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嘛!就应当给人家官复原职。
李立三在会上的这段发言,就是苦口婆心地向省委领导同志做工作,推动省委抓紧对杨英杰等8人进行甄别平反。
之二、后来成为“文革”罪状之一的几次讲话
其实,早在中央召开七千人大会以前,李立三就根据党中央的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地狠抓了甄别平反工作。
李立三一生坎坷,他的亲身经历,使他深深懂得挨整受屈同志的心情。只要一有可能,他就尽力为这些同志伸张正义。其态度之坚决,措施之果断,为他日后“获罪”再次埋下了伏笔。
1961年12月17日,华北局组织部副部长刘莱夫向李立三汇报甄别工作会议情况时说:“河北对王克东准备采取先摘帽子后作结论,我们认为这个办法有问题。”李立三当即表态: “如果基本上是人家搞错了,也可以。”由此可见李立三对待这个问题的态度观点明确,果断坚决。
12月27日,李立三在主持华北局书记处办公会议听取刘莱夫汇报甄别工作座谈会情况时讲话说:
“大是大非确实搞错了,先把帽子摘下来也好,这样有好处,可以叫大家知道,搞错了就要平反。不然一个人的问题,就要搞很长时间。”
“目前被批判的有些不敢说话,我们应当叫所有被批判的知道中央有关甄别工作的指示精神。”
在汇报到处分畸轻畸重问题时,李立三说:“总的原则是要根据思想批判从严,组织处理从宽的精神。畸轻的,一般就不再动了。”
“华北地区的甄别工作为什么进度慢?障碍是什么?我看主要是思想问题,就是还没有认识甄别工作的重大意义。所以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很重要。首先是领导干部的思想问题。领导重视了,下边也就重视了。会议应该决定:所有县一级干部要认真学习和讨论中央有关甄别工作方面的文件和省、市、自治区负责同志的有关报告。只有干部领会了中央精神,才能统一思想,才能正确地认识甄别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有一个限期,中央管理的干部还可以搞得快一些,因为他们的影响面大。”
“关于先摘帽子后作结论问题。摘帽子和留尾巴这是两回事。不能因为细节问题,而影响解决大是大非问题。如果有些人不是右倾机会主义,但别的错误还有,那么就不要把大是大非问题和小是小非问题混在一起。因为在摘帽子的过程中,要作一系列工作,不仅教育本人,调动本人的积极性,而且还可以教育广大干部。在摘帽子的同时,其他工作一定要紧紧跟上去,不能拖得太长。如有的拖了几个月、半年,是很不应该的。太长了也起不到教育作用。总之,要先解决大是大非问题。”
李立三在河北省的这些主张和言论,却为他后来引来大祸。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关于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的通知发出后,中共中央华北局从5月23日至7月20日在北京前门饭店召开了扩大会议,历史上称之为“前门饭店会议”。在会上,北京小组集中对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彭真、华北局书记处书记、北京市委第二书记刘仁进行批判,内蒙古小组集中对华北局第二书记、内蒙古第一书记、自治区主席乌兰夫进行批判,河北小组集中对华北局第三书记、河北省委第一书记林铁进行批判,天津小组集中对天津市委书记处书记、市长胡昭衡进行批判,山西小组集中对山西省委书记处书记袁振进行批判。而河北省委书记处书记阎达开代表河北省委对李立三的猛烈批判,其靶子就是1962年他在河北的历次讲话,说李立三当时是“竭力为右派翻案”,是“典型的右倾机会主义者”……
之三、不遗余力为自己的同事讨回公道
李立三下大力抓甄别平反工作,还表现在他对原中共中央工业部副部长高扬、部务委员刘祖春、薛光军等人的甄别平反上。
话还得从1958年大跃进运动中全民炼钢说起。
1958年秋季,在“全民炼钢”运动中,10月5日,《人民日报》第一版以“土法炼钢,妙计无穷,河南商城低温炼钢”标题,介绍了河南商城土法炼钢的经验,介绍他们炼钢用的是劈柴、木炭炼出的钢的质量与洋法炼的低炭园、方、扁钢料不差上下。设备简单,建炉快,花钱少,产量却不少。炼钢炉本身是用黄土加砂搪成,只用三块小铁板,6个铁钉。工具是一只风箱,铁杠4根,铁锤5个、铁砧2个。取名为“低温炼钢法”。
10月12日,康生在河南视察时说:学校是整个劳动大军的一个组成部分,要与社会上大生产相结合,可以上课两小时,劳动3小时;也可以劳动6小时,上课2小时;现在在全国钢铁潮流下,又可以只劳动,不读书。
冶金部多次在《人民日报》上介绍推广商城的经验:花100多元建一个炉子,只用250斤木柴和木炭,就可以炼出一吨钢,并郑重其事地否认这不是“炒铁”、“板铁”,为其正名是“钢”。
10月17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商城土法炼钢的巨大优越性:当天建炉,当天可以出钢,一个外行人,两天就学会炼钢本领。并发表社论:“让土法炼钢遍地开花”。
10月18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河南金榜第一名”。
11月8日《人民日报》载:在10月份,河南人民为我国钢铁跃进写下了英雄史篇。他们在一个月共产生铁440万吨,如果加上9月底以前产的生铁,今年全省已产生铁468万吨;10月这个月产钢30万吨,加上1—9月累计,今年全省已产钢31。3万吨。可是在6月底以前,全省只产生铁几千吨,钢一吨也没有。
就是在这种“大好形势”下,当时担任中共中央工业部部长的李雪峰,要求机关干部都从北京下到基层去吸收大跃进的新鲜空气,见见世面。我们都分别下到各省市去了。副部长高扬带队到河南,实地考察了禹县等地放出高产“钢铁卫星”—— 一炉炼出40万吨钢。
高扬回京后,实事求是地汇报说,那颗“卫星”不真实。因为,他们是把上百万吨铁矿石加上新砍伐的树木,堆积在一个山沟里,点火一烧,就说一炉炼出了40万吨钢。说实在的,他们炼出的“钢”,就连烧结铁也够不上。为此,1959年庐山会议结束后,在反对右倾机会主义运动中,旧话重提,副部长高扬、部务委员薛光军、刘祖春都被作为犯有“右倾机会主义”错误受到批判。1960年4月25日,中共中央工业部就高扬、薛克军“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处理意见”,向中央写了请示报告。经中央批准后,高扬被下放到贵州一个小钢铁厂——清镇钢厂当了个副厂长,薛光军和刘祖春也被下放劳动锻炼。
随着1960年中央工业部的撤销,机构没有了,干部分散在全国各地,身居工业部二把手的李立三,出于对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使命感,在中央有关甄别平反文件发下后,没有等原来的一把手李雪峰的指使,主动把对原中央工业部受过错误处分的干部的甄别平反工作承担起来。立即指示原工业部机关党委书记陈苏光按照中央文件精神,把工业部需要进行甄别平反人员的资料搜集起来。
李立三在参加七千人大会期间,亲自找贵州省委、贵州市委分管工业的书记和清镇钢铁厂党委书记了解高扬下放到该厂后的情况。会议结束后,他用了相当的精力(一个月时间)把他在工业部期间的几十篇讲话材料和关于批判高扬和工业部部务委员刘祖春、薛光军的全部材料,重新进行了审查。
春节过后一上班,2月15日,他就召集原工业部的几个处级干部黄书麟、刘谦、刘玉柱、张铁夫、瞿英等人,讨论为高扬、刘祖春、薛克军进行甄别平反。他发言说:“1070(万吨钢)指标是高,粮食是没有那么多嘛,是浮夸。烧结铁,不是铁……中央说算(铁),是为了照顾群众的情绪。土法炼铁,是失败的教训。”
2月26日,李立三又找刘谦、张铁夫等谈给高扬平反问题。他说,“……运动当中的一些问题,还值得研究。中央说,一些大办,错了。大办钢铁是不是对呢?杨献珍(中央党校副校长)在河南(大办钢铁)问题上被批判了九个月,现在看来是批错了。河南的大办(钢铁),就是值得研究。”
2月28日,李立三主动给李雪峰写了一封信,提出应该给高扬、刘祖春、薛光军等同志进行甄别平反的意见。
3月5日,李立三在召集原中央工业部一些处级干部黄书麟、王雨洛、薛光军、陈苏光、刘明义、刘祖春、戴先军、解金声、刘谦、张铁夫、瞿英等人座谈对高扬、刘祖春、薛光军等人的甄别平反时说:“现在应当承认,那个时候领导上有问题,用小土群解决钢铁是不行的。”他还说:“看来,大字报一般是不出为好。这是经验的反复。”“现在,批评者与被批评者两个方面,如何使多数同志(批评人者)在思想上能通,还是一个问题。(平反)又有让大家都能(想)通,才能说明高明。(现在)高级党校,还搞不开。我主张(运动中的)档案材料,一律撤销。请(王)雨洛同志向安(子文)部长反映一下,我们主张撤销。”
经过李立三反复工作,在3月8日由苏谦益主持召开的(李立三参加)华北局书记处办公会议上,首先通过了给薛光军同志平反的决定。
李立三特地给在成都的于江震(原中央工业部副部长,时任西南局书记处书记)打电话,委托他主持召集在西南局的原中央工业部的同志就给高扬等人的平反问题进行讨论。不久后,3月19日和4月2日在西南局的原中央工业部部务委员谭申平和原办公厅主任李辛夫写信给李立三,汇报了他们讨论的情况和意见。
4月12日,为给高扬进行甄别平反问题,李立三给邓小平写了一封信,向邓小平请示。
4月27日,中共中央根据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再次发出了《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工作的通知》。
李立三见到中央的通知后,立即找到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张启龙、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书记王从吾商量,由中央组织部出面把高扬调回北京来工作。同时他责成有关人员及时写出了“关于1959年反右倾运动中对高扬同志所作处理的甄别决定(草案)”。5月18日,李立三反复进行文字修改。
5月下旬,高扬一回到北京,李立三就赶到厂桥中直招待所去看望,当面表示慰问并道歉。5月25日他亲自把“甄别决定”(草案)交由高扬本人签字同意。经与中央组织部商定,因工业部已不存在,高扬是中央管理的干部,故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李楚离主持,于5月31日在中央组织部机关内的会议室,召开了原工业部在北京的17级以上党员干部大会,公开给高扬平反。李立三在讲话中代表原中央工业部领导班子作了自我批评,向高扬本人道歉。高扬也在会上发了言。散会后,李立三自己拿钱在华北局招待所东方饭店设宴,请高扬、刘祖春、薛光军吃饭,再次向他们表示道歉。
会后,李立三立即给邓小平写了一封信,向邓小平汇报了给高扬进行平反的情况。“我在关于对高扬同志平反问题写给雪峰同志的信中提到过,并同高扬同志当面谈过,当时拟定的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事前和高扬同志谈好,在平反会议上我发言时,只作自我批评,说明把他划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是不对的;然后由他发言作自我批评,说明他自己有那些缺点错误。在中央组织部召开的平反会议上就是这样做的。”
李立三在给邓小平的信中还向中央提出建议:对“平了反的同志,可以官复原职”。“对在过去运动中受到批判处分,现在证明是搞错了,而在受委屈的过程中,表现得很好的同志,在平反以后,可以从中提拔一批到中央某部门、中央局或省、市、自治区党委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工作。”
中央采纳了李立三的建议,不久后,高扬被中央任命为化工部部长(原来是副部长级)。高扬的家由贵州搬回北京后,李立三再次到化工部高扬的新住处看望慰问。
在华北局书记处给薛光军平反后,4月8日,薛光军写信给李立三,一再要求到中南局陶铸同志那里去工作。经与中央组织部商量后,6月19日,李立三复信薛光军,转告他同意他去广东担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秘书长。
经与中央组织部商量后,刘祖春也从下放所在地返回机关,被任命为中共中央华北局研究室主任职务。
给高扬、薛光军、刘祖春同志平反后,紧接着7月2日,李立三又召集原中共中央工业部在京干部开座谈会,讨论给其他处级干部王竞成、寇有信的甄别平反问题。
12月26日,李立三再次召集张铁夫、黄文、刘玉柱、解金声等人商谈给原中央工业部干部处长王竞成平反问题。当有人在发言中提出,王竞成(在被批判过程中)曾经自杀过,以作为不给她平反的理由时,李立三反驳说:“中央也没有规定,自杀就一定要给处分”,坚持主张要给王竞成平反。
这样,由于李立三的辛勤操劳,总算把对原中央工业部受过错误处分的人的甄别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了却了李立三的一桩心愿。
10。冷遇中的真情
60年代初前后,李立三有一次在与我们的谈话中,突然流露出一句忧心忡忡的话:我从1946年回国工作到现在,是我犯“立三路线”错误以来最平静的13年……
这话当时给我们以强烈震动。其实,就我们所知,他回国工作的这13年风风雨雨不断,实际上并不平静,可他仍然认为是最“平静”的。那么,言下之意,今后可能会更不平静了?
当然,后来的事实不幸被他言中。只不过当时的我们一时还难以理解他话中的全部含义……
其实,尽管李立三早在50年代初期就在政治上又遭受打击,一度也被“罢”了官,但他以坚强的党性和对党充满激情的工作信念,很快自己总结了经验教训,又全身心地投入新的工作中去。真正使他对党、也对自己的前途和命运产生深深的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