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秒,不等宋运城再度开口,沈瑜陡然收敛笑容,这一秒,他双目抬起,眸光冷冽,“记住,钱于我而言,与纸,并无区别。”
“你们造下的孽,只有用血,用命,才能偿还!”
宋运城,“”
赵紫嫣,“”
没等回应,沈瑜转身退场之前,拍拍两人的肩膀,语气平淡,善意提醒,
“雨还不大,要想收敛骨灰的话,就得赶紧了。”
“记住,别想着跑路,我的手掌心里,你们插翅难逃!”
言罢,沈瑜立身堂堂,闲庭信步,悠然离场。
不过,最后转身留给远处,赵、宋二人的那一道眼神。
杀机毕现。
摄人心魂!
………………………………
第28章:今天,我要回家!
杀机毕现,锋芒凌厉。
这种眼神,纵然是经历过了大半辈子风风雨雨的宋运城,也是平生仅见。
以至于,从沈瑜转身离开,到渐行渐远,以至于最终消失在现场,不留痕迹。
他和身旁的赵紫嫣,都是不约而同,双双保持沉默,不寒而栗!
而这一幕,也是让人头攒动的现场。
无数人,目瞪口呆,形同雕像,痴痴站立原地。
今天,是东海第一女强人赵紫嫣弟弟的葬礼,如此庄严肃穆的场合,那个光是看起来就有一股嚣张气焰,透体而生的年轻家伙,先是不请自来,再是毁尸灭迹,然后,就这么当着所有人的面,堂而皇之,扬长而去。
更为关键的是,纵然是今天贵为东海五姓之二的赵家、宋家,都布置了不少势力在场,但是从头到尾,都是束手无策,甚至于最后,就这么眼睁睁的目送那两个狂妄之徒,闲庭信步,翩然而去。
这
“真他妈是活见了鬼啊,这两人竟然还能全身而退。”
“我活了这么大半辈子,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能够这么嚣张地骑在东海五姓的头上拉屎,并且最后,还能拍拍屁股,高调走人。”
“有意思,有意思啊,从今天开始,这五姓就是彻底和那年轻家伙势如水火,不死不休咯。”
现场泛起的窃窃私语,话糙理不糙,甚至有些,一语中的。
以沈瑜今天,劈棺毁尸这般的大逆不道之举。
从那一刻起,就注定接下来的日子里,必定要在这东海城,掀起轩然大波,滔天巨浪。
而如此一来,五姓合资成立,占据了东海商业圈几乎百分之八十市场份额的乐嘉集团,未来的统治地位,也必将受到波及,岌岌可危。
这样的蝴蝶效应,实在是有些,觊觎环伺乐嘉集团碗里肥肉的势力,张口以待,蠢蠢欲动。
譬如,此时此刻,正站立于人群当中,若有所思的万豪会当任掌门人,邢剑南。
尽管已然年过半百,但那副专属于老辈人物的精明干练,却依旧是矍铄活跃,让人不敢小瞧。
要不然,也不会凭借着个人魅力,把握在手里的万豪会经营得根深蒂固,实力不俗,甚至,在五姓吞并瓜分林氏之前,他邢剑南,才是这东海真正的地下之王!
也正是因为如此,眼下执掌万豪会这尊,实力仅次于乐嘉集团的庞然大物的他,也早被五姓的掌门人,视为眼中钉,肉中刺,这么几年来,双方明争暗斗,暗杀设计,也有不少往来了。
只是前几天听说本来年纪轻轻,身强力壮的赵紫龙,突然死了,邢剑南敏锐的直觉告诉他,这里面,绝对有猫腻。
果不其然,今天在这葬礼之上,就碰到这番令他惊喜不已的一幕。
好家伙啊,那个一掌就让赵紫龙神魂俱灭,并且让赵紫嫣和宋运城这两只老狐狸都吃瘪的年轻人,简直是替他狠狠出了一口恶气。
要不是碍于公共场合,他今天,非要拍手称快,仰天长笑不可!
“今天真是意外惊喜,赵紫龙那小子,以前以前挺狂的吗,经常隔三岔五就要找咱们的麻烦,呵呵,这下好了,现在连自个儿的骨灰都被人扬了,真是凄惨。”
亲眼看到稍远处的赵、宋二人,那副满脸狼狈的样子,双手负后的邢剑南,难掩脸上的喜悦之色,不由得微微颔首,幸灾乐祸道。
身旁,面容与他有八分相似的年轻男子,捏捏鼻尖,随后轻轻点头,浅笑道,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别说是这赵紫龙,就是那东海五姓,也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了。”
邢东,他的独子。
刚从海外留学归来,受过全方位系统的商业培训,无论领导力,还是决策力,均属人中龙凤般的存在。
更为重要的,继承了邢剑南这种老一辈人物身上的枭雄之气,这段时间接任公司副总以来,心狠手辣,手段霸道,行为处事,颇得前者的欢心。
“那个年轻人,你觉得如何?”
沉吟片刻,邢剑南眉头一挑,饶有兴趣的询问道。
“空有副皮囊,以及蛮力罢了,于我而言,勉强能给我提鞋倒水,撑伞开门。”
邢东拍拍领带,挺直腰杆,眉宇之间的那股傲气,颇有一副指点江山,睥睨凡尘的豪迈气魄。
自家儿子这番毫不客气的评价,让邢剑南不禁抚须浅笑,“孩儿啊,年轻人可以有傲骨,但绝对不可有傲气,依我看,那小子,不是一般人物。”
“不就是依仗了他那手下带了枪械吗?没什么大不了的。”
邢东摆摆手,不以为然,“一介匹夫之勇罢了,终将是只能昙花一现,翻不起什么大风大浪来。”
言罢,这位气势凌人的年轻人,则又是咧嘴一笑,继而心不在焉道,“说句不客气的话,像那种垃圾货色,你儿子我,一根手指头就能摁死他。”
邢剑南蹙起眉头,若有所思。
“我明白了,父亲你这是想招揽他,收为己用?”
沉默之间,邢东一拍脑袋,当即恍然大悟道。
邢剑南点头道,“正有此意。”
“让那家伙,给我们邢家当狗?父亲这份面子,给的可够大的啊。”
邢东蹙起剑眉,一脸不悦,“我们邢家,可不是什么货色都能进的,要想给我们家当狗,那也要会叫,会咬人,更关键的,是要听话,会摇尾巴!”
邢家执掌的万豪会,在东海,是唯一有实力,可以与乐嘉集团放手一搏的顶级利益联盟。
即使是在里面当条狗,也是无数人,难以企及的幸运。
如今,仅凭今天这场闹剧,就施舍给沈瑜这个上船入伙的机会,这,未免是不是有些太过大发慈悲了?
“这家伙我看不顺眼,让他加入这事,再审审吧。”
邢东眉毛紧拧,面带不快道。
邢剑南据理力争,“人不可貌相,仅凭你看不顺眼这个理由就不让他加入,这个理由,站不住脚。”
邢东犹豫了一下,但实在找不出什么理由来反驳,只得暂时妥协,“好吧,不过在他加入之间,我们得试试他的底细,到底他是哈巴狗,还是白眼狼,咱们必须了如指掌,不然的话,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邢剑南嘴角勾起弧度,心底欣慰,表面上,却故作不解,“不嫌麻烦?”
邢东摇头浅笑,继而面色一凝,昂首挺胸道,
“这不叫麻烦,这叫筛选,叫慎重。毕竟,我万豪会这等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精英集团,向来不收废物。”
“有生之年,能够加入我万豪会,乃是其人祖坟冒烟,积了八辈子德。”
言至于此,邢东面露不屑道,“如果轻而易举就让那无知匹夫加入,也难免对其他会员不公,遭人诟病,权衡利弊之下,我们实在没必要因为这么一只蝼蚁,坏了咱们的大局。”
“那,我们尽快找个时间,跟他接触一下?”
邢剑南争取建议道。
邢东倒是无所谓,摆摆手,轻描淡写道,
“那就大发慈悲,施舍给他这个攀上咱们大腿的机会吧,呵呵。”
万豪会的名号,在东海本土,照样风头极盛。
邢东有百分之两百的把握,敢拍着胸脯保证,只要他们邢家扔出这块肉骨头,沈瑜这小子,就得屁颠屁颠的赶过来,摇着尾巴给他们父子当狗。
这一点,简直毋庸置疑。
只不过,做事向来稳重,步步为营的邢剑南,还是做出了这么一个假设,“倘若那小子,不识好歹,不接咱们给他施舍的这个面子,那该如何?”
“他敢。”
邢东舔舔嘴唇,龇牙咧嘴道,“我万豪会能施舍给他面子,是他祖祖辈辈,不知道几辈子修来的福分,若他拒绝,那么我也只好不得已出手,将这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卑微蝼蚁,一脚板踩死!”
他活动了活动全身的骨骼,望着沈瑜消失不见的方向,目光阴沉,笑容玩味。
邢剑南笑而不语,倍感欣慰。
自家这儿子,枭雄之气日盛。
未来接下自己的班,指日可待啊。
“行吧,父亲,咱们也赶紧撤吧,这地儿,怪他妈晦气的。”邢东不经意往地上吐了口唾沫,语气不耐道,“我会尽快找到那家伙的行踪,安排我们双方见面的。”
邢剑南点头,并着重提醒了一句,“注意方式方法,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个阶段,我还不想节外生枝,再次树敌。”
邢东点头,缓缓闭眸,“知道了。”
……
与此同时,正在车内后座,穿梭在车水马龙之间的沈瑜,正盯着手里一张,发黄的老照片,怔怔出神。
相片上,一对笑容和蔼的朴实夫妇,一个扎着羊角辫,满脸天真的小女孩,当然,还有那时年仅十岁的他。
稚嫩,清秀,但眉宇之间的那抹英气,从那时候开始,就已经隐隐浮现,氤氲而生。
“七年了,七年没有回来过了”
“义父,义母,小草,你们还好吗”
汹涌回忆,有如洪流,溃堤而来。
沈瑜默然,随后,双目紧闭,纷乱的脑海中,几度挣扎。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这七年以来,因为职业和身份原因,他与义父一家,几近失联,隔山又隔海,音信不相逢。
如今归来,琐事告一段落。
也是该,回去看看了!
“领主,您,没事吧?”
将沈瑜给出的那个地址,已然烂熟于心的赵信,透过后视镜,看到面带愧疚和歉意的前者,突然关切地问了一句。
沈瑜揉揉眼眶,摇摇头,旋即豁然一笑,
“没事,就是年纪大了,眼睛里容易进沙。”
“车再快点,今天,我要回家!”
………………………………
第29章:面子给多了,狗会觉得像条狼!
东海城郊,青云镇。
属于城市与乡村的结合地带,兼有两者的特点,既有方兴未艾的建设用地,又有大片的农田,平房夹杂其间。
这几年以来,作为东南新兴经济中心的东海,确实发展迅速,等资金到位,这些空旷的田野和低矮的平房,也将彻底被盖起的高楼大厦所取代,成为人们记忆里永远的尘埃。
故此,一路可见,各类大型拆迁机械,轰轰隆隆,火热作业,直将沈瑜记忆里这原本风景秀丽的青云镇,挖得千疮百孔,满目疮痍。
但此时此刻,相比于这种触目可及的巨变,心中一直默念那个熟悉地址的沈瑜,却是无心顾及其他,整个心目当中,只剩下归心似箭。
临近家门,沈瑜放慢脚步,举目遥望,紧随其后的赵信,则和对方保持一个身位的距离,侍立一旁。
眼前之景,平静又平淡,三间平房,两颗枣树,一条坑坑洼洼的泥巴路,以及时不时从村落两旁传来的鸡鸣狗叫,从烟囱里升起的袅袅炊烟,岁月,都好像在这一刻静止,然后溯回了七年之前的那段时光。
沈瑜在脑海里记得清清楚楚。
那时候,尚且还没有像如今这样,经历大规模工业建设的青云镇,花草树木飘香,稻田一望无际,更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绕镇而流,那清凉的河水,好似现在回想起来,还能品味到那抹曾经淌过心田里的甘甜。
每当草长莺飞,禾苗下田的时节,年纪稍大的沈瑜,就会带着妹妹小草,和一大帮孩子一起下田抓泥鳅,逮青蛙,哪怕弄得满身泥浆,脸上像只花猫,也是不到天黑,打死都不回家。
直到最后,沈瑜才会在大人们的喝骂声中,牵着和自己同样满身泥泞的妹妹,一边在路边的花丛中采上两朵绚烂的野花,夹在她的耳畔,一边牵着她的小手,带她回家。
再之后,少年长大。
一腔热血,义无反顾,将要投身边关,建功立业。
临别之前,胸口戴着大红花的他,抱着哭得像个泪人似的小草,和她一遍又一遍拉勾上吊,亲口保证,要不了多久,绝对衣锦还乡,荣耀归来。
可这一去,就是整整七年,隔山又隔海,音信全无!
以至于今时今地,此时此刻。
原地止步的沈瑜,突然又有些不敢回家了。
毕竟,一消失就是七年的他,实在心底有愧!
但,再怎么愧疚,再怎么彷徨,沈瑜也永远忘不了,要不是当年义父一家收留了他,并且给了他沈瑜一个虽不是荣华富贵,但却安稳温暖的家,恐怕他早就成为了路边野狗嘴里的佳肴,并且,现如今,国境内外,也不会流传着关于他北境领主的传奇!
树高千丈不忘根,人若辉煌莫忘恩。
义父一家的抚养之情,他沈瑜这辈子,必须加倍以报!
“这样吧,你先去镇上,给义父义母买点补品,我先行一步。”
沈瑜扭过头,细细嘱咐了一句,随后敛起心神,昂首挺胸,脚步抬动,当即不急不缓的迈步上前。
“蹬!蹬!蹬!”
数载铁血生涯,纪律严明的北境,早已将沈瑜的举止言行,打上了深入灵魂的钢印,以至于现在的每一道步伐,都自有一股轩盖如云的气魄,氤氲而生。
再算上他本就极其出众,万里挑一的俊朗外表,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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