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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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甘-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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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在由店里下班出来和阿仁见面,只一件白衬衫和一条修身的牛仔裤,阿仁却穿着一身很考究的休闲西装。
 
  “哇,要这么隆重啊?那我还是不去了。”自在打起了退堂鼓。
 
  “什么隆重,我这是下午参加电视台节目公司帮我选的衣服,借的,明天要还回去的,我又不想回去换衣服,所以就穿来了,你这样不是很好嘛,走吧。”




第89节:回甘(89)

  在阿仁眼里,自在总是完美的,但自在自己却感觉到了差距。
 
  曾哥的酒馆也和往日完全不同,挂了新的窗帘和帷幔,桌椅都用同色的布料重新套了起来,门口还站了四个穿黑衣服的保镖。
 
  阿仁和自在被拦在门口,索要请柬。
 
  阿仁的请柬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保镖彬彬有礼地把阿仁放了进去,又威严地把自在拦在了外面。
 
  “喂,你什么意思,她跟我一起来的,再说了,我就住在这里,什么时候这里由你们说了算了?”
 
  “对不起,今天这里是私人包场,没有请柬的一律不放进去,我们也是奉命办事,对不起。”保镖有礼有节,但就是不放人。
 
  “算了,你去吧,我走了。”自在看着里面衣香鬓影的氛围,头皮也一阵发麻,这种场合,她很不适应,趁机想脚底抹油。
 
  “让她进来,她是我的客人。”丁一莲出现在门口,保镖立刻彬彬有礼地将自在请了进去。
 
  有没有这种经历?明明在熟悉的环境里穿得很舒服的衣服,一旦换了一个环境,便会让你觉得鞋子有点脏,衣服太过廉价,而裤子明显地需要熨烫一下?我每次在商场的镜子里看见自己的时候,都会有这种感觉。
 
  自在站在熟悉的酒馆里,却因为周围的人而感觉到了自己的格格不入。
 
  女人们都有着精致的妆容和考究的礼服,男人们着装优雅,发式妥贴,就好像电影里那些上流社会的小型聚会一样。
 
  阿仁好像很能融入这样的环境,他那张俊秀的面孔更是这个世界的通行证,很快他的身边就聚集了不少的人气。
 
  站在一旁的自在却觉得手脚不知摆在哪里,牛仔裤更是绑得她喘不过起来。
 
  “你跟我来。”丁一莲在她耳边轻声地命令了一句。
 
  自在吃了一惊,忽地一下子站起来,险些撞翻丁一莲手上的酒杯。
 
  “展小姐,你能不能动作稍微文雅一点?”丁一莲又忍不住说了一句。
 
  这让自在更窘了。
 
  “你没必要觉得尴尬,我知道,你没有准备好,你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样的场合,很多年前我和你一样,也是这样地格格不入,但你要记住,不是每个人生来都能这么优雅自信的,她们不过比你早一天见了世面而已。”




第90节:回甘(90)

  丁一莲领着自在走到阿仁平时住的储藏室,拿出几样东西递给自在。
 
  “我就猜到阿仁会把你带来,我已经帮你准备好了。”
 
  一条大方的爱马仕丝巾,扎在了白衬衫的外面;
 
  一只LV限量版的包包把自在拎在手上的环保袋包了进去;
 
  丁一莲又从自己的手上取下一块百达裴丽的手表,戴在自在的腕上。
 
  “这一块表,比你们家的房子还要值钱的多,所以小心别掉了哦。”丁一莲拍了拍自在的肩膀,很满意自己的改造。
 
  “有了这些装备傍身,几十块钱的牛仔裤和白衬衫的搭配就成了一种品味。现在的你,可以自信地站在阿仁的身边。”
 
  储藏室里,有一面镜子,自在由里面看见自己,她看不出什么变化。
 
  说实话,如果丁一莲不说,自在也不知道这么薄薄的一块机械表有什么高贵的地方,以她的经验,知道的奢侈品没有几样。
 
  可是在丁一莲的引领下再次走出去的自在,却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这块表是去年在香港佳士得拍卖的那一款吧,哇,比图片更加漂亮呢。”
 
  “我也喜欢机械表,传统的东西,更加有一种经典的感觉。”
 
  几个美女用很傲慢的眼光扫描了一下清汤挂面的自在,当视线落在自在那块价值不菲的腕表上时,立刻变得亲切起来。
 
  这年头,也有大家闺秀穿着简单地出门,这少女虽然是生面孔,但身上的装备不俗,也许是不知道哪家富豪刚刚出来社交的女儿,看她身材挺拔,表情温和,如果她有个单身的哥哥,就更加完美了。
 
  一块表,让她们个个都成了自在的好友,好像早就熟稔的一样。
 
  “我找你半天了。”乐小琪忽然出现,一把拉走了自在。
 
  “那不是乐善亭的女儿吗?”
 
  “刚刚那个女孩不知是他们的亲戚还是朋友的小孩。”名利场上,一个钱字比什么都金贵,只有自在,懵懵懂懂不知道其中的奥妙。
 
  不过,被这些女人围在当中,香水味熏得她头昏,,小琪来正好解了她的围。




第91节:回甘(91)

  “那些势利小人,不要理他们,阿仁正到处找你呢。”
 
  兴奋的阿仁正和一个光头戴着耳环的男人聊得起劲,见到自在,连忙向她介绍:“在在,这是庄哥,他看了我的表演,希望帮我制作新专辑,你知道吗,那些我喜欢的创作人,都是庄哥的朋友,我想,这一次的合作,一定很有意思。”
 
  自在不太了解流行音乐,虽然也常常听歌,但没有时间细细去记住那些写歌的人,站在阿仁和庄哥的身边,她只能礼貌地陪上笑容而已。
 
  人群的边上,丁一莲和乐善亭正在交涉。
 
  “你这是什么活动?叫我们来,也不说为什么?”丁一莲有点不悦地质问着乐善亭。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我想给你一个惊喜。”
 
  “今天?”
 
  “你忘了吗?22年前的今天,你生了一对可爱的儿子。”
 
  “我跟你说过很多次,这个日子我并不希望庆祝。”
 
  “一莲,如果我帮你找到了他,以后你是不是就不会在意这个日子了?”
 
  丁一莲还没有回答,一个服务生推着辆装着生日蛋糕的餐车已经走到了阿仁身边。
 
  阿仁正和庄哥聊得起劲,丝毫没注意到气氛的变化。
 
  服务生点亮了生日蛋糕上的蜡烛,灯暗了下来,烛光照着阿仁诧异的脸,却将丁一莲的一脸惊讶掩藏在了黑暗当中。
 
  “阿仁,是我的儿子?” 
 
  “对,但他不知道你是他的妈妈。表姐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完全忘了自己六岁以前的事情,他以为自己真的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
 
  丁一莲沉默了,黑暗中看不见她的表情,但听得见她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我知道你没有办法走到他的面前跟他说,我是你的妈妈,也许,你应该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
 
  乐善亭握住了丁一莲的手,她的手冰冷、颤抖。
 
  时常参加派对的人都有经验,看见蛋糕,便唱起了生日快乐歌,阿仁在大家的催促下吹灭了蜡烛,他以为这是一个恶作剧,并不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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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节:回甘(92)

  “这是我第一次吹灭属于我的生日蜡烛。”阿仁把他切下的第一块蛋糕递给了展自在。
 
  “今天是你的生日啊?”
 
  “我的生日不是上个月的8号吗,你忘了?是我进孤儿院的日子。”
 
  丁一莲听见了自在和阿仁的对话,她的心被悔恨紧紧地攫住了。
 
  上个月的八号,是的,丁一莲记得那个日子,为了能留在乐家,留在张琪的身边,她在那个日子把小儿子留在了向阳孤儿院的门口。把他留在那里的时候,以为很快就可以回去找他,却没想到张琪遇上车祸。
 
  “弟弟,你就在这里等妈妈,如果人家叫你进去吃饭睡觉,你要听话,妈妈很快会来接你的。”用身上仅剩的钱给小儿子买了一串糖葫芦,小家伙开心地吃着,完全不知道这是最后的甜蜜。
 
  孩子还没有上学,所以连学名都没有起,在家里,老大叫宝宝,老二叫弟弟。
 
  弟弟很聪明,一声不响跟着离家的母亲走了出来,那么长的山路,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跟得上母亲的脚步的,一直到了城里的长途车站,才发现他站在自己身边,拽着自己的包带子。
 
  送他回去,就怕来来回回自己的那一点斗志全被母子情深给磨折了,那时候的丁一莲,一心想着自己的人生,早在离家的时候,就决意跟原来的亲人一刀两断。
 
  带他在身边,实在没有能力,路过一条小巷,看见一个叫向阳福利院的地方,门里面,有些孩子在游戏,那是一个晴天,孩子们在阳光下奔跑追逐,看起来挺快乐的样子。
 
  于是下了决心。
 
  谁想得到,多年以后,却要在这个被遗弃的孩子身上,重新寻找自己的梦想。
 
  “在在,等比赛结束了,公司会帮我找宿舍,我们索性找一间大一点的把你妈接来一起住吧,我盼着这一天已经好多年了,早晨醒来,听见家人走来走去的声音,闻着厨房里飘来的白米粥的香味,我想一定无比幸福。”
 
  “切,说到底你是想早上吃一碗现煮的白米粥啊,放心吧,我妈煮的粥又香又糯,她自己用雪里蕻做的腌菜,小油锅一炒,更是一绝,你想吃,明天我就能带给你。”




第93节:回甘(93)

  阿仁忽然高兴地抱住了自在:“这种家里的饭菜,我从来没有吃过,在在,光听你这么讲,我就觉得幸福死了。”
 
  周围的人都在文雅地交流着,阿仁的动静太大,大家看了过来,自在只觉得自己的脸一阵阵发烫,连忙推开阿仁。
 
  丁一莲的心又飘回了过去。
 
  阿仁四岁的时候,不爱吃饭,自己端着碗,追着他,他却满山地逃,白米饭,小青菜,红烧肉,居家的时候,丁一莲为孩子的饭菜也颇费心思,可是阿仁却不领情。
 
  如今,别人家的一碗白米粥,却让他高兴成这样。
 
  走到阿仁的身边,本来想凭着一时的冲动告诉他,你不是孤儿,我就是你的妈妈。
 
  但是,看着阿仁和自在嬉笑打闹的样子,丁一莲又犹豫了。
 
  儿子已经完全忘了有自己这个妈妈,他还说——这种家里的饭菜,我从来没有吃过。在他的记忆里,真的没有了家,没有了母亲,也许在潜意识里,他选择遗忘来痊愈自己的伤痛吧。
 
  揭开他的伤疤,他会快乐吗?
 
  或者,他会变成另一个阿润,母子相见时,总恨不得兵戎相见。
 
  丁一莲退了回来。
 
  找到了,安心了,反正即使不相认,也有了脱不开的联系,那一纸合约,也许比一个遗弃孩子的母亲,更能让阿仁觉得安全。
 
  自在也不知哪里来的灵感,跑到水缸边上,将身体趴在缸沿上,用手去够小男孩的手,水并不深,很快自在就握住了他的手,但男孩子的力气挺大的,不仅没有靠抓住自在的手站起来,反而有点把自在向缸里拉的意思。
 
  15
 
  自在从一堆乱梦中疲惫地醒了过来。
 
  丁一莲不知什么时候走的,她的丝巾包包和手表都没来得及还给她。自在叹了口气,今天还得去一趟,当面把这些贵重的物品交还过去,想想那一支表居然比自己家赖以生存的小屋还要贵,自在觉得荒唐。
 
  什么人会花这样的钱去买这东西?
 
  不过昨天那些围过来的女子,似乎个个都把这当成了目标。




第94节:回甘(94)

  自在觉得一阵晕眩,她的目标不过是找一个学有所长的工作,辛苦积累,把欠的十万块还掉而已。
 
  今天,事情依然很多,先去还掉丁一莲的东西,然后去一茶一坐上班,回来以后要整理网店的订单,发货收钱。
 
  小店最近渐渐有了人气,每天都有不少人来询问,可惜自在能在线的时间不多,只能针对大家的问题做滞后的统一回复,有时遇上一些自在自己也没遇到过的问题,她只能去查书。
 
  这个阿润,说走就走了,本来,只要向他请教,问题自然迎刃而解。
 
  这家伙,住了这么多天,一走,就如黄鹤一般渺然无踪了。
 
  除了在门店接受茶艺师的培训之外,自在还去参加了政府组织的茶艺师的培训,考出证书来,政府还会补贴一半的学费。
 
  重新坐在教室里上课,让她的心静了下来,关于茶,从历史到制作工艺,从品饮到冲泡,原先一知半解的地方,现在有了一个系统的学习过程。
 
  原来,唐朝人喝茶,有点像现在的菜泡饭的做法,那时候更应该叫吃茶而不是喝茶诶。
 
  红茶、普洱茶和乌龙茶的诞生,都是因为意外,中国的茶农珍惜手上的每一片茶叶,不愿意暴殄天物,所以,才会将坏掉的茶细细研究,结果竟另辟蹊径,得到新的工艺品种。
 
  每次上完课回来,自在都会絮絮叨叨跟妈妈讲上半天,然后再兴奋地把当天的心得写在网店的交流区里。
 
  小小的茶叶网店,给了自在很多的乐趣,让她变得积极起来,甚至,她还恢复了上学时候的习惯,早起跑步,再练一套拳,没有场地,就在小区的草坪上施展一下拳脚。
 
  自在练的太极吸引了很多的叔叔阿姨围观,大家推举黄老伯出来游说,想让自在当老师,教大家打拳健身。
 
  自在毫不犹豫地答应了,这么多年的老邻居,都是自己的长辈,能一起健身娱乐,开心得很,根本不要提学费的事情。
 
  可言妈妈也被大家拉进了“学习班”,一个月练下来,好像腿脚也灵便了很多。




第95节:回甘(95)

  小小的变化让邻里之间的关系进步了不少,家里客人多了起来,桌上经常摆着邻居阿姨送来的小菜,灯泡水管坏了,也有勤快的爷叔帮着修理,走在小区的路上,大家都是拳友,打起招呼来,还互相称呼师姐师妹,一时间老旧的小区热闹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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