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纸也小中了一招,虽然立刻反应过来了,不过算是魔王小胜一局吧!此外魔王果然节操都下饭吃了,都说了有夫之妇,还来勾搭!还没下限,还卖萌!
不过最后妹纸和魔王算是讲和了,魔王先放下身段讲和兼求道友论道,所以妹纸也道友就道友吧!只要不招惹不干涉我。
至于庞斑想要借妹纸磨灭对师太的感情的想法还是没有变,只不过他已经转换方式,决定从自己的内心入手,至于妹纸是否回应,反而是次要的了。这也是妹纸现在马马虎虎容的下他的缘故。
其实当时烈少也是这样,喜欢的话可以容下,前提是不许干涉,发乎情止乎礼。强迫要回应,不是每个人都有厉小哥那特别待遇+超级运气的。
道心种魔大法,我认为重点在于在“道”和“魔”转换的一刹那,得到启悟从而突破,至于像韩柏那样利用魔种来和女人交合提高功力,这种下三流的东西对庞斑来说什么都不是,要知道庞魔这一身功力全是他自己苦修得来,当初他赤足走遍千山万水,蒙赤行就该教会他这一点了。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当韩柏们还在沾沾自喜于“在床上就可以提高功力”的时候,真正的魔王如庞斑向雨田等,恐怕连看都懒看一眼。
功力这东西换个世界换个能级立马颠覆,属于钱之类的身外之物虽然很有用但是随时可以赚换地方变废纸,所以其实最重要的还是自己的境界,境界不退,到哪里都能立刻崛起。
再次赞美必然立地飞升的太师父!
☆、草原雏鹰
一对翎羽翠绿的不知名鸟儿,停歇在刚抽出新芽的老树上,午后的阳光十分温暖。这一对鸟儿互相梳理着羽毛,不时地发出欢快的鸣叫。
方夜羽很快收回了目光,重新落在书案上,开始专心地思考,在申时前,他必须完成三篇策论,目前已经写了一篇,还有两篇。
而晚饭之后,里赤媚会过来抽查他今天的武功习练情况。
寅时三刻起床,亥时二刻睡觉,每天的文武功课都排得满满的,哪怕最盛大的节日,也不过能空出半天时间休息。
这对于虚岁十一的方夜羽来说,并不轻松,但他也没有半点拒绝的意思,反而更加勤奋地学习着。
因为他五岁那年,就明白了自己肩负着怎样的使命。
有着天下第一高手庞斑为师,又有着整个魔师宫的支持,对于他这个除了血脉外一无所有的孤儿来说,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方夜羽很清楚,师尊庞斑对于收徒并没有多大兴趣,只是因着扩廓王爷的临终托付。但即使如此,庞斑对他还是相当上心,不但每十天考察他的进度,传授新内容,而且会时不时地召见他,有时候是几句简单的询问教诲,兴趣来了也会谈古论今,授业解惑,态度永远耐心而和蔼。
但这并不能稍微减轻他在面对这位师尊时,哪怕是一丁点点的压力。
每次退下时,他都发现自己汗湿重衫。
但是无论如何,魔师宫回报了蒙室多年的尊奉,以所有的财力势力,不遗余力地培养他,并搜罗有资质的少年少女开始训练,方夜羽明白,这就是他将来复国的班底。
而他名义上的师兄楞严,也是为了这个目的而被收为魔师传人。大他五岁的楞严并非蒙古人,其父是朱元璋禁卫中的一名将领,只是因为某次触怒了朱元璋,被朱元璋故意见死不救,令他战死。当年的里赤媚得知后,便寻回了楞严,准备日后利用他对朱元璋的仇恨,为己效力。只是,偶然被魔师看到,一番决议下,楞严便成了魔师庞斑的首徒。
只是,方夜羽心中同样清楚,能继承魔师宫衣钵的人必然是他,而绝非宛如隐形人的楞严,他们这么做的目的,只是将楞严将来能发挥的作用,利用到最大程度。
好在他们师兄弟之间的感情还算融洽……
方夜羽收敛心神,提笔以端正的小楷,在纸上落下一个字。
忽然,“砰”地一声巨响,结实的木门被震得抖了抖,一滴墨水落在雪白的纸上,方夜羽将这张废掉的纸团成了一团扔掉,抬头无奈地看向门口。
——幸好才写了一个字,否则他非活活揍死鹰飞这死小子不可!
一个看上去十三四岁的男孩站在门口,头发上还沾了两根草,见方夜羽恼怒地瞪过来,这瘦长俊秀的男孩懒洋洋一笑,背靠着门框,嘴角露出一丝得意的神情,道:“飞爷今儿大获全胜,打得那帮小子哭爹叫娘,哈伊娜那小骚/货看着爷的英姿,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巴巴地扯着我的衣角,千叮万嘱叫我今晚一定要去找她。嘿,夜羽你去不去?”
鹰飞其实比方夜羽还要小一岁,不过这几年长得极快,反而比方夜羽高一点,只是看上去就单薄瘦弱了很多。鹰飞出自蒙古贵胄,自小便是方夜羽最好的朋友和玩伴,只是,比起方夜羽少年老成的沉稳,鹰飞的脾气却十分火爆,又极端自傲,好在他无论是家世还是相貌,或是习武资质,都有这个本钱。
方夜羽兴趣缺缺道:“恭喜恭喜,想来明日早上,我们的飞爷便告别童子鸡了,只是我居然想不到,你干这档子事的时候,还有请人围观的怪异习惯?是否觉得第一次做男人事关重大,必须有个见证?”
蒙古人多早熟,十二三岁便深知男女之事,方夜羽身份高贵容貌俊秀,魔师宫中年少的侍女见了他个个粉面含春。虽然方夜羽牢记里赤媚的告诫,武功有成前不得近女色,但是这不妨碍他打趣同样还是童男的鹰飞。
鹰飞白皙的脸涨得通红,随即恼羞成怒地吼道:“放屁!就凭小骚/货那点姿色,也配伺候飞爷!老子定要找个天下绝色……这小骚/货下巴扬得比天高,飞爷就是想去羞羞她,到底去不去,一句话!”
方夜羽指了指案上堆得比他的头还高的书本,一脸“我懒得说了”的表情。
鹰飞丧气地摆了摆手,“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慢慢看这些汉人的破书吧!真不知里老师怎么想的,咱们蒙古人的铁蹄踏遍天下,靠的可不是这些书本子……嘿,今晚飞爷去赴约,定要整治得她服服帖帖,明天把那小骚蹄子的宝贝项链带来当证据。”
方夜羽低头写字,头也不抬地道:“去吧,祝你好运,千万不要灰头土脸地回来找我,因为我最近很忙,没空听你哭诉。”
“砰”!大门传来了第二声惊天动地的巨响,只是这一次方夜羽早有准备,因此字体依旧整洁流畅。
……
庞斑负手而立,欣赏着墙上的一幅工笔。
那是他三年前从慈航静斋回来的时候画下的,言静庵素手烹茶,不经意间回眸一笑,那种圣洁慈悲的气质,配上温婉俏皮的神态,非常动人。
而另一张半年前所画的写意,则已被他撤下。
这是他这十年来,最好的一幅半作品。庞斑不得不承认,那张佳人持剑的淡墨写意,只能算是半幅。
背后传来细细的响动,庞斑不回头地问道:“沈姑娘是否已经离开了?”
黑仆恭敬地道:“主人明鉴,属下已经将主人交付的银匣交与沈姑娘,沈姑娘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收下道谢。”
庞斑脸上浮起一种复杂的神色,他亦不知道自己所为是对是错……
不过,是对是错,既然已经做下,也就不必太过介怀了。
正要挥手令黑仆退下,又听他道:“沈姑娘给主人留下了一封书,她说放在妆台上……”
庞斑霍然转身,只是立刻就意识到自己的反应太过,他轻咳一声,淡然道:“我知道了,你退下吧!”
……
沈之湄驾着马车,行驶在这一望无际的草原上。
这马车是庞斑为她准备的,虽然已经据说尽可能地朴素,但是沈之湄还是觉得距离自己的审美观差的太远。
除了庞斑抽风的那一晚,其他时候,此人都是一身锦绣华服的造型,虽然不得不承认,很好地衬托出了这魔君睥睨的气场,除了他没人穿得起。但沈之湄依然只能给出两个字的评价,伤眼!
果然,还是太师父那洗得发白的蓝布道袍看着更舒服点。
沈之湄将马鞭放在一边,任由这匹已经和她混熟的辕马拖着马车随意地走着。
这是一匹典型的乌珠穆沁马,只是毛色是难得的赤红,个头不高,躯干十分粗壮,性格颇为温顺,拉着这不大的车厢,根本不费什么力气。
沈之湄想起庞斑还给了她一个临别礼物,此时无事,便顺手找出来看。
她并不在意庞斑给了她什么东西,虽然当时黑白二仆盯着她的神情简直是如临大敌。所以本来打算直接走人的沈之湄,也不得不意思意思地写了几个字表示一下。
至于事实上对庞斑实在无话可说,所以她不假思索,就将《九阴真经》那宛如万金油真理般的总诀给抄了上去,连后面的梵文也没落下——不愁庞斑看不懂。至于庞斑看懂之后有何感想,那就和她没有一文钱关系了。
沈之湄心情颇好地想着,随手揭开了银匣子。
内里是一叠有些泛黄的纸张,沈之湄随手抽出一张,发现竟然是一页页的日记。日期散乱不齐,并没有一定的规律,但最晚的也是五十年前了。
庞斑的字迹沈之湄倒是见过,龙飞凤舞,霸气十足,但这匣内留下的字迹,除了少量是庞斑所写,大多数属于另一个人。所用文字有回鹘文、蒙文以及汉字,内容既非武功秘籍,也不是秘密的记载,甚至只是随手写下“某年某月,于某地观火山喷发之情景……”之类。
其中最陈旧的一张,显然被人珍视地收藏,又不时翻看过,“与传鹰一战于长街,不知胜负,然再无交手之机,天地神机难测,惜乎!”
沈之湄皱起了眉,将匣子内的日记翻阅了大半,此时她也猜了个八/九不离十,这分明是庞斑之师蒙赤行的手迹,也包括庞斑自己关于赤足走遍山河的那三年,零碎写下的一些回忆。
这东西对她,乃至对任何人都一文不值,但必然是庞斑最珍视的东西之一。
——既然宝贝就自己留着啊!干嘛送给我!真要送人也该送给言静庵啊!真不知道这人怎么想的!
她颇有些郁闷地合上了这烫手的银匣,顺手扔回车厢内。日暮西斜,附近正有一处河水的支流,也该是停下暂歇一晚了。
作者有话要说:
祝大家元旦快乐!
覆雨翻云年轻一辈的女多男少,悲催!尤其是蒙古这一边,尼玛就木有几个拿得出手的!本来我很嫌弃鹰飞这小流氓的,但是也不得不把他洗一洗凑合拿出来用吧!方夜羽自然是重点不说。这样2vs3虽然少了一个,好歹凑合能看。
捶桌!年轻一辈能看的雄性这么少,尼玛!还不如各自百合各自搅基呢!
老庞做出的事情总是那么地出人意料,说明他的大脑回路和大家都不同!似师太和魔王这些人,做的事情说的话一举一动,都是你越想其中的含义,越容易陷进去万劫不复,再也出不来。
不过妹纸一个来自现代的优点就是认真你就败了,所以,老庞你想送什么就送吧!
其实老庞自己也不太清楚自己想要达到的具体目的,只要妹纸上心了,不管接下来会是什么反应,对他来说都算达到效果了。
不得不说,以老庞的智商和情商,已经相当了解妹纸了,所以老庞很悲催地发现,他送东西出去,如果对别人效果是10,那么给妹纸,就只有0。5。
庞斑虽然犹犹豫豫地送了,其实还是蛮心疼的,因为他觉得妹纸很可能做出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做的事情——直接烧掉。
☆、苍狼白鹿
草原的夜晚,宁静而渺远,只是,鹰飞自出生以来,从来没有如此紧张过。
小心地给逐渐缩小的篝火再添上一根枯枝,鹰飞丝毫不敢放松,随时警惕着周围狼群的一举一动,尤其是中央那头通身雪白的狼王。
眼角的余光瞟了眼那比他还小两岁的女孩,她脸上的面纱一直没有取下来过,只露出一双明亮的眼睛,满布伤痕的双手稳稳地执着一长一短两柄剑。虽然剑锋上已经有了几个缺口,但依然闪着锋锐的青光,和暗色的血痕。
鹰飞不得不承认,即使这双眼睛总是透出一种冷冰冰的神气,这也是他所见过的最明亮的一双眼睛。
——否则他此刻应该在哈伊娜温暖的帐篷里喝着马奶酒,才不会落到这种半夜被群狼围住进退不得的境地!
见鹰飞瞟过来的眼神,女孩冷冷地回望过去,目光中是毫不掩饰的嘲讽意味“怕了?”
鹰飞冷哼一声,别过脸不去看她,目光狠狠地对上白狼王绿莹莹的眼睛。草原上的人都知道,面对草原狼群,绝不能露出丝毫的怯懦,只有比它更凶、更狠、更残忍,才能镇住这些凶残多疑的草原杀手。
这一群狼约莫有二三十头,雄狼足有成年男人那么高大,森森的白齿闪着寒光,尤其是中间被巨狼簇拥着的白狼王,脖子前胸腹部的毛发耀眼夺目,发出金银般的光芒,即使是仿若悠闲地蹲坐在那里,也散发出一股残忍的凶傲之气。
鹰飞八岁的时候,曾经单人凭着一把匕首,杀死了一头足有他两倍大的公狼,但面对这头身高丈二的白狼王,他很明白,如果逃,那么连逃走的机会也没有。
尤其这丑丫头还伤了腿,他一走,她绝对只有提前天葬去见腾格里的下场!
不过,幸好这还不是冬天,群狼的毛色发亮,说明并不是饥狼。现在他们还能够凭着燃起的篝火,在河边和群狼对峙下去。
女孩稍微挪了挪有些麻木的脚,她的声音还带着稚气,却和她的眼神一样冷冰冰,“火快熄了。”
鹰飞闷哼一声,伸手从火堆中抽出一根最大的树枝,“拿着!那边有几棵树,慢慢走过去,不要惊动狼。”他自己也拿起了一束,右手紧紧地握着短匕,缓缓站起身来。
“丑丫头给老子听着!我不管你的脚怎样,我数十声的时间,你要是爬不上那棵树,你就等着给狼咬成碎片吧!飞爷吃饱了撑的救你一次,绝不会救你第二次!”
在距离他们十二三丈远处