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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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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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要想在职场立足,必须学会吃亏、学会吃苦,尽快给自己在职场上合理定位。
问题一:缺乏职场礼仪
案例:徐静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是经理助理。刚上班,经理让她给副总裁打个电话,请副总裁处理一件工作。于是徐静就打了电话,“是于副总吗?刘经理叫告诉你,你把某某某事情赶紧处理一下,刘经理很急的。”刘经理在那里摇了几下头,办公室里的人听完她说的话都笑了。
点评:徐静在打电话时,语言里面就已经有了不礼貌的言辞,刘经理在职别方面并没有权利要求于副总去执行什么工作,这种命令式的语气虽然是转告,却显示出对副总严重的不礼貌。大学生在学校里自由散漫惯了,习惯性地以为这些都是理所当然,但刚参加工作的大学生却忘记了礼貌问题。礼貌是多方面的,包括语言、行为、举止,甚至包括暗示性、职别性的礼貌。对于礼貌方面的考虑,大学生们相当欠缺,然而,这些却是职场里升迁的最大因素。没有人希望培养提拔一个不懂礼貌的职员。
问题二:缺乏团队观念
案例:王阳担任某公司开发总程师助理。总工经常要到下面的企业去考察,了解下属企业的人员配置、设备配置、加工能力、工艺、交通、生产能力等情况,以便考虑如何去组织产品生产。王阳从来没有要求与总工一起下车间,一直都是自己直接去下属单位,自己跟下面单位的负责人交流。
点评:学生在学校多强调的是“个性”,学校也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但企业强调的是团队精神和严谨的工作纪律。在这里需要的不是你的个人独秀,而是你与团队默契的配合,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完成工作。新人应该了解,无论你在学校里学业成绩有多优秀、社会活动能力有多强,也不论你的雄心壮志有多高,成功决不会是孤立的,你所处的环境、你的机会,都是影响你成功的重要因素。如果能认识到达一点,就会抱着学习的态度走向你人生的又一个起点。
问题三:缺乏时间观念
案例:李蕾上班期问,经常迟到,迟到后,马上找到班长求情,说,“我今天肯定把我的工作做完,不影响班里的工作。”几次迟到后,班长无奈找到总经历请教对策。
点评:大学生的一个通病,认为实习期间或试用期期间,只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就可以了。跟其他人无关。但企业并非如此看待,从整体组织出发,纪律性是企业正常生产的基本保证,如果纪律问题不首先处理好,如果纪律依然散漫,不注意融入团队,团队的集体力量就始终无法得以体现。对企业来说,李蕾这样的学生是没有任何保留培养价值的。
问题四:自身定位模糊
案例:小黄是学机械设计的,毕业后到某加工公司做设计工程师,刚开始要到车间跟老师傅学习加工制作工艺。但小黄在工作中认为自己的学历比老师傅要高,所以对老师傅提出的一些加工建议总是不以为然,并且经常擅自做主改变工作流程。
点评:进入企业后,应该尽快放弃“精英意识”,以平常心看待工作、看待同事。要时刻问自己“你可以为团队做什么贡献”,而不是总急于表现自己。另外,企业强调的是结果,谁能出成绩谁就是好样的。这与你的学历和来自什么学校无关。你要知道,越是名牌院校的学生,企业寄予的期望就越高,一旦达不到他们的预期,你带给企业的失望就会很大。
问题五:散布小道消息
案例:小陈刚进一个企业,总是害怕不清楚单位的人际关系而无意中触雷影响自己的前途,于是特别热衷搜集小道消息。有一天跟同事聊天,得意洋洋地说,“你知道吗!人事部的张经理是老板的小老婆。”同事警告小陈不要瞎说,但小陈并没有吸取教训,在又一次的传话里,小陈说某人偷窃了公司的财产,在查无实据的情况下,公司开除了小陈。
点评:大学生们习惯性地想到什么说什么,很少认真地去想一想所说的话是否确实合理。尤其对一些小道消息,最是热衷,却不知道,小道消息很有可能是某些人故意放出来的,如果你跟着继续放风,像小陈这样,实际上等于是被人利用充当了一次工具,不但害人而且害自己。此外,乱嚼舌头的人在企业里是不可能受到重用的,因为,没有办法保证一个乱嚼舌头的人会严守企业秘密。
实习生的三条出路
作为一个实习生,究竟要在实习过程中获得什么,怎么才能把握实习机会为自己求职增加砝码?三个不同的实习案例或许能给正在准备实习的学生们一点启发。要记住,实习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在这家公司就职,而是增加自己求职的砝码。
出路1:其他单位频频招手
案例:实习为我求职增加了机会
人物:Zita
专业:企业管理
实习岗位:某500强企业行政助理
我的专业是企业管理,大三那年暑假,我没有去导师公司做项目,决定自己找实习单位。后来看到网上某500强企业招聘实习生,就去试了试,没想到被录取了。
我的职能是行政助理,过去的三个星期,我一直努力适应新角色,尽量做好每什事。在实习中,我第一次学着给人打印、复印、发传真、订机票和酒店。对我来说,每一次实习我都很认真地从小事做起。当然并不是每一次都能等来机会,但大多数的时候就算没有更好的工作机会,我也会在每一个公司和某些人保持良好的关系,多取得一些人对你的好感总是不错的。
果然实习结束后,公司里很多同事向他们的一些客户公司推荐了我,我自己也收到了不少大公司的面试通知。最终我选择了同事推荐的一家和我专业对口的公司就职,公司的HR说,当初他们就是听说我做事认真踏实才决定录用我的。
点评:
选择500强大公司进行实习,确实可以为你今后就业增色不少,这从我们身边成功的例子不难看见。工作过程中,有时并不在于你做的事情大小,例如帮其他同事拿传真或是接电话、订酒店等,这些在磨练你意志的同时,也可以让你与公司的老员工近距离离接触,尽管有时最后你不一定留在这家公司,但或许他们也会伸出援助之手,给你推荐一份工作。找一家自已心仪的公司实习是每个大学生的梦想,而在某家公司实习也许并非最终就在这家公司就职,关键是这段实习经历能带给你什么。
出路2:拿到实习单位的Offer
案例:实习经验成了我的跳板
人物:肖凡
专业:法律
实习岗位:某律师事务所
春节过后经朋友介绍,我到了浦东一家很有名的合伙人律师事务所实习。简单、繁琐的工作就这样朝我压来,实习生在律师事务所根本不可能单独接案子或者会见顾客,都是做些幕后支持性的工作。我一开始就做法律条款的研究,一个案子过来,我先看过,然后向老板提出个人意见,接下来把这个案子可能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条款找出来;还有一部分工作就是校对他们翻译过的合同文本,是件非常枯燥但考验你是否细心的工作。
这样的工作虽然满足不了自己先前预想的“成就感”,但实习嘛,就是学习的过程,我觉得怎样的态度对于怎样的实习效果是很重要的。我不赞成有些同学来回窜在大公司捞取“简历经历资本”,那只是一个表面的东西,而对待工作的态度不是一蹴而就的,不只是个脑子里的想法,还需要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去坚持,而坚持的过程就会有收获。
每天,我到的都比老板早,走的比老板晚。后来所里接了一个国际仲裁案,我参与的比较多,工作的过程也很刺激,一人多高的资料由我读完,整理、分类、装订,熬了实习以来的第一个通宵,第二天跟着老板开庭,庭上我找出的法律条款几乎都被用到了,老板也大大夸奖了我一番。
实习结束,这家律师事务所想录用我,而更好的一家公司也同时给我发来了Offer,正式聘用我为公司的法律顾问。权衡利弊,我还是选择了现在的这家公司。
点评:
实习是一个大学生走向社会的阶梯,如果实习好了,机遇也就会随时光顾你,要知道不管什么用人单位,他们都需要一个谦虚谨慎、好学上进的员工:而如果你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那么尽管机会降临你也不会察觉。案例中的小华勤奋刻苦,对待实习兢兢业业,最后留在了实习单位。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学生以为不会留在实习单位,于是就敷衍了事地对待实习工作,领导安排的工作不能完成,可想而知他们最后走向工作岗位怎么会面对人生的种种挫折。
出路3:在实习中迷了路
案例:毕业了,我仍然被当作实习生
人物:Echo
专业中文
实习岗位:公司文员
从大四开始,我就到现在这家公司实习了,工作岗位是公司文员。我要给老板起草文案,每次大小会议我也要参加,然后将会议材料整理成文件。有时公司搞活动我还要奉献自己的企划,不仅要有创意而且还要注意可行性。当然,在进公司之初,我有一位实习老师,他专门带我,他做不完的工作就由我来帮他一起完成。而没过多久,这位老师就跳槽了,于是他的工作便落到了我的肩上。我很想留在这家公司,于是毕业后也就一直呆在这家公司,但身份一直是实习生。去年,部门领导还偶尔提过马上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可是到现在又没了眉目。听别人说,公司这两年业绩滑坡,已经裁掉好几个人了,而我是否能被录用又成了空中楼阁,让我倍感焦急。
看看身边的同学都找到了正式的工作,我却有些茫然,到底是继续留在现在的公司,还是去找另外一份工作,我真有些不知所措。我总自我安慰,说不定公司不久就要和我签订合同,我很快就可以领工资了。
点评:
对于一家自己向往的公司,作为实习生当然应该全力以赴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争取最终能被录用。但是我们也要警惕,一些用人单位是不是侵犯了我们自己的权益。在毕业以前,我们作为在校生,无法享受劳动法的保护,但一旦我们毕业了,我们就要懂得维护自己,以防一些不法的公司将自己作为廉价劳动力使用。作为小韩,你首先要做的事,不是在那等待,而是找公司老扳谈谈自己的想法和困惑,了解自己至今仍未签约的原因,不管是公司想逃避责任,还是觉得你业绩仍不够,它至少会为你今后道路的选择提供参照。
实习生的权益维护
许多大学生在进入就业大军时,往往对就业的相关法规一知半解。当毕业生在买习期、试用期遇到劳动争议问题时,就需要参照《劳动法》的相关法规维护自身的权益。
A、毕业之后不是实习生
法律上区别是否实习的唯一标准就是学生的身份,即以学生身份到用人单位去的包括假期的勤工俭学等,属于实习,不视为就业。毕业之后以失业或待业人员身份到用人单位的,则已具备劳动者的身份,视为就业,产生试用期、学徒期等概念。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学生在毕业之前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实习期和见习期是没有区别的。
学生自毕业之后到用人单位去工作的,见习期、学徒期和试用期都应当成为劳动合同期的一部分或者全部。
提醒:
一旦学生在毕业后,继续留在实习单位的,两者间的关系将发生变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无论是在试用期、学徒期还是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如不幸在此期间患病的,还享有法定的医疗期的保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B、在校学生实习期间不受《劳动法》保护
一般来说(除了有特定法律意义的实习之外)在校学生在学校安排下或者利用课余时间到单位进行实习,因在此时全日制学生还是学生身份而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他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也不是劳动关系。出于学生不是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学生和实习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不能作为为劳动争议处理。如果出现工伤等问题,可通过民事纠纷的渠道解决。
同样的道理,大学生毕业前与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在法律上也是视为民事合同,如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违约,需按协议承担违反民事合同的违约责任,而不承担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义务。而且劳动基准法中划定的最低公子等也不适用于学生。
提醒:
由于实习生和用人单位之间不产生劳动关系,所以劳动法中规定的办理社保、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不适用于实习生。


  
  书籍名称:实习生  作者:蓝小汐
  
  本书籍由网友“小蘑菇”上传  日期:2011/1/5 15: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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