字幕也能够听得懂大概,并被这个旋律和歌词吸引着听了下去。
他对这第一部 分的演出相当满意。
但当诉说完男孩的忏悔时,音乐的画风徒然变得混乱,如若群魔乱舞,让他不禁皱起眉头。
第三部 分也是一样,从群魔乱舞变成了摇滚,第四部分又归回抒情。
可以说一首歌在不长的六分钟内,连换了悠扬、悲伤、疯狂、摇滚和抒情五种风格,听起来混乱无比。
“这歌……后半部分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程烈开始对自我产生了怀疑。
理智告诉他,黄烨的艺术审美绝对是超一流的水准,但他实在是感觉这歌有点烂尾了。
“这是一首需要沉淀的歌。”
黄烨笑了笑,也不居高临下的批判,而是耐心的诉说道:“这是一首有些年代的歌,但从艺术角度上评价,她是无比华丽的,是稳坐神坛的存在。
歌词核心是为了讲述一个可怜的男孩在杀人后接受审判的故事,五章故事用了清唱、咏叹、歌剧、摇滚四种风格唱法,表达了五种不同的情绪。
主题虽然与民族无关,但附和我们公司抗争的主旨,所以才被我挑出来作为候选。”
“是……这样的吗?”
程烈听得目瞪口呆。
这么一对比,他感觉自己听的就单纯是旋律,而黄烨听的是灵魂。
但转念一想,程烈又问道:“可是,现在的年轻人听不懂英文,恐怕没法理解到这一层吧?”
越是高雅的音乐,鉴赏难度就越大。
他已经算是好了,读书学的英文还保留了一些。其他人要不就只会做题,要不在毕业后早还给老师了,欣赏起来可能还不如他呢。
“不碍事,看着歌词多听几遍,会喜欢的。”黄烨笑了笑。
程烈没生在好的年代,也许对此感触不深。音乐的魅力是很可怕的,只要给他时间,自然能够证明这一点。
“好吧,我再听听看第三首。”
程烈叹了一口气,再度点开屏幕。
第三首的歌的歌名,叫做《lost river》。
“失落之河?”
程烈的眼睛再度一亮。
这么有意境的歌名,一定很高端吧。
于是,他点下了播放键。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
程烈虎躯一震,在三秒内完成了暂停的动作。
“wtf?”
他抬起头看向黄烨,眼睛里充满了困惑。
这首歌对他来说简直是开幕雷击,那痛苦的“啊啊啊啊”声简直像是一柄尖刀当成了琴弓,在他的耳膜上来回摩擦,听的他头皮发麻,甚至想有种干呕的感觉。
说得难听点,简直就是厉鬼嘶吼。
要是这玩意在盛事音乐会这么一放,观众怕不是分分钟化身狂躁症患者,对他们扔水瓶。
黄烨依旧无比耐心,解释道:“这首歌其实是一首人声实验做出的音乐,这其中宣泄的感情异常浓烈,她……”
“停停停,我在前两首里选一首吧。”程烈拒绝道。
他承认,他不懂音乐。
但至少前两首还算是好听,第三首就已经让他产生明显的生理不适了,还是别强行假装自己能够欣赏了吧。
这种艺术对现在的人类还为时过早了。
“你决定。”
黄烨摊了摊手,也不再发表意见。
程烈戴着耳机,将《最炫民族风》和《波西米亚狂想曲》分别循环听了三遍,最终选择了第二首。
最炫民族风的歌词还是太通俗易懂了,即使能够流行起来,但在口水骂战上,那些狂热的粉丝可以一口咬定“土”这一点,对这首歌进行口诛笔伐。
但波西米亚狂想曲就不一样了,这首歌的歌词内涵丰富,艺术手法也更为高端,真正的艺术家都能够折服。
和如今流行的口水歌对比,更是高下立判。
而且这首歌是英文歌,本着我听不懂就是高大上的原则,只要热度起来了,哪怕他们真的听不懂,也会有很多人跟风。
所以普通民众的欣赏障碍问题,影响也不大。
接下来,就是演奏问题了。
他们还缺一个靠谱的乐队。
第三十章 给你一个做女人的理由
“什么?六分钟?”
张洪涛的头上顶着一个冰袋,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
“对啊,六分钟的一首歌。”程烈说道。
“六分钟也太长了吧!都顶别人两首歌了!”张洪涛大声道。
“如果六分钟对你来说都算长的话,那你的妻子也太可怜了。”程烈皱眉道。
“不是,你没有提前和我说啊。”张洪涛头疼道。
为了在排满的节目里加塞一个进去,他都把自己喝进医院洗胃了。结果现在节目的时间超时了至少两分钟,他还得另外去报备,到时又免不了被一通骂。
“这不是你们客户部的职责吗?我们可是签了协议的。”
程烈可不吃这一套。他自己就是负责广告策划的,平时接客户的单子都得无条件满足各种补充要求。
这家伙自己不想走正规渠道和上面汇报,还好意思哭惨?
“好好好,我解决。”
见没有希望改变程烈的态度,张洪涛只好硬着头皮答应。
“放心吧,我们必火,到时候你们的音乐会就出名了。”程烈笑道。
“别,别火好吧,火了我出大麻烦。”张洪涛撇嘴道。
哪个小年轻在出道前不是对自己自信心满满,想靠一首歌带动整个音乐会,怎么可能?
“好吧,那不火就不火。”
程烈挂断电话,随后看向坐在自己前方的马前进,脸色放松下来。
“你说你,想要做吃播?”
“嗯,可以吗?”马前进有些忐忑。
“可以试试。”程烈想了想。
公司以后要用到钱的地方很多,收入必须得跟得上。
马前进作为一个饿死鬼,平时看着他吃东西自己也能感觉到强烈食欲,入这行还真有可能火。
思考了一阵后,他从一旁的画稿里拿出其中一张,皱眉道:“如果要当的话,你这个形象我建议改一改。”
都要登台了,众鬼的躯体美化计划也得提上日程。他手中的正是颜素汐给马前进画的人设图,要求很朴素,长相俊俏就可以了。
光是颜值这东西倒是没什么问题,但就是整体偏瘦了,看着不大像经常大吃大喝的样子。
显得有那么一点可疑。
“那么……我稍微胖一点?”
马前进听懂了他的意思,不舍地补充道。
“嗯,你这有些营养不良了。”
程烈点点头,随后又说道:“不过我准备招几个后期,你先做几个视频凑一下热度,直播的事情等我们网站起来再说。”
“哎。”
马前进开心道。
安排好他的发展路线后,程烈又看向了其他人的预设稿子。
颜良表示自己的形象可以不变;文秀成要的是一个知识分子的形象,气质儒雅;李婉贞的要求也说过了,能整多好看就整多好看,该凸的必须要凸,该凹的也得凹。
反倒是颜素汐的有点奇怪,居然是个男性的形象,
“你为什么想选择当男人?”程烈又看向她。
“我一定要做女人吗?”
颜素汐停下了手中未完成的画。
虽然这是她内心的想法,但程烈如果一定要要求,也可以照办。
“我的意思是,你的言行举止和男性的形象可不大符合。”
考虑到她生前的经历,程烈试图说得委婉一些。
“我可以学。”颜素汐坚持道。
“我尊重你的想法,但你总不能一直呆在这里画画。你要是用这副身躯,要怎么发挥出你的特长?”程烈正色道。
颜素汐是花魁,虽说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但琴是古琴,棋书画不在他们专攻的范围之内。
唯二的优势唱和跳,男人的身躯可没法完全发挥出来。
对此,颜素汐表示沉默。
“要不这样吧,我们各退一步。”
程烈想了想,说道:“你可以设计两副躯体,一副日常使用,一副用于表演,可以吗?”
这是事业,不是谈恋爱。
颜素汐这个底子,适应一下绝对是天后级别的人物。
迁就她,拖的是自己的进度。
“可以。”
见程烈态度坚决,颜素汐只能点头。
“好,那我还一个问题。”
程烈深吸一口气,看着画板上未完成的画作,皱眉道:“请问你这个眼睛长在触手顶端,鼻子呈闪电状的小别致是什么鬼东西?”
颜素汐微微一愣,理所当然的说道:“这是黄烨啊。”
“我艹了!”
程烈拍着桌站起,火大的看着黄烨道:“你的脑子里究竟都装着些什么东西?”
“你不是说可以设计自己喜欢的身躯吗?”
正在写乐谱的黄烨放下笔,一副无辜的样子。
“我也没让你整出个古神脸来啊!”程烈人麻了。
早就知道黄烨这家伙的审美超乎常人,但他实在没想到,他能设计出这种鬼玩意作为自己的肉身。
已经超越人类了好吧。
“要不我们一人退一步,我也弄两副身躯?”黄烨倒是学上了。
“滚!我这的团队里不允许有古神出现!”程烈斩钉截铁的拒绝了他。
“你这也太偏心了。”黄烨表示不满。
“哈哈哈……”李婉贞笑出了声。
“噗嗤。”
颜素汐也忍俊不禁。
程烈还想再骂两句,手机忽然收到了消息,却是唐观海的乐队到了。
他眉毛一挑,随后给黄烨发了最后通牒。
“我再重申一遍,制造的躯体不能往猎奇的方向靠。我现在下去接人,等会上来你跟他们磨合一下。”
本来搞前期工作破事就多,这群手下的问题还一个比一个大,程烈的心真的很累。
“唉。”
黄烨叹了口气,坐在椅子上有些无聊。
随后,他看向颜素汐。
后者有些心虚的低下了头。
片刻后,黄烨忽然开口道:“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再在意了。”
“……”
颜素汐抬起头,眼神冰冷。
颇有种“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的意味。
“我会给你一个做回女人的理由。”
黄烨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随后翻开了钢琴键盖。
琴声悠扬,起手便是波西米亚狂想曲的第二段。他闭上眼睛,顷刻便进入了状态,开口唱道。
“mama, just killed a man。”
也许是为了致敬另一个世界的艺术家,黄烨褪下了他的神圣,以同样干净、空灵的嗓音进行演唱,如同一个睿智沧桑的亲历者。
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便注入了十足的感情。
颜素汐瞳孔微缩,不明白这和她是男是女究竟有什么关系。
但毕竟是黄烨在唱歌,蕴含在歌声里的丰富情感,让她很快抛开了这些杂念,沉浸进了音乐之中。
在当年她尚未堕落之前,来往听曲的客人也有外国人,所以她能够听懂这歌曲中的含义。
故事很简单,讲的只是一个孩子误入歧途后,恐惧和自责的心理活动。但黄烨那完美的音色和高音,却将这个简单的故事推动到了一个深入人心的高度。
“mama, oooh~
i don't wanna die!
我并不想死!
i sometimes wish i'd all。
但有时我宁愿自己未曾来到这世上。”
歌声骤停,余韵未止。
刚进音乐室的程烈停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