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业、名业、遮业,这些是引起苦乐感受的业。这些业不仅集结起来构成人
的肉身,而且也决定着人的智慧愚鲁,并且它们是前世所定的。
耆那教认为,由于恼怒、骄傲、迷惑和贪婪等存在于灵魂中,使得灵魂
常常被业所“系缚”,犹如一件衣服被油垢、灰尘弄脏一样。解脱就意味着
灵魂与物质(业)的彻底分离。一方面制止新物质(业)流入灵魂(“制御”);
另一方面不断排除灵魂中的旧业。
耆那教认为,要使灵魂解脱,必须奉持“三宝”,即正信、正智和正行。
正信,就是要完全彻底地信仰大雄和他所传的教义。正智,就是正确地学习
和理解耆那教和教义,能够从具体的生灭变化着的事物中认识到事物自身的
永恒,从生物的生生死死中认识到灵魂的永恒。正行,就是要求在家的信徒
实行五项誓戒,即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不奸淫、不贪私财。至于出家
的修行者,还有更严格的要求,例如,不杀生,不仅禁止杀害任何一种甚至
最微小的生物,而且禁止一切可能引起争执的思念、言语和行为,甚至禁止
一切可以伤害生命的无意识的行为。正信、正智和正行三者紧密结合,不可
分割,其中任何一项的进退都会影响到其余两项。
耆那教还认为实行苦行是和禁戒一样的重要修行方法。他们把苦行分为
思想 (内)和行为(外)两个方面:前者是指必须静坐、反省、忏悔、消除
情欲、勤于学习;后者是指必须在行动上实行各种自我克制,经受各种使肉
体受苦的磨炼。
耆那教认为,当一个人通过奉持“三宝”以及实行苦行,就能消除旧业,
使新业不生,达到“寂静”,使灵魂摆脱物质的束缚,恢复其天然的完美,
从而摆脱轮回,获得解脱。解脱后,摆脱物质束缚的灵魂将可亲证其内有潜
力,获得4种至善,即无涯智慧、无限信仰、无穷能力与无尽欢愉。
耆那教也具有明显的反婆罗门教的时代气息。他们否认人的种姓差别,
而强调人的宗教修养的差别;反对用其他生物为牺牲祭神以求自己的解脱,
认为婆罗门教杀生献祭,不仅无助于人在来世的幸福,而且杀生本身就是造
下了恶业,主张用战胜自己情欲的办法求得自己的解脱。但是,耆那教走向
了另一极端。耆那教教人以身体的极苦去求灵魂的极乐,以现实的自杀去求
理想的永生,这对人民只能起一种消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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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佛教的哲学思想
佛教是公元前6世纪印度沙门思潮中兴起的一个宗教派别。在沙门思潮
诸派别中,佛教在历史上的影响最大。它在印度流行了约1500余年,至13
世纪左右才衰亡。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佛教形成的极为丰富的宗教哲学思
想,对促进印度哲学的发展有着巨大的意义。大约在自公元前3世纪始,佛
教向印度境外传播,北传至中国、朝鲜、越南、日本等地;南传至斯里兰卡、
泰国等地,对这些国家历史、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佛教与基督教
和伊斯兰教并列为世界的三大宗教。
佛教在印度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原始佛教,又称早期佛教
(约公元前6世纪中叶至前4世纪中叶)、部派佛教(约公元前4世纪中叶
至公元1世纪)、大乘佛教(约公元1世纪至6世纪)、后期佛教(约公元
7世纪至13世纪)。这里介绍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的宗教哲学思想。
(1)原始佛教的宗教哲学思想
原始佛教是指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 (约公元前565—前486年)及其后
三、四代传人时期的佛教。
释迦牟尼原姓乔答摩,名悉达多。释迦牟尼是他成道后,佛教徒对他的
尊称,意为释迦族的圣人。他又被称为佛陀,意为觉悟者。
释迦牟尼出生于释迦族聚居的迦毗罗卫国 (位于今尼泊尔国南部提罗拉
科特附近),其父是该国国王,母亲是邻国天臂国元能王之女。释迦牟尼出
生后不久,母亲便逝世,由继母即姨母扶养成长。17岁时娶妻,后生有一子。
他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极为聪慧。佛经说他精通“六十四种书”。他爱思
索人生问题。据佛经记载,他看到病人病患缠绵,老人龙钟艰难,死人形容
变色,深感人生充满痛苦和烦恼,逐渐产生厌世情绪。在当时沙门思潮解脱
风气影响下,29岁时出家,到摩揭陀一带寻师访道,无所得。又去修苦行,
“日服一麻一米”,日夜结跏趺坐,不避风雨,时间长达六年,人瘦弱不堪,
仍未得到解脱。后来,他来到菩提城附近的一棵菩提树下静坐冥观七天七夜,
终于大觉大悟得道,时年35岁。自此后,他传教四方,化导弟子,创立佛教
僧团。僧众尊称他为“佛陀”。80岁时在拘尸那揭罗城圆寂。
佛陀传教,主要是口头宣讲,基本上没留下文字资料。现存原始佛教的
史料主要来自部派佛教时整理佛典,即佛教“三藏”中有关的“经”与“律”
(另一藏为“论”,是部派佛教研究教义的著作)。“经”是佛教教理,“律”
是佛教僧侣集团的戒律。佛教“三藏”有汉语系统、巴利文系统和藏语系统
等形式。汉语的“三藏”主要据梵文译出,“经”有《长阿含经》、《中阿
含经》、《杂一阿含经》、《增一阿含经》。汉译四“经”与巴利文系统的
“经”《长部》、《中部》、《相应部》、《增支部》的内容大致相对应。
汉译“律”有《四分律》、《五分律》、《十诵律》、《僧祗律》等。巴利
文系统的“律”有《经分别》、《犍度》《附随》三大部。汉译《五分律》
与巴利文系统的“律”在内容上较接近。目前研究原始佛教主要依靠的是巴
利文系统和汉译的“经”和“律”。
佛陀传教,注重分析人生问题,对有关世界起源一类哲学问题一般不作
探讨。当人们问到这方面的问题时,他常常答道:“无记”,意思是不作判
断。据《中阿全经·箭喻经》记载,他对一位叫“鬘童子”的弟子说,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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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被毒箭射中,医生不是立即拔掉箭,而是先问谁射的箭,箭用什么材
料制造的,谁制造的等问题,那么问题尚未得出答案,中箭者早就死了。他
认为,世人正处在苦难之中,当务之急是拯救他们,而不是穷究那些深奥的
哲学问题。尽管佛陀回避哲学问题,但他所探讨的人生问题与哲学问题是密
切联系着的。所以,他创立的原始佛教教理中包含了比较丰富的哲学思想。
原始佛教的教理主要有:四谛说、缘起说、五蕴说、轮回5涅槃、无常
与无我说五部分内容。
四谛说,谛,字义为真理。四谛即四大真理,包括苦谛、集谛、灭谛、
道谛。它是原始佛教关于人生痛苦和如何摆脱痛苦的理论。
苦谛是对人生痛苦现象的分析。佛陀分人生痛苦现象为八类:一是生苦,
二是老苦,三是病苦,四是死苦,五是所求不得苦,六是怨会憎苦,七是爱
别离苦,八是五受阴苦。这八苦,前四种是从生理方面来看的,生老病死本
是生理规律,但人们往往想违反这种规律,要求出生不痛苦,不病、不老、
长生,从而导致痛苦。次三种是从社会关系方面来看的。在现实生活中,敌
对的人往往会合在一起,相爱的人往往被拆散,物质生活的要求也往往得不
到满足,这些也使人们深感痛苦。最后一种是从人身心方面来看的、佛教认
为,人由“色”(形式、物质)、“受”(感觉)、“想”(知觉)、“行”
(意志)、“识”(意识)五阴(或译五蕴)五种因素构成。五受阴苦是指
人身心等一切方面的苦。佛陀将人生现象概括为八苦,表明他对人生的认识
——“一切皆苦”。
集谛是讲人生痛苦的原因。佛陀说:“这就是痛苦原因的神圣真理:由
于渴求(生存),导致生而又生;伴随着肉欲和贪求,到外寻找满足;渴求
欢乐,渴求生存,渴求权力”。 (转引自德·恰托巴底耶:《印度哲学》中
译本,第129页,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他认为,人生痛苦的原因在于有欲
爱,对长寿的欲爱,对享乐的欲爱,对权力的欲爱等等。可见,他对人生痛
苦避免从社会条件方面作分析,而专从人的主观方面求原因。这显然是为了
引导人们放弃正常生活,去寻求虚无的解脱。
灭谛是讲断灭痛苦。佛陀说:“这就是灭寂痛苦的神圣真理:完全湮灭
愿望而灭寂这种渴求,让它离开,驱除它,与它分离,不给它留下余地”(同
上书,第129页)。在佛陀看来,渴求(欲爱)是人生苦之原因,只有灭绝
欲爱,才能摆脱痛苦,得到解脱。
道谛是讲灭苦的方法或手段,即所谓“八正道,包括正见(对佛教教义
的正确见解)、正思(对佛教教义的正确思维)、正语(在修行中做到言语
正确)、正业 (行为正确,做到不淫、不盗、不杀等)、正命(在修行过程
中做到少欲知足,正当地谋生)、正方便(集中精力,正确修行)、正念(对
佛教教义正确地忆念)、正定 (正确地修行禅定)。“八正道”从思想、言
论和行动方面规定了教徒应遵循的准则。
佛陀又称“八正道”为“中道”,意为两端中间的道路。他指出,世俗
生活耽于情欲,苦行则折磨人的身心,两者都是偏激的行为,而“八正道”
作为修行的生活方式介于两者之间,是“苦乐中道”。这是人们获得解脱的
正确道路。佛陀的“中道”表达了不走极端,而采取折衷的思想。这是原始
佛教教理的一个重要特点。
缘起说。缘起说是原始佛教关于事物和人生成的理论。
缘,意为条件;起,意为产生。缘起,意指依条件而产生。佛陀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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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的事物和现象都是依缘(即条件)而生灭的,“诸法从缘主,诸法从
缘灭”。佛教的“法”,指的就是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和现象。《中阿含经》
(卷二十)说:“若有此则有彼,若无此则无彼,若生此则生彼,若灭此则
灭彼。”这就是说,此是彼之缘(条件),彼是此之缘(条件),此依彼而
起,彼依此而起,如果离开了缘,什么也不可能存在。可见,原始佛教是以
事物互为条件而因果联系作为事物生灭的原因。
在佛陀时代,印度思想界对世界生存原因有不同的看法。婆罗门教主张
一因论,认为万物由神(梵天)所创造。外道有的学派提出无因论,认为事
物是偶然发生或由宿命决定的。原始佛教的缘起说认为事物互为条件而生
灭,主张的是多因论,取以上两种思想之“中道”。从哲学上看,原始佛教
的缘起说有积极意义。它肯定事物因果联系的普遍性。事物互为条件而生灭,
因此它们在时间上具有连续性,在空间上具有相互依存性,整个世界都是由
相互联系着的事物所组成的。这种思想具有辩证法的因素。
但佛陀的缘起理论只是说明事物生成的原因,他并没有对世界生成过程
作出深入的分析,更没有探讨世界的本质之类的问题。他提出“缘起”思想
主要还是用来分析人生问题的。他把人生现象归纳为十二个互为条件即因果
联系的环节 (支),即所谓“十二因缘”,各支名称及其涵义如下:
第一,无明,指心的迷暗无知,不明事理。
第二,行,指思想、语言和行动。
第三,识,指感觉和意识,包括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
第四,名色,名即五蕴中的受、想、行、识四蕴,指精神因素。另一蕴
是“色”,指物质因素。
第五,六外,指感觉器官和意识机能。有眼耳鼻舌身意(心)六外。
第六,触,指感觉器官与外界事物的接触。触要由六外、六境(六外的
外界对象)、六识相会才能形成。
第七,受,指感觉,包括苦、乐、不苦不乐等。
第八,爱,指对外部事物的渴爱。
第九,取,指对外部事物的追求、执著。
第十,有,指人及其所生存的环境乃至一切东西(包括宗教虚构东西)。
第十一,生,指形成生命。
第十二,老死,老与死的合称。
佛教史籍对十二支之间的因果联系有两种解释,一是从无明开始,逐次
到老死,前者为因,后者为果,说明人生的苦因。如行的苦因为无明,识的
苦因为行等等。二是从无明灭开始,逐次到老死灭,也是前因后果,说明灭
苦之过程。如无明灭导致行灭,以后每一支逐次灭。
“十二因缘”语,是佛陀根据自己对人生现象的观察而建立起来的。实
际上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往往是难以成立的。例如,“无明”指不明事理,
并不能作为行为产生的唯一的原因。“无明”和“行”产生的前提是有精神
和肉体的人身,而佛陀则把这种关系颠倒了。可见,佛陀提出“十二因缘”
说,并不重视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而是将他所理解的苦及苦因构成一连串
因果环节,从而说明人生流转于生死苦恼之中。人们只有信仰佛教、严格修
行才能灭苦得到解脱。“十二因缘”说实际上是对“四谛”说的进一步说明
和发挥。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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